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合同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0-08-22 点击:
车位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 份 证 号 :
身 份 证 号 :
电 话 :
电 话 :
银 行 账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项下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该车位位于
小区,小区地址为
,车位编号为
号。甲方应确保该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二、 乙方租用该车位的期限为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人民币
元/年(小写 RMB
元/年),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租赁费包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车位管理费,以及其他与该车位相关的费用。
四、 甲方应及时、足额缴纳车位管理费等费用,如甲方应欠费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车位达三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返还车位租赁费的 10%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 乙方不得更改该车位的用途。乙方使用该车位应当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所停车不妨碍相邻车位的正常使用。
六、 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谨慎检查车辆状况的义务。如因乙方疏忽导致车内物品丢失或车辆损坏,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因此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时,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七、 本合同届满前,如果乙方想继续使用该车位,应当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八、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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