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 务求实效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19 点击:

 

 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 务求实效

 ——在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09年2月19日)

 徐 绍 川

 同志们:

 在总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即将圆满结束。昨天上午,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系统地总结了200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肯定了成绩,深刻剖析了存在问题,客观分析了当前形势,对2009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德学副局长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对于做好新形势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昨天下午与会代表认真学习领会德学副局长重要讲话,研究讨论相关文件,谈认识、讲体会,畅所欲言、相互交流,献计献策、共谋发展。会上,我们邀请3位专家就金属非金属矿山防排水、通风防火、防采空区事故灾难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8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文田同志作了很好的事故分析报告。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主题明确、内容丰富,会风务实、效果显著,是一次圆满成功的会议。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收获。

 一是认清了新形势,增强了使命感。非煤矿山“散”、“乱”、“差”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善,两个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要一个过程,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近期很难彻底解决,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日益显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的工作同党中央、国务院及总局党组的新要求相比,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任务相比,同人民群众对安全发展的新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大家感到担子很重、责任很大、使命很光荣,表示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总局党组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是明晰了新思路,提高了坚定性。通过学习领会德学副局长讲话精神,工作方向更加明确,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工作措施更加有力,普遍感到做好今年的非煤矿山工作,实现既定目标,底气更足,信心更强。大家表示,一定要按照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好“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抓住着力点,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争创新成效。

 三是总结了新经验,探索了好办法。8个单位的大会典型发言和13个单位的书面经验交流,有特色、有亮点,值得学习和借鉴。尽管目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监管力量相对不足,政策法规不尽完善,只要我们坚定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总局党组的部署,立足新的实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就一定能够在监管思路、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监管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一定能够遏制住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大幅度降低事故总量,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四是把握了新特点,认识了规律性。3位专家的讲课选题准确、分析透彻,通俗易懂、操作性强,对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防排水、通风防火、防采空区事故灾难重要环节的专项整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文田同志的事故分析报告,总结概括了2001年至2008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规律,介绍了几起典型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具有很强的警示和借鉴意义。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高度重视业务培训,认真做好事故分析,不断探索事故规律,举一反三,加大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力度。

 在分组讨论时大家还反映了一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法规标准建设方面。关于尽快修订《矿山安全法》、总局9号令,出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办法等意见,我们已经在2009年重点工作中做出了安排,正在努力开展相关工作,力争早日出台。在工作部署方面。有的认为“打击非法”、“整顿关闭”不是我们的职责,工作难以落实。“打击非法”,国务院已明确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工作,安监、国土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整顿关闭”,的确不是我们一个部门能够做好的工作,但事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能否明显好转,是我们必须做好、经过努力也可以有所作为的工作。希望大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关于规范行政许可,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安全标准化验收,明确外包队伍安全管理责任等问题,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尽早做出制度性安排。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将根据大家的意见,在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相互沟通、交流经验,争取政策和舆论引导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竭诚营造更好的工作氛围和条件。在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关于非煤矿山审批前置、提高办矿准入门槛、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等建议,我们已列入工作日程。希望各地不等不靠,大胆探索,创造出更多好经验好做法。还有一些问题,目前还难以提出具体意见,会后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向总局领导汇报、向有关部门反映,力争逐步解决。

 下面,我围绕落实总局党组安排部署和德学副局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2009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讲六点意见,供同志们在实践中参考。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把握规律,明确方向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必须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及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义,通过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努力减少各类事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把工作重心放在降低非煤矿山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上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牢牢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一基本要求,努力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协调发展;要牢牢把握“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统筹谋划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近期和长远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和关系,统筹实施安全生产标本兼治政策措施,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整顿。要牢牢把握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定要坚持“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的突出特征和基本规律,努力增强工作前瞻性和科学性。初步分析,我们要进一步探索六个方面的规律和特征。一是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呈对称抛物线函数关系。不同国家比较,生产力水平较低国家的伤亡事故风险相对高于生产力水平高的国家;就同一个国家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期的伤亡事故风险高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期。二是工业高速发展时期,事故伤亡人数与经济增长率密切相关。1949年至2003年,我国事故总量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和经济规模扩大而上升,2003年出现“拐点”,事故死亡人数开始下降,反映事故死亡人数与经济社会活动关系的一些相对性指标持续下降。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2003年以来也呈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比2003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累计下降37.9%和28.6%。三是坍塌等6类事故多发。坍塌、物体打击、冒顶片帮、高处坠落、放炮、中毒窒息6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8.7%和79.9%。四是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涉及类型多。2001-2008年,非煤矿山发生重特大事故27起、死亡1115人,每年平均3.4起、130多人,其中地下矿山发生13起、死亡373人。事故涉及坍塌、透水、溃坝、爆炸、中毒窒息、冒顶片帮、井喷、火灾、淹溺9种事故类型。五是国家宏观干预对安全生产作用巨大,但具有明显滞后性,有些重要政策措施需要较长一个时期才能收到明显效果。六是安全生产除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相关外,还与监管体制、安全法制、安全投入、科技水平、社会福利制度、教育普及程度、安全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与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密切相关。这说明,尽管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期”,但“易发”并不等于必然高发、频发。

 坚持安全发展,遵循安全生产基本规律和特征,我们体会,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从方法论的角度分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加强“三化”建设,加快“三个转变”,提高“四种能力”,强化“三个统一” 方面做出不懈努力。一是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重点在监管责任、对象、程序、手段、程序和尺度把握等方面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强力推进,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努力加快监管内容由模糊到清晰、监管方式由粗放到科学、监管方法由运动式督查到分级有序监管的转变。三是着力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系统的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四是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与指导服务的统一,现场监管与远程监管的统一,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统一。

 希望大家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复杂性,认真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总局工作思路上来,把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转化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全面实现2009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

 二、在推进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2009年,要强力抓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基础建设为着力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格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秩序,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要努力完成四项工作目标,一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初步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二是全面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000座以上;四是基本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重点整治没有正规设计、系统存在缺陷,井巷没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能行人的安全出口,顶板不稳固的采场没有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井下防洪、防透水及排水措施不落实,没有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通风系统、风质、风量、风速不符合规程要求,技术管理、现场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通讯系统不到位、不可靠,采空区、火工品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等9个方面的安全隐患。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要重点整治一面坡和伞檐开采、不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出现变形和滑动迹象,排土场排土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未建立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土场下游人员和重要设施不 符合安全要求等5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尾矿库,要重点整治已查出的613座危库、1265座险库、3032座病库,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要明确责任、挂牌督办,同时做好下游人员和重要设施的转移和水源地保护工作。整治内容包括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没有正规设计,超量排放储存尾矿、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无主管单位或监管单位不明确,危库未停产、险库未在限定时间内消除险情、病库未按照规程要求限期整改等7个方面的安全隐患。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重点对无井控设计,未配套防喷、节流压井管汇,钻开油气层前检查验收制度不落实,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措施不到位,井涌、溢流处理等防井喷措施不完善不落实,含硫油气井的地质及钻井工程设计、井场及钻井设备的布置、井控装置、硫化氢探测报警、点火程序、点火器材配备等不达标不落实,油库群和地下储气库等重大危险源防火间距、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泄漏监测系统和防雷防静电装置等不符合标准、措施不落实等6个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把专项整治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制定方案,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要结合实际,将矿山数量多、事故总量大、矿业秩序混乱地区作为整治重点。要把整治工作与“打非”工作紧密结合,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改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大重大隐患治理力度,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非煤矿山企业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要加强信息反馈,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的要予以曝光。

 三、在提高门槛、整顿关闭,减少小矿山数量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全国有金属非金属矿山89392座,尾矿库12655座,另有在建矿山8474座。其中,95%以上为小型矿山,79.8%为五等以下尾矿库,而80%以上的事故都发生在小型矿山和小尾矿库。要降低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必须在提高门槛、整顿关闭上下功夫。

 要着力提高非煤矿山准入门槛。一是各省级安监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尽早制定各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标准,颁布地方性法规或政策,强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二是探索完善矿山建设项目审批机制,在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严格安全生产条件。积极与国土资源部门沟通,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安全准入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联合考评体系,以环境保护促进安全生产。三是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进一步细化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相关程序,规范安全许可相关条件,提高许可质量,增强安全许可制度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整顿关闭非法违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是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秩序要实现明显好转,无证开采、一证多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必须得到有效遏制,小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有较大幅度下降。要重点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限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项目。二要规范资源整合,严控新建项目。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制定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所有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劣原则进行,整合后形成的新矿井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严禁一证多井或多井拼凑,并按照新建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要加强监管,严防以整合名义逃避关闭,严防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严防整合期间组织生产,严禁采矿权人以承包、转包和租赁等方式,将采矿权转给他人开采,对现有以承包、转包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要认真清理,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新建矿山企业的监管,抑制低水平盲目建设;对所有在建矿山项目要抓紧进行清理,凡属违法、违规或越权审批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三要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各地要抓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稳步推进整顿关闭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要依法做出停产整顿、停止施工指令,并根据整改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关闭意见。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关闭矿山企业名单,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并认真核实群众举报。整顿关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可能触及多方面的利益,工作难度大,必须紧紧依靠政府的统一领导,把整顿关闭的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市、县、乡人民政府。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认真部署,也可以采取与发展改革、公安、监察、国土、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发文、联合组织开展的形式进行。

 四、在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水平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目前,我国大部分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力水平仍然较低,生产规模小,资金底子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缺乏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安全保障能力不强。大部分企业基础管理薄弱,许多企业没有摆脱个人管理或“家族式”管理模式,没有建立科学决策和现代管理机制。抓安全生产既有重视不够的问题,也有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因此,必须下力量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总局已颁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吸取了国外风险管理和体系管理思想,把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覆盖到生产工艺、生产设施、环境以及人的行为、管理等各方面,突出以人为本,注重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是加强企业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今年,总局要下发指导意见,加大培训推进力度,率先在大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中培养树立100家安全标准化先进典型。二是大力加强中小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设。去年下半年,我们组织业内资深专家,反复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基本形成了工作体系建设方案,相关指导意见拟在会后下发。“工作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是,构建“安全出口畅通,提升运输可靠,通风系统完善,水火防范到位,顶板边帮稳固,安全管理规范”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构建“设计施工合规,开采工艺先进,排土有序规范,安全管理到位”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构建“建设规范、筑放合理、排洪可靠、监测有效、管理到位”的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我们将在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和露天矿山企业中,各培养选树100家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设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三是加强石油企业HSE管理体系建设。2009年,我们要在健全领导承诺制度,完善各类作业文件和程序文件,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落实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恶劣气象灾害措施,加强应急管理,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等方面做更加深入的工作,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我们也将在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中培养选树100家HSE管理体系建设先进典型。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基础建设。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层层培养典型,抓好试点,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稳步推进。要把安全基础建设与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相结合,与专项整治、整顿关闭相结合,与开展宣教行动相结合,加大推进力度,提高建设效果。要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多种形式的督查,确保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

 五、在完善法规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要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尽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研究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滩海陆岸安全规则》等部门规章,修订《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划,加快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市场准入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研究非煤矿山非生产安全事故性质认定和销号管理办法,完善事故督导、事故约谈、事故通报、事故分析等工作制度。希望各地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刻吸取山西襄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高度重视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有利时机,加强调研论证,积极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争取政府和企业加大对安全的投入。要抓紧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特别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市场准入标准、隐患排查治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非煤矿山闭坑及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政策等方面,要大胆尝试、不等不靠,力争有较大进展。

 要着力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创新分级监管机制。通过调查摸底,对各类企业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确定安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创新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细化执法责任、执法内容和执法形式,实现联合执法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建立违法行为数据库,实现企业违法记录部门共享;通过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和部门间行政执法移交制度,让违法企业无藏身之处。三是创新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层层实行目标管理、领导干部安全述职和诫勉谈话、定期考评、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等做法,加强政绩业绩考核,促进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创新投入机制。通过完善安全成本切块、设立安全专项基金等制度,确保安全投入渠道畅通、资金充足;通过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安全培训投入、安全科技投入、安全设施投入、隐患整改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性投入与企业自主投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五是创新事故查处机制。通过制定事故调查组工作规则,细化相关部门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化调查组权威,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提高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成效。

 六、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效能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境界。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理论素养、精神境界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水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工作方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破除非法矿山不在安全监管之列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敢于负责的观念;破除怨天尤人、悲观失望的思想,树立“两分法、两点论”的观念;破除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人讲称职、事争一流的观念;破除心浮气躁、应付差事的思想,树立脚踏实地、谦虚谨慎的观念;破除片面追求眼前政绩、个人利益的思想,树立胸怀全局、淡薄名利的观念;破除重监管、轻服务的思想,树立服务至上、效能第一的观念。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认真研究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干部培训方案,编制培训教材,今年力争对地方2000名以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干部进行短期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的基础上,要督促企业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100%持证上岗。企业要抓好农民工上岗前的基本安全技能培训。四是抓好支撑体系建设。要完善安全技术中心的职能定位,理顺关系,明确任务,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提供专业支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建立专家队伍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机制;与有关行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进行工作研讨。要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技术支撑机构、各行业安全专家、各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五是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强化服务意识,扎实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部门服务。监管一司将通过“1245”联系点工作制度,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分类指导,服务基层和企业。各地也要层层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加强指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发生。

 同志们,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总局党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不断开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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