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一年级 发布时间:2020-11-09 点击:

  0 202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

 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DDZX2020- - GK- - 083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7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20 第五章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参考样稿)

 ....................... 2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27

 2 第一 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05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X2020-GK-083

 项目名称:202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90000

  最高限价(元):2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需求(技术规格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必须为有效期内的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的测评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500

 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05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 238 号森禾广场 B 座 15 楼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05 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 238 号森禾广场 B 座 15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 1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领取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单 位请准备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PDF )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将被拒绝。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登记表(附件)。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5、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gz://www.zczjzfcg.gov.cn 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杭海路 238 号森禾广场 B 座 15 楼,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8658165573。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上城区之江路 768 号

 传

 真:/

 4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晓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393282

 质疑联系人:沈兵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393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 238 号森禾广场 B 楼 15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05716922

 质疑联系人:杨工

 质疑联系方式:186581655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 152 号 617 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

 容

 及

 要

 求 1 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评审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4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技术需求(技术规格书)

 6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

 7 是否接受转包与分包:否。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现场踏勘:无。

 10 演示:无。

 11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12 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 资格文件、 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正本各 1 份、副本各4份组成,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u盘)。

 1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商务广场B座15楼会议室。

 时间:2020年11月05日14:00。

 14 开标时间、地点及流程:

 开标顺序:按照招标响应文件送达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后到先开)。

 开标程序:本项目唱标开标同时进行,具体如下:

 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同时开标,标书全部拆分完毕,核对标书数量,无误后开始唱标并进入商务技术评审。

 时间:2020年11月05日14:00 开标地点: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商务广场B座15楼会议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随带开标委托代理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或市民卡)或护照或港澳台胞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效)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6 15 招标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组织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 购 网 上 公 告 中 标 结 果 , 并 向 成 交 供 应 商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httpgz://www.zczjzfcg.gov.cn)。

 16 招标保证金:无。

 17 投标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包括货物、人工、维修、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税费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18 最高限价:

 290000.00 元,超出投标限价将做无效标处理。

 19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20 履约保证金: : 无。

 21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通过采购人验收后 4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22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天。

 23 支持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2)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4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请提供相应依据。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含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7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定价为人民币6000 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27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代理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投标委托

 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 3)。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9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 商务技术文件、 资格文件、 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 1 、资格文件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

 10 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 2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技术服务解决方案; (5)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6)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等内容;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要求提供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见附件); (8)售后服务方案; (9)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格式自拟); (10)对应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11)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

 11 (12)投标人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14)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3 3 、报价 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开标一览表必须由相应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服务费、人工费、专用工具、保险、税金、培训、质保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汇票/支票。

 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方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代理方退还投标保

 12 证金。招标代理方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报价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 A4 纸规格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密封在报价文件封套内。(报价文件(正本、副本)、资信及商务文件(正本、副本)、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包装)。

 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否则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如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

 投标人应按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3 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6、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7、投标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有效授权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8、未按规定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手续、未交纳保证金的; 9、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

 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4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组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组织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若有公证人员公证的则由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名确认; 5、工作人员先拆封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打开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送评标地点评审,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 6、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商务、资信和技术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同时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7、主持人拆封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常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全权代表未到场签名确认或者拒绝签名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8、唱标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送至评标地点,由评标委员会

 15 对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9、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认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四、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审小组依法由采购组织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 5 人(含)以上奇数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二)评标程序

 1、现场工作人员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2、主持人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3、主持人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主持人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标委员会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将按规定可由采购组织机构编制发售的非招标采购文件提请评标委员会予以确认;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组织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

 16 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6、现场工作人员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7、评审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人员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三)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五、定标

 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前两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代理机构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合格投标人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各标项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二、分值的计算

 资信分由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打分。

 技术分按照评审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具体评分内容详见评分细则。

 18 评

 分

 细

 则

 评分项目

 要点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价格分(15)

 投标报价 1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技术分(75 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及资质

 13 1、投标人同时具有 ISO9001、ISO27001、ISO20000 证书的得 2 分,有任意缺项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连续两年在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机构网络安全攻防大赛中取得前三名的,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 G20、B20 等大型国际会议注册平台等保测评经验的得 4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资质文件 提供完整 证书 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原件备查。

 测评团队技术力量 25 1、 本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8 年以上行业测评工作经验,同时应具有高级测评师证书、高级技术职称、咨询工程师证书、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证书、注册网络安全防护工程师证书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2、 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 CISP(每张证书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没有不得分)

 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 2 分,最高 2 分;没有不得分; 4、项目成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得 2 分,最高得 4 分,没有不得分)

 5、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高级测评师资质(每张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6、项目团队人员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一个 2 分,最高 4 分; 7、项目团队人员具有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证书的,一个 1 分,最高得 2 分 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以上资质文件投标时提供完整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19 测评服务方案 30 1、项目方案对系统设计和建设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和举措综合评价,酌情给分。0-5 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等保测评方案的完备性、系统性、标准性、针对性以及可控性综合评价,酌情给分。0-5 分 3、项目方案体现系统评测后评估和改进具体措施,综合评价,酌情给分。0-5 分 4、方案体现本项目的难点、要点和关键点是否阐明。0-5 分 5、投标人是否根据自身经验对本项目的实施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0-5 分 6、投标人是否根据自身经验对本项目的实施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0-5 分 售后服务 7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包括保修、服务标准,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培训计划)综 合打 分。0-4 分,具有高级售后服务管理师的得 3 分。

 商务分(10 分)

 业绩 10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十六个月(2017 年 10 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1 个业绩得 2 分;总得分不超过 10 分。

 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得分

  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含有项目名称的页面以及签章页)

 备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评价得分,并不保证最低投标价格的供应商一定中标。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的预算价的将作废标处理;若全部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价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报价得分评审对投标人最终的报价的评标价进行统一计算评分,由评审小组集体判定评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5 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响应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响应单位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20 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响应单位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响应单位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21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需求(技术规格书)

 一、项目背景

 等级保护是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以下简称 27 号文)明确要求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等级保护制度,提出“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转发的《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 号)(以下简称 66 号文)、《浙江省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第 223 号令)(以下简称 223 号令)进一步强调了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规定了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原则、内容、职责分工、基本要求和实施计划,部署了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操作办法,27号文、66 号文和 223 号令不但为各行业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各行业如何根据自身特点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法[2008]159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非涉密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浙等保[2007]3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评审实施细〉的通知》(浙信信[2007]145 号)、《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工作的通知》(浙等保[2008]5 号)及《人民法院信息安全保障总体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杭州市人民法院决定对本单位现有的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进一步完善网络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明确信息安全保障重点、落实信息安全责任等工作提供依据,切实提高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二、 项目描述

  等级保护评测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 147 号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 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 号)等相关文件及标准要求,对我单位已定级的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其中包含以下信息系统:

 1、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系统:

 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系统主要涉及审判流程管理、执行管理、文书上网、数字法庭、远程提讯、信访管理、司法鉴定委托、司法统计等。

 2、法院行政办公综合系统:

 22 法院行政办公综合系统主要涉及行政办公、电子档案、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新闻宣传、教育培训、法警管理等;

 3、法院专网及传输网:

 杭州中院至本市各地区基层院传输网,是以市法院为枢纽,下联全市各基层法院,该系统数据包括单位内所有专网互通数据。

 4、杭州法院网:

 杭州法院网主要包括法院概况、工作动态、审务公开、执行信息、诉讼服务、对外委托、权威发布、法院新闻等功能模块,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公众通过浙江杭州法院网可查看开庭公告、网上申请立案、诉讼服务以及了解法律法规等信息。

 三、技术要求

 1.

 测评内容 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实施方对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等级保护测评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是安全通用要求(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

 二是现场测评完成后的整改建议服务。具体如下:

 安全物理环境

 安全物理环境测评主要关注机房在物理位置选择、物理访问控制、供电等方面的安全保护能力,具体测评指标描述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物理位置的选择 测评机房物理场所在位置上是否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多方面 的安全防范能力。

 2

 物理访问控制 测评信息系统在物理访问控制方面的安全保护能力。

 3

  防盗窃和防破坏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预防设备、介质等丢失 和被破坏。

 4

 防雷击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雷击。

 5

 防火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

 6

 防水和防潮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必要措施来防止水灾和机房潮湿。

 23 7

 防静电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

 8

 温湿度控制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必要措施对机房内的温湿度进行控制。

 9 电力供应

 测评是否具备为信息系统提供一定电力供应的能力。

 10 电磁防护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一定的电磁防护能力。

 安全通信网络

 安全通信网络测评主要关注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 3 方面的安全保护能力,具体测评指标描述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网络架构 通过访谈网络管理员,检查网络设计/验收文档,检查网络拓扑图、检查交换机等网络互联设备,测试系统网络拓扑结构,访问 路径,路由控制策略和网络带宽分配情况等过程,测评分析网络 架构与网段划分、隔离等情况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通信传输 检查是否提供密码技术的设备或组件,核查是否能够保证通信过 程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

  可信验证 检查是否提供可信验证的设备或组件,检查相关设备或组件是否 实现可信验证,并在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

 安全区域边界

 主要涉及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和可信验证 6 个方面的安全保护能力,具体的测评指标描述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边界防护 访谈网络管理员,查看网络拓扑和实际部署情况,是否通过边界设备的受控接口进行通信,是否部署终端管理系统对非法内外联行为进行检查或限制,是否对无线网络的使用进行限制等

 2

  访问控制 访谈网络管理员,查看网络拓扑和实际部署情况,是否部署了访问控制设备,检查访问控制规则配置情况。

  3

 入侵防范 访谈网络管理员,查看网络拓扑和实际部署情况,是否部署了入侵防范产品,核查产品运行情况和检测库更新情况,核查能够检测的攻击类型、范围等。

 24

 4

  恶意代码和 垃圾邮件防范 访谈网络管理员,查看网络拓扑和实际部署情况,是否部署了网络层的防恶意代码产品,核查产品运行情况和恶意代码库更新情况;是否部署了防垃圾邮件产品,核查产品运行情况和规则库更新情况。

  5

  安全审计

 访谈网络管理员,查看网络拓扑和实际部署情况,是否部署了综合安全审计系统或类似功能的系统平台,安全审计范围是否覆盖到每个用户,审计记录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

 6 可信验证 检查是否提供可信验证的设备或组件,检查相关设备或组件是否实现可信验证,并在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

 安全计算环境

 安全计算环境主要涉及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以及个人信息保护 11 个方面的安全保护能力,具体的测评指标描述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身份鉴别 检查终端和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宿主机和虚拟操作系统)、移动终端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业务应用系统、中间件、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感知节点设备、网关节点设备和控制设备等, 核查身份标识与鉴别功能设置和使用配置情况,核查对用户登录各种情况的处理,如登录失败处理、登录连接超时等。

 2

  访问控制 检查终端和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宿主机和虚拟操作系统)、移动终端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业务应用系统、中间件、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感知节点设备、网关节点设备和控制设备等, 核查访问控制功能设置情况,如访问控制的策略、访问控制粒度、权限设置情况等。

 3

  安全审计 检查终端和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宿主机和虚拟操作系统)、移动终端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业务应用系统、中间件、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感知节点设备、网关节点设备和控制设备等, 是否启用安全审计功能,安全审计范围是否覆盖到每个用户,审计记录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对审计记录和审计进程进行保护。

 25

 4

 入侵防范 检查终端和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宿主机和虚拟操作系统)、移动终端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业务应用系统、中间件、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感知节点设备、网关节点设备和控制设备等, 是否遵循最小安装原则,是否关闭不必要的服务和端口,是否限制管理方式和管理地址,是否采取入侵防范措施等。

 5

 恶意代码防范 检查终端和服务器的操作系统、移动终端管理系统、控制设备等 是否安装了防恶意代码软件或相应功能的软件,是否定期升级恶 意代码库。

 6

 可信验证 检查是否提供可信验证的设备或组件,检查相关设备或组件是否 实现可信验证,并在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

 7

 数据完整性 检查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和系统管理软件及 系统设计文档等,核查重要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完整性保护 情况。

 8

 数据保密性 检查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和系统管理软件及 系统设计文档等,核查重要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保密性保护 情况。

 9

 数据备份恢复 检查数据备份情况,如备份方式、备份策略、异地备份等;检查 重要数据处理系统的冗余情况。

  10

  剩余信息保护 检查操作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和系统 管理软件及系统设计文档,核查鉴别信息和敏感数据所在的存储 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前是否得到完全清除。

 11

 个人信息保护 检查采集和保存业务必需的用户个人信息、禁止未授权访问和非法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安全管理中心

 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将通过访谈和检查的方式评测集中安全管理系统的情况。在内容上,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实施过程涉及 4 个方面,具体的测评指标描述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系统管理 检查安全管理中心的身份鉴别和日志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对系统 管理的操作进行审计,是否只允许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管理操 作。

 26

 2

  审计管理 检查安全管理中心的身份鉴别和日志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对安全审计操作进行审计,是否只允许审计管理员进行安全审计操作。

 3

  安全管理 检查安全管理中心的身份鉴别和日志记录情况,检查是否通过安 全管理员对系统中的安全策略进行配置。

  4

 集中管控 检查安全管理中心及部署情况,是否对各类设备运行状况进行集 中监测,是否对各类设备的审计数据进行集中收集和分析,是滞 对安全策略、恶意代码、补丁升级等事项进行集中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测评主要关注安全策略、理制度体系、制定与发布以及评审和修订 4 个方面,具体测评指标描述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安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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