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委托协议 放射个人剂量正常范围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0-03-15 点击: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东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受托方(乙方): 山东辐安检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以及《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等有关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按照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

 3

 名放射工作人员全年个人剂量进行监测。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只可提前,不可延迟更换个人剂量计。因甲方没有按时更换,造成佩戴时间超过90天,该元件自动作废,按照法规规定,乙方不出具个人剂量检测报告

 2.甲方每丢失一枚个人剂量计元件,甲方单位需赔偿乙方元件成本费人民币200元,且该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检测数据不能出具,责任自负。 3.甲方须先缴纳个人剂量检测费,乙方方可开展检测事宜。 4、乙方应当在样品送检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个人剂量监测报告,甲方领取或者快递给甲方指定负责人。

 5、甲方郑重承诺:保证放射工作人员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如果因违反乙方对配戴个人剂量计的要求造成乙方无法出具报告,责任甲方自负。 6、乙方郑重承诺: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所提供数据真实、有效、合法。

 7、检测费用总额:第一个检测年度免费(自2019年11月1日到2020年10月31日)。

 8、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并缴纳检测费后方有效。

 9、本年度个人剂量计佩戴时间为:甲方取得相关资质开始放射诊疗之日始。 10、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个人剂量计佩戴时间最长不应超过90天,并为相关放射工作人员建立管理档案。 附:乙方汇款帐号 收款人:

 账

 号: 开户行:

 用

 途:放射检测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人 :      

 乙方签字人: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字日期: 2019 年7月1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剂量 放射 监测
上一篇:小升初语文专项训练题 [【部编版】小升初语文句式转换专项训练精编]
下一篇:岗位价值评估流程【公司岗位价值评估标准】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