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349

来源: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20-10-18 点击:

 项目编号:汶政采竞磋7 [2017]37 号

 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汶川县公共资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我单位已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进行了需求论证,本采购文件经我单位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

 公章:

 时间: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3 一、适用范围 ................................................................................................................................. 6 二、磋商文件 ................................................................................................................................. 6 三、响应文件 ................................................................................................................................. 7 四、签到、评审和成交 ................................................................................................................. 8 五、合同签订、履行和项目验收 ................................................................................................. 9 六、支付货款 ................................................................................................................................. 9 七、质疑和投诉 ............................................................................................................................. 9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11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1 一、响应函 ................................................................................................................................... 1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0 三、资格证明文件 ....................................................................................................................... 21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 ........................................................... 23 五、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24 六、服务应答表 ........................................................................................................................... 25 七、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 ................................................................................................... 26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27 九、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 28 十、最后报价表 ........................................................................................................................... 29 十一、其他资料 ........................................................................................................................... 30 第五章

 评审办法 ............................................................................................................................... 31 一、磋商小组 ............................................................................................................................... 31 二、评审程序 ............................................................................................................................... 31 三、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 37 四、成交原则、询问及质疑 ....................................................................................................... 38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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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采购人)的委托,拟对 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

 汶政采竞磋7 [2017]37 号

  二、项目名称:

 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介、最高限价

 共一包:第一包:

 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最高限价:22万元; 具体采购内容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交纳保证金

 1 1 .磋商 文件获取时间 (即报名时间)

 、方式:本次磋商报名为网上报名,磋商文件自 2017 7 年 年 2 12 月 月 4 4 日到 2017 7 年 年 2 12 月 月 2 12 日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下载,磋商文件按包获取,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资料;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资料,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可登陆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涉及网络问题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4009618998。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和编制成本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 2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方式:

 2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第一包:肆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7 2017 年 年 2 12 月 月 2 12 日 日 5 15 时。

 (3)投标人应在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所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投标人缴纳磋商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备案的电子网银账户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磋商保证金以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系统打印出的投标记录表记录的磋商保证金为准。(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资金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为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应预留足够的资金到账时间。)

 (5)磋商保证金按包缴纳。

 (6)对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接受报价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 2017 年 年 2 12 月 月 4 14 日 日 0 10 时 时 0 00 分(北京时间); 2 2 .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地点: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 246 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本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batc.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汶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7-6257888

  15983714547 2、采购代理机构:汶川县公共资交易中心 地

 址: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 50 号 邮

 编:623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837-6228581 2017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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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三、采购项目简介、最高限价,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磋商小组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核并磋商后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5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 每包三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二至三家)

 6 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

 7 服务期限、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即项目完成期限)为:合同中约定 。

 (2)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8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参加本次磋商 9 履约保证金 (1)合同总金额的 5%; (2)交款方式:交采购人; (3)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4)退还时间:履约期满,一次性退款(无息)。

 10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处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响应文件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4)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验。

 (5)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商务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1 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 (3)所有要求被授权人签字的地方,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私人印章无效)。

 12 装订、包装及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

 (2)响应文件一律用 A4 纸印制,内页胶粘,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 (3)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 (4)密封袋按第四章中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密封袋供应商名称处和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5)响应文件分包装订、分包密封。

 13 需要递交的资料 (1)响应文件 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2)响应文件应按本表第 11 条密封要求进行密封。

 14 磋商终止和无效响应的情形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磋商终止的情形

  a.系统显示已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b.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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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供应商的无效响应情形

 a.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 c.密封不完好的经监督人员认定后,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评审过程中的磋商终止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磋商小组判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15 备选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16

 原件要求 供应商应带齐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的相关原件,以便磋商小组需要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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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适用范围 1 1 .磋商文件的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所涉及的设备、货物和服务仅限于本次采购范围所述。

 二、磋商文件 2 2 .磋商文件的构成

 2.1 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磋商公告; (二)磋商须知; (三)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响应文件格式; (五)评审办法; (六)合同主要条款。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3.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个工作日之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足 5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供应商发现磋商文件不合理或者有误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没有书面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

 4 3.4 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澄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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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三、响应文件 5 5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5.1 响应函 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 资格证明文件 5.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 5.5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6 服务应答表 5.7 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 5.8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9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5.10 最后报价表 5.11 其他材料 6 6. . 磋商保证金

 6.1 磋商保证金缴纳,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6.2 磋商保证金退还: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需提交采购合同至交易中心)。

 6.3 本次磋商保证金仅对本次投标有效,如出现二次招标等情形,投标人需退还本次保证金后重新缴纳。

 6.4我中心已实行保证金自动退还制度(中标人除外)。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837-6332586;联系人:陈先生。

 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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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 100 个日历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四、签到、评审和成交 8 8 .签到

 8.1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并进行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 开标现场,供应商相互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情况检查,并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8.3 采购代理机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表格移送至评标室供磋商小组组织评审及磋商。

 9 9 .评审

 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10 . 成交

 10.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人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在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或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batc.cn)打印)。

 10.2 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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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合同签订、履行和项目验收 11. . 合同签订

 11.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1.4 磋商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11.5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经监管部门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 12 2 . 履行合同

 1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 13 3 . 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支付货款 14.1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支付采购资金。

 14.2 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具验收结算书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

 七、质疑和投诉 15.1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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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

 15.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分细则、采购结果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配合采购人处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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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 (最高限价):2 22 万元。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由专业公司运行维护清单

 一、项目内容

 1、汶川县环境监测站现有二小子站和园林路子站监测设备的定期维护、巡检、故障维修、年度大修、定期仪器校准及量值溯源、传递等服务工作及完成设备耗材、零件、配件配货及更换等。

 2、本次招标的系统运行维护包括二小子站和园林路子站除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外的所有监测仪器、辅助设备和监测站房设施,其中监测仪器包括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气体校准仪和气象监测系统等,辅助设备包括子站工控机、样品采集系统、标准气体、摄像系统、安全设施、子站环境条件控制设施等,常规项目为:SO2、NO2(NOX、NO)、PM10、CO 和 O3 、PM2.5;气象参数: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

 3、本次招标运行维护的系统设备情况及监测分析方法为:

 序号 项目 厂家 分析方法 1 SO2 先河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EC 紫外荧光法 2 NOX 先河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EC 化学发光法 3 O3 先河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EC 紫外吸收法 4 CO 先河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EC 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 5 PM10 先河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β射线吸收法 6 PM2.5 先河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β射线吸收法

 4、说明

  (1)投标方提供的资质材料真实,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

  (2)投标人用具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运行维护能力。

  (3)投标人应承诺如维护点位发生变更(如点位调整、更换等),维护地点也相应进行调整,维护内容不变。

 二、项目招标合同期限及合同规定

  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三年。

  招标程序完成与中标单位签订首期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采购单位就中标单位的年度服务情况是否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行评估,评估合格后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估不合格合同终止。

 三、运营维护工作内容 3.1 周巡检维护

 (1)每周至少一次

 (2)站房及附属设施检查和维护,包括:站房完好情况,温、湿度控制设施,排气设施,安全、防火设施,防潮、防渗漏情况,气象杆或气象塔情况,电力及供电保护设施情况,防雷设施情况、站房外环境等检查。

 (3)采样及分析测试系统气路检查和维护,包括:气密性检查, 采样总管高度、位置、牢固程度、温控性能的检查,采样支路清洁及流量检查,采样头清洗,气体过滤、干燥设施的清洗与更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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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分析仪、校准仪、零气发生器运行状态的检查和维护,包括:仪器、设备的运行参数检查,采样泵压的检查和维护,零气发生器产生零气纯度的检查和维护,校准仪输入、输入气体流量及校准气体配置准确性检查,分析仪稳定性(零漂、跨漂)、准确性(标准物质测试)的检查及仪器校准、系统量值传递。

 (5)分析仪的多点检查校准。

 (6)分析仪光路检查与清洁。

 (7)按《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及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的其它系统维护与检查。

 3.2 每半年一次的采样总管维护

 (1)采样总管清洗。

 (2)采样总管内气体滞留时间测试与校准。

 (3)钼炉转化率测试。

 3.3 年度系统维护

  (1)每年按《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及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对系统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

  (2)每年按《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的要求对系统进行一次性能审核。

 3.4 运行状态监控

  (1)早上 7:00—晚上 23:00,派专人负责通过二小子站和园林路子站指定数据平台对监测仪器状态实施监控。监控时段内仪器故障发现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非监控时段内仪器故障发现时间不晚于次日 9:30。

  (2)发现故障后维护方及时通知汶川县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并立即派人前往故障站点现场处理。

 3.5 系统故障维修

  (1)空气站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维护人员 24 小时内赶赴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并恢复正常运行。若在 1 个工作日内故障无法排除或故障无法在现场排出,维护方须在 4 个工作日内使用正常备机替代、安装、运行,保障自动站正常运行。

  (2)系统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故障时,在现场立即进行针对性维修,3 小时内排出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故障无法排除或故障无法在现场排出,维护方须在 4个工作日内使用正常备机替代、安装、运行,保障自动站正常运行。

  (3)仪器、设备故障维修按照最有利于系统正常运行原则,对造成故障的零配件、部件及时更换。

  (4)系统仪器、设备故障维修后,一年内不得出现相同的故障。

 3.6 重大、系统性故障无法修复,确需对系统或构成系统的某台或几台仪器、设备进行整体更换才能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时,维护方需及时报告,并形成书面材料呈报汶川县监测站,经汶川县监测站组织技术人员、专家鉴定确认后,由汶川县监测站提出解决方案。

 3.7 系统材料更换

  (1)保证所使用的系统设备耗材、维护维修零配件及更换的部件来源于系统设备生厂商的全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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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装产品。

  (2)系统耗材更换的项目严格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

 3.8 量值溯源

  (1)配置相应设备的校准标准物质,并提供标准物质信息证书;

  (2)定期对传递器具进行检定,保证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

 四、维护单位内部管理

  (1)维护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汶川县监测站的内部管理制订系统维护管理、维修的操作规范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系统现场运行维护和仪器、设备维修操作。

  (2)维护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对管理及维修人员配备专用维护维修工具和通讯调试工具,确保现场维护管理及维修的顺利实施。

  (3)维护方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 QA/QC 保证体系,制定日常维护、保养、维修规程,建立、制定日常运行、校准、维护维修等记录和设备台帐,交由汶川县环境监测站备案,并接受汶川县环境监测站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在系统维护管理及仪器、设备的维修过程中,维护方应按照按《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等规范要求和汶川县监测站的要求填写巡检记录、质控记录、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记录、自检等原始记录,并经汶川县监测站现场技术人员签字认可。

  (5)所有的现场记录每季度一次移交给汶川县监测站存档备案,每次仪器、设备维修后向汶川县监测站提交一份维修报告,每半年向汶川县监测站提供一份系统维护保养报告。

 五、考核与评估 5.1、监督与考核内容

  (1)系统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状态

  (2)监测数据质量 5.2、监督与考核办法 (1)根据汶川县监测站现场技术人员签字认可的现场工作记录、故障反应记录对中标单位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2)通过远程控制及其子站委托管理单位现场管理对系统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状态的监控情况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 (3)根据每日的数据质量审核结果和子站现场记录的审核结果评价中标单位维护管理下的子站监测数据质量。

 5.3 考核标准 (1)仪器运行状态指标 (2)所有监测仪器每天 24 小时实时在线。

 (3)所有系统的每台仪器、设备的月正常运行率高于 95%(“运行率”是指实际正常运行小时数与应监测小时数之比,因外界供电问题导致子站停电的小时数不纳入总小时数计算)。

 (4)构成空气站系统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参数是否满足使用说明书要求作为系统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的依据。

 5.4 其他要求:

 (1)、提供详细维护方案。

 14

 (2)、必须拥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人员、车辆、备品备件库)的相关证明文件。

 5.5 监督考核的实施 (1)每日对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当日的数据质量进行监控,发现空气站的任何仪器设备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按当月对应子站的维护管理费用等同等金额罚款; (2)每月对仪器、设备的运行率,监测数据的准确率进行评价,空气站任一仪器设备单机的运行率、数据准确率中得任一项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向中标单位提出警告并扣除对应子站的维护管理当月的维护管理费用,警告累计五次按一个月维护管理总费用罚款并责令整改。

 (3)每季度对系统的维护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考评期内任何一台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校准未达到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给予一次警告,警告累计五次按一个月维护管理总费用罚款并责令整改;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巡检及现场维护保养按一个月维护管理总费用罚款并责令整改;任何一次仪器设备耗材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更换按需更换耗材同等金额罚款并责令整改。

 (4)每季度对仪器设备故障维修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考评期内任何一次故障维修未达到本招标文件要求,按故障子站一个月维护管理费用罚款,造成仪器设备运行率或数据准确率不能满足要求的按本招标文件关于仪器设备运行率、数据准确率要求的条款处理;任何一次未按本招标文件响应按一个月维护管理总费用罚款并责令整改;任何一次零配件、部件更换没达到本招标文件要求按零配件、部件同等金额罚款并责令整改。

 (5)合同年度内要求整改超过两次即终止合同。

  六、费用预算 汶川县县城两个点位一年维护及耗材费用为 22 万。

 全年耗材: 耗材 名称 数量 分子筛 3 博孚氧化剂 3 活性炭 3 变色硅胶 2 精密过滤器 4 O3 涤除器 2 O 型圈 10

 15

 节流孔 6 带 O 型垫圈槽的烧结过滤器 5 O3 紫外灯 2 SO2 标气 2 CO 标气 2 NO 标气 2 外置泵 2 滤膜 20 CO 涤除器 4 SO2 紫外灯 4 Metone 纸带 20 先河纸带 20

  第 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6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响应文件密封袋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17

 封面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 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

 包

 号:_ 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

 18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 五、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六、服务应答表 七、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十、最后报价表 十一、其他材料

 19

 一、响应函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 方 全 面 研 究 了 “

 ” 项 目 磋 商 采 购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我方授权

  ( 姓 名 、 职 务 )

 代 表 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货物如涉及),本项目报价以我方提交磋商小组的最后报价表为准。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除财政部规定的情形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导致采购活动终止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将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

 7、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内容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内容。

 8、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

 天。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座机)

 (手机)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20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项目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争性磋商过程、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制。

 21

 三、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1 已完成“三证合一” 的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未完成“三证合一” 的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3 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已完成“三证合一” 的投标人提供新证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双面,并在正、反面盖章); 5、投标人 2016 年度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 2016 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原件(注:事业单位或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的投标人,提供现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投标人最近连续 6 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注:公司成立不满 6 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现有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无纳税证明的需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从设立时起计算;“连续”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6 个月连续、不间断。

 7、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 9、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1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可以在磋商时提交证明其信誉、实力的相关证明)。

 22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23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 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采购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的资格、没收保证金、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4

 五、参与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的资格、没收保证金、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5

 六、服务应答表

 序号 磋商文件的服务条款 响应应答 1

  2

  3

  …

 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相应内容。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

 26

 七、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 按照第三章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能力,结合对本项目的特点的理解,执行国家及四川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提出本项目技术方案,建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并在附表内填上相应内容:

 一、项目概况、范围; 二、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三、进度计划; 四、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五、后续服务工作安排; 六、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七、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八、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7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附:供应商

 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提供合同复印件。

 28

 九、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保证在该项目招标前,未向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论证等任何服务。

 二、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供应商的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三、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原厂正宗产品,确保售后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不打折扣,不降低服务质量,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谋取中标; (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搞串标围标谋取中标; (四)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四、若中标,我公司严格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要求,诚信履约,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及相关服务质量,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

 五、我公司保证,若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记录,不予退还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并通过政府采购媒体通报,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为响应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无承诺书或法人代表未签字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和损失。

 29

 十、最后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

 包号:第 X X 包

  供应商名称:

 ( ( 签章)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编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座机)

 (手机)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单位:)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备注

 1

  2

 3

 报价合计(元)

 :小写:¥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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