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推进会讲话

来源:英国移民 发布时间:2020-09-07 点击:

  全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推进会讲话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通报了全县兜底保障工作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兜底保障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当前形势,增强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的紧迫感

 去年以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兜底保障工作在助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县兜底保障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个别农村低保对象认定不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不足,基层业务经办人员能力较弱,救助对象兜底保障政策知晓率较低,医疗救助兜底、残疾人办证及“两项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去年有的乡镇农村低保对象减少数量较大,个别低保对象类别偏低、没有达到应保尽保。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省、市的高度关注,需要我们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兜底保障工作对实现整县脱贫摘帽是基础性的、保障性的、底线性的工作,脱贫攻坚越往后,困难越多、难度越大,通过其他方式能脱贫的都脱贫了,不能脱贫的最后都将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来解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地位,真正把兜底保障工作做得好不好、兜得准不准,作为政治站位高不高、“四个意识”强不强的具体表现来衡量、来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工作精力、研究程度、举措力度等方面要有大的转变,不断提高兜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及时有效兜底保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紧盯关键环节,持续抓好兜底保障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准施策,在工作推进上出实招,在政策落地上见实效。

 (一)突出精准救助,切实有效惠及民生。一是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认定责任主体作用,靠实靠牢入户调查人员的责任,综合应用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按照“进有标准、退有依据”的要求,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定类别。要高度重视对象减少幅度较大、个别对象认定不准的突出问题,加大排查核查力度,对现有的农村低保三、四类家庭再进行一次精准认定,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严防“漏保”问题发生。对属于“四有户”(有消费性车辆、有商品房、有出资企业、有财政供养人员)情形的保障家庭,要及时清退,防止出现“错保”问题。凡新纳入或清退的对象,都要严格履行程序,书面告知政策规定,让保障对象“进得清楚、退得明白”。二是分类严格执行施策。要合理纳入救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其在现行标准下实现“政策性”脱贫。要严格执行有效期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退出,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兜底保障专责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对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三保障”落实情况逐户开展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综合施策。三是深化专项治理行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开展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社会救助工作领域不正之风。惩治腐败方面,要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改进作风方面,要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和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以及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纠正“错保”“漏保”方面,要下大力气解决“平均保”“拆户保”“瞒骗保”等问题,彻底整治擅自突破低保政策界限、改变低保准入条件、扩大低保保障范围,违规将上访、拆迁、征地等特定群体纳入低保的问题。要切实解决个别对象认定和类别确定不够准确,以及对因病、因学、因残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纳入低保不够及时或保障类别不精准,各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落实不全面等“漏保”问题。

 (二)突出应保尽保,织密民生兜底网络。一要积极主动。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作用,重视解决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因素造成的群众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加快形成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筑牢社会救助最后一道“安全网”。二要灵活规范。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要“先行救助、后置审批”,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对于支出型救助,要严格执行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做到政策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

 三要综合全面。要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急难救助快速响应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急难救助监督检查机制和困难群众求助事项“首问负责制”,加强转办、转介服务,形成救助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统筹做好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工作,加强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和高龄护理服务等补贴救助资金,积极开展居家灵活就业创业培训,确保各类特殊困难群体脱贫。

 (三)突出问题导向,迅速整改落实到位。一要严肃认真对待。xx同志在通报中列出的问题,有些已经进行了整改,但在省、市、县督查中再次发现,说明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位,还没有进行彻底整改。各乡镇要以这些问题为警醒,以鲜明的问题导向、强烈的问题意识,逐一照单认领,深刻剖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进行“透视会诊”,既查大问题、共性问题,也查小问题、个案问题,深查细究,吸取教训,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采取有效的办法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要细致梳理对策。对于存在的各类问题,县民政局已经多次下发督办通知,并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督办。刚才,xx同志对解决突出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建议,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回去后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特别是对低保人数大幅下降等问题,要立即研究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在农村低保对象认定中,对“主要家庭成员丧失部分劳动能力、重大疾病、残疾类别”的条件理解不透彻、标准把握不准确,生搬硬套政策,导致对象认定不精准,保障类别偏低的问题。三要抓住时间节点。在新的一年里,各乡镇要加快进度,查漏补缺,对于面上的个例问题,要做到即知即改;对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组织专题调研,集体会诊,持续跟踪,直到问题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加强联系协调,全力协同配合,合力予以解决。

 同时要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对于已经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要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推动整改工作真正改到位,见实效,不反弹。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提升兜底保障工作水平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和改善底线民生的高度,把兜底脱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推动,作为一项光荣职责来履行,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要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将兜底保障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主要领导对兜底保障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兜底保障工作负直接责任。各乡镇要强化兜底保障工作主体责任,对重要工作常研究、重大问题常过问、关键环节常协调、落实情况常督查,切实担负起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经济状况核对、调查审核等职责。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民政、人社、教育、卫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无缝衔接,加强沟通联系,强化配合协作,努力做到资源充分整合、功能充分发挥、兜底作用切实体现。要充分发挥县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以及扶贫开发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起纵向联通县、乡两级,横向联通各相关部门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做到政策、对象、标准、管理和机制紧密衔接。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要对不易落实或容易反复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多搞几次“回头看”,多杀几个“回马枪”,强化压力传导,加大责任追究,确保兜底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对整改认识不到位、消极敷衍的乡镇和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要不断提质增效。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集中培训、政策解读、学习交流等方式,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关政策,使经办人员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兜底保障政策。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兜底保障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的普及度和知晓率。

 同志们,兜底保障工作事关底线民生、事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勇于担当,奋发作为,把兜底脱贫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为打赢整县脱贫攻坚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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