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实施方案

来源:医学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0-09-07 点击:

  温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实施方案

  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

 20 20 年3 3 月

 温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成气办〔2018〕7号)的要求,为促进温江区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温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形势与挑战 (一)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成效 1.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逐步下降。2018年温江区SO 2 、NO 2 、PM 10 、PM 2.5 年均浓度分别为9.8、36.9、89.6、56.4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7毫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相比,SO 2 、PM 10 、PM 2.5 、CO、O 3 分别下降60.8%、17.8%、27.7%、22.7%和3.3%,NO 2 上升11.8%。与2017年同期相比,SO 2 、PM 10 、PM 2.5 、CO、O 3 和NO 2 分别下降24.6%、3.7%、2.8%、5.6%和5.4%。优良天数大幅上升、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2018年温江区优良天数212天,同比2015年增加34天。重污染天数呈现逐年减少趋势,重污染发生频率、污染程度、污染持续时间均下降显著。2018年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7天,同比2015年减少15.6%。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2. 能源和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温江区能源结构不断优化。2018年全区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为0.063吨标准煤,较2016年下降28.4%。落实禁煤政策,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绿色工业体系。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2016年煤炭消耗5660吨,燃料油消耗量(不含车船用)247吨,2018年全区全面取消煤炭使用。温江区的能源消费结构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的消费结构,电力和天然气比重大幅上升,煤炭及燃料油将逐步退出能源供应市场。2018年电力消费比2016年增加20.9%,消费比重从27.4%上升到39.9%。2018年天然气消耗量2.12亿立方米,比2016年增加34%。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15年,温江区一、二、三次产业比例关系为4.3:51.0:44.7。到2018年,全区一、二、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5:49.8:46.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4%、47.7%和50.9%。温江全域布局成都健康产业功能区,产业发展以“三医两养”为主攻方向,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以新型工业为支撑,以都市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成效显著。

 3. 工业 污染防治不断深化 近年来,温江区加强涉气企业监管力度,制定行业治理规范,对臭氧的重要前体物NOx、VOCs分类施策,协同治理。清理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586家,按照“三个一批”的分类处置原则(依

 法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调迁入园一批)建立分类处理台账,实现精准管控,同时做好“散乱污”企业防新增、防反弹工作。实现燃煤锅炉“清零”,2017年完成全区燃煤锅炉淘汰、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在全市率先出台在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政策,全面推进全区91家企业在用的128台(套)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企业61家。组织30家企业按照深度治理方案实施VOCs限期治理工作。2017年,温江区工业废气SO 2 排放量为17.46吨、烟(粉)尘排放量为92.52吨。与2015年相比,SO 2 排放量减少412.38吨,烟(粉)尘排放量减少1360吨。

 4. 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 制定《成都市温江区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管细则》,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全域禁用国Ⅰ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尾气监管力度。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315辆。优化公交车配置,营运纯电动公交车160辆、CNG公交车338辆、LNG公交车74辆,优化公交线路44条,形成“公交+地铁+单车”交通出行模式,公共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从2016年的26%提高到2018年的38%。制定实施《温江区汽修行业环境管理指导手册》,加强温江区汽修行业“三废”管理,引导和规范汽修从业者开展自主环保建设和环境管理,大大提高汽修行业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落实112家汽修企业环保措施整改,

 75家涉及喷漆汽修厂全部安装烤漆房和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关停134家非法汽修企业。

 5. 面源污染防治稳步实施 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成立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扬尘治理工作制度,2018年取得扬尘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加大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力度,实现全域工地“六不准、六必须”管理标准,含喷淋设施、雾炮装备、出入口硬化。实现施工现场围挡率100%、裸土覆盖率100%、路面硬化率100%、湿式作业法率100%、除尘冲洗率100%。严格控制道路扬尘,落实建筑垃圾运输员管理制度,与全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名录786辆,进入名录公司13家,道路支道与主干道交叉口(接口)硬化28处。每日清扫保洁352公里,洒水降尘公路196公里。建设沙石、商砼及扬尘信息化监管平台,关闭砂石场22家,实施秸秆禁烧联防联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下发加强餐饮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加强烧烤整治等工作方案,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已有450家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引导实施“改电”或“改气”烧烤店92家,安装油烟净化器烧烤商户102家。

 6. 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全区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标准子站3个、小型子站10个、微型子站43个,实现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建

 设温江区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管控平台,实现大气污染“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开展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在主要交通道路建设3套固定式汽柴一体机动车排气激光遥感检测系统(包含遥感三级联网平台)。实施温江区医药行业环境管理规范、温江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网格化动态管控试点、露天焚烧监控数据平台等项目,打造医药行业绿色生产标杆企业,分行业厘清治理思路、规范治理工序、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为科学治气提供依据。

 (二)挑战与机遇 1. 大气扩散条件较差 温江区净流场四季均以偏北方为主,污染输送通量均为东北或正北方向,处于气流输送通道上,易受区域污染影响。温江风速较小,年平均风速仅1.22m/s,春季最大(1.39m/s),静风和小风频率较高,全年占了68.7%,冬季高达到了74.5%。此外,建成区下垫面复杂,地面摩擦系数大,导致存在明显的低风速区,加之区域内生活源、移动源排放量大,不利于污染的扩散,易发生污染累积。全区最高温度分布呈现西北低-东南高的分布特征,且在建成区内存在明显的高温区域,夏季最高温度可超35摄氏度,易发生臭氧污染。温江区符合龙泉山、龙门山共同形成的地理输送通道,郫都区、德阳市和彭州市等区域输入影响较大,应积极配合联防联控工作,促进共同减排。

 2. 空气质量距达标有较大差距 2018年温江区NO 2 、SO 2 和CO浓度达标,但PM 2.5 、PM 10 年均浓度分别超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61.1%、28%,O 3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超标10%。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市排名第15位。2018年PM 2.5 和O 3 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分别占比58.2%和37.9%,秋冬季PM 2.5 和夏季O 3 超标是制约温江区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瓶颈。

 3. 大气污染治理进入攻坚期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工作中的“短板”、深层次问题也进一步凸显。温江区面临工业源减排空间收窄,机动车保有量增速较快,VOCs减排手段相对欠缺,非道路移动机械、农业氨排放等控制基础薄弱,大气污染治理和监管难度加大的问题,且污染防治目前仍主要依靠政府推动,公众“从我做起”的绿色生活方式尚未形成。污染源排放清单、PM 2.5 源解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等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工作仍需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污染防控措施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涉气企业监管能力仍需大力提高。

 4. 城市发展转型为大气 环境保护提供机遇 温江区正处于经济新常态下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加速时期,全面推进建设“创新改革开放之城、三医融合产业之城、便捷高效畅通之城、天蓝地绿亲水之城、文明和谐幸福之城”。

 以国际化为方向,健康产业为特色,在现有产业的基础上提档升级,培育三医产业生态圈,培育健康服务业生态圈,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圈,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战略机遇。

 二、指导思想与实施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实现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为目标,着力解决颗粒物、O 3超标等大气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实施多污染源综合控制、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打造温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推进绿色宜居的“两轴三心一主五片”城市建设,确保温江区环境空气环境质量按期达标。

 (二)实施原则 结 构升级,布局优化。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先决条件,优化空间开发利用格局,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把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作为发展导向,探索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模式。

 质量为纲,精准施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对大气污染

 成因进行科学化、定量化分析,对不同污染源、不同污染物、不同季节制定差异化污染防控措施,精准施策,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依法监管,长效治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政协支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深化改革,社会共治。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完善制度政策,强化市场驱动激励机制,提升环保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明确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和义务,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全社会治污格局。

 (三)实施范围与期限 实施范围为温江区行政区域,辖区总面积277平方公里。包括:柳城街道、天府街道、涌泉街道、公平街道、金马街道、和盛镇、万春镇、永宁镇、寿安镇。

 实施方案分二个阶段,即2020年和2021年-2027年两个阶段。

 (四)达标期限与分阶段目标 到2020年,温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 2.5 年均浓度控制到49微克/立方米以下,O 3 浓度升高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到2027年,温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 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消除重污染天气。

 表1成都市温江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PM 2.5 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PM 10 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优良天数(天)

 2018 年现状值 56.4 89.6 212 2020 年目标值 49 80 256 2027 年目标值 35 67 3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5 70 / (五)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战略 总体战略:以PM 2.5 为重点,协同控制臭氧及前体物污染,实施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战略。通过升级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引导绿色生活,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为重点控制对象,推进多污染源综合防治;针对颗粒物、VOCs、NOx等大气污染物,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近期(2020年):多源多措并举,以减排促改善。以产业结构升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控、扬尘源综合整治为重要抓手,实现多种污染物减排。通过设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容量上限,引导产业升级、布局优化;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提升生物医药行业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扬尘、秸秆、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整治。

 中期(2021年-2027年):践行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方式。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资源能源消费增速趋缓,控制技术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传统工业源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控制更加注重源头与过程控制。强化VOCs

 污染防治;优化货运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增加绿色出行比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得到大幅度削减;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全面深化面源污染防治措施。

 三、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 1.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落实“三线一单”,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以生态格局为前提,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优化“两轴三心一主五片”的空间结构,加强地铁4号线城市发展轴及成青旅游快速通道城镇发展轴建设,提高光华城市发展主核心、科技园城市发展副核心及生态旅游城市发展副核心的联动发展,有效推进温江主城区和五大城镇组团发展建设。根据大气环境特征优化城市用地格局,按照成都市构建的城市多级通风廊道系统的布局,有效连接成都市一级通风廊道和二级通风廊道,确保涉及一级通风廊道内污染企业逐步退出转移,通风廊道范围内避免过高过密建筑物的开发建设,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根据城市发展合理布局人口,围绕“1+3+1+8”的五级城镇体系,到2030年城市人口控制在119万人以内,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2. 建设绿色生态空间 融入成都市“两山、两网、两环、六片”的生态格局。加强城乡生态体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功能,强化生态本底优势,构建“一环两楔两湖四河”生态格局。建设“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网络体系,构建由生态区、绿道、公园、小游园、微绿地形成的五级绿化体系,建设城镇组团间的连片绿色生态空间。建立北部森林生态系统,构建功能完善的生态屏障,推进生态环保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数字环保信息化建设,提升生态建设标准化水平,构建绿色低碳宜居的生态发展标准体系。严格城市绿线及管控要求,实现全域增绿。

 3.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加大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以构建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为核心,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产业,全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向高端制造转型升级。重点构建以“三医融合”为主攻方向,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以“三医融合”促进温江工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和医疗器械等产业。加快推进食品饮料、印务包装等优势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以品牌培育、产品升级、营销模式升级为方向,着力打造温江食品产业区域品牌。培育发展电子信息产业、装备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建立跨区域产业集群。促进海峡科技园高效集约发展,加

 快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鼓励发展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环境友好的绿色产业化项目。实施生产过程中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打造绿色工业体系。加快园区外分散企业集中入园,以节能环保标准推进重点行业“同类整合,兼并重组,集中治污,升级转化”,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到2022年,按照资源优势、产业互补、协同发展原则,整合同质化工业园区,推动产业融合、集约化发展。

 4. 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落实成都市“西控”的城市发展战略,制定负面清单,逐步退出与资源禀赋不协调的污染型企业,逐步退出易造成面源污染的畜禽养殖业,依法淘汰污染较大、达不到环保排放要求的食品加工、印刷包装、家具、日用玻璃、涂料、小铸造等企业。坚持“高端实现‘西控’,绿色践行‘西控’”发展理念,以国际化为方向,健康休闲为特色,提档升级“三五一”产业体系。依托水资源和苗木基础发展北部生态旅游板块,以医疗服务和总部商务为特色建设现代服务业板块,以先进制造和运动休闲为特色建设现代科技产业板块。按照“一组团一产业”的原则,合理分工,功能互补,确定十三个组团的主导城市功能,并明确核心集聚区的承载产业和空间。沿光华大道集聚健康服务业,通过交通干线串联永宁医疗服务片区、健康食品研发园区,综合医院、健康总部、健康生产服务片区等。在现有工业空间布局的基础上,沿锦绣大道规划健

 康研发生产轴,依托高等院校规划构建集研发服务、生产制造、销售等为一体的健康制造业发展格局,主要包括生物医药、保健用品、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生产等产业。根据大气环境承载力,明确新城建设的环境容量上限,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二)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 1. 加强清洁能源供应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完善温江区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推进天然气管网、储配设施、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做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工业园区全覆盖。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7%以上,优先推进中心城区和近远郊重点城镇使用清洁能源,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鼓励农村使用沼气能源。按照产业布局及不同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实施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到2020年底,工业园区实现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在条件不具备、无法使用天然气的地区,推广企业及居民使用清洁能源等。

 2. 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全域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措施;2022年底前,取消民用散煤使用,实现民用燃煤清零。

 3. 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严格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全域禁用高污染燃料。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燃用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原油等高污染燃料,全部由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对禁燃区建设的管理,将禁燃区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到2027年,全域居民取消使用生物质炉灶,改用清洁能源。

 (三)深化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 1. 严控环保准入 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化工、建材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施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或等量消减并收严排放标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水泥、砖瓦、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2. 推进 燃气锅炉和工业窑炉综合整治 全域禁止新建燃煤、生物质锅炉,推进小型工业锅炉更新替代;全面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等控制措施。天然气锅炉要配套低氮燃烧装置,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上的燃气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NOx排放浓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下。既有生物质锅炉要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限 值要求。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落实国家工业炉窑行业规范和 环保、能耗等标准。

 3.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治理 严管挥发性有机物(VOCs)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建立未稳定达标企业整改方案并限时整改,推进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

 2020年起,严格限制新、改、扩建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项目。引导现有生产项目优先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在化工生产、汽车及配件制造、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制药、制鞋等重点行业,开展低VOCs含量产品的源头替代。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VOCs治理。加强VOCs的收集和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储存、装卸等环节的排放。每年对全区VOCs重点排放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抽查,对抽查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积极推进新、改、扩建的干洗店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开启 式干洗机。严厉打击干洗行业无照经营。

  制定并组织实施温江区汽车维修行业绿色作业规范,完成钣

 喷中心、4S维修站绿色环保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全面推广汽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严格三类汽修企业喷涂业务申办审批环保准入条件。

 强化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检查,每年对全区所有在用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开展抽查,对抽查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将全区加油站回收装置设施运行质量情况纳入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审。研究推动加油站和储油库安装在线监测试点工作。

 4. 持续推进“ 散乱污” 企业 清理 整治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通过“整改规范一批、调迁入园一批、依法关闭一批”等措施,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巩固既有成果,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更新,做好“防新增、防反弹”工作。每年开展“回头看”,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5. 加大对其他工业源的环境监管力度 对其他涉气企业进行综合深度整治,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清单式管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设置大气污染排放口,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达到相关 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推进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

 1. 生物医药制造业 提高医药行业环境精准管控能力和完善管控方法手段,逐步建立西药合成和中药提取技术实验研发及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制定细则。加强医药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和治理净化措施。建立医药企业VOCs治理技术绩效评价,重点对活性炭的更换次数、理化性质、吸附容量、吸附时间等多指标联合评价,确保重点排放企业的治理效果。到2020年,建立医药行业环境管理规范,打造重点行业VOCs治理工作的示范和标杆,深化VOCs治理工作。逐步推进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到2025年,重点排放企业全部建成在线监测设施。

 2. 包装印刷行业 逐步淘汰不能入园且产值低、VOCs治理投资高的企业。其他企业开展VOCs综合整治,到2020年底前,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和低(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生产工艺、设备。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优化烘干技术,配套建设末端治理措施,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减排。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印刷,执行绿色印刷标准,通过绿色印刷认证。通过综合整治的持续推进、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的逐步替代,到2022 年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减少41%,到2027年VOCs排放量减 少70%。

  3. 木质家具制造业

 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开展VOCs综合整治,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5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100%。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在人造板制造企业推广使用低温粉末涂装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通过持续提高环境友好型涂料替代比例,“多小散”的家具制造企业集中进行喷涂收集治理等措施,到2022年木质家具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减少83%,2027年VOCs排放量减少90%。

 4. 其他工业源 VOCs 综合治理 到2020年底前,逐步对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工业行业开展VOCs综合整治。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污染治理。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通过综合整治的持续推进,到2027年相关行业VOCs减排65%。

 5. 加强VOCs 自动监测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重点企业VOCs治理设施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标准采样口

 ,治理设施进出口和厂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对企业密集和排放集中区域布设微型化以及国标方法小型化组合式在线VOCs监测设备。

 (五)加强移动源废气污染防治 1.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以轨道交通为核心,打造“轨道+公交+慢行”相结合的绿色交通体系,完善区域高快速公路网体系,优化城区道路网,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加强公交场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多种交通无缝对接和高效转乘,提高公交出行率。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加快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20年,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以上,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倡导绿色出行。

 发展绿色货运,优化货运结构,不断提高铁路在大宗物资运输中的比重。鼓励引导物流企业使用电动(混动)货车;在相对固定的运输路径之间,考虑引进电气化公路试点。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以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 运钞车、环卫车、机场等公共服务领域为突破口,加快推广新能 源车。到2020年,新增普通公务用车、邮政、环卫等车辆全部使

 用新能源车,鼓励和支持出租车、民用汽车更换为新能源车。到2022年,公交车新能源车比例达到55%、普通公务用车和从事公共服务行业机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达到80%。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的要求和比例。加大新能源车推广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购车补贴、免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在指定的公共充电设施充电采用阶梯电价等措施,降低新能源车购买和使用成本。

 2. 加强新车环保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所有轻型汽车执行国六A排放标准,鼓励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新增柴油车注册登记时,将排气控制装置和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列入检验项目。全面实施随车清单查验制度,对新登记注册或转入的柴油车严格进行排气后处理装置查验,对实车与随车清单所列排气污染关键控制装置不符合的车辆不得进行检验、不予登记,转入柴油车不符合对应排放阶段的关键污染控制要求的不得进行检验、不予登记。

 3. 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 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 推进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 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定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

 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4. 加强在用车环保管理 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主要交通物流通道建设固定遥感监测站,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重型柴油车全部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整合环保、公安、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制度,严禁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将燃油蒸发排放泄露检测纳入在用车检测范围。落实机动车检测维修(I/M)制度,与年检制度形成合力。以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区为重点治理区,有效控制重型车辆污染物排放量。

 5. 加大机动车排气监管 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加强机动车路检、抽检和遥感监测等监督性检测,建立对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管控制度,在货运通道、入城主要道路和城市建筑工地周边安装“黑烟车”视频抓拍系统,加强机动车道路执法;重点开展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完善超标车辆和被举报冒黑烟车辆的跟踪处理机制,强化机动车尾气达标上路行驶。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的排放检验机构。将机动车所有人和

 机动车检验、维修机构纳入征信系统,对在机动车使用和排放检验、维修中弄虚作假的,纳入失信名单。

 6. 加强车用尿素质量监管 开展对全区销售车用尿素的销售企业的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确保氮氧化物的减排效果。

 7. 加强油品监管 加强对成品油储油库和加油站油品质量的抽检,严厉打击非法存储、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车用燃油行为。禁止向施工机械使用单位和个人销售渣油和重油,将施工机械使用燃油质量情况纳入工地管理和考核范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油品质量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油品的,追溯来源,对销售不符合标准施工机械用燃油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8.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明确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主管部门,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所有人应当在购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市)县的相应管理部门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信息;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按政府公告的备案登记时间进行申报、备案登记。

 按照《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全域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国家要求,分阶段执行非 道路移动机械第三、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在用非道路

 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定期组织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不定期开展现场抽测,对无法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其进行维护保养并处相应罚款。出台相关规定和鼓励性财税政策,试点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DPF和SCR改造。鼓励使用低排放的移动机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租赁行业等级评价制度,将低排放机械所占比例作为其等级评价的关键指标,鼓励施工企业与等级高的租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加强遥感监测等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装备,推进全区遥感监测设备配置、平台建设、联网工作。

 (六)加强扬尘污染整治 1. 健全扬尘管理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扬尘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开展网格化降尘量监测。安装工地扬尘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建设扬尘监控平台,重点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大型工业堆场在线视频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建立扬尘控制工作台账,实现施工工地重点环节、城市工业企业堆场的精细化和动态管理。及时公布扬尘污染情况,并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加大绿化建设力度,按照 “增加绿点、延长绿线、开辟绿面、拓展绿网”的思路,点线面 相结合,提高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

 2. 严格管控施工扬尘 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尽量避免冬季、春季进行大规模土方作业,做到“慎开工,早完工”。市政建设应分段施工,避免大规模同时施工导致的扬尘。推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式,在专业化工厂预制构件,在工地进行装配,减少现场浇筑。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应达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要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35%以上;桥梁、道路、综合管廊、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强化建筑、市政交通、拆迁(除)、绿化“四大工地”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建设工地“六必须、六不准”和《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技术标准》要求。

 工地物料堆放使用高密网进行苫盖,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严禁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车辆或者密闭。

 运输道路硬化。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主要通道、所有进出口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必须硬化,并采取洒水清扫措施。对于暂不具备硬化条件的现场,在出入口道路必须铺设10米以上的钢板。

 市政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墙或围 挡,一般市政道路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

 ,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且施工期在6个月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安装喷淋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新开工项目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一律不准施工。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交叉通道必须硬化,物料堆放、装卸、运输等工段必须采取封闭施工或采取遮盖、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除特殊工艺外,禁止在工地内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熔融沥青,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加强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采取防尘措施和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并联网的施工项目,依法查处。建立施工企业环保守法信用管理制度,对失信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3. 深化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城市道路耐久性路面建设,建立高效的市政道路日常养护机制。对城区及城郊接合部的所有土街土路、乡镇主要道路全部进行硬化。2019年已按期完成五洞桥路、金府路等病害破损道路根治,启动温泉大道(花土路至杨柳河)项目建设,计划于2020年5月完成。2020年上半年启动柳林路道路建设。加强对未硬化道路入口、未硬化停车场、道路施工工地周围的清洁工作,对裸露区域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提高道路清扫机械化和精细化作业水平,

 增加清扫频次。科学选择高效清扫保洁设备,大力推进电动清扫车、快速保洁车等小型设备的应用。落实道路分级清扫保洁要求,建成区道路实施机械化湿式清扫。

 加强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工作,实现精细化保洁。加大建成区外公路清扫和巡查力度,防治二次污染。到2020年,建成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其他地区快速路、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

 加强运输过程扬尘监管,所有散装物料车辆必须全部苫盖,杜绝遗撒。实行渣土运输车标准化管理,及时淘汰违规、落后的渣土运输车辆。利用互联网+、卫星定位等技术,对全区渣土运输车实施全过程智能监管。公安、城管部门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无证车辆从事渣土运输、超载冒载、未封闭运输、遗洒飘散及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消营运资格并追溯建设施工单位的责任。

 (七)全面推进其他面源污染治理 1. 严格管控秸秆焚烧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实行源头防控、综合施策、以用促禁,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8%以上。进一步加强无人机、多源卫星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监控,及时公开违法焚烧秸秆的相关信息,对秸秆焚烧严重和综合利用率低的地区启动问责机制。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

 能源化“五化”利用率。因地制宜开展机械还田、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食用菌种植利用等工作,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拓宽秸秆工业化利用渠道。对秸秆工业化利用企业在政策、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支持,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支持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生物质能、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完善配套产业及下游产品开发,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扩大秸秆利用企业规模,推动全区秸秆全量利用。完善经济激励政策。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引导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以奖代补”机制。统筹各方面资金加大对秸秆有机肥、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等农业化利用的补贴力度,对秸秆工业化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

 2. 加强大气氨排放控制 加强种植业氨排放控制。根据土壤、作物、气候、农业生产条件等,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明确化肥使用限量,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达到90%以上,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调整氮肥结构,降低氨态、酰胺态氮肥比例,扩大非氨态氮肥比例,增加包膜肥料等缓释型肥料、水溶肥料用量;改进施肥方式,提高机械施肥比例,强化氮肥深施,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农田氨排放。加强养殖业氨排放治理。鼓励农村地区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减少人口密集农村畜禽散养,推进畜禽粪便生物处理技术。开展“种养一体”试点,根据种植业规模和土壤环境容

 量确定养殖规模,实现养殖业废弃物就地处理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改良土壤结构,降低大气氨排放,促进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良性循环。

 3. 生活源 VOCs 综合整治 开展汽修行业VOCs治理。推广使用水性漆等环保涂料以及相应的绿色环保涂装工艺,喷涂、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应置于喷烤漆房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导入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加强汽修行业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按照《温江区汽修行业指导手册》引导和规范汽修从业者开展自主环保建设和环境管理,提高汽修行业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

 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治理。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严格控制装饰材料市场准入,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加快制定区域统一的建筑类涂料VOCs含量限值标准。完善装修标准合同,增加环保条款,培育扶持绿色装修企业。鼓励开展装修监理和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验收。2027年,民用建筑内外墙体上水性涂料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开展干洗、餐饮等VOCs治理。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 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剂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

 剂泄漏。城市建成区餐饮企业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全覆盖,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烧烤店完成“炭改电”改造等。

 通过持续开展汽修行业、建筑装饰行业、干洗和餐饮行业VOCs综合治理,到2020年底前,生活源VOCs排放量减少30%,2022年生活源VOCs排放量减少40%,2027年生活源VOCs排放量减少65%。

 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按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依法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八)强化重污染时段减排 1. 强化重污染时段减排 在6-9月臭氧污染严重时段,重点加强对VOCs排放企业的管控,实施涉VOCs排放企业错峰生产,针对涂装、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VOCs减排计划;加强对重型/中型柴油载货汽车的监管和整治;城区大型商业场所、房屋建筑喷涂错峰施工;未完成油 气回收治理或油气回收装置不能正常运行使用的加油站、储油库 暂停营业和使用。

  在每年11月至次年2月PM 2.5 污染严重时段,加强空气污染预 警信息发布;实施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制定重污染季节“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停止土

 石方作业;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渣土存放点停止生产、运行;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及行道树、绿化带每天至少进行4-5次全面冲洗除尘。

 2.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照省市要求,及时修订《成都市温江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筛选确定应急减排重点,分类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需要实施的减排措施。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明确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将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细化至产污环节,明确操作流程。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3. 加强应急措施实施与动态决策管理 完善重污染天气期间部门合作与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提前做好企业错峰生产准备工作,确保及时启动应急减排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组织环保、建设、公安、监察等部门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将错峰生产企业作为督查重点,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地。健全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 实现环保、气象信息共享,在重污染天气时增加会商预报频次, 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

 (九)提升大气环境保护能力 1. 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定期进行颗粒物来源解析和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工作,将激光雷达扫描、污染物观测“走航”扫描技术纳入特殊时期常态化监管手段,为提高大气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供科技支撑。积极引导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清洁生产工艺与污染控制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制定配套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增加经费支持,加强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大气环境管理人才。

 2.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VOCs在线监测建设,加强机动车和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监测与统计工作。

 3. 加强执法监管能力 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建立区、乡、村各级巡查队伍,建立分类分级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制度,补充监管人员和设备,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4. 加快建立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推行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依托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管控平台,通过线上实时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推进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实

 现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具体化、监控手段网络化、环境管理精准化,形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实施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和各园区管委会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二)严格执法监管 积极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保持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按日计罚、责令停产、恢复原状、公益诉讼、污染损害赔偿等手段强化威慑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区县交叉执法等工作机制。

 (三)实施考核评估 完善以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和属地责任。以目标促推进的效果,提高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分值。以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及持续改善为标准,完善干部行政监察和考核制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时限和年度目标任务细化落实目标要求,确保目标任务按期推进。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环境空气质

 量不降反升,未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敷衍的部门单位,予以严肃追责。

 (四)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深化环保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环境绩效合同服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制定工业提标改造、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推广新能源汽车、重型柴油车加装DPF、VOC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等资金支持政策,对智慧环保等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运行经费分级予以保障。

 (五)强化公众监督 建立环境污染投诉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区、镇(街道)、村(社)三级网格环境监管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对企业排污行为进行多渠道监督。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动员和引导公众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及时、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众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

 与权和监督权,实现对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约束。持续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公众通过12345、12369等热线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五、重点工程与投资估算 温江区空气质量达标实施方案重点工程及投资汇总表 项目类型 内容 预计投资 (亿元)

 (一)工业源污染治理项目 在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0.4 医药行业环境管理规范 1.0 版及医药行业生态环境绿色生产标杆示范项目建设 0.05 温江区生物医药行业环境精细化管理规范(2.0 版)及绿色生产标杆示范项目 0.08 成都医学城 VOCs 监测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0.405 (二)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清扫保洁车辆 0.3 温江区沙石、商砼及扬尘信息化管理系统 0.05 购置多功能抑尘车 0.058 露天焚烧监控数据购买服务项目 0.018 城市多功能除霾试点项目 — (三)移动源治理项目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充电站、充电桩建设 0.8 柴油机尾气治理项目 0.05 (四)科技治气项目

 温江区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管控平台 0.05 开展颗粒物来源解析和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工作、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0.05 温江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0.0256 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源网格化动态管控试点项目 0.0493 (五)能力建设项目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网络建设 0.208 强化大气执法设备和监管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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