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汇编(新)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11-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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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

 则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二、组织机构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三、环境保护责任制 .......................................... 2 四、环保管理制度 ........................................... 29 五、环保设施操作规程 ....................................... 33 六、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 34 七、公司环保检查管理制度 ................................... 35 八、尾矿库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 40 九、辐射管理制度 ........................................... 52 十、环境监测制度 ........................................... 56 十一、污染物排放申报制度 ................................... 58 十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 59 十三、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 ................................. 67 十四、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 ................................. 71 十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 76 十六、环境因素评价法 ....................................... 78 十七、重要环境因素对外交流管理要求 ......................... 80

 环境保护责任制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领导层及各部门的环境管理职责,适用于公司内部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与管理。

 2.职责 2.1 公司领导的环境保护职责 2.1.1 总经理 1)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环境保护责任制。

 3)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制度、标准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加强对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培训。

 4)审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确定公司环境保护目标;签发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审批改善责任区域的环境质量。

 5)负责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充实环境管理、技术人员。

 6)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各工程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决定批准环境保护奖惩方案。

 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发生事故/事件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8)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对造

 成事故/事件的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9)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公司各部门和各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2.1.2 环保总监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注、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计划措施,并组织纠正/查处生产建设中的环保失职行为。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发生事故/事件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组织公司各部、各工程公司及时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事件,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5)组织公司定期/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落实重大环境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组织做好环保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协助总经理定期/不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公司环境保护动态,评价总结环保工作绩效,及时解决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持续改进的计划措施。

 8)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竞赛活动,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落实环境保护奖惩措施。

 2.1.3 其他副总经理

 1)根据分工安排,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分管范围内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各部门、各工程公司履行环保职责和执行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组织纠正/查处环保失职行为。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通报公司总经理和安环部。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环保检查,落实环保事故/隐患的整改。

 7)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环保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8)定期召开分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会议,分析环保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环保工作先进经验的总结和推广,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2.2 公司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责 2.2.1 总经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2)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文件、资料,做好公司环保会议记录,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核稿、打印、下发。

 3)制定和健全部门环保规章制度。

 4)全面负责矿区环境卫生,做好生活、办公卫生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

 5)、确保垃圾场的正常运转,保证垃圾的焚烧和填埋。

 6)做好矿区的种草、植树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和尘土飞扬。

 7)把环保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指标。

 8)加强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按工作需要,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环保管理、技术、操作人员的配备。

 9)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10)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环保相关工作。

 2.2.2 计划财务处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2)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环境保护投资费用计划,并确保资金到位。

 3)将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确保环保实施运行、污染物治理、事故/隐患整改、环保教育培训费用落实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环保费用支出,监督环境保护资金专款专用。

 6)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环保相关工作。

 2.2.3 保障处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

 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2)组织地表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的环保设计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环保隐患。

 3)负责监督地表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环保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5)负责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化学品等购买、储运过程的环保监管。

 6)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环保相关工作。

 2.2.4 监察审计处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2)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3)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进行监督监察。

 4)参与环境保护资金专项使用监管。

 5)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环保相关工作。

 2.2.5 选矿厂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2)确保高位水池、厂内事故池等无生产废水外排。

 3)尾矿车间正常运转,确保尾砂输送到尾矿库;并加强对尾矿管线巡查,如实做好巡查记录。

 4)尾矿回水设施正常回水。

 5)保证尾矿坝体的安全性,防止坝体沉降、滑坡、变形、渗水、流沙等事故的发生,且坝前放矿要均匀,如实做好尾矿库日常运行的各项检查记录,尤其是对尾矿库坝体位移、库区水位、侵润线等要做好详细数据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6)保证子坝正常修筑,规格合理。

 7)排渗井正常渗水,井内渗水正常回水。

 8)尾矿库必须保持一定的水封,防止尾砂飞扬。

 9)粗碎(一期、二期)、中细碎、预先筛分及筛分车间湿式除尘设施正常运转,且运行记录要正确、规范。(见附件 1)

 10)除尘设施废气达标排放。除尘设施所收集的废水、废渣确保打入浓密池。

 11)做好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定期保养工作。

 12)化验室废液的合理处置排放。

 13)确保锅炉除尘设施正常运转,烟尘、SO 2 、NO X 、除尘效率达标。

 14)锅炉产生的废渣、废水合理处置。

 15)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环保相关工作。

 2.2.6 采矿厂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2)切实做好露天洒水降尘工作(督促工程公司),并如实做好洒水车运行记录工作。

 3)监督生产开采出的废渣拉运至地表指定地点。

 4)监督工程公司做好井下除尘设施正常运转,风机正常抽风,确保井下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5)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防止生活污水外泄,确保处理设施的完好性;并如实做好污水处理站运行台账。(见附件 2)

 6)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环保相关工作。

 2.2.7 环保安全处 1)环保安全处是公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对公司各部门/各工程公司的环保工作实施监管。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3)组织建立环境的组织网络。

 4)制订全公司的环境的责任制。

 5)负责组织各部门排查环境因素并评价。

 6)识别公司适用的环境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就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7)组织与环境有关的教育与培训。

 8)就环境管理问题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

 9)组织制订各种环境运行管理制度并实施。

 10)组织制订各种环境应急预案并实施。

 11)组织环保监测与检查,并督促各部门、工程公司整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

 附件 1 1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除尘设施运行台帐

  企业名称: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责任部门:

 选

 矿

 厂 (

  车间)

 监管部门:

 环保安全处 使用日期:

 二 0 一

 年

  月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明确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保护环境,控制污染,特制定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了解污染防治设施管理规定。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定,特别是必须了解有关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的规定。

 二、熟悉污染防治设施操作技能。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自己操作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处理原理、工艺流程和涉及的药剂、动力、配件,掌握药剂的投放工段、投放时间、投放种类、投放数量以及与动力的配合和滞留时间,及时进行易损配件的申购、并根据更换频次提出合理库存量。

 三、遵守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按照规程在规定的工段、规定的时间、投放规定种类和数量的药剂,并按照规程开启规定的动力和保证足够的滞留时间,不得偷工减料,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运行取得预期的效果。

 四、及时发现污染防治运行隐患。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及时向药剂、配件供应部门提出库存量的建议和向动力管理车间提出动力维修的建议,及时向药剂、配件供应部门了解库存量和向动力维修车间了解动力维修安排,发现不能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隐患,应该及时按照企业规定向厂部报告

 五、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过程中要加强运行效果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自身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按照企业规定向厂部报告,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的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人员还应及时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控部门或人员了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测数据,并如实记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承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测数据上传的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还应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上传监测数据。

 六、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认真建立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药剂投放时间、种类、数量、动力使用、易损配件更换及运行效果等内容的污染设施运行台帐,班班都应有记录并保障记录完整、准确,污染防治设施因故停运的也要实事求是的注明原因,不得弄虚作假。

 七、配合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形式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现场检查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八、履行环境保护的其他职责和义务。履行个人保护环境的义务,有勇气行驶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不熟悉污染防治设施操作技能,不遵守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不认真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导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故障未能及时修复甚至损坏致使企业相关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不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伪造记录、数据或在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经济处罚或者予以调离岗位直至解雇。

 湿式除尘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 1

 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对于皮带传动的通风机,应检查统计风和电动机的稳定性,皮带轮的固定及皮带的张紧程度均应良好。

 2.检查通风机和电动机的周围有无遗落的螺钉及其它有碍物体,检查 PE 线或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

 3.检查上水管道是否具备良好的供水条件。

 4.检查排污水封及排水管道是否具备排污畅通的条件。

 2 2

 开车程序

  1.排除通风机底内的积水。

 2.开给水阀。

 3.从窥视孔观察供水是否充足,喷嘴水方向是否正确,水门开启后能在内面形成完成的水膜,无水滴飞溅现象。

 4.开通风机。

 5.从窥视孔观察泡沫水膜,水雾的形成是否良好; 6.运转 5 分钟后才许可开动生产设备。

 3 3

 停车程序

  1.生产设备停车 15 分钟后才可停排尘风机。

 2.关闭给水阀门,应能截至无泄漏。

 4 4

 维护事项

  1 .注意给水是否稳定。

 2.注意除尘器的泡沫板、脱水装置等有无赌赛现象。

 3.注意下部椎体内部水位有无升高现象,检查排污水封是否畅通。

 4.注意各部螺钉的固定情况,法兰盘间的沉淀是否完整,以防漏水。

 湿式除尘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5.注意通风机、电动机的工作情况。传动皮带不得有过松打滑、跳偏或跳动情况。

 6.每周应疏通排污水封和池内积灰。

 7.每周应清扫和冲洗泡沫板、脱水装置。

 8.注意保持通风机,电动机除尘器的清洁。

 5 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禁止其作业

  1.在机器开动时套皮带。

 2.在机器开动时进行修理工作。

 3.在不给水的情况下运转。

 4.用金属敲打设备和管道。

  湿式除尘系统处理工艺流程图

  矿浆泵至选厂浓密池 风机 除尘器上筒体 污

  泥

  池 泥浆混合物 除尘 器下筒体 含尘气体 进风口 水 含尘气体 干净气体和泥浆 出风口 干净气体

  湿式除尘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阙朝阳 联 系 电 话 0908-4622336 废气处理设施名称 湿式除尘机组 投

 资

 额 (万元)

 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设计单位 厦门紫金设计院 联系人 杨

 松 联系电话 13515964503 施工单位 贵州冶金 联系人 蓝桂荣 联系电话

 13779031968 公司日常监管部门 环保安全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日常运行部门 选矿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运行台帐说明:

 1.本台账按照每日一页,每月一本记录; 2.设施运行情况记录各工段运行情况,存在问题要及时填写上报,并填写解决情况; 3.是否有气味,如“无”在后面的括弧内打“”,如有填写具体污染物名称。

 4.设施运行隐患报告填写隐患描述和负责人及意见,隐患描述如设施需要维修等,负责人及意见。

 除尘设施运行台帐

  时间:

  年

  月

 日 引风机开启时间

 处理气量(立方/小时)

 车间是否有气味 无( )有(

 )

 引风机关闭时间

 厂界是否有气味 无( )有(

 )

 设施运行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

  污泥池清理时间:

 ;清理量:

 千克;去向:

 备注:

 操作人员:一班

  二班

 三班

 车间负责人:

 附件 2 2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帐

  企业名称: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责任部门:

 监管部门:

 环保安全处 使用日期:

 二 0 一

 年

  月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明确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保护环境,控制污染,特制定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了解污染防治设施管理规定。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定,特别是必须了解有关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的规定。

 二、熟悉污染防治设施操作技能。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自己操作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处理原理、工艺流程和涉及的药剂、动力、配件,掌握药剂的投放工段、投放时间、投放种类、投放数量以及与动力的配合和滞留时间,及时进行易损配件的申购、并根据更换频次提出合理库存量。

 三、遵守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按照规程在规定的工段、规定的时间、投放规定种类和数量的药剂,并按照规程开启规定的动力和保证足够的滞留时间,不得偷工减料,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运行取得预期的效果。

 四、及时发现污染防治运行隐患。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及时向药剂、配件供应部门提出库存量的建议和向动力管理车间提出动力维修的建议,及时向药剂、配件供应部门了解库存量和向动力维修车间了解动力维修安排,发现不能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隐患,应该及时按照企业规定向厂部报告。

 五、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过程中要加强运行效果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自身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按照企业规定向厂部报告,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的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人员还应及时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控部门或人员了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测数据,并如实记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承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测数据上传的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还应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上传监测数据。

 六、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认真建立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药剂投放时间、种类、数量、动力使用、易损配件更换及运行效果等内容的污染设施运行台帐,班班都应有记录并保障记录完整、准确,污染防治设施因故停运的也要实事求是的注明原因,不得弄虚作假。

 七、配合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形式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现场检查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八、履行环境保护的其他职责和义务。履行个人保护环境的义务,有勇气行驶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不熟悉污染防治设施操作技能,不遵守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不认真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导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故障未能及时修复甚至损坏致使企业相关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不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伪造记录、数据或在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经济处罚或者予以调离岗位直至解雇。

 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1 1

 设备简介

  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主要由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污泥池和风机房组成,该设备主要用于生活污水和与之类似的工业有机废水的深度处理。

  2 2

 处 处 理流程及原理

  格栅井——调节池——污水处理设备(包括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排放。

  2.1 格栅井:钢格栅设置在调节池前格栅井内,以拦截生活污水较大颗粒的悬 浮物,保证后续设备的正常运行。

 2.2 调节池:由于污水水质水量变化较大,需设置调节池进行调节,以保证设备能够连续平稳的运行。

 2.3 污水处理设施:格栅井、预曝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消毒池、污泥池

 2.4 初沉池的主要作用是除去污水中较大无机物杂质,为后续污水处理提供条件;

 2.5 接触氧化池是污水处理中的核心设备,污水进入氧化池后,与氧化池中的微生物进行接触,微生物发酵过程中的需氧量由鼓风机供给,池中的微生物将污水中的有机物氧化分解,为自身的繁殖和生长提供营养和能量,同时降低污水中的 COD 浓度;

 2.6 二沉池:污水从接触氧化池出来后进入二沉池,二沉池的主要作用是出去污水中从接触氧化池夹带的少量污泥,污泥在二沉池沉淀后,大部分回流至生物接触氧化池;

 2.7 消毒池:已经处理过的污水在进入排放点前,需根据要求在消毒池内进行消毒,以杀死污水中的微生物,如大肠杆菌等,消毒的方法主要是通过投加消毒剂(如氯晶片等);消毒主要用于满足对污水处理排放有细菌指标方面要求的场合。

 3 3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3.1 检查各电气线路是否处于准备工作状态,接线方式是否正确。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修正,确保安全;

 3.2 检查风机油位是否正常,转动是否灵活,地脚螺栓有无松动,开机前必须将润滑油加至标准油位,地脚螺栓必须紧固,用手转动风机应无沉重感及异常响动,风机转动方向必须与运行方向一致;

 3.3 保证水泵转动灵活,无异常影响正常运转的隐患,如果发现及时排除; 3.4 查各阀门是否完好,开启必须灵活;

 3.5 曝气管道必须处于同一水平面,检查填料是否有脱落,如有脱落应及时补齐。

 4 4

 设备操作程序

  4.1 打开进水阀门、出水阀门,启动设备进水提升水泵,将调节池的污水输送到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4.2 初次使用及调试时,当水位达到设备 1/2 高度时停止水泵进水,打开风机进水阀,开启风机,缓缓打开风机出风阀,向接触氧化池内曝气 48 小时后再启动进水提升水泵将污水加入至设备 3/4 处,再向池内曝气 24 小时; 4.3 用手触摸填料是否有粘状感,同时观察水体微生物生长情况,直至填料上生长出一层橙黄色生物膜,方可连续向设备输送污水,水量应逐步增加至设计水量;

 4.4 定时观察水中微生物生长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控制进水水量加以调整;

 4.5 观察二沉池水流流态,出水堰集水必须均匀,一般每隔 24 小时必须排泥一次,排泥时打开排泥电磁阀,利用气提方式将二沉池内的污泥提升至污泥池;

 4.6 根据需要在消毒池内加入消毒剂(氯晶片等),二沉池来水经过消毒剂投药筐,药剂部分溶解,达到消毒的目的。经处理过的水在清水箱内停留约 0.5 小时后,就达到了排放要求,可以向外界受水体排放;

 4.7 设备调试结束并正常运行后,系统即可进入自动运行。现场将水泵、风机的操作切换在自动运行状态,由于电气操作控制柜是利用 PLC 自动控制程序,在设备出厂前就已经加以了程序编制(一般每班各切换一次),运行时不必另行设置;

 4.8 应不定期对出水水质按照环保排放要求进行检测,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 5

 设备维护与保养

  5.1 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保养制度,每班都应详细填写好运行记录,对于出现的情况记录在册,以便于维修。

 5.2 经常检查水泵、风机的螺栓连接情况,防止出现松动;

 5.3 经常检查水泵、风机的转动轴承是否有过热现象,检查润滑油位和润滑油质量,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4 定期检查填料的张紧状况,发现脱落和松弛应及时补充和校正;

 5.5 检查曝气管道布气均匀状况,发现有大气泡或局部曝气死角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排除,保证各部位曝气正常;

 5.6 在消毒剂投加时,应保证药剂用量和剩余量,必要时可根据检测结果调整投加量,及时补充药剂,确保出水水质合格;

 5.7 水泵、风机每运行 5000—8000 小时应进行一次检查保养;

 5.8 如果设备短期内部运行,可以采用风机间隙曝气,以保证微生物部死亡,方便下次运行开始时不必再重新培养微生物;

 5.9 禁止设备本体内出现无水或水位过低状态,同时严禁设备运行过程中风机出现停机或假运行状态,防止菌种死亡,设备无法运行。

 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剩余污泥定期清理 回用水池 泵

  预曝调节池 A级生物池

 O级生物池

 沉淀池 消毒池 风

  机 生活污水 经隔油处理后的餐厅废水 格栅井 杂物定期清运 污

  泥

  池 污泥回流 上清液回流

 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阙朝阳 联 系 电 话 0908-4622336 废水处理设施名称 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 投

 资

 额 (万元)

 82.7 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200m3

 设计单位 乌鲁木齐宝力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江伟 联系电话 0991-6618280 施工单位 乌鲁木齐宝力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江伟 联系电话

 15199071943 公司日常监管部门 环保安全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日常运行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运行台帐说明:

 1.设施状况记录废水处理设施完好情况,包括动力供应出现问题,配件损坏应该如实记录; 2.进水量、出水量填写当日废水处理设施进、出的水量; 3.进水水质、出水水质填写进、出水主要污染指标的实测数据,如:COD1000,没有实测条件的单位,操作人可以根据感官情况填写正常和不正常(不正常应有进一步的描述,如废水颜色深或浅)。

 4.动力开启情况上栏填写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所需动力名称,如 XX 电机(水泵);下栏填写运行时间,如 5 小时。

 5.药剂投放情况上栏填写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所需药剂名称,如石灰;下栏填写药剂投加量,如:20 6.设施运行隐患报告填写隐患描述和负责人及意见,隐患描述如设施需要维修、药剂配件库存不足等,负责人及意见。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帐 时间:

  年

  月

  日 收集池进水量(吨)

 进水水质(毫克/升)

 COD

 取样人:

 排放池排放量(吨)

 出水水质(毫克/升)

 COD

 取样人:

 PH

 PH

 其他

 其他

 设施运行情况 设施名称 开机 时间 关机 时间 设施名称 开机 时间 关机 时间 存在问题

  药剂投放量(千克)

 药剂名称

 投放时间

 投放数量

 投放人员

 流量计运行情况 早

 数值

 打水时间 从

  :

  开始到

  :

  结束 晚

 数值

 COD 运行情况 检测时间 数值 备注:

 早晚数值差

 四 、环保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 为了合理的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管理,有效的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保管理。若出现下列现象的,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并将纳入经济考核。

 3 、管理细则 3.1 水体污染管理 3.1.1 井下溢水经抽至地表,要求用于露天洒水或进入选厂生产系统,严禁外排,否则给予责任单位 500 元/次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 100元/次罚款。

 3.1.2 选厂生产废水经厂前回水系统和尾矿回水系统要最终汇入厂区 2000m3高位水池,进行生产循环使用。若擅自外排给环境造成污染的,给予责任单位 500 元/次罚款,给予责任人 100 元/次罚款。

 3.1.3 锅炉外排水进行沉淀过滤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若擅自排放给环境造成污染的,给予责任单位 500 元/次罚款,给予责任人 100元/次罚款。

 3.1.4 责任部门做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工作,如实做好运行记录工作,对记录不全或不及时现象,对责任人员给予 50 元/次罚款;如有生活污水外溢和设施无故停机现象,将对责任单位给予 500 元/次,对责任人 100 元/次罚款。

 3.1.5 设备冷却循环水、冲洗水、湿式除尘水必须输送至直径浓密

 池用于回收利用,若因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给予责任单位 500 元/次罚款,给予责任人 100 元/次罚款。

 3.1.6 严禁尾矿水、生活用水、井下及各车间、各施工单位生产用水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否则给予责任单位 200 元/次罚款,给予责任人 50/次元罚款。

 3.1.7 严禁高位回水池水体外排,否则给予责任单位 500 元/次罚款,给予责任人 100 元/次罚款。

 3.1.8 各施工单位防止生活污水、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不经处理排入环境,如有排污给予责任单位 500 元/次罚款。

 3.1.9 化验室产生的废液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地方用化学方法中和处理,如不经处理排污,给予责任单位 500 元/次罚款,给予责任人 100元/次罚款。

 3.2 大气污染管理 3.2.1 锅炉房多管旋风式除尘器除尘效率要求在 90%以上,对烟尘 、SO2、每年由地区环保局进行监测。

 3.2.2 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试验室、化验室,必须安装通风除尘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要求员工配戴防毒面具,如无以上措施,则给予责任单位 200 元/次罚款,给予责任人 50 元/次罚款。

 3.2.3 选矿厂做好车间除尘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转,并如实做好运行记录工作,对记录不全或不及时现象,对责任人员给予50 元/次罚款;对设施无故不开机或开机不规范(机器和进水要同时运行)者,对责任人员给予 50 元/次罚款。

 3.2.4 对产生粉尘的其他场所,必须正常除尘设施和通风设施,井

 下、露天产尘点要安装通风设施或采取喷水降尘措施,员工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否则给予责任单位 200 元/次罚款,给予责任人 50 元/次罚款。

 3.3 固体废物管理 3.3.1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生活垃圾统一进行运输、填埋、焚烧处理,对生活垃圾场进行统一管理,如乱倒垃圾、未对垃圾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乱撒垃圾,对责任单位处以 200 元/次罚款。

 3.3.2 工程公司和临时施工单位的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统一运送到生活垃圾处理点,按规范倒入坑内,违者罚款 300 元/次。

 3.3.3 废石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统一堆放,减少使用面积和对植被的破坏。

 3.4 噪声管理 3.4.1

 车间噪声、地表噪声要求符合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车间噪声标准》。

 3.4.2 公司和工程公司、外来车辆在凌晨 2:00 后严禁呜笛,违者罚款 200 元。

 3.4.3 公司和工程公司、外来车辆恶意长时间鸣笛,罚款责任人 200元。

 3.4.4 办公区和住宅区上班或休息时间不允许产生超标噪声,影响他人正常工作或休息,如有施工需用,要求错开办公和休息时间。

 3.5 尾矿库管理 3.5.1 放矿主管上分管必须按顺序依次放矿,做好均匀堆矿以利于形成干滩面。

 3.5.2 加强尾矿管线检查,如有发生泄漏,要及时向厂、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并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处置完成后并要做好善后恢复工作。根据泄漏成因、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善后工作落实情况,将酌情对责任部分给予 2000—1000 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 1000—500 元罚款。

 3.5.3 尾矿库工应定期对尾矿库排洪系统、回水系统、堆存系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公司主管部门,若因对本工作不负责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给予责任单位 500 元/次罚款,给予责任人 200 元/次罚款。

 3.5.4 选矿厂预算每年的尾矿量排放量和子坝的修筑计划,确定每年堆积高度,编制堆放计划。

 3.5.5 保证尾矿坝安全超高 1.0—1.5m(水面到坝顶的垂直距离)。

 3.5.6 未经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严禁乱挖尾矿坝和子坝,违者处以 300 元/次罚款。

 3.5.7 尾矿库水质设三个采样点,并每月进行一次监测,监测数据报公司领导和地区环保局,由环安处完成。

 3.5.8 尾矿库必须保持一定的水封,防止尾砂飞扬,正常情况下(特大洪水期除外)严禁尾矿外排。

 3.5.9 做好尾矿防渗和排渗措施工作,严禁排渗水、尾矿水、尾矿矿浆冲刷坝体,违者对责任单位罚款 400 元,对责任者罚款 100 元,并要求修复。

 3.6.0 保管好尾矿库应急救援设施,不得挪做他用,违者罚款 200元。

 五 、 环保设施操作规程 为了增强我公司环保设施的科学管理和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程。

 1、矿山企业环保设施包括各类湿式除尘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和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垃圾处理设施、固废贮存处理设施等。

 2、公司环保设施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总经理、环保总监总负责;环保职能部门具体分管;各环保管理人员直接管理。

 3、落实岗位责任制,所有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熟读有关操作规程和设备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步骤,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4、操作人员在环保设备使用前,要根据各类设备的性能特点进行认真仔细的全面检查,确保设备齐全有效。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5、认真作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工作内容与值班记录必须相符,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设备出现的问题应当班及时处理,需移交下一班时,必须详细交待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防止无人管理失控。因未交接清楚而接班后,设备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6、操作人员对环保设备必须做到时常养护与定时保养相结合,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并认真做好相关养护记录。

 六 、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预防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矿山环境污染事故,系指企业生产过程中短时间内造成未经处理的大量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或噪声污染环境的事故。

 2、公司设立由总经理为组长、环保总监为副组长、环保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并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络机制,确保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到场指挥和处理。

 3、公司对全体职工进行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处理的相关知识培训,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意识,遇乱不惊,冷静处置。

 4、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应及时报告。发现矿山环境污染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作业,关闭发生事故的环节和设备,全力优先处理环境污染事故。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情况,落实相关措施,果断截断污染源,防止环境污染扩大蔓延。

 5、报告时限: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4 小时内必须向辖区内环保部门简要报告污染事件情况,严重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取得环保部门支援和指导,防止环境污染的扩散。8 小时内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发生事故企业名称、地点、时间、类别、事故经过、处理情况及结果。

 6、全体职工应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置。

 7、事故调查时必须查明事故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七 、 公 司环保检查管理制度 1

 目的范围

 为了使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环保设施检查。

 3

 职责

 3.1

 环安处环保工作人员负责对公司各类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对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进行监督。

 3.2

 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环保设施进行维护,并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维护保养。

 4

 管理内容

 4.1

 公司主要环保设施有:尾矿库、垃圾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锅炉除尘设施、一二期粗碎车间除尘设施、中细碎车间除尘设施、预先筛分车间除尘设施、筛分车间除尘设施、高位回水水池、尾矿车间等。

 4.2

 环安处环保人员每一周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

 在检查中如有环保设施异常,应联系相关维护人员了解情况,并督促进行修复。

 4.4

 各部门负责各自的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4.5

 各部门对环保设施运转、维护情况应做好记录。

 4.6

 各工程公司参照本公司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环保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环保检查,并保存好有关的检查材料

 5 记录

 环保设施检查记录 检查部门:环保安全处

  NO:

 检查点 检查内容 结果 反馈 污水处理 1、水位是否超过警戒线

  2、各项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3、回水设施是否正常(泵、回水管)

  4、处理后水有无外排现象

  工程公司驻地 1、住宅、办公区是否有垃圾乱倒现象

  2、是否有其它违反矿区环境管理的现象

  垃圾场 1、垃圾是否倒入填埋场内

  2、是否定期处理垃圾(焚烧、填埋)

  高位水池 工业废水是否溢出

  尾矿库 1、主坝、副坝是否沉降、滑坡、变形、渗水、流沙

  2、泄洪设施是否畅通、有无尾矿水溢出

  3、子坝是否正常修筑、规格是否合理

  4、有无雪水、雨水、其它水冲刷坝体

  5、一、二级截渗设施是否正常、一级截渗坝前是否正常回水

  6、排渗井是否正常渗水、回水,有无异常

  7、回水系统是否正常回水,水位有无突增、突降现象

  8、各种记录本是否正常填写

 9、应急设施是否配备、补充,有无挪用

  10、通讯设施、照明设施是否正常

  粗碎 1、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2、所收集的废水、废渣是否打入 22 浓密池

  3、废气是否达标排放

  4、除尘设施记录是否正常填写

  新粗碎 1、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2、所收集的废水、废渣是否打入 22 浓密池

  3、废气是否达标排放

  4、除尘设施记录是否正常填写

  中、细碎 1、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2、所收集的废水、废渣是否打入 22 浓密池

  3、废气是否达标排放

  4、除尘设施记录是否正常填写

  预先筛分 1、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2、所收集的废水、废渣是否打入 22 浓密池

  3、废气是否达标排放

  4、除尘设施记录是否正常填写

  筛分 1、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2、所收集的废水、废渣是否打入 22 浓密池

  3、废气是否达标排放

  4、除尘设施记录是否正常填写

  尾矿车间 1、尾矿浓密池是否正常运转

 2、尾砂是否正常输送到尾矿库

  3、溢流水是否正常输送到高位水池

  4、回水率是否超过 85%

  锅炉房 1、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2、烟尘、SO 2 、NO X 、林格曼黑度、除尘效率是否达标排放

  3、收集废渣、废水是否合理处置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记录保存期限:2 年

 八 、尾矿库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尾矿库是公司重要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为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保护环境,防止尾矿污染,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切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等技术规范。

 2、尾矿设施各组成部分,应制定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维修制度等,以保证操作维护的正常进行。

 3、制定尾矿污染防治悬浮体计划,完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境保护监测与污染事故通报网络,由尾矿库日常管理班组、车间、选厂和公司专业管理机构组成,该工作统一由环保总监及以上人员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尾矿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做好选厂尾矿排放、堆存、回水及防洪排洪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其安全使用。

 5、尾矿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企业员工对一切损害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部门或安全环保部门汇报。

 7、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8、对尾矿库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安全奖罚办法》给予奖励。

 9、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疆金旺乌拉根铅锌矿。

 第二章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第一节

 尾矿库的管理

 1、公司尾矿库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2、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尾矿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防汛渡汛、抗震的安全检查和检测工作。

 3、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涉及尾矿库安全的事宜。

 4、尾矿操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巡视库周山体,发现滑坡及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处理。

 5、定期(季)测定库内尾矿沉积的粒度分布特性和悬浮体的分布状况,并作记录,注明部位,当悬浮体较多时,应采取措施处理。

 6、未经技术论证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采矿作业。严禁在库区爆破、滥挖尾矿和炸鱼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

 7、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坝高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高度时,应对尾矿堆积坝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

 8、尾矿库使用到最终设计高程前 2-3 年,应进行闭库设计,当需要扩建尾矿库接续生产时,应根据建设周期提前制定扩建尾矿库的规划设计工作,确保新老库使用的衔接。

 9、尾矿库的闭库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审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审查验收程序。

 10、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所有的原始资料(建设阶段资料、运行期资料及其他资料)必须在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二节

 尾矿排放的操作管理

 1、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

 2、尾矿筑坝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坡面坡度。

 3、尾矿排放时,应于坝前均匀分散放矿,不得任意从库后或库侧放矿,修子坝或移动放矿支管时除外。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坝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 (3)沉积滩坡度及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坝体; (5)放矿管所排矿浆,不得冲刷坝体; (6)尾矿工应看管好放矿,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记录和勤汇报,不得离岗。

 4、放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放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颗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一侧。

 5、尾矿作业时,应根据排放的尾矿量,开启足够的放矿支管根数,使尾矿均匀沉积。

 6、调整放矿地点,使滩面沿着平行坝轴线方向均匀整齐,应避免出现侧坡,扇形坡等起伏不平现象,以确保库区所有堆坝的滩面能均匀上

 升。

 7、严禁独头放矿。因独头放矿会造成坝前尾沙沉积粗细不匀,细粒尾沙在坝前大量集中,对坝体稳定不利。

 8、严禁出现矿浆冲刷坝内坡的现象。

 9、严禁在非堆坝区放矿,因为它既对坝体稳定不利,又减少了必要的调洪库容。

 10、放矿主管一旦出现漏矿,极易冲毁坝体,发现此情,应立即通知尾矿脱水工段,停止运行,及时处理。特别是在沉积滩顶接近坝顶又未堆筑子坝时,是矿浆漫顶事故的多发期。在此期间放矿工尤须勤巡查,勤调换放矿点,谨防矿浆漫顶。

 11、对处于备用的管道,应将其矿浆放尽,以免剩余矿浆冻裂管道。

 12、多开启几个调节闸门可减小矿浆在支管内的过流速度,从而减小其磨损,阀门的开启和关闭应快速制动,且应开启到位或完全关闭,严禁半开半闭,减少其磨损。

 13、阀门在严寒的环境下极易冻裂,因此,在冬季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14、在强风天气放矿时,应尽量降低放矿管高度,防止矿浆被强风吹起冲刷子坝内坡。

 15、放矿支管的支架变形或折断,会造成放矿支管、调节阀门,三通和放矿主管之间漏矿,从而冲刷坝体,因此如支架松动,悬空或折断,应及时处理修复。

 16、在冰冻期应采用库内冰下集中放矿,以免在尾矿沉积滩内,有冰夹层或尾矿冰冻层存在而影响坝体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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