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碳复合材料项目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10-23 点击:

 审批编号:

  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碳碳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青岛高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评 价 单 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20 年 07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碳碳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高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建军 联系人 王波 通讯地址 即墨区龙泉镇黄家山村西(亿应路与青威路交叉口东侧 360 米处)

 联系电话 13906393357 传真 / 邮政编码 266200 建设地点 即墨区龙泉镇黄家山村西(亿应路与青威路交叉口东侧 360 米处)

 立项审批 部门 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批准 文号 2019-370282-41-03-000035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515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 评价经费 (万元)

 1.6 投产日期 2012.12 项目 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青岛高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龙泉镇黄家山村西(亿应路与青威路交叉口东侧 360 米处,北纬 N36°25′59.56″ 东经 E120°32′8.02″),拟投资 500 万元建设“碳碳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占地面积 13515m 2 ,建筑面积 2040m 2 ,主要为 1 座生产车间、2座办公室。项目年产碳碳复合材料 65 吨,主要应用于高温行业,例如晶体高温生长(太阳能级硅晶、半导体级晶体)、金属真空高温处理、飞机刹车盘等。本项目职工 22 人,年工作 330 天,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不设食宿。

 本项目已于 2012 年 12 月投产,企业已接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行政处罚(青环即罚[2020]16 号、青环即罚[2020]1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环保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 1 号部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

 2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其他”,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岛高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特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碳碳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 相关 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编码:2019-370282-41-03-00003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龙泉镇黄家山村西(亿应路与青威路交叉口东侧 360 米处),根据《关于调整青岛市即墨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即政办发[2018] 29 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 号),本项目位于段村水库景观娱乐用水区南侧 1330m 处,项目不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龙泉镇黄家山村西(亿应路与青威路交叉口东侧 360 米处),根据国有土地证(即国用(2010)第 027 号)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龙泉镇黄家山村西(亿应路与青威路交叉口东侧 360 米项目位置

 3 处),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青岛市部分),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与青岛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相对位置图详见附图 6)。

 (2)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二者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3)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之后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同时,项目所在区域有一定的环境容量,能保障周边人民群众生存基本环境质量要求的安全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目前项目所在区域暂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4、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 表 1: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一览表 规范 相关要求 符合情况 符合性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新建涉 VOCs 排放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位于即墨区龙泉镇黄家山村西(亿应路与青威路交叉口东侧 360米处),周围均是工业企业,属于工业聚集区。本项目选址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产生 VOCs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各种固废合理处置,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营运期水、电资源使用量不大,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 污染防治 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等行业应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 VOCs 产生量较少,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

 重点提高涉 VOCs 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 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

 项目使用的原料等均为密闭袋/桶装;车间密闭,涂胶、热压工序设有集气罩进行收集,有机废气设有有效的废气收集净化系统。

 符合 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 项目不涉及搅拌、罐装等工序 符合 关于印发《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青环发[2015]74 号)

 根据不同行业,强制或推荐使用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备应当与使用的环保型原辅材料相配套,有机原料应密闭储存,沸点低于 45℃的甲类液体应采用压力储罐储存,废气要进行收集处理,从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使用的酚醛树脂为低 VOCs 环保型材料,主要产生 VOCs 的原料均为密闭桶装,废气设有有效的集气装置。

 符合 所有产生 VOCs 污染的生产工艺装置须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或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减少VOCs 废气排放筒数量,同类废气排放筒要合并,废气统一收集,分类集中处理。

 废气设有有效的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符合 鼓励回收利用 VOCs 废气,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宜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分类收集,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 VOCs 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 VOCs 净化处理率不低于 90%,其他行业净化处理率原则上不低于 75%。

 本项目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行业,活性炭吸附效率为 80%。

 符合 企业废气处理方案应明确保障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作为环境监察的依据。

 需定期更换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的,应有详细的购买、更换、移交、处置台账,提供采购、委托处置发票复印件,每月报环保部门备案,台账至少保存 3 年。更换产生的废吸附剂等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

 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符合 青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规玻璃制造、石墨碳素和水泥制造等非金属矿物制品企业排放的 VOCs 主要来源于煤、天然气等燃料燃烧时产生的排放,应进一步改变能源结构,使用清洁能源,降低 VOCs排放 本项目使用电加热,无其他燃料 符合

 5 划(2018-2020年)的通知(青环委办发[2018]34号)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VOCs 物料是指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物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

 本项目原料中酚醛树脂为有机聚合物材料(游离苯酚含量为 14%)

 符合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

 VOCs 物料进厂为罐装,暂存于车间原料区内,车间地面已防渗处理 符合 VOCs 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应密闭,卸料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项目废气设有废气收集措施,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符合 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和含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要求企业建立台账,记录含 VOCs 物料的名称、使用量、废弃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符合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产生。

 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

 本项目使用酚醛树脂(游离苯酚含量为 14%)为低VOCs 物料。

 符合 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 本项目酚醛树脂桶装储存、运输、装卸采用密闭包装桶,使用环节在密闭车间内,采用集气罩收集印刷废气 符合

 6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环发〔2020〕30号)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炭素、石化、化工、煤化工(含焦化)、制药、采矿、家具制造(含木器制造)、化肥、油品储运销、机械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和危险废物治理等行业 本项目属于 C3091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符合 (六)炭素制造行业。石油焦、煅后焦、石英砂等封闭储存,沥青密闭存储并配置烟气有效收集处理装置。物料破碎、煅烧、筛分、粉磨、混捏、制糊成型、浸渍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焙烧炉、石墨化炉置于封闭车间内,进出料采取有效集尘除尘措施,鼓励采用配有集气除尘设施的吸料天车。

 本项目雕刻/裁边等加工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符合 三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0.6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01);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09.01); 5、《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4.28)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2017.10.01); 8、《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 9、《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8、《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2017 年 6 月 1 日); 19、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鲁环

 7 发〔2019〕132 号,2019 年 9 月 2 日); 2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 21、《环保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魏先勋等); 22、土地证(即国用(2010)第 027 号); 2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编码:2019-370282-41-03-000035); 24、酚醛树脂空桶回收协议、酚醛树脂的 MSDS 报告; 25、现状检测报告(山洁检第 2020062314 号); 26、行政处罚单及缴费证明、营业执照; 四、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碳碳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3、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龙泉镇黄家山村西(亿应路与青威路交叉口东侧 360 米处)。项目东邻空地,南临亿应路,隔路为青岛同德益机械公司,西邻青岛亿立钢构有限公司,北邻青岛顺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见附图 3。

 4、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 项目总占地面积 13515m 2 ,总建筑面积 2040m 2 ,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分类如表 2 所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4 , 厂区现状图详见附图 5。

 表 2:项目工程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主体工程 1#生产车间(1F)

 1 座 已建,建筑面积 1680m 2

 ,内含原料区、成品区、雕刻区、热压区、碳化处理区、涂胶区 2 辅助工程 办公室 2 座 已建,建筑面积 210m 2 ,含门房 库房 1 座 已建,建筑面积 130m 2 ,主要堆放杂物 危废间 1 座 已建,建筑面积 20m 2

 车棚 1 座 已建 3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及喷淋用水,由即墨区供水管网统一供给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8 供电 由即墨区供电公司统一供给 4 环保工程 污水处理 化粪池,已建 涂胶、热压废气 经半封闭涂胶台顶部的收集口及热压机四周集气罩收集后汇合经过1套“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 高排气筒 P1排放,已建

 碳化处理废气 经密闭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除雾器+多层过滤棉+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 P2排放,已建 雕刻废气 经收集口收集后双布袋除尘器或移动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已建 噪声处理 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已建 固废处理 垃圾桶、危废间等,拟建

 5、主要设备

 表 3: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热压机 2 台 2 低温炉(电炉)

 2 台 3 高温炉(电炉)

 2 台 4 电烘箱 1 台 5 平板雕刻机 1 台 6 雕刻机器人 1 台 7 喷淋器 2 台 8 涂胶台 1 台 9 小切割机(用于设备维修)

 1 台 10 二保焊接(用于设备维修)

 1 台 6、原辅材料及生产规模

 表 4: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原料名称 年用量 最大暂存量 备注 碳纤维软毡 66t 10t 成品原料 酚醛树脂 3.25t 0.8t 酚醛树脂82%,游离苯酚14%,水分4%,平均每月进购一次,800kg,4桶/次,200kg/桶。厂内不储存。

 液氮 1.92t 0.2t 48罐/a,40kg/罐 酚醛树脂:酚类和醛类在酸性或碱性催化剂作用下合成的缩合物,主要的原料是苯酚和甲醛。密度为1.31g/m 3 ,拉伸强度42-46MPa,延伸率1.5-2.0%,压缩强度88-110MPa,弯曲强度78-120MPa,洛氏硬度120,吸水率0.12-0.36%(24h),收缩率8-10%,弱酸弱碱性。热分解温度一般为≥300℃,高温分解时碳残留率60%。

 液氮:N 2 ,在标准大气压下,冷确至-195.8℃时,氮气变为没有颜色的液体。氮气的化学性质不活泼,常温下很难跟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是普遍使用的惰性保护其他之一。

 表 5:生产规模一览表 产品名称 年产量 碳碳复合材料 65吨

 9

 圆形产品样本

 方形产品样本 五、公用工程 1、给排水 ①给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及水喷淋用水。

 碳化处理废气处理设备中水喷淋设备用水每周补水一次,42L/次,补水量约为 2t/a。

 项目职工人数 22 人,无住宿,综合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3)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用水标准按非住宿人员 50L/人•d 计,则生活用水量为 363t/a,全部由即墨区自来水管网提供。

 ②排水 水喷淋设备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其生活用水量的 85%计,污水产生量约为 309t/a,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图:

 图 图 1:

 :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新鲜水

 365 363 2 生活用水 损耗 54 309 化粪池 外运作农肥 水喷淋补水 损耗 2 309

 10 2、供电 项目用电由即墨区供电局提供。

 3、供热 本项目采用空调供暖,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因电力供应不足,因此低温炉与高温炉需交叉运营,不能同时开启。

 六 、环保工程 该项目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等的治理。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6%。

 表 6: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环保设备名称 投资(万元)

 1 废水处理设施 化粪池,污水管网,已建 1 2 废气处理设施 1 套“活性炭净化装置”、1 套“喷淋塔+除雾器+多层过滤棉+活性炭净化装置”、1 台双布袋除尘器、1 台移动式除尘器、集气罩若干、2 根排气筒等 26 3 噪声处理设施 隔震垫、隔声门窗等 1 4 固废处理设施 垃圾箱、危废间等 2 合计

  30 七 、劳动组织及定员 1、生产制度 企业年生产天数为 330 天,实行 2 班,每班 8 小时工作制。

 2、劳动定员 本项目职工人数为 22 人,无食宿。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已投产,现有环境问题如下:

 1、目前未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危废暂存间,未签订危废协议。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并尽快签订危废协议。

 1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龙泉镇黄家山村西(亿应路与青威路交叉口东侧 360 米处)。

 即墨区位于山东半岛中南部,东经 120°07′~121°23′,北纬" 0 1836 ~" 0 3736 之间,东濒黄海,南与青岛市区接壤,西靠胶州和平度,北面是莱西和莱阳。即墨地区陆地属第四系上更新系统冲积洪地层,地形受崂山山脉和胶潍河谷影响,由东南向西北倾斜,东南部为低山丘陵,约占总面积的 55%,西北部为平原洼地。

 2、 地质、地形、地貌 即墨区区域受崂山山脉和胶滩河谷的影响,地形上由东南向西北方向倾斜,形成东部低山丘陵区,中部平原区和西部低洼区,市域平均海拔高度 54.5m。地质情况为第四纪砂层覆盖城区。

 即墨区所处大地构造单元为胶莱盆地(IV)中的即墨凹陷(V)构造单元,属于中新生代的断陷盆地。自太古代至元古代古老的结晶基底褶皱回返之后,一直处在长期缓慢、稳定抬生的隆起状态,深遭风化剥蚀、侵蚀作用的再改造,缺失古生界及中生界早至中期的沉积,自中生代燕山期由于华夏式构造体系活动十分活跃,造就了“即墨凹陷”,沉积了陆相碎屑岩夹有中基性火山岩的喷发;自新生代以来由于喜山运动的影响,仍随同区域一样,以继承性的缓慢抬升运动为主,缺失古新界至下、中更新界地层的沉积,自上更新世晚期才趋于稳定,沿沟谷、河道发育上更新世晚期至全新世松散堆积物。

 地质构造由上而下为回填土、粘土、砾砂、粘土、粉质粘土、粘土、中等风化灰岩。场地内无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存在,场地地质条件稳定,适宜本建筑物的建设,同时初勘报告中未见项目所选地压覆矿床和文物,项目所选地周边无军事设施。

 即墨地处地震烈度 6 度以下地区。

 3、 水文地质 即墨区区地处墨水河中游冲积小平原地带,地下含水层多为透镜体,层次为 1~2 层,厚度为 2~5m,含水层顶界面 5~8m,底界面 10~13m,地下埋深 4~6m,单井出水量 30~50m 3 ,这种山前冲积平原含水层受天气降水和河流补给影响,水量不稳定。

 4、 气候气象 即墨区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由于滨临黄海,又兼有海洋性气候特点。

 主导风向:西南风,平均风速 2.4m/s。

 12 气温:历年平均气温为 13.2℃,极端高温为 38.6℃,极端低温为-14.2℃。历年平均冰冻日数为 80.85 日,历年平均冻土深度为 0.3 米,最大冻土深度 0.62m。

 日照:历年平均日照数为 2726 小时,日照率 62%。

 降水:降水分布东多西少,年降水量为 733.8mm,年最大降水量 1004.7mm,最小532.7mm。最大雪深 15cm,降雪一般发生于 12 月至次年 3 月。

 湿度:历年平均相对湿度 66.9%,最高 82%(7~8 月),最低 58%(3 月)。

 气压:历年平均气压为 1014.1 毫巴,平均最高月气压 1023.9 毫巴(1 月)。

 5、 土壤环境 即墨区境内主要土壤类型有棕壤土类、沙姜黑土类和潮土类。棕壤分布在东南部低山丘陵区;潮土分布在西部平原区,沙姜黑土分布在平原区中的局部洼地。棕壤土类约占三分之二,其次为沙姜黑土,潮土类最少。另外,沿海地区分布有滨海盐土。

 项目所在区域内无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及自然保护区。

 项目所在区域无配套的市政污水管网。

 13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 表 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2019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 年即墨区环境空气中PM 2.5 、PM 10 、SO 2 、NO 2 、O 3 浓度范围分别在 42~48、78~89、10~12、24~37、152~160 微克/立方米之间,CO 浓度在 1.6~1.8 毫克/立方米之间。SO 2 、NO 2 、O 3 、CO 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 2.5 、PM 10 浓度超出二级标准。故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属于不达标区。

 改善措施与行动:

 (1)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制度,成立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市大气办),从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市直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统一决策、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机制;出台《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方案》《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岛市 2019-2020 年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 20 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推进机制,每月调度推动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落实,每周调度各部门、各区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推动突出问题攻坚;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按月考核补偿,强化生态补偿的奖惩、激励作用;建立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全市 141 个镇街空气质量状况。

 (2)燃煤污染治理 全市在用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已有火力发电等行业企业 67 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动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配套面积 410 万平方米,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55779 户;加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出台《2019 年青岛市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对清洁煤炭和高效环保炉具推广计划等工作进行细化安排,全市共推广洁净煤炭 3.7 万吨。

 (3)扬尘污染控制 完成城市裸土绿化面积 245.1 万平方米;检查工地扬尘 9500 余次;1300 余处在建建筑工地安装完成远程视频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扬尘监测数字化、实时化;全市主、

 14 次干道机扫和冲洗(洒水)率 99%,支路、人行道机械化保洁率 66.5%;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项目,完成煤场封闭等 176 个无组织排放整治项目。

 (4)移动源污染防治 印发《青岛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监督抽测重型柴油车 2.01万辆;检查环检机构 1366 家次、加油站 2513 家次;建成 13 套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和市级大数据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

 (5)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更新全市工业企业大气源清单;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青岛市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对“十三五”以来 VOCs 减排量进行核算,完善 VOCs 排放污染源清单,督促 VOCs 排放企业进行信息公开。

 (6)重污染天气预警 完成《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第五次修订工作;针对外部污染物传输和本地静稳不利气象条件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7 次,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向社会发布防护提醒、强化监管执法等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 1 中的 2 类功能区标准。

 2、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区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

 1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该工程的主要保护目标是附近居民、学校及环境空气、声环境、地下水环境质量。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见附图 2。

 表 7: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保护类别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方位 与企业厂界最近距离(m)

 保护类型 人口 环境功能区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黄家山小学 120.536 36.433 E 470 小学 百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黄家山村 120.536 36.432 E 240 居民区 267 人 噪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类 地下水 项目周围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

 16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VOCs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1018)附录 D 中的浓度限值。

 表 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因子 环境质量标准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SO 2

 年平均 60 μg/m 3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NO 2

 年平均 40 μg/m 3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PM 10

 年平均 70 μg/m 3

 24 小时平均 150 PM 2.5

 年平均 35 μg/m 3

 24 小时平均 75 CO 24 小时平均 4 mg/m 3

 1 小时平均 10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μg/m 3

 1 小时平均 200 TVOC 8h 均值 600 μg/m 3

 2、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 1 中的 2 类功能区标准。

 表 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 类别 等效声级 dB(A) 昼间 夜间 2 60 50 3、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 III 类标准。

 表 10: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

 单位:mg/L(除 pH 外)

 项目 pH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耗氧量(COD Mn法,以 O 2 计)

 氨氮 Ⅲ类 6.5~8.5 ≤450 ≤1000 ≤3.0 ≤0.5

 17 污染物排放标准 1、营运期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营运期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要求及表 2 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表 1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3 )

 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 3 )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颗粒物 / / / 1.0 VOCs 20 15 3.0 2.0 运营期厂内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监控限值(6 mg/m 3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2、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 2 类标准。

 表 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3、生活垃圾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 VOCs 排放量为 0.19735t/a。

 18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生产工艺流程简要说明或简图:

 一、施工期 本项目已投产,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已消失。

 二、营运期 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 图 2:

 :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二)工艺简述 进购的碳纤维软毡采用喷淋器将酚醛树脂均匀的喷涂在软毡表面上,平板形的软毡采用热压机热压(占比 60%),圆形的软毡采用烘箱热压(占比 40%),热压为电加热 150℃,每次热压 3 小时,热压后依次经低温碳化处理(电加热 750℃)、高温碳化处理(电加热2200℃),再经雕刻机及雕刻机器人雕刻及裁边后包装即为成品。

 碳化处理原理:酚醛树脂热分解温度为 380℃以上,项目低温碳化温度为 750℃,此过程中酚醛树脂中的芳环结构由于自身的稳定性基本上保持完好,发生开环反应的速率非常小,热解断键过程主要发生在亚甲基键接结构上,先生成亚甲基和芳基,进一步反应生成甲烷、乙烯、乙炔等物质,实现碳沉积现象。高温碳化温度为 2200℃,在温度升至 1400℃以上时芳环结构开环热解,乙炔的产量迅速增加,其他产物变化不大,同时碳纤维软毡中含有的微量金属元素铁、铝等发生氧化反应,产物由真空泵抽出。

 因厂区电力配套不足,低温碳化炉与高温碳化炉不能同时开启,须交替使用。碳化处理过程中装料 1 天、升温 1 天,降温 5 天,完成一次碳化过程需 7 天,1 次低温碳化与高温碳化为期半个月。

 (三)主要产污环节 软毡 涂胶 低温碳化处理 高温碳化处理 雕刻/裁边等 包装 成品 固废、废气 噪声、废气 热压 废气 电加热 (150℃)

 酚醛树脂 电加热 (750℃)

 电加热 (2200℃)

 噪声、废气

 19 1、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水喷淋设备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其生活用水量的 85%计,污水产生量约为 309t/a(COD:450mg/L,产生量:0.139t/a;氨氮:30mg/L,产生量:0.009t/a)。

 2、废气 焊接仅用于设备维修使用,产生少量焊接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次不进行定量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胶废气、热压废气、碳化处理废气、雕刻/裁边粉尘。

 酚醛树脂物料平衡图如下图 3。

 图 图 3 :酚醛树脂物料平衡图

 单位:t/a

 (1)涂胶废气、热压废气(VOCs)

 本项目涂胶、热压工序均会产生有机废气,以 VOCs 计,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原料为酚醛树脂,酚醛树脂的热分解温度在 300℃以上,正常情况下废气中不会含有大量的树脂的挥发物或分解物,有机废气主要为残存的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包括游离甲醛和游离苯酚)。因酚醛树脂生产过程中苯酚的摩尔数大于甲醛,反应时苯酚会过剩,随脱水液脱出,酚醛树脂 3.25 涂胶 VOCs 0.091 收集 0.08645 (收集效率 95%)

 热压 VOCs 0.364 无组织VOCs 0.00455 烘箱收集 0.1456 (收集效率 100%)

 热压机收集 0.19656 (收集效率 90%)

 40% 60% 活性炭净化装置 (净化效率 80%)

 无组织 VOCs 0.0218 P1:VOCs 0.0857 碳化 1.066 颗粒物 0.6396 60% VOCs0.4264 喷淋塔+除雾器+多层过滤棉+活性炭净化装置(碳颗粒净化效率100%,VOCs 净化效率 80%)

 P2:VOCs 0.0853 40% 水蒸汽0.13 残炭量1.599

 20 另外甲醛沸点较低,当温度>110℃时甲醛就会剧烈挥发掉,酚醛树脂生产过程中脱水温度为 140-160℃,所以成品酚醛树脂中游离甲醛含量极低。查阅相关文献,无具体参考数据,无法量化计算,故本项目不对酚醛树脂中的游离甲醛做定量分析。

 项目酚醛树脂用量为 3.25t/a,根据酚醛树脂组成可知,游离苯酚全挥发计(组分占物料 14%),涂胶热压废气 VOCs 产生量为 0.455t/a。其中项目涂胶时常温,挥发量较少,废气占比按 20%计,产生量为 0.091t/a,热压时温度为 150℃,废气占比按 80%计,产生量为 0.364t/a。

 项目烘箱(热压 40%)为密闭装置,顶部自带集气口(热压后废气收集结束再打开,收集效率 100%),2 台热压机(热压 60%)四周均设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废气,涂胶废气经密闭涂胶台出气口(涂胶时缝隙逸散,收集效率≥95%)收集后汇入热压废气,通过“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净化效率≥80%)后经排气筒 P1 排放。综上,项目收集废气为 0.4286t/a,无组织排放量为 0.02635t/a。

 涂胶及热压废气风机风量核算:

 排放量计算公式:

  PHVx L k 

 公式(1)

 k-安全系数,一般取 k=1.4; H-罩口至污染源的距离,m; P-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 Vx-污染源边缘控制速度,m/s,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中表 1.3.2 外部吸气罩控制风速表,本项目取值 0.5m/s; 表 13: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

 设备(个)

 密闭容积(m 3 )

 集气罩个数(个)

 罩口长度(m)

 罩口宽度(m)

 P(m)

 H(m)

 Vx(m/s)

 L(m 3 /s)

 排风量(m 3 /h)

 1 台涂胶台 1.6*1.75*0.4=1.12 / / / / / 0.5 0.784 2822.4 1 台热压机 / 2 1.7 0.15 3.7 0.03 0.5 0.0777*2 559.44 / 2 1.4 0.15 3.1 0.03 0.5 0.0651*2 468.72 1 台热压机 / 4 1.5 0.15 3.3 0.03 0.5 0.0693*4 997.92 1 台烘箱 1.2*1.2*0.8=1.152 / / / / / 0.5 0.8064 2903.04

 总排风量 7751.52 风机选型参考《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0-2012)中 6.10.8 公式 Q0=K1K2Q

  公式(2)

 式中:Q0:风机选型计算风量,m 3 /h;

 21 Q:管网计算总排放量(集气罩入口处),m 3 /h; K1:管网漏风附加系数,一般送排风系统 K1=1.05~1.1,除尘系统 K1=1.1~1.15,气力输送系统K1=1.15。本项目选取 1.05。

 K2:设备漏风附加系数,按有关设备样本选取,K2 一般处于 1.02~1.05 范围,本项目选取 1.05。

 则Q0=1.05×1.05×7751.52=8546.05m 3 /h,项目取整Q0=8600m 3 /h。

 废气排放量为 1419 万 m 3 /a(风机风量为 8600m 3 /h,年运行有效时间为 1650h),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 0.0857t/a,排放浓度为 6.03mg/m 3 ,排放速率为 0.052kg/h。

 VOCs 无组织排放量为 0.02635t/a,排放速率为 0.016kg/h。

 (2)碳化处理废气(颗粒物、VOCs)

 酚醛树脂经低温碳化及高温碳化时碳沉积残留率按 60%计算,挥发量按 40%计算(酚醛树脂进入碳化工序的量为 3.25×0.82=2.665t/a),废气中碳颗粒占比为 60%,碳颗粒产生量为 0.6396t/a(2.665×0.4×0.6),剩余 40%的废气中 VOCs 产生量为 0.4264t/a(2.665×0.4×0.4),低温及高温碳化装置均整体封闭,管线密闭,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全部经密闭管道送入 1 套“喷淋塔+除雾器+多层过滤棉+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碳颗粒净化效率 100%,VOCs 净化效率≥80%)后由 15m 高排气筒 P2 排放,废气排放量为 691.2 万m 3

 /a(送风机风量为 3000m 3 /h,年运行有效时间为 2304h(低温碳化炉仅升温与第 1-2 天降温时会排放气体,高温碳化炉仅升温时会排放气体,每次碳化产生废气的天数为 4 天,年排废气 96 天,24h/天),VOCs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853t/a,排放浓度为 12.08mg/m 3 ,排放速率为 0.037kg/h。

 (3)雕刻/裁边废气(颗粒物)

 碳化处理后的碳纤维软毡经雕刻机及雕刻机器人处理时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产生量按原材料的 0.1%计,粉尘产生量为 0.066t/a,雕刻机及雕刻机器人刀头上部设置收集口,粉尘经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双布袋除尘器或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96t/a,排放速率为 0.0048kg/h(工作时间1980h/a)。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热压机、平板雕刻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其源强约为70~85dB(A)。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酚醛树脂废桶在其原始生产厂家与本项目之间循环使用,厂内共循环4 个桶,0.04t/a,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6.1 以下物质不作为固

 22 体废物管理: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b)不经过贮存或堆积过程,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其产生过程的物质;因此本项目酚醛树脂废桶可不作为固废管理。

 项目营运期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及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过滤棉(含碳粒)、喷淋塔废水(含碳粒)、废活性炭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 22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人•d 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3.63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废 ①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 0.0564t/a,收集后外售。

 ②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及不合格品产生量按 1%计,约为 0.66t/a,收集后外售。

 ③项目碳化处理废气中碳粒经喷淋塔去除 60%,剩余 40%由过滤棉(碳纤维软毡)处理,处理量为 0.2556t/a,碳纤维毡一次填充量为 10kg,每月更换一次,废碳纤维毡产生量约为 0.3756t/a,经高温碳化处理后回用。

 ④喷淋塔废水(含碳粒):项目喷淋塔去除碳粒量为 0.384t/a,喷淋塔定期抽取上浮的含碳粒液体,高温蒸发水分,可得碳粒约 0.384t/a,收集后外售。

 (3)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 900-041-49)。碳化处理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 VOCs 量约为 0.34t/a,涂胶、热压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 VOCs 量约为 0.3429t/a,按 5 吨活性炭吸附 1 吨有机废气计,则活性炭总用量为 5.25t/a,其中排气筒 P1 相连的活性炭箱一次加入 0.86t,正常生产平均每半年更换一次,非连续生产情况按喷涂 1.625t 酚醛树脂更换一次;其中排气筒 P2 相连的活性炭箱一次加入 0.85t,正常生产平均每半年更换一次,非连续生产情况按碳化 32.5t 碳纤维软毡更换一次;废活性炭总产生量为 4.1t/a,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的规定,吸附剂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1.20m/s。项目有机废气 P1 配套风机的风量为8600m 3 /h,则项目活性炭装置的横截面积应大于 2.0m 2 ,排气筒 P1 相连处理设施活性炭箱的体积为 2.31m 3 (1.5m×1.4m×1.1m),蜂窝状活性炭的密度为 0.5g/cm 3 ,活性炭箱按 80%的量来填充,则活性炭填充量为 0.924t,满足排气筒 P1 一次填充量要求(0.86t)。项目有机废气 P2 配套风机的风量为 3000m 3 /h,则项目活性炭装置的横截面积应大于 0.7m 2 ,排气

 23 筒 P2 相连处理设施活性炭箱的体积为 2.16m 3 (1.5m×1.2m×1.2m),蜂窝状活性炭的密度为 0.5g/cm 3 ,活性炭箱按 80%的量来填充,则活性炭填充量为 0.864t,满足排气筒 P2 一次填充量要求(0.85t)。

 表 14:本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方式 序号 种类 产生量(t/a)

 危废类别 危废代码 属性 处理方式 1 不合格品及下脚料 0.66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外售 2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0.0564 / / 3 过滤棉(含碳粒)

 0.3756 / / 经高温碳化处理后回用 4 喷淋塔废水(含碳粒)

 0.384 / / 高温蒸发水分,收集后外售 5 废活性炭 4.1 HW49 900-041-49 危险废物 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6 生活垃圾 3.63 / /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7 酚醛树脂废桶 0.04 由生产厂家回收循环利用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24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已投产,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已消失。

 25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 地表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水喷淋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产生量约为 309t/a(COD:450mg/L,产生量:0.139t/a;氨氮:30mg/L,产生量:0.009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 中“6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其他”,本项目属于 IV 类项目,因此,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仅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项目污水收集过程、化粪池、危废暂存过程中均不会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力联系而进入地下水,因而不会引起地下水水质水量的变化,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 、大气环境 1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评价因子:VOCs、颗粒物。

 本次预测选取厂区内对空气污染相对较重的 VOCs、颗粒物作为预测因子,根据《环境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需要对各废气污染源分别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 Pi 计算公式如下:

 % 100 P0 iiiCC 式中:P i ——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 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ug/m 3 ; C 0i ——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ug/m 3 。

 项目各污染源参数及结算结果列于表 15-18,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见表 19。

 表 15:点源污染源参数列表及结算结果 点源名称 污染物名称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内径(m) 烟气出口速度(m/s) 评价因子源强(kg/h) C max

 (ug/m 3 )

 P max % P1 VOCs 15 0.5 12.17 0.052 3.3333 0.2778 P2 VOCs 15 0.3 11.79 0.037 2.3730 0.19735 表 16:点源预测污染物浓度值与距离关系表 下风向距离(m)

 P1 P2 TVOC 浓度(μg/m³) TVOC 占标率(%) TVOC 浓度(μg/m³) TVOC 占标率(%) 1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25.0 0.0170 0.0014 0.8867 0.0739

 26 50.0 0.6458 0.0538 1.6581 0.1382 75.0 1.5051 0.1254 2.0812 0.1734 100.0 2.9233 0.2436 2.3724 0.1977 125.0 3.3325 0.2777 2.3730 0.19735 127.0 3.3333 0.2778 2.2724 0.1894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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