省公安厅“强化八项举措”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省公安厅“强化八项举措”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0 年 09 月 18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会议关于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精神,省公安厅环保总队进一步树立“打击违法就是保护合法,保卫生态环境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以充分履行工作职责为着力点,强化八项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一是强化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举措,努力提升违法犯罪成本。以“依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为抓手,斩断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途径,整治通过污染环境降低成本开展不良竞争的行为。进一步加大“昆仑 2020”专项行动推进力度,开展“秋季百日”专项攻坚,针对重点排污行业加强专项整治,有效震慑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大案要案侦办,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努力侦破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多破民生小案,严厉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宜居环境”的向往。

 二是强化环保案件联合督办机制,推进重大案件及时高效诉讼办结。对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将联合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办,特别重大案件,申请公安部挂牌督

  办。对智能化、专业化犯罪等复杂疑难案件,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单位开展破案攻坚。对涉及地方利益、阻力干扰大的案件,综合运用提级侦办、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等措施,做到一查到底,依法严惩。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研究疑难问题。健全联合执法制度,破保线索核查、信息反馈等有序运转,积极做好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工作,推进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工作合力。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重点企业基础信息跨部门实时共享机制。

 四是强化涉环境维稳工作举措,积极防范化解涉环保稳定风险。积极开展涉环保“邻避”问题维稳工作,加强同生态环境部门协作,强化情报预警,紧盯 PX、氧化铝、垃圾处理等群众关心、敏感度高、易被炒作的环保项目,防范不稳定因素发酵炒作,防范发生群体性事件,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坚决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强化送服务进企业举措,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障。树立“安企、护企、扶企”导向,深入开展“送服务进企业”活动,建立警企联系常态机制,重点走访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企业和饮用水供给单位等,主动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基层环安民警任重点污染企业法律“顾问”的做法,多帮助、勤指导,加强安全防范,降低违法犯罪风险,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广泛下发《致企业的一封

  信》,切实加强警企沟通,树立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执法为企的良好形象。

 六是强化大伙房水源地安全保卫举措,全力维护饮水安全。深入组织开展“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加大保护区内非法采矿、采沙等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集中整治非法捕捞、垂钓、野浴等违法行为。同时,组织抚顺、本溪两地公安机关加强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内跨水源地危险物质运输交通安全管理,落实重点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消除移动污染源交通安全隐患。对在保护区内实施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早发现、快出击、“零容忍”,严格实行案件侦办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衔接配合,积极推动开展违法犯罪地污染治理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七是强化污染环境法制宣传举措,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加强案例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公布典型案件,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教育企业懂法守法依法经营。做好环境安全保卫正面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公安机关打击环保、水源领域违法犯罪的决心和信心,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八是完善慎用刑事强制措施机制,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企业,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开展侦查工作,同时保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搞“一刀切”、“全叫停”,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确需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

  产,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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