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协议书

来源:美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联建协议书

  第 号

  甲方: 。

  乙方:荣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xx大厦,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联建项目

  联建项目名称:xx大厦

  二、联建项目位置及性质

  2.1 联建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莲湖区,具体位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四至为准。

  2.联建项目土地性质为商业土地,用地文件以xx字第xx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依据。联建项目土地使用权为甲方持有。

  三、联建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地块上,联建xx大厦,该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具体执行依据以xx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四、 联建方式及投资

  4.1 甲方提供自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具有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建设资金1500万元。

  4.甲方提供的建设用地应具备合法使用的相关条件,并由乙方办理完成大厦的审批报建等手续。

  4.甲方提供的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为5000平房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四至为准。

  4.乙方提供的建设资金1500万元包括建设大厦的所有投入。

  4.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及办理公证和经主管部门审批生效后,双方应完成如下工作:

  甲方:

  4.5.1 本协议生效后十五日内,甲方负责完将建设用地交付乙方。

 乙方:

  4.5.在甲方将建设用地交付乙方后三十日内办理完成建设大厦的有关审批报建开工等手续。

  4.5.在办理完成开工手续后三日内,乙方应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五、利润分配

  5.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大厦建成后,甲方享有大厦所有权,乙方享有大厦经营权十八年。

  5.期满后,甲方若要出租大厦,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 权利。

  六、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 落实联建项目的合法用地手续,并获得联建项目的用地批文,该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人为甲方,且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权益限制。

  6.1.完成联建项目规划用地的折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折迁安置及补偿费用等前期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1.甲方负责联建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报装手续及联建项目的四源供应。

  6.1.监督乙方对大厦的设计、建设工作,配合乙方进行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协调各方的关系。

  6.1.依本协议规定取得大厦所有权。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 负责联建项目审批、报建、开工等手续的办理,在项目正式建设开始时办理完成全部开工必备报批手续,获得开工证,保证联建项目以合法手续开工建设。

  6.2.2大厦的设计、建设均由乙方负责,但需甲方的认可和监督。

  6.2.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承担联建项目的建筑安装费、四源费、红线内的市政管线、电权、公共设施配套费以及经营过程中相关税费。

  6.2.自本协议生效后,拥有该项目的开发权及建成后十八年的经营

  权。

  七、联建项目的建安工作

  联建项目由乙方负责开发建设,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八、联建工程管理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派专人组织联建工程建设管理,具体完成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九、交付

  联建项目拟于xx年xx月xx日前交付使用。交付条件为:水通、暖通、电通、下水通、燃气通、通讯线路通,经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十、 其它

  10.1 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联建项目的产权归属,并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法律手续。

  10.为使双方权利得以实现,履行双方应尽之义务,甲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投资不受损失。

  10.联建项目交付后,乙方对其享有经营权十八年。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致使乙方不能得到大厦

  的使用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投资30%的违约金。

  11.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办理建设用地的审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退出合作,本协议废除。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按乙方付款之日起至甲方退款之日止计算,甲方收取的定金应双倍返还给乙方。

  11.乙方延期付款,应比照银行同期固定贷款利率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在依法享有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后,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时交付给甲方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十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若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三、审批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负责该项目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十四、补充

  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规范本协议不完善之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文本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

  联建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关于共同开发,达成如下协议:

  一、 联建项目

  联建项目名称:

  二、 联建项目位置及性质

  2、1 联建项目位于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四至为准。

  2、2联建项目土地性质为,用地文件以 字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证为依据。联建项目土地使用权为甲方特有。

  三、联建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地块上,联建,该物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具有执行依据以 号建设 规划许可证为准。

  联建方式及投资

  四、 联建方式及投资

  4、1 甲方提供自己拥有的具有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开发资金。、甲方提供建设用地应具备并由甲方办理完成有关建设用地手续。

  4、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完成如下工作:

  4、3、1 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负责完成建设用地的三通一平将建设用地交付乙方。

  4、3、土地分割手续控制在30日内,按建筑面积分配甲方,乙方。

  五、利润分配

  5、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物业建成后,双方按如下办法进行房产面积分成。

  5、1、1、乙方拥有所建物业得收入及利润归乙方所有。

  5、分配标准以纵向分配为原则,具体分配方案双方另立协议。

  六、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 落实联建项目的合法用地手续,并获得联建项目的用地批文,该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人为甲方,且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权益限制。

  6、1、完成联建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等前期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1、甲方负责联建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报装手续及联建项目四源供应的前期工作。

  6、1、负责联建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在项目正式建设开始时,为乙方办理完成全部开工必备报批手续,获得开工证,保证联建项目以合法手续开工建设。

  6、1、配合乙方进行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协调各方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该项目的产权过户手续。

  6、1、依本协议规定的产权房。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 按本协议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联建项目的安装费、四源费、红线内的市政管线、电权、公共设施配套费以及经营过程中相关税费。

  6、2、负责项目的建设及销售工作。

  6、2、依本协议规定取得产权房。

  七、联建项目的建安工作

  联建项目由乙方负责开发建设,甲方应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乙方给予必要协助。

  八、联建 管理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派专人组织联建工程建设管理,具体完成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九、物业交付

  9、1 练剑物业拟于年日前交付使用。交付条件为水通、电通、下水通、燃气通、通讯线路到户,经验收取得。

  十、其它

  10、1 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以便可按本协议规定确定联建项目物业的产权归属,并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法律手续。

  10、为使双方权利得以实现,履行双方应尽之义务,甲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投资不受损失。

  10、联建物业交付使用后,该物业的物业管理交付甲方管理具体内容双方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乙方保证其所售房屋的第三方须遵守物业管理公约。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第五条所规定的内容,致使乙方不能分到应得的物业,或分得物业的四源大市政配套不完善,甲方应负责期限方还应向乙方支付总投

  资10%的违约金。

  11、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办理应得物业的产权过户登记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由甲方负责。

  十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若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驻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三、审批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负责该项目报送审批。

 十四、补充

  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规范本协议不完善之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文本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分,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联建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设新农村精神,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做到互惠双赢,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一宗,位于, ,四至为: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计 平方米。自愿与乙方联合建设。

  二、联建的方式:即由甲方提供上述土地使用权,乙方出资进行建设

  三、联建的收益:甲方提供的上述土地,由乙方进行建设后,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或者房屋 间,甲方不再参与乙方开发建设。

  四、甲方应当自行拆除地上附属物,费用自理。做到交给乙方的土地达到乙方必要的施工条件,即做到“三通一平”。

  五、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建设的土地归甲方合法使用,四邻无纠纷,产权无任何瑕疵,无抵押,无担保。若因此致使乙方开发建设受阻,甲方应当出面积极协调解决,因此而给乙方造成停工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施工所建房屋,由乙方设计,乙方组织建设,确保房屋质量。

  七、在甲乙双方合作建设过程中,乙方有权自主销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涉。

  八、在乙方施工建设过程中,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协调周边关系。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条件予以反悔。若甲方反悔,甲方应当双倍返还所收乙方的现金,若甲方反悔,甲方所收现金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广西北尼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粤同江滨雅轩1#楼联合建设投资合同

 

  协议要素

  甲 方:

  乙 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建设投资合同书

  第 号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粤同江滨雅轩1#楼,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项目相关

  1.1 项目名称:

  联建项目名称:粤同江滨雅轩1#楼

  1. 项目位置及性质

  联建项目位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 ,具体位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四至为准。

  1. 项目规模

  1.3.1在本协议1.2所述地块上,联建 粤同江滨雅轩1#楼 ,该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上述功能区的划分以及详细建筑面积和方案,具体执行依据以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1.3.2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对甲方享有粤同江滨雅轩1#楼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联建开发;

  1.3.按照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总资金 万元为大厦的所有投入,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甲方完成项目所有的综合验收,并取得综合验收许可证。

  1. 联建项目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在乙方履行了合同相关义务后归乙方所有,具体是指:

  1.4.1 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前期工程费用及合同约定的人民币壹仟万元的工程建设费,在乙方将前期建设费用支付甲方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办理完成建设的有关审批报建开工等手续。

  1.4.项目投资额完成至投资总额的15%以上时,甲方将项目土地使用权归属至乙方名下。

  1.4.乙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4.4作为本联建合同共同;乙方获得联建项目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具体比例或其他有关权利义务的划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甲方在办理有关转让手续时应依此补充协议出具相

  关法律文件。

  二、甲方的陈述、承诺与保证

  2.1 甲方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2. 甲方自成立至本合同签订之日一直处于合法、持续经营状态,甲方同时保证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合法、正常和持续经营状态。

  2. 甲方保证其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的行政法律负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法律负担、工商法律负担和劳动法律负担。

  2.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作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红和收益处分,但为履行本合同并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作项目,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和乙方的行为,也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合同、协议和承诺。

  2. 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联建行为己经得到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2. 甲方保证已经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对涉及本项目所发生的银行贷款之外的其它债务做出了切实有效的安排,并保证上述债务的债权人在联建期间不会对联建工程提出任何诉讼、保全等法律强制措施。

  如在联建期间因甲方独自债务而使联建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在建项目或联建资金被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乙方可按被保全、查封的金额相应扣减甲方应得款项。

  三、乙方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3.1 乙方保证协助甲方办理为本合同约定目的的 的使用用途和有关规划的变更手续。

  3.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有关款项。

  3. 乙方保证不得因本合同未涉及的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的预期竣工。

  3. 乙方承诺甲方应乙方要求变更规划设计方案而出现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保密

  4.1 为保护双方的利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双方保证对本合同的内容对外保密,但双方同意的第三人除外。

  五、利润分配

  5.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项目建设完成后,乙方享有该项目的房屋所有权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具体详见本合同1.4.4条。

  5.甲方完成交付后并经建委综合验收合格,乙方若要出租大厦,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项目的建设工作

  联建项目由甲方负责全部开发建设,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乙方给予必要协助。

  七、工程的监理

  7.1 联建工程必须进行监理,监理公司由乙方选定并与之签订监理合

  联 建 协 议 书

  甲方: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乙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甲、乙双方就联合建设一小区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项目座落在XX路与XX路交口处,占地面积约45000平方米,拟规划建筑面积82000平方米,是市招牌挂项目,属对外销售商品房。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小区的各种前期及施工手续。

  2.负责拆迁净地,达到三通一平。

  3.负责办理临时水、电、排污等手续,乙方按实际用量及规定交纳临时施工用水、电、排污费等。

  4.负责小区配套建设给水、排水、室外消防设施、用电、供热、煤气、电讯、有线电视,在乙方完成楼体建设时,同时交付使用。

  5.负责庭院建设,在小区竣工后四个月内完成。

  6.甲方统一验收并协助乙方共同售房,房款到达甲方账户三日内返给乙方。

  7.提出并协调统一外墙立面,协调并负责指挥整个小区现场施工及管理。

  8.负责楼体两米以外所有前期大、小配套费用。

  9.负责该项目招牌挂及相关费用。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参加联建,面积为建筑面积13720平方米左右。

  2.具体楼体位置为号楼、3号楼。

  3.乙方负责自建面积楼体及周围两米以内的土建,给排水、电、供暖的施工。煤气、电讯、电视项目由甲方统一全小区安排,乙方给予配合,整体工程按甲方要求时间竣工,乙方负责自建管线碰头费用。煤气费用建设方垫付,进户时收回。

  4.自建面积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图纸设计,除楼体按规划尺寸及外立面统一要求外,户型自行安排设计并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报批的平、立、剖图纸。

  5.自建部分自行负责建安工程竣工验收。

  6.自建商品房销售在小区统一售房处按统一价格自行销售。

  7.自建部分自行安排施工队伍及管理,并负责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的维修年限维修,自行安排的施工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管理。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

  9.楼体两米内的土、水、电的建安资金全部由乙方承担,按规定属于乙方施工队伍承担的各种费用如砼、劳保统筹等等由乙方先行交纳,再由乙方自行在施工队中扣回。

  10.联建房屋进户,按统一规定收取进户费。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交由甲方统一交给有关单位。

  四、乙方参加联建,应向甲方交纳联建费。按乙方联建规划建筑面积1164元/平方米交纳。学府门市另外增交500元/平方米,小区门市另外增交200元/平方米。除乙方应承担的2米以内建安费、设计费、营业税、所得税及应由施工单位交纳的规定费用外,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安排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乙方支付联建费用人民币510万元。

  2.进场前即支付联建费用人民币490万元。其余款待联建楼主体封顶后结清。

  六、联建费用余款乙方可用自建住宅支付,也可用小区管网等配套工程施工费用支付。住宅按建筑面积2120元/平方米价格回收,楼层加价照付。房屋销售税由甲方自负。

  七、其它:

  甲方摘牌后,还将对规划作简单调整,甲、乙双方最后审定的建筑面积以规划局最后规划面积为准,所交联建费用多退少补。乙方自建部分如超出双方审定的规划面积,如属于合理超建部分乙方需向甲方补交超出部分300元/平方米的小区水、电、暖配套费用和小区庭院建设费和超出部分的税金及住房基金。如属于违建超出部分甲方将协助乙方做好有关部门工作,产生的费用及罚款和按有关规定需补交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收联超建部分小区配套费用和各种税金。标准按合理超建的费用收取。关于阁楼按使用权出售,甲方只收取阁楼建筑面积的小区配套费用300元/平方米。如能办理产权,将按阁楼建筑面积收取城市大配套130元/平方米,小区配套300元/平方米和税金及有关费用。

  协议签定后,如乙方违约甲方将自行重新找联建伙伴并扣留发生金额3%做为违约金。如因甲方问题甲方将支付发生金额3%做为违约金,并在30天内退回所发生金额及费用。

  该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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