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计量定期检查制度
来源:中华会计网 发布时间:2020-07-30 点击:
医院计量定期检查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计量法,宣传计量法的重大意义,除由国家计量部门按规定组织的各种计量检查外,对医院所有“强检”项目建立档案,对“强检”仪器进行特殊管理,做到专人使用和管理。
2.对没有取得国家计量合格证的仪器,坚决不进人临床使用。
3.对取得合格证的仪器也要做到定期检查、检修。精密仪器三个月检查一次,并记录登记。对血压计和非精密仪器两个月检查一次。仪器坏了及时修理,修理好在使用前须经有关计量部门认可才能使用。
4.医院应密切和国家计量部门配合好,搞好医院的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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