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对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意见〉实施方案》

来源: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20-08-18 点击: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0﹞39 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21 日 大连市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大连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更好发挥在创建辽宁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中的核心功能和龙头作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辽政发〔2019〕15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合作、扩大开放为目标,以加强双向贸易投资为重点,以落实重点项目为载体,加强与东北亚国家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在参与国家构建东北亚经济圈、推动东北全面振兴中打头阵、当先锋,打造对东北亚经贸合作新前沿。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充分考虑东北亚国家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

 的特点和差异性,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完善合作内容,推动多层次、全方位经贸合作协调发展。

  (二)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各自优势和互补性,推动双向开放和资源共享,开展与东北亚国家产业互补合作,承接高端产业转移,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协作格局,实现互利共赢。

  (三)创新发展,重点突破。坚持以开放、创新促改革、促发展、促振兴,突出大连特色与优势,以创新的理念加强与东北亚合作交往,以深耕日韩俄为重点,充分发挥东北亚经济走廊的节点作用,蓄势打造东北亚合作新前沿。

  (四)多措并举,优化提升。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激发并提升各市场要素的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我市对外开放的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优势,推动我市真正成为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深化与东北亚区域的港口和物流企业合作,增强与日韩朝俄港口联系,支持辽宁港口航运企业参与沿线国家港口及临港区域合作开发。鼓励航运金融、航运信息、航运人才、航运经纪、海事仲裁、航运咨询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完善立体交通网络,促进海陆空一体化,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速打造多式联运运营中心、东北亚分拨配送和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研究探索开通南浦航线、北极航线,扩大与沿线国家文化、经贸、旅游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管委会、辽港集团、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建设东北亚区域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以大连机场为主体的东北亚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加快大连新机场建设。加密或新增大连机场与日韩俄等东北亚国家空中航线。加快创建大连临空经济示范区,推进航空物流、航空制造及研发、金融信息、国际化城区建设。以大连新机场为基地,构建全球飞行器维修、拆解及交易基地。发展特色空港保税物流产业,发展航材产业、高科技电子产品分拨产业、冷链物流产业以及跨境电商与快件产业,打造空港航空器材配套聚集区。〔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大连国际机场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辽

 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管委会〕

  (三)打造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探索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学习借鉴东北亚国家在金融创新、贸易投资便利化、自贸港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争取国家对大连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支持力度,探索“中日韩自贸区”框架下的跨境贸易和物流便利化先行先试,提高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在国家贸易形态升级、港航物流制度建设、口岸监管制度创新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将大连自贸区打造成为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争创中日韩自贸区先行示范区。积极打造东北亚现代产业合作示范区,构筑面向东北亚地区经贸合作、承接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探索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引领区和核心功能区。加快推进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建立技术创新、产业对接、金融服务等合作平台,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产业发展质量提升,辐射带动东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口岸办、大连海关〕

  (四)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贸易中心。依托我市区位、港口物流、自贸区先行先试等政策优势,积极拓展对东北亚的贸易合作,在巩固传统货物贸易规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贸易发展方式。通过发展海运直邮、B2C 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引进东北亚优质商品,打造东北亚跨境电子商务双向集散中心。支持在大连自贸区设立永不落幕的日韩商品展销馆或展销区。依托港口优势和冷链产业基础,打造东北亚进口水果、冻品等专业化交易中心。积极探索建设大连国家级服务贸易基地,开拓东北亚国家服务贸易市场,稳定扩大软件服务外包、文化贸易等优势领域服务出口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五)提升经贸合作平台能级。发挥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大连夏季达沃斯年会等国家级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展会和论坛平台优势,重点面向东北亚国家不断提升平台功能。积极申办中国-日本博览会,整合大连日本商品展等经贸交流活动,打造集产品技术展览、经贸合作、投资洽谈及文体交流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流平台。继续做好“辽宁-日本贸易洽谈会”等展会及活动,不断延伸相关展会和论坛的产业链,着力推进商贸、旅游、文化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提升展会和论坛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六)加强与日韩重点产业合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活动。强化制造业领域合作,加强造船、石化、冶金、机械设备等传统产业与日韩的对接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在汽车、精密机床、半导体、信息通讯设备等高端制造业领域的合作,实现合作领域新的突破。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跨境电商、共享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航天航空、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在金融、医疗、养老、文化教育、航运物流、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提升我市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发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开创“走出去”合作新模式。鼓励我市企业深耕东北亚市场,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承揽东北亚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大连机械制造、轨道交通、船舶、精密工具以及风电、光伏等项目参与东北亚国家建设,带动大连产品、技术、标准输出,扩大国际市场份额。鼓励企业在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通过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吸收日韩俄先进技术。鼓励我市特色农产品出口东北亚国家,推进企业对俄远东海域渔业开发和开展海产养殖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八)加快境内外投资载体建设。创新走出去方式,依托辽港集团、东方渔业集团等龙头企业,以俄罗斯远东地区为重点区域,建立大连境外园区,以能源资源合作为主,引导和鼓励大连企业参与投资。规划建设日韩现代产业园区,推动各先导区与日韩共建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地方合作产业园区,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医药制造、汽车制造等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一批面向日韩、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先导区管委会)

  (九)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发挥金普新区资源优势,支持重点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与日本科技方面合作,引进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项目,建设日本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基地。推进我市省级备案离岸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瞄准日韩俄等

 世界科技前沿,整合资源开展研发工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金普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

  (十)提升金融服务投资合作能力。充分利用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推动与日韩资本市场互通、互设金融机构等金融合作,积极引进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日韩优质金融资源向大连集聚,打造东北亚金融中心。放大大连商品交易所功能,探索推进期货交易国际化,提升国际影响力。探索在大连自贸区设立大连日韩人民币清算中心,争取授权日韩金融机构在大连自贸区内开展对日韩的人民币结算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大连银保监局、大连证监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管委会〕

  (十一)加快总部经济建设。以人民路、东港商务区、香炉礁、七贤岭、体育新城、新机场为重点,以打造国际化营商坏境为依托,以优化服务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加大吸引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及“一带一路”国家企业来我市设立中国总部和区域总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金普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

  (十二)打造人文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深化大连与东北亚地区友城间在教育、文化和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做好民心相通工作,充分调动民间团体开展与东北亚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深度开发大连特色旅游产品。办好大连赏槐会暨东北亚国际文化旅游周,使之成为沟通友谊的桥梁和纽带,加强文化、旅游、艺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民心相通。(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贸促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以及地区比较优势,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市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与东北亚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市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开放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考核,督促指导有关地区和部门全面落实本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

  (二)加强顶层设计。立足辽宁省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战略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将我市优势产业、区域规划布局、发展方向与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有机

 结合,着力构建产业、科技、贸易、人文、环保等多领域开放合作格局,打造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管理服务更协调更高效的国际合作示范区,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

  (三)全面强化投资促进工作。结合大连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面向重点领域的东北亚国家知名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创新招商模式,以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为龙头,强化产业链条的拓展延链、补链、强链;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招商。实施重大项目市级专班制度和精准调度机制,为项目引进构筑绿色通道。邀请相关国家来我市组织说明会、对接会,为加强双向投资和贸易提供平台。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的金融开放创新制度。强化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适应市场开放的新要求,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快建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务环境,不断完善国际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风险防范。按照国家《中国企业海外安全风险防范指南》和《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要求,指导“走出去”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和境外投资风险公共安全保障机制,用好海外投资保险、境外劳务保险、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避险工具,健全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保护体系,做好企业境外投资合作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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