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加拿大移民 发布时间:2021-05-05 点击: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从源头控制疫情疫病传入我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切实规范动物检疫,严格动物移动过程监管,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坚持“移动监管到位”、“宣传部署到位”、“检疫开展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四到位原则,重点加强动物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完善检疫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确保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不传入我镇。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动物检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标牌和公示牌,公示检疫申报程序、管辖范围、辖区官方兽医及指定兽医专业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申报受理。

2、严格产地检疫。严格按照XX省非洲猪瘟防控禁调禁运有关规定开展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做到严格检疫程序、操作规范,规范出具检疫证明,据实记录,不给非法经营者可乘之机,坚决杜绝只出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严厉查处经营者拒不配合,逃避检疫、扰乱检疫监督秩序的行为 3、严格屠宰检疫。严格按照农业部《屠宰检疫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屠宰动物“凭证凭标”入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入场查验关。严厉查处屠宰场收购、屠宰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动物的行为;
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切实把好检疫申报关;
严厉查处屠宰未经宰前检查合格、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的行为;
严格屠宰场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行自检,检疫人员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行监督检查,把好违禁药物监管关;
把好同步检疫关,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严格监督检查,把好无害化处理关。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屠宰企业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不按照规定处理染疫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的行为。

(二)规范动物检疫证明和高禽标识管理 严格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订购、领取、使用和回收查验程序,动物检疫证明填写和畜禽标识佩戴要符合规范。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登记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严禁直接将证章标识交于屠宰企业或相对人保管、使用和加施,堵塞制度和监管工作漏洞,杜绝转让倒卖证章标志。

(三)规范检疫电子出证 严格开展检疫工作,规范检疫电子联网出证,对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对长期不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违法出具检疫票证的,要及时查处、责令整改。

(四)强化病死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进一步做好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对象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规定,规范处理病死畜禽,在规范处理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记录和资料存档。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随意抛扔病死动物及收购、屠宰、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是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环节官方兽医不执行检疫申报制度,不到点到岗检疫,不检疫就出证,“隔山开证”,“异地开证”,开“阴阳证”,不规范开具检疫证明(耳标和检疫证明编号不统,数量不统一等)手工出证,不现场监管入厂(场)动物状况,不核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载畜禽标识编码与畜禽佩戴标识编码是否相符,不落实检验检疫同步监管措施,不按规程进行检疫、记录、出证,对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二是移动监管过程中,发现管理相对人不履行动物调前申报和审查制度、动物调运过程监督记录制度、动物调入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动物或动物产品跨省调入经指定通道进入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官方兽医不依法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指定通道官方兽医不履行检查检验和监督执法职能职责的失职渎职行为;
四是病死动物处理监管环节不到现场查证确认动物死亡原因和数量,不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实行全程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违犯农业部“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有案不查、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分3个阶段。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1年3月1日-3月20日)。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部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21日-2021年4月10日)。要对照本次整治行动提出的工作重点和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办理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处理一批违规人员,切实规范动物检疫行为。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1年4日11月-2021年4月30日)。对自辖区内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坚持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该纠正的事立即纠正,该处理的人立即处理,尽早消除风险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食药、安办、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开展监督执法与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镇分管领导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农业服务站畜牧岗位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具体负责全县及辖区内的监督执法与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舆情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合理利用新型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非洲猪瘟疫情的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检疫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制观念,提高畜禽饲养、经营者守法意识。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和对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报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震慑不法人员的不法行为。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动物检疫监管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移动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案件查处程序,对失职、失察等管理不到位的行为,按相关行政问责和行政管理权限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努力构建起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动物卫生行政监督执法工作,坚决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确保我镇清洁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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