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水务局井研县政府投资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类预选承包商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7577
来源:美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CG 〔 2017 〕6 6- -7 7 号
项目名称:井研县政府投资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类预选承包商采购
采
购
人:井研县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中国·四川·井研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制
7 2017 年 年 1 11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 ......
2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
4 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
19
投标文件 (资格部分)
.........................
19
投标文件 (技术服务部分)
.....................
24
第四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
29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 .
30
第六章
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3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
34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41
2 第一章
采 购邀请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井研县水务局的委托,拟对“井研县政府投资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类预选承包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JCG 〔 2017 〕6 6- -7 7 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期限
1、项目名称:井研县政府投资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类预选承包商采购项目。
2、预选入库供应商服务期限:2 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入库服务期限内,若入库单位有违法、违约或信誉不良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单位入库资格),2 年后考核合格预选承包商可继续入库。。
三、资 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包数:
1 1 包。
五、采购项目简介: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中介服务; (2)预选供应商数量:8 家。
六、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预选承包商实施要求
1、经评审确定的预选承包商,将进入井研县政府投资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3 2、预选承包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井研县各采购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库随机比选确定承包商。
八、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7 2017 年 年 1 11 月 月 3 13 日至 7 2017 年 年 1 11 月 月 1 21 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2、地点:井研县水务局 3、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7 17 年 年 2 12 月 月 6 6 日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30号
井研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井研县水务局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13990665549 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30 号
(井研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廖先生 曾先生 电
话:0833-3723896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 井研县水务局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13990665549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30 号
(井研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廖先生 曾先生 电
话:0833-3723896 3 采购项目名称 井研县政府投资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类预选承包商采购项目 4 招标文件编号 JCG〔2017〕6-7号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报价: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9 服务时间、地点 服务时间:详见第六章。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按相关政策规定及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11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现场考察,由供应商自行考察。
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3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14 分包履约 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履约。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7 年 12 月6 6 日 10:00 。
17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18 投标保证金 金
额:
1万元。
交款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 银行账号:44970120000004466 交款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1 日 17:00 前。
交款注意事项:交款时须注明交款单位、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19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20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1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服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6份。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封装 资格部分正本、副本,技术服务部分的正本、副本均应采用“无线胶装”;资格部分正本和副本封装1袋,技术服务部分的正本和副本封装1袋;“无线胶装”是指用胶水将印品的各页固定在书脊上的一种装订方式,无线胶装不用铁丝,不用线,而是用胶粘合书芯,从出书到自动完成的装订方法。
23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技术服务部分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4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2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30号 井研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2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7 投标样品 无 28
履约保证金 暂不缴纳。
29 中标通知 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30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井研县水务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是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5 招标文件所有时间界定为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 合格的供应商
8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采购邀请”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等要求、采购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它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名录库入库协议。
9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不组织。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资格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税务登记证(国或地
11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投标人应承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应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7)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9)持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4.2 技术服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技术服务应答表; (4)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资料; (5)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
15 .投标文件格式
12 15.1 供应商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银行手续费除外)。
16.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附表”办理退还手续。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
13 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无线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19.2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和副本封装 1 袋,技术服务部分正本和副本封装 1 袋;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无线胶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技术服务部分”字样,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须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9.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
14 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 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 18 条(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附表》第 21条至 24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五、开标
15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监督人员对密封检查情况进行宣读。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监标、会议记录等采购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六、资格审查
24 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组织审查。
24.1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24.2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
16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24.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七、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八、中标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
17 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五份)送县采管办备案。
27. 合同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让。
28.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 履约保证金 暂不缴纳。
30.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十、投标纪律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18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支付货款
33.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
十二、质疑和投诉
34.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2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5〕37 号)、《乐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乐市财政采〔2015〕19 号)等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1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 考)
附件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20 附件 1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
(公司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中心于 2017 年 月 日组织的 JCG〔201 〕
号(招标编号)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
(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附 被授权代表情况(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详细通信地址:
21
附件 2 2 :承诺书格式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失信行为记录。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正常运转;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4.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2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自有(购)设备有:
,租赁设备有:
; 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服务人员:
人,其它人员:
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3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未被财政部门列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未曾受到财政等部门处罚,也未受到较大数额(2 万元及以上)罚款。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4 附件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技术服务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25 附件 1 1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若违反了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服务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
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26 附件 2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
字)
日期:
27 附件 3 3 :技术服务应答表格式
技术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响应情况
1
2
3
4
5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8 附件三: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标人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29 第四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持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0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审查内容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2.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盖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盖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复印件盖公章); 7.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8.投标人应承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应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11.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注: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1.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2.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3. 投标文件组成 4.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31 5.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 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三、综合评分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2 第六章
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
项目名称
井研县政府投资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类预选承包商采购项目 二、
采购内容
(1)未达到招标和比选规模的,与工程建设相关,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中介服务; (2)预选供应商数量:8 家。
三、服务要求
1、合同时限:2 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入库服务期限内,若入库单位有违法、违约或信誉不良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单位入库资格)。
2、计费标准 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的通知标准下浮 30%,其中当单笔收费低于 1000 元的,按 1000 元计费。
3、服务响应时间: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承包商应在 1 天内到达现场(发包人指定地点),2 天内开展工作,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应对服务响应时间应作出书面承诺。若承包商达到 2 次以上未满足此服务响应时间要求,采购方将承包商从名录库中剔除,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取消下次入选井研县政府投资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库采购项目的资格。
4、技术要求 (1)承包商及其专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接受井研县各采购单位监督、指导和管理。
(2)承包商及其专业人员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及以之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3)承包商与井研县水务局签署单项项目服务合同后应按照行业规范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33 (4)承包商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滥用职权造成损失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承包商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5)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34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 2. .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5 3. 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3.1.1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供应商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技术参数指标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采购项目的要求; (2)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的要求; (3)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4)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2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3.4.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供应商响应时间、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情况为顺序依次进行对比择优。
3.5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36 (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评委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独立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服务、业绩、财务状况、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等。
4.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技术服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4.4 综合评分明细表 4.4.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7 4.4.2 综合评分明细表(满分为 100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保障措施15% 内控制度5% 5 分 根据供应商内控体系的建立情况,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价。优的得 5 分,良好的得3 分,一般的得 1 分,,差的得 0 分。
人员配备5% 5 分 根据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的科学性、合理性及配备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学历情况等进行对比。优秀的得 5 分,良好的得 3 分,一般的得1 分,差的得 0 分。
提供公司注册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学历等证件和 2017 年以来公司为注册人员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工作实施方案 5% 5 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编制的工作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等进行对比打分。优秀的得 5分,良好的得 3 分,一般得 1 分,差的得 0 分。
2 业绩55% 档案资料25% 25 分 档案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进行整体评价。在工作内容、工作措施、进度控制、质量管控等方面,存在一项规范性方面问题扣 1分,直至该项分扣完为止。
提供本公司已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一个监理项目的档案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类似业绩30% 30 分 提供 2014 年 1 月至今独立完成的类似业绩,1 个得 5 分,最多得 30 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费用结算资料、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8 3 服务响应 26% 26 分 供应商注册地或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在乐山市内的得 26 分,乐山市外、四川省内的得 16分,省外的不得分。
1、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住建部门造价站备案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和税务部门针对租赁出具的税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须提供营业场所 3 张以上彩色照片;5、采购结束,将组织现场核实,对提供虚假材料的预选承包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入库资格。
4 财务状况 2% 2 分 对供应商 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好的得 2 分,中的得 1 分,差的得 0 分。
财务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2 分 1、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1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2、投标文件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先后顺序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得 1 分;否则每项扣 0.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及上述证件、凭证、资料、声明函等,经核查与实事不符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取消其预选承包商入库资格。
5 5. . 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39 6. 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经现场核实后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供应商响应时间、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情况为顺序依次进行对比择优。
6.2.2 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组织现场核实,确定中标人。
6.2.3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4 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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