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课,夏,商,西周政治制度》讲义提纲

来源:英国移民 发布时间:2021-04-21 点击:

《第1课 夏' 商' 西周的政治制度》讲义提纲 政治制度主要介绍国体(谁统治)与政体(如何统治)。就中国古代而言,国体,从奴隶主贵族专政 到封建地主阶级专政;
政体,从贵族君主制' 地方分权制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学术界把古代国家分为早期国家和成熟国家。早期国家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批出现的国家,是一个民族 或地区最早出现的国家。中国的,是夏商周三代;
欧洲的,是古希腊城邦、古罗马国家等。

一、夏商的政治制度(政治制度,夏商时期变革不大,至西周“剧变“,故夏商为一子目)
1、 国家元首制度——国王制度:
(1)
建立者及时间:
大禹(因治水有功而成为部落联盟首领;
因部落争斗胜利而建立国家并成为国家元首);
约公元前2070 年(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初步成果)。

(2)
内容:
名称——“王“,王字的甲骨文为斧钱之形,为礼器,象征王权、军权,见页1插图“青铜斧钺”(多 在国君墓葬出土)。必修3远古陶缸(部落酋长瓮棺)上的彩陶画《鹳鱼石斧图》,石斧是权力象征。

职权——掌握政治权力(是一种强制性权力,其基础是武力、财富等)。

继承——从禅让制到世袭制(此前部落联盟首领是禅让制,民主推选、传贤,天下为公。夏启开创王 位世袭、传亲——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等,天下为家;
容易产生三对矛盾——子与子之间,弟与弟之间, 弟与子之间;
意义:从公天下到家天下,政权的私有化,是原始社会解体的必由之路,是历史的一个进步)
(3)
特点:
① 王权受到限制(是贵族君主制)
-受制于“卜人“。殷人以受命于天、天命恒常的天命观解释政权合法性,故国之大事,非商王专断, 而是由占卜决定。占卜权属于神权。“ I、人”由此干涉军国大事。占卜之后,刻上卜辞,即甲骨文,必修 3。

二受制于方国首领——侯' 伯。当时中国大地上的国家情况是:“商王国(商族所建)+众多方国(异 族所建)商王国与方国的关系,是一个松散的联盟(“方国联盟体制“),方国有较大自主权和独立性。

三受制于王国权相。如商朝的名相“伊尹”,建立政治制度、废立国王——伊尹放太甲,页5“学思 之窗“。

卜人、侯伯、权臣,大体上归之于贵族(有特权、且特权可世袭)系列。所以有学者称当时的君主制 为贵族君主制,到春秋战国时期才逐步形成专制君主制。

② 王权具有神权政治色彩 商人宣扬受命于天,盛行占卜政治,以此神化王权、巩固王权。華仲舒宣扬“君权神授”,类此。

2、 行政管理制度——内服制与外服制:
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服“的本意是指服事天子。

(1)
内容:
内服:商族的活动区域(今河南省一带),商王是君主,直接统治,即王畿,设立相、卿士等内服官。

夕卜服:商族以外的方国,商王是盟主,间接统治,册丹其首领为侯、伯等,为外服官。

(2)
特点:
① 两者是松散的联盟关系,商王国和方国各有义务 有些方国时服时叛。商王国义务:保护属国不受侵犯、派人助耕等。方国义务:定期纳貢、奉命征伐 等。进贡,义称朝贡,表示臣服、顺从。必修2殷墟出土大量外地物品,如青铜矿石、玉石、贝壳等,推 测其来源:方国进贡;
战争掠夺;
民间交易等。

② 外服方国系小国寡民,保持原有的血缘界限,,享有自治权和独立性 当时商王国、方国是血缘性的国家,由部落发展而来,类似于古代希腊城邦,页23顺一行。到周朝 实行分封制、春秋战国时期因战乱等因素导致人口迂移,国家的血缘性下降,多族混居,地缘性凸显。

二、西周政治制度的创新:
“周”是商之“方国”,起源于今陕西渭河流域一带(“关中“),流域内灌溉农业发达,必修2商人善 贾、周人重农。武王克商以后,不仅控制了商朝的王畿(今河南省一带),还征服了其他方国。

周克商的特点,一是方国打败王国,是小胜大、下胜上;
二是关中之国打败关东之国(函谷关以东), 是西胜东。周克商的部分原因:商纣暴政,失去民心:周有大量战马和强大骑兵等。

1、 背景——面临政权合法性' 稳定性问题:
合法性问题:商人自称受命于天、天命恒常,而周革了商命。周人提出“天命靡常、唯德是辅”的新 的天命观,构建了--条“民意——有德——天命”的政权合法性、“革命“合法性的证明逻辑。故周公提 出“敬德保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政治路线,是夏商以来中国思想从敬鬼神(天意)到重人事 (顺从民意)的一大转变。如必修3建立采风制度,通过采风观政是当时国家管理制度的一个创新。

稳定性问题:一是商朝后期外部方国时叛时服(周即叛商),加上周朝疆域空前扩大,面临如何解决 地方叛乱和有效统治广大疆域问题;
一是商朝中后期内部王位继承出现纷争,如“九世之乱”,王室贵族 之间相互残杀,面临如何解决王位继承的纷争问题。前者,弃外服制而实行分封制;
后者,弃兄终弟及与 父死子继并存的继承制度而实行宗法制。

2、 行政管理制度的创新——分封制(古称“封建制”):
对王畿以外地区的行政管理,商人实行外服制,周人则实行分封制。分封制,古称封建制,意为“封 土建国”,如柳宗元有《封建论》、顾炎武有“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

含义:封土建国。对关中、以洛阳为中心河洛地区(周之老家、商之部分王畿),周天子实行直接统 治,亦称王畿,有千里之地。对新征服的其他地区,天子实行分封制——上建国,派人建立诸侯国,实 行有效的间接统治。故西周之“天下“=王畿+各诸侯国(封国)。商朝之“四方“=王畿+各方国。

背景:①商朝后期方国时叛时服,商王国亡于方国“周“;
②周王朝疆域空前大;
③当时生产力水平 低(如各地经济联系不紧密,交通、通讯不发达,不能实行直接统治,不能实行中央集权)
目的:①拱卫王室;
②巩固边防:③实行有效的间接统治。有人认为,“分封制“是一种武装殖民, 由宗室和功臣等携带军队到各个占领地建国,以拱卫王室、镇压反抗、拓展势力。

对象:页5“西周分封示意图”,王族(同姓,如封周公子伯禽于鲁):功臣(异姓,如封军师姜尚于 齐):古代帝王的后代(异姓,如封神农氏后代文叔于许)。都属于贵族。

原则:
① 本大末小,内重外轻。天子是“本“(天子六师),诸侯是“末”(诸侯一师)。王畿为“本”(千里 之地),封国为“末”(百里之地)。本为大,末为小,本末不能倒置。周制,每师约12500人。

② 亲亲尊尊,亲多尊少。亲亲尊尊,即亲其亲者,尊其尊者,即因亲分封、因功分封。此二类人,是 新政权依靠的主要力量。亲多尊少,同姓封国多且多在重要地区,异姓封国少,周初分封诸侯国71个, 姫姓封国53个。

③ 天下为公,男女有别。对异姓贵族的分封,体现“天下为公”原则。商代男女大体平等(女性贵族 可参与国事管理,甚至可以拥有封地),周朝吸取商代“牝鸡司晨,惟家之索”和纣王“惟妇言是用'‘教 训,禁止女性参与政治,分封对象为男性,确立男女有别、男尊女卑制度(周人农业发达,男性劳力为主)。

内容:
版本1,从分封层次角度看,三个层次:
① 周天子把王畿以外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同、异姓贵族,让他们去建立诸侯国(周天子对“三种人“ 进行“三授”,即为授土、授民、授爵。授爵,即授予不同的爵位,世袭罔替,周朝分为公(如周公旦、 召公爽)、侯(如齐侯姜尚)、伯、子、男五等爵(“外詩”)。

② 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国“)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向诸侯承担作成等义务。

③ 卿大夫在自己的封疆内(“家”)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
士向卿大夫承担作战等义务。

版本2,上述三层次,第一层“分封诸侯”(顶层设计)最重要。从此角度概括其内容,则为:
① 诸侯来源: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等“三种人”(前一者为同姓贵族,后二者为异姓贵族。)
② 诸侯权利:受上、受民、受爵、建国、治国(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

③ 诸侯义务:服从命令、镇守疆土、交纳贡赋、随从作战、朝觐述职等。

特点:针对版本1的概括。

① 层层分封,等级森严(系贵族等级制)。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四个贵族等级(“内 爵”)。等级差异体现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衣食住行等)、法律特权、文化特权等方面,不能“僭越”。

② 王权有所扩大,封国有相对的独立性(属于周天子领导下的封国自治制,属于地方分权制)
扩大:商王是方国联盟之盟主,周王为天下诸侯之君主;
商之侯伯2项义务,诸侯有5项义务。

相对独立性:诸侯对上要服从周天子,对内有自治权,如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

国系小国寡民。诸侯国,百里之地。“小国寡民”在早期国家中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影响:
加强了王权和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国家政权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 商王国与方国是松散的联盟关系,周王与诸侯是严格的君臣关系。商王是盟主,周王是君主,表明王 权在扩大,对畿外的控制力在加强。

推动了文化交流和文化认同,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区域,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 治格局 “人“是文化最大的载体,人口迁徙、流动是传统社会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西周的分封派去少 数的统治者、官吏和军队(周人)到各地建立诸侯国,居于统治地位,按“周礼”行事,学说统一的“雅 言”。这部分周人会把周文化(思想、制度、技术等)带到各地封国,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和“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心理认同。

有些封国在边远的人烟稀少地区,如燕、齐、鲁、吴、楚等。王畿是“月“,诸侯国是“众星”。

① 形成了贵族内部森严的等级制(内爵贵族四级,外爵诸侯五级)
② 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西周(前1046年一前771年),共经历11代12王,大约历经276年。

③ 埋下分裂隐患(地方分权后来形成诸侯割据),是春秋战国分裂局面的直接因素 3、权位继承制度的创新——宗法制:
包括王位、诸侯位、卿大夫位和士位的继承。制定继承规则,如制定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含义:
同祖曰“宗“;
“法“即行为规范。一般意义上的“宗法”意为宗族法规。宗族内部,权位继承关系到 宗族的生存与稳定,是宗族内部最大的法规,所以宗法制主要是指宗族内部权位的继承制度。

背景:
商代王位继承制度容易产生矛盾' 争端 ① 商代后期以来王室为一夫一妻多妾制(西方基督教国家是一夫一妻制,故女王多有)
正妻所生的儿子谓嫡生、嫡子,正宗也。妾所生的儿子谓庶出、庶子,旁支也。

目的:
① 解决贵族内部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② 加强和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 原则:“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传嫡传长)
核心内容:
①王位、侯位、卿位和士位由嫡长子(为大宗)继承,嫡长子是权力、财产和土地的继承者。

②王、诸侯、卿大夫的余子(为小宗)进行分封。

实际上内容主要包括两点:明确嫡长子继承制' 大小宗制。

特点:
① 取消弟的继承权 ② 诸子之中严格区分嫡庶' 长幼之亲疏与尊卑 从亲疏看,嫡、长是亲,庶、幼为疏。从尊卑看,嫡、长是尊,庶、幼是卑。

③ 确立大宗与小宗,大宗具有崇高地位 嫡长子是大宗;
余子是小宗。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是“国“的大宗,卿大夫是“家”的大宗。

大宗与小宗具有双重关系,血缘上一般是兄弟关系,政治上绝对是君臣关系。

作用:
①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

政治权力的继承仍然是在贵族内部进行,政权仍然只向贵族开放,只是改变了继承的方式:明确了权 力继承的唯一标准,防止了贵族之间因继承标准多元而发生纷争。

② 成为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 将各级权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和巩固了分封制秩序。

③ 巩固了周天子的至尊地位 分封制下,周天子是天下共主(政治领袖),宗法制下,周天子是天下大宗(宗族领袖)。周天子集政 治领袖和宗族领袖于一身,双重保险,地位至尊。

思考题:读页5《汉墓画像石中的周公辅佐成王图》,可以得岀哪些信息? 一是西周初期已是嫡长子继承制度:二汉代有厚葬之风;
三是汉代石雕艺术水平高。

补充:宗法制对汉语亲属称谓的影响——复杂、明晰 汉语亲属称谓系统大致分成两大系:父系——爷爷、奶奶、大伯、大妈、叔叔、婶子、姑姑、姑父、 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侄子、侄女、侄孙、侄孙女等。母系——外公、外婆、舅舅、姨妈、表哥、表 弟、表姐、表妹、外甥女、外孙、外孙女等。这些亲属称谓,都充分体现着宗法制的“长幼有序、内外有 别、男女有别“。

英语国家的亲属称谓 简单、模糊。年龄不分,如sister可指姐、妹。父系、母系不分,如grandmother 可指奶奶、外婆。年龄、父系、母系不分:如uncle可指大伯、叔叔、舅舅、姑父。

4、分封制和宗法制的补充与强化——礼乐制:
强化其中的等级部分。礼乐制下,周天子是天下至尊。

思考题:阅读页6“历史纵横“,回答礼乐制的内容、目的。

内容:有祭礼、婚礼、丧礼等等;
制定了一套规则与仪式:配有特定的音乐(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 认为音乐能关系到国家的存亡,能关系人心的和谐)。

政治仪式是政治权力的一种表达。如葬礼:墓内棺椁有规定,即“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 重,士再重”。对墓葬用品的规定严格,如:用鼎制度就明确规定为“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 元士三鼎或一鼎。实际考古发掘资料表明并不完全按此规定,有的有所增减。一种可能是死者受到特殊礼 遇,另一种可能是在“礼崩乐坏”情况下的僭越。

目的:维护分封制、宗法制确立的等级秩序,使得上下有别,尊卑有序。有人认为,礼乐制度是等级 制度,是文化制度。

三' 中国早期国家(夏' 商' 西周)政治制度的特点 1、 贵族政治。由世袭贵族掌握政权。貴族政治以血缘为纽带,也称为血缘政治。

2、 地方分权。商之方国、周之封国皆有较大独立性。春秋战国时出现郡县制,逐渐走向中央集权。

3、 君权有限。三代王权有一个逐渐加强的趋势,但总体上有限。君权主要限于王畿,是贵族君主制。

春秋战国时逐渐走向专制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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