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络电商银行流水融资管理办法模版

来源:一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电商银行流水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电商银行流水融资业务办理流程,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银行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网络电商银行流水融资(以下简称网商融资)是针对在淘宝、天猫、京东等成熟电商平台上从事 B2B、B2C 电子商务经营的商户而设计开发的信用融资产品。

 第三条

 网商融资是指将网商企业的数据流(包括银行流水、平台交易数据、物流数据等)转换为银行认可的信用,以平台流水数据核定授信额度,以客户在我行账户上的流水数据核定用信额度。通过对平台流水、银行流水的实时监测掌握客户经营行为,对客户资金流向进行闭环管理。同时结合线下调查手段核实修正以上数据,并与淘宝等电商平台以及物流平台的信誉度、销售额、利润、快递出单量等数据进行交叉验证,综合分析客户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授信风险管理。

 第四条

  网商融资应遵循择优筛选、规范运作的原则,在控制风险和保证资产质量的前提下,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网商融资的授信对象为符合我行认定标准的电子商务经营企业。

 第六条

 申请网商融资的客户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一线电子商务购物平台(详见附件 3)或我行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满 1.5 年;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有 3 年以上的网商运营经验.; (三)企业在平台上的业务有稳定的增长趋势,且在附件 3 中的所有平台上的业务占企业总销售的额的 80%以上; (四)企业同意以其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作为其平台交易的回款账户。

 (五)在我行融资授信期间,企业同意将其主流平台业务的端口授权给我行或我行委托的第三方(如数据公司)进行监控。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授信:

 (一)国家明文禁止生产、经营和投资的产品、项目; (二)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使用银行授信的; (三)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应取得环境保护等部门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 (四)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未经借款授权的; (五)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重违反本行有关管理规定的; (七)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有不良信用记录,且不能提供非恶意拖欠本息证明的; (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主要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的。

 第三章

 授信的要素 第八条

 授信品种 根据网商企业丰富现金流的经营特点及主要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阶段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第九条

 授信用途 本授信方式下的授信资金主要用于借款人平时资金周转、重要营销活动期间

 资金缺口补充,扩大经营规模、购买原材料等经营用途。

 第十条

  授信额度、期限及条件 授信额度在 100 万元(含)至 2000 万元(含)之间,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单笔贷款期限 6 个月至 1 年,授信期限内支持随时借款随时还款。

 第十一条

 利率定价 本授信方式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原则上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100%执行,最低上浮比例不低于 70%执行。各行可以综合考虑收益水平、市场竞争以及对我行的业务贡献度等因素,自行确定利率上浮的幅度。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贷款归还方式为按月结息,按月还款。

 第十三条

 担保

 网商融资主要以企业自身信用作为担保,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针对提供股权、知识产权、房地产等抵押物作为担保的网商企业,利率定价可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100%执行。本授信不要求抵押物价值覆盖全部风险敞口。各行可以综合考虑收益水平、市场竞争以及对我行的业务贡献度等因素,自行确定需提供的抵押物类型。

 第四章

 融资流程

 第十四条

  业务的受理 借款人申请办理网商融资时,应向经办行提交书面申请,经办行受理后,借款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同意借款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提供); (四)最近连续 3 个月的纳税证明、缴纳水、电费的凭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缴纳水电费的凭证); (五)企业近 3 个月的销售数据、银行流水、物流数据等。近 1 年的销售回款和经营支出等。

 (六)授信用途证明材料; (七)抵押物材料。

 (八)我行授信管理办法规定的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授信调查 经办行受理客户的申请后,客户经理对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调查的主要方式有面谈、实地调查、信用记录查询、数据交叉验证、数据分析等。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并不限于:

 (一)了解企业的资金需求、贷款用途、资本构成和未来发展规划; (二)核实借款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被吊销、注销、声明变更等内容; (三)核实借款人是否符合网商企业的范围,主要通过了解借款人在电商平台的卖家信用情况,验证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核算企业年销售收入和资金回款、销售周期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四)实地核实借款人的住所和营业场所是否真实,分析借款人的从业经历、经营合法合规性、盈利状况、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五)核实借款人是否有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水、电费缴纳是否正常;

 (六)查询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是否良好,通过查询中征码了解其信用记录,是否存在信用卡恶意透支,对有不良记录且不能提供非恶意拖欠本息证明的,可直接拒绝借款申请; (七)披露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八)通过分析企业的信息流、现金流、物流数据,评估企业的资金流的充足性,判断企业是否具备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详见附件二)

 (九)授信用途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十)网商企业回款周期的分析:

 根据近一年的销售数据、采购数据、回款数据,按月分析客户的销售周期、备货周期、回款周期,核定企业的现金流周期,确定授信方案

 (十一)归集客户所有银行流水至我行账户,进行闭环操作,对其流水进行测算。核定企业每月在我行现金流入量,确定企业每季的用信额度。

 (十二)核实担保物所有人(含共有人)担保意愿是否真实,以法人房地产抵押担保的,核实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是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

  调查报告的撰写

  调查完成后,客户经理要对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调查报告,并提出调查结论。报告应重点分析借款人综合素质、经营状况、贷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贷款风险等,内容主要包括: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重点分析主体资格和从事行业的情况;

 (二)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经营年限、规模、主营产品市场、雇用员工人数)及经营管理水平,所在地区经济环境、行业市场情况; (三)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和现金流水数据的分析,主要包括借款人现金流数据收集过程分析;企业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销售数据、物流数据,进行交叉检验;企业近 1 年的销售回款与备货支出周期的分析等。

 (四)借款人信用记录及在我行的信贷业务情况;

 (五)授信用途; (六)还款能力及还款来源; (七)担保情况分析; (八)风险点及控制措施; (九)调查结论。对是否同意办理贷款提出初步意见,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

 对经调查不同意办理的业务,可终止授信程序,并及时通知借款人。

  第十七条

  授信额度的确认 经办客户经理对网商企业以往销售数据进行分析,核定其前一年的月均银行流水流入量。根据企业申请额度,结合企业的平台流水、银行流水初步确认企业资金需求,结合线下调查手段修正该额度,并与淘宝等电商平台以及物流平台的信誉度、销售额、利率、快递出单量等数据进行交叉验证,综合分析客户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确认授信额度。企业分为三个级别,授信额度根据企业级别分别为网商企业前一年月均银行流水量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三分之二。

  第十八条

 授信的审批

 网商企业融资业务的授信审批,由风险管理部弹性授权。分支行无审批权,额度内由平台金融事业部审批,超额度的由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批。

  第十九条

 用信额度的确认 根据客户实际经营的需要,授信的第一个季度给予企业不超过最高授信额度二分之一的用信额度。从第二个季度开始,按企业上一季度在我行的月平均现金流入量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核准用信额度,在最高授信额度内每季调整。

 第二十条

 合同签订 分支行办理的由经办行进行合同签订,平台金融事业部直营的由平台金融事

 业部进行合同签订。授信使用《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用信使用《银行网商企业融资人民币借款合同》,见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押品管理 平台金融事业部审批权限内的分支行办理的业务,由经办分支行进行押品管理;平台金融事业部审批权限内平台金融事业部直营的业务,由总行营业部进行押品管理;平台金融事业部审批权限外的所有业务,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进行押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授信的出账审查 平台金融事业部审批权限内的分支行办理的业务,由经办分支行负责出账,经办分支行应确保贷款出账的合法合规。平台金融事业部审批权限内的平台金融事业部直营的业务,由平台金融事业部进行出账审核,由总行营业部负责出账。平台金融事业部审批权限外的所有业务,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进行出账审核和出账。

 授信出账时,需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关于贷款资金支付的相关规定,由经办行根据客户指定的用途,将贷款资金划入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

 第五章

 贷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

  授信发放后经办行必须严格按照《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授信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关注以下情况:

 (一)借款人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 (二)借款人经营情况是否稳定、资金回笼是否正常、主要上下游合作单位是否稳固、是否有新的重大投资行为等; (三)借款人的工资发放、水、电费的缴纳是否正常;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情况、健康状况; (五)家庭状况是否发生恶化或影响我行债权安全的不利变化;

  (六)实时关注网商企业在我行日均存款的变化。每月统计企业月平均现金流入量。每季根据网商企业在我行账户的上一季度的月平均现金流入量对企业用信额度进行调整。在发生风险时可直接把我行账户资金用于归还贷款;

 (七)核实企业在电商平台上的信用情况,定期关注其店铺销售情况;

 (八)每月对客户流水账务中现金流入量的付款方进行核实,确认销售的真实性;

 (九)根据平台金融部提供的基于公开平台抓取的数据进行的行为分析评级,实时监测。

 第二十四条

  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办行应停止授信的发放,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息。

 (一)抵押物的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债权; (二)借款人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困难; (三)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拒绝或阻挠我行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违约行为; (四)借款人未经我行同意,实施兼并、承包、租赁、破产等影响我行债权的行为; (五)借款人发生或涉及法律纠纷; (六)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发生逾期; (七)企业在我行账户上的月现金流入量出现不正常的减少的现象。

 第二十五条

 授信资金支付 授信资金支付采用受托支付,必须核对企业半年内的采购合同,确认其采购行为属于长期行为,并对业务真实性进行验证。

 第二十六条

  授信逾期的催收 出现授信逾期的,应在授信逾期一周内向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妥善保管回执,确保贷款不超过诉讼时效。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网商融资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的,在无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前提下,对支行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责。不良贷款率超过3%(含),立即取消该行办理网商融资的资格,并按照《银行不良资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业务的贷款不良率实行按月考核,考核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

 附件:1.网商融资的运作流程图 2.现金流水分析方法 3.我国一线电子商务购物平台名单 4.《银行网络电商银行流水融资人民币借款合同》 5.《银行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附件 1 网商融资的运作流程图

 ①客户提出申请

 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退回

 ②调查后同意贷款的提交支行审查

 经审查不符合贷款条件的

 退还给经办客户经理

 经支行审查同意贷款条件的提交审批

 客户申请并提供贷客户经理受理并进行调请查(主要核对企业银行流水、网商分支行行长审查 直接企业内部导出客户 分支行有权审查人 平台金融事业部或信

  ③

 ④审批通过签署合同

 ⑤发放贷款

  附件 2 现金流水分析方法

 网商企业融资主要通过收集平台销售数据、银行流水、物流数据等来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对企业还款来源和经营状况的分析方式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核对电商平台的流水,包括淘系通过支付宝导出对账单,非淘系发送询证函核对每月销售数据。

 二、核对企业每月物流发货数据,数据可由企业自行提供或从第三方物流处获得。

 三、核对企业银行流水,所有银行的流水相加剔除之间相互转账。

 四、电商平台流水、物流发货数据、企业银行流水与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多方交叉验证。

 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放款出账 贷后管理

  附件 3 我国一线电子商务购物平台名单

 淘宝网 天猫商城 一淘网 京东商城 国美在线 1 号店 苏宁易购 当当网 梦巴莎 唯品会 乐峰网 易讯网 聚美优品 亚马逊 易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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