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合同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市政工程合同
甲方:XX 镇人民政府 乙方:XX 建筑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
2、工程地点:XX 3、工程内容:(一)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二)中心主体建筑。
(三)室内外装饰装修。
(四)水电安装工程。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期限为四个月,如遇特大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2、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XX 年 7 月,竣工日期为 XX 年 12 月 31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价格
工程总造价为贰佰捌拾万(以税务发票结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结算方式
1、按工程阶段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步施工,使用商定的材料。
2、工程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凭税务发票付乙方工程总款50%,其余工程款到 XX 年 12 月份以前付清,如该工程在完工后一
年内未出现其它质量问题,甲方不扣留乙方任何款项。
第五条
双方负责事宜 1、甲方负责外围协调事宜,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负责水、电、路三通,乙方自己安装
3、甲方负责技术指导。
4、乙方负责组织施工及施工期间车辆及人员安全。
5、乙方负责在工程期限内保质保量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推迟一天由甲方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工程款 200 元。
6、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施工及施工中各环节的工程质量,否则返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7、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生效,附加工程量另行计算。
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城建办备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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