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一岗双责存在问题

来源:加拿大移民 发布时间:2020-09-13 点击:

  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一岗双责存在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应当看到,“关键少数”是推动发展、引领发展的关键因素,既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关键环节,更是引领“绝大多数”创新实践的标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扣紧责任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言出纪随,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之必须。

 抓住“关键少数”,就要督促其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新的发展理念为“指挥棒”,以尊崇党章为首要,深学笃用、创新手段、守住底线,做到认识上更加到位、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有为。

 1 深学笃用,学好法规“必修课”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领导干部提出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标准和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要求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使尊崇党章、遵规守纪成为一种行动自觉。

 全面从严治党,首要的是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党纪国法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学好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深刻理解党的领导的丰富内涵,深学笃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也是一大政治优势。要加强纪律规矩教育,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引导领导干部坚决做到“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加强批评教育,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监督纠错和日常警示教育作用,完善并落实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守住廉洁从政底线。

 2 以上率下,拧紧责任“压力阀”

 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脉相承的。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揪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传导压力,看住“关键少数”,执纪必严,违规必究,拧紧责任“压力阀”,提高党规党纪的执行力,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有权就有责,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真正把纪律权威树起来、把纪律执行严起来。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带头尊崇党章,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维护好党的“六大纪律”,切实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

 要坚持有权就要有责、挂帅就要出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厘清党委的权力和责任,以责任清单的形式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具体量化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及责任追究情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责有依、追责有据。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用好问责“撒手锏”,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使失责必问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3 挺纪在前,用好惩治“辩证法”

 挺纪在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盯紧“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盯紧“关键少数”,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握好惩与治的辩证关系。惩是手段、治是目的,既要讲问题导向又重效果导向,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坚持纪在法前,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要深度聚焦“维护党纪”,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用纪律和规矩的眼光去发现、审视、甄别各类违纪行为,从“查办大案要案”向“执纪监督问责”转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五类标准”工作流程,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运用好政策策略,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从“只看树木”向“护好森林”转变。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让心存侥幸者收手、违规违纪者止步。

 坚持纪在法前,重在严格执纪。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拥有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用严明的纪律抓好“关键少数”管住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落实到位。要突出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及时通报典型案件,督促各项工作冲着纪律去。

 4 创新手段,打好监督“组合拳”

 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提供重要遵循。

 要转变监督理念,加强党内监督,加强纪律建设,对领导干部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开出“药方”,着力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让党内监督动真碰硬、展现刚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要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督”工作机制,拓展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形成党内外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使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成为行动自觉。要开启监督全天候“探照灯”,把监督视野从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的社会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进行到哪里。要改进监督方式,抓好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监督“关键点”,畅通监督渠道,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关键少数”,还要坚持正面倡导,延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圈,把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让领导干部在正确的导向面前严格自律、自觉立德。要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督促其贯彻落实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守住纪律底线,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一岗双责存在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促进;坚持全面治理、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之责。思想建党是从严治党之首位,也是主体责任之首位。要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强正面引导,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着力正本清源、引正纠偏,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筑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根基。

 二是从严监督执纪之责。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党委要当纪律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始终立足于“全面”,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和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以政治纪律为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把握、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纪律打造为管党治党的标尺。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之责。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取得新成效。坚持依规治党,以党内制度规矩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治理依据和评价标准。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现行党内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加强问责,加强监督查处,解决党内制度规矩约束力不强、贯彻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注重解决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把党的工作和活动严格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中。

 四是匡正选人用人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主体责任主要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

 五是净化政治生态之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要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注重建设“三清政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上级党组织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两学一做”,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六是做好示范带头之责。一把手的自觉担当决定着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只有一把手把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尽心、尽情、尽力。各级一把手要当好表率,处处以身作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在其位谋其政,在加强管党治党上常研究、常部署,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但“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勇于担责,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要谈话,该调整的要调整。真正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维护党的执政根基。

 七是层层传导压力之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没有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参与和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就不可能落实。要向基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把纪律建设固化到基层,把纪律审查延伸到基层,把作风建设拓展到基层。从加强教育培训、健全组织生活、做好党员工作等方面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村、社区,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之责。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是用好追责机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第一要务、首要措施,以常态化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新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那些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进一步完善问责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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