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档案智能回转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7457

来源:一年级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采购编号:

 QWZC- - CS201825 5

  项目 名称 :

 犍为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干部档案智能回转柜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

 犍为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 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8 年 年 0 10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二、总则 ............................................................................................................................... 9

 三、磋商文件 ..................................................................................................................... 10

 四、响应文件 ..................................................................................................................... 11

 五、磋商前准备和磋商程序 ............................................................................................. 14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5

 七、磋商纪律要求 ............................................................................................................. 1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8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 19

 一、磋商函(格式须符合)

 ............................................................................................. 21

 二、承诺函(格式须符合)

 ............................................................................................. 22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23

 四、本项目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 23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24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25

 七、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或证明材料)

 ............................................................. 26

 八、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26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26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 27

 一、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29

 二、项目实施方案 ............................................................................................................. 30

 三、磋商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要求供应商提供信誉资质、检验报告材料(盖单位公章) ................................................................................................................... 30

 四、磋商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等材料(盖单位公章) .................................................................................................................................... 30

 五、磋商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证明材料(盖单位公章) ................................... 30

 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结合评分细则和采购需求)

 ................. 30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结合评分细则和采购需求)

 ..................... 30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 31

 一、报价函 ......................................................................................................................... 32

 二、报价明细表 ................................................................................................................. 33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 34

 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35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35

 第四章

 供应商(或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 36

 第五章

 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 37

 第六章

 采购需求 ................................................................................................................. 38

 第七章

 评审办法 ................................................................................................................. 46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53

 项目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 54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受采购人委托,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相关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

 QWZC- - CS201825 5

 二、 项目名称:

 犍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干部档案智能回转柜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 、 磋商项目简介:

 1 1 、采购内容: : 干部 档案智能回转柜 1 11 组, , 具体内容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2 2 、采购预算(项目最高限价):4 44 万元。

 3 、交货时间(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25 个工作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 4 、实施(交货)地点:

 犍为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 5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 试用 0 30 日,试用期满后 无质量问题 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的 90% ;余款 10%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 一次性无息支付余款。

 6 6 、 其他:

 按行业标准执行。

 五、供应商(产品 )

 本次 磋商采购 应当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项目特定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本项目特定条件: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如出现磋商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通知,请各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前注意。

 七、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 起止时间和递交地点: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3 13 日 日 9:10 -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九、磋商开始时间和磋商地点: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3 13 日 日 14 :

 00 (北京时间);犍为县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833- - 4262220 采购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文体中心档案馆四楼)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张 女士

  联系电话:

 0833- - 4266355 电子邮件:

 3242056291@QQ.COM

 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6 26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1

 采购预算(项目最高限价)

 4 44 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3

 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是(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监狱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 是( /)/否(√)

 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 节能产品 (一)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属于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采购项目中

 如有

 属于最新一期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4 4

 失信供应商管理 一、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网 站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发售之日的前三年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打印随本项目所有政府采购档案资料一并保存。

 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扣分(/)进行惩戒。

 (一)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二)扣分: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

 (三)供应商参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处理。

 5 5

 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8 80 000.00 元。供应商应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进账单的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果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未能到达指定账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任选其一):

 收款单位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犍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犍为方舟分理处 账

 号 5105 0169 9001 0000 0009 0002 2237

 1601

 0400

 0043

 8 二、谈判保证金退付流程: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或递交响应文件后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单独提交谈判保证金退付申请表。①未成交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成交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和 1 份合同原件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移交中心财务室,财务室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付工作;②查询保证金需告知缴款日期、金额、公司(缴款人)名称、转存银行;③查询保证金电话:17765463409,联系人:杜女士。请认真填写保证金退付申请表,申请表填写有误造成不能按期退还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

 成交 价的 10%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 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方式:犍为县财政局监督股,电话:0833-422294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

 收款单位 犍为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犍为县支行 中国银行 犍为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犍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犍为县支行 账号 2237 1101 0400 0430 8 1252 5719 8731 5100 1699 0010 5250 0560 2306

 3881

 2900

 0009

 993

 4 4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供应商在 3 个工作日内凭 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 成交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4266355 5 5

 磋商文件包括的内容 一、磋商邀请函;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项目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六、采购需求;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 6

 响应文件 包括的内容 一、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二、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三、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7 7

 响应文件 数量要求

 资格性部分、技术服务部分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二份; 报价部分为一式两份(磋商后现场提交)。

 8 8

 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日历天。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 2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的国有企业。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

 (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货物”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设施设备等; (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6)“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3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了缴纳了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4 4 、费用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 (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3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6 6 、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的响应文件,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报价、磋商、评审程

 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自行提供的邮箱发布更正通知。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更正通知,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

 8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货币类型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供应商(本项目不允许)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参与采购,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联合体协议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13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1 15 5 、响应文 件格式

 (1)

 供应商应当执行本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须向我中心提供 1 份合同原件后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时限之内。)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⑥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磋商有效期

 (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除磋商有效期之外的其他条款。

 18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分为“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两部分。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应当分别制作装订成册。每一部分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报价表是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在通过资格审查、磋商及技术服务审查后按要求进行现场报价。

 (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

 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印制并按规定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印制并按规定签字盖章,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印制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5 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 胶粘 装订成册并编码( ( 报价表除外)。

 (6)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7)响应文件应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9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密封袋内。每一个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等字样。

 (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0 、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组织各供应商及参加的有关人员签到,并接收供应商递交的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采购中心有权拒收。

 (2)

 《磋商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不密封单独递交。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其响应文件须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供应商的撤回申请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后的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修改后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磋商前 准备 和磋商 程序

 22 、磋商前 准备

 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相关情况组织专家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

 23 、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五章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根据第五章第 1、2、3、4、7 项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

 (3)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以上两项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4)磋商中采购需求有变更的,供应商应对变更后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变更补充材料作为递交的技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磋商小组再次对技术服务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6)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通过以上审查的供应商进行价 现场报价)

 (一式两份)。

 。

 24 、结果公布

 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报告,当场宣布磋商结果。

 25 、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宣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成交供应商已领取或已收到成交通知书。领取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退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在成交供应商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 、合同分包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服务要求或实施内容等,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 、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0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31 、履行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磋商纪律要求

 32 、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1)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请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本章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封面格式: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 磋商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请供应商 自行编写

 一、磋商函 (格式须符合)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磋商有效期

  天及付款方式,并按照工期要求完成本项目。

 四、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五、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 六、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所有内容、以及相关的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七、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磋商小组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磋商小组的评审认定。

 八、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追加的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格式须符合)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项目特定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我单位承诺: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八、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四、 本项目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无

 五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授权书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 名 、 职务 )

 授 权

 ( 被 授 权人 姓 名 )为 我 方“

 ”项目(采购编号:

  )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七 、 磋商 保证金缴纳凭证 (票据或证明材料)

 )

 提供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盖 单位公章 。

 八、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封面格式: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 磋商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请供应商 自行编写

 一、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序号 项目(设备)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磋商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 、项目实施方案 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期进度安排、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结合采购需求和综合评分细则提供)。

 三、 磋商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要求供应商提供信誉资质、检验报告等材料( 盖单位公章)

  四、 磋商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等材料( 盖单位公章)

  五、磋商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料 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证明材料(盖 盖单位公章) 六)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结合评分细则和采购需求)

 七)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结合评分细则和采购需求)

  封面格式: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 磋商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 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1、我方愿以大写

  (报价总价)元(小写¥

 元)的总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件要求完成

 (项目名称);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3、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次采购标的物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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