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任课教师听课规范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0-07-30 点击:
领导、任课教师听课规范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领导要坚持深入课堂,深入第一线,准确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有的放矢的去工作,科任教师之间要互相听课,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一、党支部、团委书记、工会主席,每学期至少听课 18节。
二、校长听课每学期至少 20 节。
三、主管业务校长每周至少二学时以上,教务科长每学期至少 60 节。
四、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 20 节。
五、凡听课者,要写详细的课堂记录,并且要有评语。
六、听课后,被听课者要主动征求意见,听者积极发表看法,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互相切磋,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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