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来源:加拿大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09 点击:

 中国工商银行 个人 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周周利超短期 20XX 年 年第 第 1 期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工银财富·周周利超短期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代码:SZ1W1001 目标用户 经工商银行风险评定,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个人财富用户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期限 七天滚动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募集期

  20XX 年 3 月 17 日 至 20XX 年 3 月 23 日 17 点整 假如该产品募集期结束前认购规模达成计划发行量,工商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公布公告,产品最终规模以工商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产品初始募集规模 20 亿 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和存款存在显著区分,含有一定风险。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商银 行)郑重提醒:在购置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 了解 该项投资性质和所包含风险,具体了解和审慎评定该理财产品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础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置和本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理财产品;在购置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情况,立即获取相关信息。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不提供确保承诺。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投资者可 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风险。

 产品起始日 20XX 年 3 月 24 日

 投资周期 20XX 年 3 月 24 日起每七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 投资周期起始日 产品起始以后每七天三(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延至下周三)

 投资周期结束日 产品起始以后每七天二(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延至下周三)

 分红日、兑付日、到帐日 每投资周期结束日次日(即每七天三)分红、兑付,当日到帐。(如遇分红、兑付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按周顺延,实际持有期限对应按周增加)

 开放日 开放日为本投资周期起始日次日(即周四)至本投资周期结束日(即下周二)。用户可在开放日天天 9:00-17:00 进行下一周期投资预约,包含新增申购、追加购置和部分赎回或全额赎回。

 预约生效日 截至本投资周期结束日预约在下一投资周期生效 首笔购置最低金额 120 万元 追加购置最低金额 10000 元,以 10000 元整数倍追加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10000 份,以 10000 份整数倍追加 交易级差 10000 份 单位金额 1 元/份 理财资产托管人 工商银行股份深圳分行 固定费率 销售手续费:0.2%,托管费:0.03%,按日计提。

 预期最高年收益率测算 本理财计划将关键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票据信托融资项目、和新股申购等其它投资管理工具。

 该产品拟投资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 3.00%,扣除工商银行理财销售手续、托管等费用 0.23%,产品每投资周期到期后,用户预期可取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 1.92%,超出 1.92%收益部分作为工商银行投资管理费。

 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本周期收益=本期投资本金×本期年化收益率×本期实际持有期限/365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提前终止权 用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银行有权依据第八条约定行使提前终止权 税款 理财收益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调整说明 银行依据存款利率和市场投资品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时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最少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一个投资周期公布 暂停申购和赎回说明 如遇节假日或市场重大改变,为充足确保理财产品持有些人利益,银行有权暂停用户申购和赎回产品投资行为,并最少提前一个投资周期给予公布 其它要求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账日之间用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根据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关键投资于信托融资项目(不含工商银行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新股申购和其它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

 本期产品拟投资信托融资项目均比照我行自营业务管理标准,严格经过我行审批步骤审批和筛选,达成可投资标准,所包含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比照我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拟投资各类债券主体评级均达成 AA 级(含)以上。为满足流动性要求,本期产品投资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程度高债券和存款等投资品百分比不低于 30%。

 三、投资团体 本期产品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体和丰富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全部类型交易交易资格。

 本期产品所投资信托融资项目受托人包含: 中海信托股份(以下简称中海信托),中海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中国海洋石油总企业和中国中信集团企业共同投资设置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 K0022H(《中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 12 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 1500 万元,注册地址是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十五号七楼。

 中融国际信托(以下简称中融信托),中融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开展营业性信托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 K0019H(《中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 3.25 亿元人民币,其中

 包含美元 1500 万元,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33号。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以下简称大连华信),大连华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开展营业性信托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 K0015H221020XX1(《中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 12.1 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 1500 万元,注册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大公街34 号。

 另外,本期产品所投资信托融资项目受托人可能还包含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步骤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其它信托机构。

 四、 开放期产品申购、赎回及收益支付方法 1、申购 用户可在募集期及开放日经过我行营业网点或网银进行预约购置或取消预约购置理财产品。

 开放周期内,用户购置预约申请均于本投资周期兑付日(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实现。

 2.赎回 开放周期内,用户可经过我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进行部分或全额赎回预约申请。预约申请将于本投资周期兑付日(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实现。

 开放周期内,如用户进行部分赎回申请,则赎回理财产品资金在本投资周期到帐日转入用户指定资金账户,剩下理财资金在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自动滚入下期。如用户进行全额赎回,则赎回理财资金及对应收

 益在本投资周期到帐日转入用户指定资金账户。

 3.存续理财资金收益支付 分红日支付用户本投资周期投资收益,并于到帐日转入用户指定资金账户。

 五、巨额赎回 每个投资周期,本产品净赎回份额(净赎回份额=预约赎回份额-预约购置份额)超出上一投资周期产品总份额 20%,为巨额赎回。出现巨额赎回时,工商银行有权依据本产品当初资产组合情况决定接收全额赎回或部分赎回。当工商银行认为兑付用户预约赎回申请进行资产变现可能使产品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则在接收净赎回申请百分比不低于上一投资周期产品总份额 20%前提下(含 20%),工商银行有权接收部分或不接收其它预约赎回申请,预约赎回申请暂停同时撤销预约赎回申请也对应暂停,但用户可于下一投资周期重新提交预约赎回申请。

 理财产品连续两个投资周期(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有权暂停接收申购和赎回申请。用户依据工商银行公告可重新进行购置和赎回。

 在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暂停接收用户申购、赎回申请时,工商银行最迟于次一工作日经过 工商银行 相关营业网点及网站(.icbc.com.cn)进行公告。

 六、 理财 收益计算及 分配

 (一)持有到期理财收益 在理财资金投资正常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成 1.92%。理财资产运作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以某用户投资 20 万元为例,仅投资一个周期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不再进行下一周期投资,扣除费用后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 1.92%,则用户最终收益为:

 20XX00×1.92%×7/365=73.64(元)

 (二)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以后 3 个工作内将用户理财资金划转至用户指定账户。

 (三)提前终止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假如工商银行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工商银行在提前终止以后3 个工作日内将用户理财资金划转至用户指定账户。

 在提前终止情况下,用户最终收益依据理财产品(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仍超出本条(一)款约定最高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上述情况和举例仅为向用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全部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用户所能取得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实际支付为准。

 (四)最不利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合理设计、投资团体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工商银行这类产品以往业绩表现良好,全部准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取得了满意投资回报。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用户决议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本产品为非本金确保浮动型理财产品,因为市场波动造成投资品贬值或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造成对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投资品出售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用户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到时理财资金将根据产品到期时产品净值向用户进行分配。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用户进行清偿。

 七 、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用户应充足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用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风险关键包含:

 (一)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设计而成,如碰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改变,可能影响到本期理财产品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工作正常进行,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造成用户本金和收益降低甚至损失政策风险。

 (二)信用风险:本期产品关键投资于信托融资项目(不含工商银行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用户面临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用

 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确保类理财产品,因为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用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它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用户面临负担理财资金配置存款和其它投资市场资产配置机会成本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在分红(兑付)日支付收益、划付赎回理财本金。在产品存续期内假如用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持有期和资金需求日不匹配流动性风险。

 (五)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假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情况,工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用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风险。

 (六)交易对手管理风险:因为合作信托企业受经验、技能等综合原因限制,可能会影响本期理财产品后续管理,从而造成本期理财产品项下资金遭受损失。

 (七)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期理财产品项下对应投资标变现不立即等原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则用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八)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造成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造成任何损失,

 用户须自行负担,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责任。

 八、提前终止 产品募集期和存续期不接收用户提前赎回理财资金。

 工商银行有权依据运行情况终止该产品,并最少于提前终止日前1 个工作日经过营业网点及网上银行进行公告,工商银行需于提前终止日前通知用户。提前终止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用户理财资金划入用户指定资金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用户资金不计息。

 九 、 信息 披露 工商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以后 3 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网站(.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公布相关信息。

 工商银行有权依据存款利率和市场投资品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时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最少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一个投资周期公布。

 如遇节假日或市场重大改变,为充足确保理财产品持有些人利益,工商银行有权暂停用户购置产品和赎回行为,并最少提前一个投资周期公布。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有权最少提前一个投资周期通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网站(.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公布相关信息,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用户不一样意补充或修改后说明书,可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一个投资周期提交赎回申请,

 终止和工商银行委托理财关系。

 如工商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则需在提前终止日前 1 个工作日,在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网站(.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公布相关信息。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重大不利事项时,包含但不限于所投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改变或其它可能对理财用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突发事件时,将立即在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网站(.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公布相关信息。

 十 、 尤其提醒 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仅供用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用户支付理财收益承诺;用户所能取得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出中国工商银行公布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用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投资决议。

 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标准,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理财服务。

 本产品说明书作为理财协议一部分。

 用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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