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5140

来源:英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招标编号:

 内市区采磋(2017)-07 号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科技法庭建设系统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7 2017 年2 12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3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资格性要求.....................................8 第四部分

 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9

 第五部分

 磋商项目商务性要求

  .................................18 第六部分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20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24 第八部分

 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9

  第 1 页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 号),现就科技法庭建设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内市区采磋(2017)-07 号 (三)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财政拨款。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支付 95%的货款,剩余 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支付余下 5%的货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文件中规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及设备所属行业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到 2017 年 12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网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一)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一式 3 份(一正本,贰副本), 电子文档(光盘)一份,第一次报价正本一份,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7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开启时间:

 2017年 12 月28日 9 时 30 分 (二)磋商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内

  第 2 页 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放式评标室。

 六、相关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10000 元整;

 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内江市已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然后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合同约定。

 (三)信息发布 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同时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四川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 452 号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832-5090073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2-2022361

  第 3 页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科技法庭建设系统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

 内市区采磋(2017)-07 号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磋商人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5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0元/包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12月 18日 9时00 分到2017年 12月 22 日 17 时 00 分。保证金缴纳方式: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内江市已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 银 账 户 , 然 后 登 录 内 江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 网 站(www.njztb.cn),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查阅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操作指南和说明进行操作。

  联系电话:0832-2022361 联系人:何老师 6 价格标的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80

 万元;

 7 磋商保证金 金额:10000 元整;

 形式:网上缴纳。(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2 日 17点整) 未成交单位在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的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8 磋商截止时间 2017年 12 月 28 日9 时30分 9 磋商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光盘)一份,第一次报价文件一份。

 10 磋商时间 2017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11 评审方法 综合评标法 12 磋商地点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放式评标室 13 磋商限制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第 4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4 考察现场 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如所留联系方式不畅,责任自负)。

 1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磋商文件发售结束后叁个工作日内,过期不予受理。

 16 特别提醒 1、凡要求具体详细描述规格、型号、参数、功能、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完全粘贴磋商文件内容或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没有作实质性响应。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要求,并按磋商文件格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

 2、磋商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不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本章第二部分总则第七条对招标文件的更正有详细规定。

 3、若本招标文件编号与挂网公告中采购项目编号不一,请以招标文件编号为准。

 4、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标书的同时,被委托人参加的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一份(法人参加的提供法人证明)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指采购项目的服务性磋商。

 (二)定义 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3.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三)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下载。(网址:

 http://www.njztb.cn/)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 5 页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二厅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四、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表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网上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公告形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视为书面送达。

 六、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语言及计量单位 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分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三部分编制,

 (四)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第 6 页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第一次报价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及其他。

 (2)响应文件应当密封装订,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jztb.cn/),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第一次报价文件、第二次报价文件,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一份正本、 二份副本, 电子文档(光盘)一份,第一次报价正本一份;第二阶段按抽签顺序磋商;第三阶段提交第二次报价文件正本一份。注: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装订成一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实质性资格文件。

 (三)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按规定时限退还到供应商在银行开立的网银账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出具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的;

  第 7 页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 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磋商开始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

 3.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维权。

 八、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一)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二)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第 8 页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资格性要求 一、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 2017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注: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复印件加盖公章。)。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 2017 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1.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6 年的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说明:新注册不到一年的公司需提供承诺函,若无独立的财务报表,认可上级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不需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中标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2)提供供应商单位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10、磋商函原件; 11、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第 9 页 第四部分

 项目清单及 技术参数要求

 一、项目要求

 全高清数字法庭系统通过将法院审判过程中所有视频、音频、电子实物证据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录制以完美还原庭审现场情景。

 全高清数字法庭系统与法院系统现在使用的审判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对接,可直接提取案件排期信息、组织人事结构和相关审判录像嵌入,将庭审音视频文件及文本文件统一存储进入电子卷宗统一管理。

 1.1 、显示系统部分

 本次设计高清科技法庭系统显示部分为两个部分:(1)桌面显示器,(2)吊装液晶电视。

 法庭共设计 8 个桌面显示器,采用 22 寸超窄边液晶显示器可显示 1920×1080P 60帧高清图像,屏体设计直接放置于桌面且屏面显示角度可任意调节至舒适观看角度,这样设计的目的在于既能满足观看需要同时又不会遮挡观看人员面部。

 本次方案设计每套法庭庭吊装 2 台 55 寸高清 16:9 液晶电视用于满足旁听席人员对庭审笔录、庭审实物证据展示等的观看需要。

 1.2 、实物证据展示台

 一台高清实物证据展示台,通过显示器及液晶电视使得庭审人员及旁听人员更好的了解实物证据外观形状、文本证据内容等。

 1.3 、拾音及扩音 系统

 为方便发言人及保证拾音效果,桌面话筒采用 8 只桌面心形指向电容式话筒,需将每一只发言话筒杆做定制加长处理。

 因小法庭房间普遍旁听人员数量较少,扩音部分需采用壁挂 2 只额定功率 50W 吸顶音箱。

 1.4 、庭审控制系统

 庭审主机采用最新一款庭审管理主机,该主机需采用电信级高集成度非叠加式一体化主机,输入信号支持 3 路 3G-SDI、1 路 DVI 与 VGA 输入可切换选择,输出信号支持 1 路 DVI 和 1 路 VGA。

 庭审现场要求支持 4 路高清画面输入,支持 1 路高清画面单独编码录制且单路画面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P,支持 1 路高清 1920×1080P30 帧解码,内置 4 路画面合

  第 10 页 成器,可实现 4 路高清信号合成为一路高画面于当庭显示及高清编码录制,可双击任意一路画面放大或局部画面框选后电子放大。

 1.5 、摄像机及展台

 因分别要对法官席、原告席及被告席进行全景画面实时录制,在高清科技法庭内需安装 3 部高清 1920×1080P 60 帧庭审专用高清摄像机。

 为方便当事人双方、法官及旁听人员更好的了解实物证据外观形状、文本证据内容等,需要一台高清 1920×1080P 实物证据展示台,通过法庭桌面显示器和 55 寸液晶电视机于当庭显示实物证明画面。

 通过庭审主机内置高清画面合成器将 3 路高清庭审摄像机信号与 1 台高清实物展台信号合成为一幅 4 分割画面输出至 2 台液晶电视及各桌面液晶显示器显示。

 6 1.6 庭审控制系统

 要求庭审控制系统能对法庭审判过程中所有相关内容信息,包括:文本信息(电子笔录等)、图片信息(证物照片等)、音频、视频等进行数字化处理(实时采集、编解码、存储、归档、编辑、分发和管理)。并能以多种视频应用形式(视频直播、点播、下载、光盘刻录等等)展现庭审过程。

 为方便书记员各种庭审控制操作,庭审控制系统操作管理界面需采用“word 界面”嵌入庭审功能模块。(如下图)

 7 1.7 庭审保障系统

 为保障庭审设备出现故障时不丢失庭审录音录像,庭审保障采用全向拾音加全景摄像机的方式进行保障庭审,保障系统自动保存在后台系统中。

 8 1.8 高清数字科技法庭系统所需硬件设备参数:

  第 11 页 序号

 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一、显示系统

 1 液晶电视机 55 英寸 LED 液晶电视机;分辨率:全高清(1920×1080);屏幕尺寸:55 英寸;屏幕比例:16:9 ;支持 HDMI 高清输入接口。

 台 2 2 液晶电视支架 液晶电视吊装专用支架。

 台 2 3 液晶显示器 显示尺寸:21.5 英寸,16:9cd;亮度≥300cd/m2 ;分辨率 1920*1080。

 台 6 二、音频系统

 1 鹅颈电容话筒 静电型电容式话筒,指向特性:心形指向性,频率响应:40-18,000 Hz,支持庭审主机控制开关。

 支 8 2 混音器 10 路语音混音器,附 DC+48V 幻象电源开关;支持平衡式和非平衡式音频输出。

 台 1 3 功率放大器 通道数: 2,8-ohm 负载 (每通道≥300W。

 台 1 4 吸顶音箱 功率:50W 连续;额定阻抗:8 Ohms 个 2 三、庭审管理系统

 1 庭审管理主机 1.全数字化核心,采用模块化接口结构、每个接口模块采用板卡式设计可自由配置,支持带电插拔升级维护; 2.采用嵌入式架构,Linux 操作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性高; 3.主机系统为非叠加式,集成包含:视频矩阵、音频矩阵、画面分割合成器、高清编解码器、中控系统; 4.高清庭审主机系统应支持现国内主流的高清数字信号、高清模拟信号的接入,也应支持现有国内主流高清显示设备的各类接口的输出; 5.集成 1080p 高清矩阵,支持 VGA、HDMI、DVI、台 1

  第 12 页 YPbPr、3G-SDI 的输入;支持 VGA/DVI/HDMI 信号的输出; 6.高清庭审主机支持≥3 路 3G-SDI 高清摄像机视频信号,≥2 路 VGA/DVI/HDMI 高清证据信号,系统配置应兼容标清输入; 7.高清庭审主机支持≥2 路高清视频信号VGA/DVI/HDMI 接口输出到各显示设备 8.输出视频支持 4K 分辨率; 9.系统应支持≥6 路高清画面合成功能,并支持多种画面合成方式,支持 4K 分辨率合成画面; 10. 集成集中控制系统,支持≥1 路 RS232 协议的外设控制,支持≥1 路 RS485 接口; 11.支持≥10 路 MIC 输入,≥5 路线路音频输入;支持≥4 路线路输出; 12.设备支持 AAC_LC 音频编码格式,音频采样率不小于 48KHz; 13.支持≥2 路高清信号编码,支持≥2 路高清信号解码,以适应远程开庭、远程提讯等应用; 14.编码输出格式:支持 H.264、H.265 编解码),符合最高院要求的 MPEG4 文件存放格式; 15.系统应具备反馈抑制、背景降噪、自动增益、远程音频回声消除功能,以保证法庭扩声的清晰效果(需提供音频效果调节界面截图),自带证人语音变声功能(对任意一路接入的麦克风进行语音变声处理,不需要额外增加设备)。; 16.主机满足最高院 2011(18 号)文件之要求,在不增加其它额外设备的前提下,可以与第三方厂商标准庭审主机互联互通;能够与全市法院已建成的科技法庭庭审管理主机及书记员庭审管

  第 13 页 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并实现三方庭审功能,同时能与省法院统一建设的远程提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远程提讯、远程开庭。

 17.通讯协议支持:支持 RTSP 和 H323 传输协议; 18.主机离线状态下,主机仍可开庭运行,进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法庭控制等功能操作; 19.庭审主机自带证人视像模糊马赛克,以具备证人出庭保护功能(对任意一路接入摄像机信号进行视像模糊马赛克处理,不需要额外增加设备)。

 20.庭审管理系统须满足省法院相关规定,并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的庭审管理系统(包含《全省法院数字法庭综合管理系统》和《全省法院庭审直播点播平台》两个平台)无缝对接。

 21.设备稳定性:庭审主机厂家具有①流媒体服务系统、②高清编解码系统、③数字法庭管理系统、④庭审播放系统、⑤数字媒体综合控制系统五个系统著作权登记证书以证明系统具有可靠的稳定性,并出具以上五个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鲜章。

 2 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 1、数字法庭管理软件,C/S 结构,基于 WORD 插件的模式开发,辅助书记员完成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像、直播控制、庭审过程控制、庭审笔录和校对等工作。

 2、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直接调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的案件基本信息和庭审排期信息,避免书记员手工输入。

 套 1 3 法官庭审应用系统 1.数字法庭法官管理软件,为便于安装和操作应采用 C/S 架构; 套 1

  第 14 页 2.为法官案件审理过程提供业务支持,可实现庭审直播/点播; 3.应具备书记员庭审笔录可同步显示、当庭电子证据查看、庭审指导、个人重要信息记录、法律法规、案例文书、庭审指导等功能; 4.为了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性,应与庭审主机同一品牌; 4 庭审管理电脑 Intel I5 及以上;内存容量 8GB ;显卡类型:集成显卡;硬盘容量 ≥1T 。

 台 2 5 外屏显示系统 开庭时显示当庭开庭内容,同时播报下次庭审内容,与现有审判业务系统无缝对接,获取自动排期数据信息。含外屏电脑主机、显示器 21.5 寸及壁挂支架硬件设备。

 套 1 6 庭审专用摄像机 1/3 英寸高品质 CMOS 图像传感器,200 万像素一体机,支持 3G-SDI 视频输出接口;分辨率支持:1080P60/50/30/25;1080I60/50;720P60/50;最低照度:0.5LUX。

 台 3 7 摄像机支架 摄像机壁装支架。

 个 3 8 8 路 DVI 分配器 8 路视频分配器,内置高带宽视频放大芯片,具有智能高频补偿功能,并支持 50M 的远距离DVI 输出。

 台 1 9 实物证据展示台 1、像素:200 万像素,解像度:500 线; 2、接口:支持 HDMI 输入输出各 1 组; 3、输出分辨率:1080p (1920 x 1080),显示速率:25fps 4、SD 卡存储≥32GB 套 1 10 打印机 黑白激光打印机;最大打印幅面:A4. 最高分辨率:600x600dpi. 黑白打印速度:达到 16ppm;处理器:266MHz;台 1

  第 15 页 内存:8MB 嵌入式 SIP 包. 11 电源时序器 8 路时序电源控制器,用于控制外设供电电源。与配合可编程媒体控制系统或由第三方控制单独使用,支持单独时序控制,单路容量达AC/~250V/20A。

 台 1 12 UPS 不间断电源 后备式 UPS,额定功率 1000W,输入电压:173-266V,输出电压:220V ,后背时间 10-15分钟,电磁类型:密闭式铅酸蓄电池。

 台 1 13 交换机 交换机类型:以太网交换机\传输速率:24 个10/100/1000BASE-T 端口. 台 1 14 设备机柜 600*800*1600 弱电专用机柜。

 台 1 四、庭审备份系统

 1 高清半球摄像机 具有 200 万像素,采用 CMOS 传感器;

  镜头:2.7-12mm @ F1.4 水平视场角: 106°-35°

 最低照度彩色:0.001 lx,黑白:0.0001 lx,灰度等级不小于 11 级。

 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 50 米。

 在 1920x1080 @ 25fps 下,清晰度不小于1100TVL。

 信噪比不小于 59dB。

 设备支持无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能浏览视频图像的匿名访问功能;

  需具备人脸检测、区域入侵检测、越界检测、虚焦检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徘徊、人员聚集、逆行、音频异常、场景变更等功能;

  可开启或关闭智能后检索功能。

 工作温度-30~60 摄氏度,湿度小于 93%,支持台 1

  第 16 页 DC12V。

 需具有 2 路报警输入、2 路报警输出、1 个音频输入、1 个音频输出接口,需支持 MP2L2、AAC和 PCM 音频编码;

  需支持本地 SD 卡存储,最大支持 128G,并支持存储卡可使用时长显示;

  支持 1 个 BNC 模拟视频接口;

  同一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开启智能编码方式与不开启相比,码率可节约 1/3;

  支持对存储卡进行读写锁定,锁定后的存储卡在移动终端需要密码才能访问。

 硬盘录像机,32 路高清信号输入;容量 4T*6 块硬盘 2 心形指向界面话筒 内置的供电模组使用直流 11V 至 52V 幻象供电工作。

 元件:固定式充电背板,永久极性电容收音头; 频率响应:54~20,000 Hz; 开路灵敏度:-33 dB (22.4 mV) 以 1V 于 1 Pa; 最大输入声压级:131 dB 声压, 1 kHz 于 1% T.H.D.; 信噪比:>69 dB, 1 kHz 于 1 Pa。

 个 1

 3 拾音器前置放大器 提供 +48V 幻象供电,外置式供电器; 输入/输出/供电:卡农母头输入 (平衡连接, 带 48V), 卡农公头输出 (平衡连接), 3.5mm 迷你插座输出 (非平衡连接), 供电输入 (12~16V 直流);频率响应:

 20Hz~20kHz。

 台 1 五、科技法庭布线

 1 六类网线 六类非屏蔽网线。

 米 100 2 DIV 线缆 10 米/条 DVI 专业线缆。

 条 6

  第 17 页 3 DVI 线缆 15 米/条 DVI 专业线缆。

 条 1 4 DVI 线缆 15 米/条 HDMI-DVI 专业线缆。

 条 1 5 SDI SDI 传输线缆 米 45 6 电源线 RVV2×1 米 100 7 话筒线 2×37 芯 120 编话筒线。

 米 100 8 音箱线 RVS2*1 电源线用于吸顶音箱信号线 米 50 9 辅助材料 安装用 pvc 线管、各种钉卡机扣件等辅助安装材料。

 批 1 注:以上清单为单套科技法庭清单,本项目采购五套科技法庭,本项目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第 18 页 第五部分

 商务要求

 1 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

 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后,30 天内送货安装并投入使用。

 2 2 、付款方式: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支付 95%的货款,剩余 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支付余下 5%的货款。

 3 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科技法庭应用系统软件和现有全省科技法庭管理系统统一,同时需完成与省高院及中院科技法庭管理平台对接测试,中标人需在市中区人民法院指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2)由于本次要求数字法庭硬件提供省法院规定标准数据接口,主要涉及以下:庭审录像的开庭,休庭,恢复庭审,结束庭审等接口协议数据;庭审主机的编、解码设备的开启、停止等控制协议,参数设置协议;标准的视频播放协议接口;庭审主机设备的集中控制接口协议;省法院提供庭审应用软件系统按统一标准来管理庭审过程中产生的录像和笔录。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法院所需的一切相关接口和配合开发和调试,中标人需在市中区人民法院指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所投数字法庭的庭审录音录像能同步进入新版法院管理系统(通达海版法院管理系统)案件卷宗内。

  (4)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所投庭审系统及相关子系统与审判业务相关联的系统需与省高院下发文件的统一科技法庭管理平台及审判业务流程系统进行对接演示,演示完毕后须提供省高院统一科技法庭管理平台厂家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成功对接演示证明函,如演示未能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或没有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对接演示成功证明函视为虚假应标,同时取消中标资格。

 (5)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软件需和一期科技法庭进行对接保持统一界面,中标后进行现场测试,测试通过后再签订合同。

 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应对以上相关技术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其他: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1、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 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

  第 19 页 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

 验收标准:

 (1)货物: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检查外观和包装,核对数量、规格,核对产品的序列号或编号,核对货物文件,检查核对无误后签署“到货验收合格证书”,随货物必须配备的技术文件清单,产品有关的文档。

 (2)软件:按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投标产品不相一致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双倍赔偿采购人。

 2、政府采购项目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无

  第 20 页 第六部分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根据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及补充办法规定,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

 (四)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 21 页 (五)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评审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总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 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30% 30分 1.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价格的最低有效投标价)。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及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监狱企业自行提供国家相关证明材料

 2 技术部分 40% 40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及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40 分。

 2.技术参数中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3 投标人实力综合信誉13% 13分 1.所投产品厂家或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6 分; 2.投标人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3.投标人具有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证书的得 1 分; 著作权需是国家版权局颁发,原件备查

  第 22 页 4.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 1 分; 5.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证的得 2 分;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厂商具备“ISO/IEC27001:201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鲜章的得 1 分。

 4 业绩 6% 6 分 投标人提供2015年至2017年信息化建设合同案例每个得 1 分,该项最多 6 分。(案例内容必须明确包含招标文件中有的数字法庭或科技法庭系统目录及清单项,不包含的不予认定,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此类业绩须提供中标公告的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所有案例需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人。所有案例不能重复计算,提供案例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查,案例转包或分包项目无效。

 5 售后服务 7% 7 分 完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且售后服务方案最优的得 2 分,良的得 1 分,一般的得 0.5 分,该项最多 2 分; 为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投标人在半个小时内能到达现场处理的得 1 分,1 个小时内能到达现场处理的得 0.5 分,2 个小时内能到达现场处理的得 0.2 分。

 投标人服务保障证明,提供 2015 年-2017 年法院驻场维保服务有效证明一份得 0.5 分,此项最多得 3 分(提供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具备PMP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0.5分,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认证的得 0.5 分,该项得分最多 1 分。

 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6 施工方案 2% 2 分 投标人对该项目的理解自行制定完善的技术实施方案经认定最优的得 2 分,良的得 1 分,一般的得 0.5 分,差的不得分。

 7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 1% 1 分 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1 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强制性节能产品除外)

 注: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

 提供产品对应的清单复印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

 8 投标文件的规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2 分,直至该项分值

  第 23 页 范 1% 扣完为止。

 (五)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 24 页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样例)

 合同编号:

 XXXX。

 签订地点:

 XXXX。

 签订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2.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

  第 25 页 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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