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县委党校武胜县基层科普活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286

来源:医学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采购项目编号:

 5116222019000333 号

 中共武胜县委党校

 武胜县基层科普活动设备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 武胜 )

 采购人:中共武胜县委党校

 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3

 第二章

 谈判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4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26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41

  第六章

 评审方法„„„„„„„„„„„„„„„„„„„„„„48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55

  第一章、谈判邀请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中共武胜县委党校的委托,拟对 武胜县基层科普活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武胜县委党校武胜县基层科普活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5116222019000333 号( 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 6 16 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3.采购人:中共武胜县委党校。

 4.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预算:20.00 万元。

 3.最高限价:18.60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中共武胜县委党校武胜县基层科普活动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和 广 安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谈判供应商,请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提供其他任何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本项目谈判文件免费获取。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下载中心- - 业务下载- - 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八、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 年 11 月 26 日 9: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26 日 9:30(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9 年 11 月 26 日 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和谈判地点 :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共武胜县委党校 地址:四川省武胜县飞龙镇卢山村余家桥 采购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3982684520 采购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3982684520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采购文件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083 交易组织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传真电话:0826-6300558

 2019 年 11 月 12 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 供应商的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0.0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8.60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81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文件之规定,本次采购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的价格给予 10%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因此,如果符合此政策条件并且愿意享受此

  政策优惠的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文件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或《监狱企业证明》原件,否则谈判小组将不予认可。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其谈判和成交资格都将被依法取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 %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并在响应文件中“诚信档案失信行为记录表”中进行如实填写(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7 谈判情况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为: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5.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6.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8 谈判保证金 金额: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00 元); 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9 2019 年 年 1 11 月 月 6 26 日9:3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 人名义转款无效。

 (谈判保证金不换取收据。谈判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

 注意:

 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谈判保证金的

  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 10%。

 交款方式:转帐。

 收款单位:

  。

 开 户 行:

 。

 银行账号:

 。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谈判文件 咨询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083 11 谈判过程、结果 及保证金退还工作咨询 联系人:

 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12 成交通知 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 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组织股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

 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交易组织股)

 13 供应商 询问和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对谈判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其他采购需求,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并由采购单位 中共武胜县委党校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采购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3982684520 地址:四川省武胜县飞龙镇卢山村余家桥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如有询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询问事项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供应商如有质疑时,质疑书内容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附供应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询问、质疑和逾期询问、质疑恕不受理。

 5.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询价文件之日起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7.对谈判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

  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 武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231553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兴武大道 邮编:638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武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后送一份合同(副本)至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16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根据财库〔2019〕9号、18号、19号等规定,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对节能产品(强制节能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7 评审价 评审价=谈判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文件 小微企业 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符合采购文件 环保节能产品 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

 评审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谈判报价为准。

 18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和 谈判会说明

 谈判供应商签到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 1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参 加谈判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

 份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2 2 、谈判供应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3 3。

 、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递交响应文件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谈判会前对其身份证明原件进行现场核实,否则将被拒绝。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中共武胜县委党校 。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7.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且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法律法规规定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0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 .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以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凭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到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信息技术股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

 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采购项目 不举行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 “ 资格性响应文件 ”( 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 份)、

 “ 其他响应文件” ” (含第 1 1 )

 次报价表)

 (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两部分,分册胶装装订。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 (实质性要求)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2.企业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证或多证合一的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格式详见第四章;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 5.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6.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7.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8.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等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不属于的本项不提供),提供该产品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

  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9.采购人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留存, 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资料)。

 备注:资格性响应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13.2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及商务性应答,主要是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人、服务及商务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及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实质性要求); (2)报价产品的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询价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5)商务应答表)

 (实质性要求); (6)诚信档案失信行为记录表; (7)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8)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 13.3 报价表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 。

 本次谈判报价要求:

 (1)

 报价表(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实行不少于 二轮报价,第 第 1 1 次报价表封装在“ 其他响应文件”内,谈判小组所有成员按照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技术、服务指标及要求、售后服务、价格等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第二次以后报价实行现场报价,请供应商准备足够份数并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报价表,用于现场报价 )。

 (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每一轮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4)现场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好报价表,单独递交采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由采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收好后递交谈判小组。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武胜县委党校武胜县基层科普活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 以“四川政府的 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 6 16 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供应商名称以及 “ 正本 ”或 “ 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武胜县委党校武胜县基层科普活动设备采购项

  目、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 以“四川政府采购的 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 6 16 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供应商名称以及 “ 正本 ”或 “ 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 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10 单独另行提交的第 N N 次“报价表”均应为原件。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供应商应将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和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分别封装在 两个密封袋内。

 19.2 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 资格性响应文件(一正)

 二副)、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武胜县委党校武胜县基层科普活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 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 6 16 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供应商名称。

 19.3 其他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 其他响应文件(一正二)

 副)、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武胜县委党校武胜县基层科普活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 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 6 16 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供应商名称。

 19.4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19.5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9.6 二轮及以上提交的“报价表”可以不密封和标注。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二轮及以上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现场填写,折叠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章谈判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 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 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根据需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 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 合同事项

 27. 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 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 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 合同公告

 起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 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合格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支付程序为:

 (一)财政或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将集中直接支付采购资金给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人的自有资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谈判纪律要求

 37.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0.(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1.本项目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2.企业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证或多证合一的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格式详见第四章;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 5.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6.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7.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8.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等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不属于的本项不提供),提供该产品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9.采购人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留存, 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资料)。

 备注:

 1. 本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即为 资格性响应文件 的全部组成部分。

 2.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 公章(鲜章)。

 3 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4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 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0 2000 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2 万产 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5 万元以上;省外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的政府规定为准。

  第四章

 响应文件 格式

 一、本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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