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益阳住房公积金

来源:美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14 点击: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风险类型 风险点 防控措施 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 责任人 一、挪用住房公积金 1.市政府挪用住房公积金 (1)落实管委会会议制度,严格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成立。管委会定期审批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包括购买国债比例或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实行集体决策,由委员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纪要要上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对于前述各项议事规则已有明确规定,并已如实贯彻落实。 (3)市政府动议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时,中心应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监督工作委员会职责中已明确规定。 住房公积金监督工作委员会 监委会主任 2.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挪用住房公积金 (4)严格执行管委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 定期将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提请管委会审议,并严格按照审议结果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5)建立健全资金调拨、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明确经办人员责任。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及操作暂行办法》与《内部资金统一调度的暂行办法》均对内部资金调拨方式及审批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6)中心定期向管委会报告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情况。 定期提交《工作报告》、《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安排和财务预算》、《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 (7)人民银行、银监局对专户住房公积金的存款、使用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发现违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监委会反映。 人民银行、银监局每年对中心的风险防控、专户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进行检查。 人民银行、银监局 人民银行、银监局分管负责人 (8)实行年度外部审计制度,审计报告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市审计局每年派出审计组,对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效益和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详见各年度《审计报告》。 市审计局 审计局负责人 3、营业部/管理部挪用住房公积金 (9)加大机构调整力度,理顺管理体制。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上收方案》已对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及人员上收办法等做了明确规定。益编办发〔2009〕32号同意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由7个调整为5个。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 (10)营业部/管理部应在中心业务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为规范各业务经办网点行为,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管委会讨论决定,由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与各区县(市)管理部签订《授权、受权责任书》,各管理部在中心业务受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营业部/管理部 营业部/管理部主任 二、截留住房公积金 4、缴存资金不及时 入账 (11)建立中心与银行按日对账制度。 每日日结时,财务综合柜员与网上银行进行资金收支明细核对,对未达账目予以说明,并签字确认。 财务(信息)科/营业部/管理部 分管负责人 (12)建立职工个人明细账,及时将缴存资金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为职工计结利息。 市中心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挂账时间不超过3个月。按季度预提利息,实行年度结息。 营业部/管理部财务(信息)科 分管负责人 (13)畅通职工查询、对账、投诉渠道,建立职工举报处理机制。 已开通公积金办公网点、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网站及发放公积金对账单等查询及对账渠道,近期将推行智能机器人查询。投诉渠道有:网络在线投诉、电话投诉。 财务信息科/ 法规(稽核)科 分管负责人 三、违规确定缴存比例、缴存基数 5.擅自批准单位超比例、超基数缴存 (14)规范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流程,建立部门及岗位间相互制约机制。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落实年审制度,并通过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大对公积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按月足额汇缴。 营业部/管理部 分管负责人 (15)在信息系统中设定对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等业务的控制和预警程序。 6.擅自批准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16)管委会及时履行审批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的职责。 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由管委会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 (17)建立健全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批程序,明确具体条件、需要提供的文件和办理程序。 审批程序:单位提供申报资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综合柜员进入归集支付处理→住房公积金归集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通知单位执行。

  提供的资料: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决议;上一年四个季度财务报表;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报告,报告中应明确恢复正常缴存时限。 法规(稽核)科 分管负责人 四、违规审批提取 7.不符合提取条件 (18)完善提取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程序,建立岗位制约机制,加强提取业务稽核。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柜员及财务人员业务操作规程》中明确了提取业务的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法规(稽核)科按季度对提取业务进行稽核。 法规(稽核)科 分管负责人 (19)明确并公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要件、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柜员及财务人员业务操作规程》、《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均有明确规定,并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 (20)加强提取业务档案管理。 市直营业部、各管理部均按月将提取资料汇总装订成册,待稽核后存档。 营业部/管理部 档案室 分管负责人 四、违规审批提取 7.不符合提取条件 (21)建立信息核查、协查制度,通过公安部门个人身份信息系统核查验证,推行与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系统联网查询,建立中心间异地购建房提取协查机制。 政府召开各部门协调会,正在进行中。 财务信息科 分管负责人 8.超额度提取 (22)完善提取业务操作系统,在系统中设定提取条件、额度等要素。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柜员及财务人员操作规程》对每一类支取业务的提取条件、额度均作出明确规定。同时,2011年上线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已根据现有提取政策,设定了提取原因、条件等要素。 财务信息科 分管负责人 9.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虚假材料骗提 (23)建立提取审批岗位制约机制,加强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责任。 提取业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综合柜员负责业务手续办理,财务柜员负责网银付款。由法规(稽核)科按季度对提取业务进行稽核,如发现违规操作,依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过错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法规(稽核)科 分管负责人 五、违规发放个人贷款 10.对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24)完善个人贷款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程序,建立岗位制约机制,加强贷款业务稽核。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柜员及财务人员业务操作规程》中明确了贷款业务的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法规(稽核)科按季度对贷款业务进行稽核。 法规(稽核)科 分管负责人 (25)明确并公开个人贷款条件、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柜员及财务人员业务操作规程》、《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均有明确规定,并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 (26)个人贷款业务实行面谈、面签制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提示》已明确要求个人贷款审批严格实行面谈、面签制度,并作为稽核内容之一。 担保公司/法规(稽核)科 担保公司/法规科负责人 (27)严格审查借款人申请资料,核实借款人主体资格、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交易真实性、抵押真实性等要素,加强异地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 上述信息均由担保公司在贷款初审时予以核实、确认。 营业部/管理部 分管负责人 (28)建立信息核查、协查制度,通过公安部门个人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查验证,推行与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系统联网查询,建立中心间异地购建房贷款协查机制。 已开通征信查询系统核实借款人的信用。 担保公司/营业部/管理部 担保公司/法规科负责人 (29)加强贷款业务档案管理。 市直营业部、各管理部均按月将贷款资料汇总编号装盒,待稽核后存档。 营业部/管理部档案室 分管负责人 五、违规发放个人贷款 11.超额度、超期限发放贷款 (30)完善个人贷款业务操作系统,在信息系统中设定个人贷款条件、额度、期限等要素。 已依据本市贷款政策,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设定了个人贷款条件及额度。 财务(信息)科 分管负责人 12.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虚假材料骗贷 (31)建立贷款审批岗位制约机制,加强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责任。 贷款业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流程办理,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担保公司之间、综合柜员与主任之间的权责。由法规(稽核)科按季度对提取业务进行稽核,如发现违规操作,依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过错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法规(稽核)科 分管负责人 六、违规购买国债 13.未经管委会批准购买国债 (32)购买国债必须经管委会决策。 依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债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国债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住房公积金中心每年年初根据归集和使用情况,编制购买国债的年度计划报请管委会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14.在证券市场购买国债 (33)购买国债的渠道限于银行间市场和银行柜台,禁止在证卷市场购买国债。 《细则》中已明确规定,市公积金中心所购国债必须是财政部直接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优选择结算代理人办理国债结算代理业务,严禁办理委托理财和回购业务。 15.质押、回购国债 (34)建立记账式国债定期对账制度,到期及时兑付并收回本息 《细则》规定,对所购记账式国债应指定专人负责每隔15天向中央结算公司至少查询一次债券托管账户上国债余额情况,并与结算代理人提供的交割凭证相核对,与财务明细账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财务(信息)科 分管负责人 (35)建立记账式国债登记制度,妥善保管国债凭证,到期及时兑付并收回本息。 《细则》规定,对于所购凭证式国债,应视同现金、有价证券等重要单证进行登记,并在银行开设保险柜保管,严禁用于质押、担保。 七、违规存储资金 16、违规确定 受托银行 (36)确定受委托银行必须经管委会决策。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规定,按照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3年1月9日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金融业务委托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益阳市分行承办。其他承办银行由管委会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 (37)按规定签订委托协议,规范协议内容,明确中心与受托银行的责任和义务,委托协议签订后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2003年4月10日,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益阳市分行签订了全面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承办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17.未按业务需求开立银行账户 (38)全面审核和清理现有银行账户,并将清理结果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已全面清理。 七、违规存储资金 17.未按业务需求开立银行账户 (39)严格按业务需求开立银行账户,开立新账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人民银行核准,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所有账户均按规定开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18.违规转存资金 (40)建立资金调配管理制度,对资金需求情况定期分析测算,资金调配与业务需求挂钩。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及操作暂行办法》明确管理部因发放贷款资金不足时,应提前3日向市中心书面申请调拨资金。并于2012年开始实行大额资金调度审查制度。成立资金调度审查工作组,对审查范围、程序、时间及方式等内容予以明确。 财务(信息)科 分管负责人 (41)制定资金存储管理规定,资金存储须由中心集体研究决定,大额资金调动要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额资金调度审查制度》已作出明确规定。 (42)资金存储结构按月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每月按时编制存贷款报备表报省建管办。 19.不按规定分配增值收益 (43)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等要求,按规定分配增值收益。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及操作暂行办法》规定益阳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配。按年末贷款余额2%补充;经财政部门审批核准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上交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年末各管理部将提取风险准备金后的增值收益余额划入市中心增值收益专户,统一由市管理中心财务科按照分配后的净收益全额上交财政专户存储。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 20.不将应缴财政的增值收益上缴财政 (44)管理中心应按规定测算提出年度管理费用额度,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部门核拨。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及操作暂行办法》第六章经费管理规定经费管理严格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心管理费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45)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经管委会批准后上缴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给住房保障部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一届十次全体会议同意从2008年开始,县(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比例返还县(市)作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总的分配原则是集中管理、收益共享、统筹兼顾、合理使用。 21.账外核算,私设小金库 (46)严格执行财政收支管理规定,各种收入要按规定及时入账。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管理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政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增值收益按季度核算结转,年末各管理部将提取风险准备金后的增值收益余额划入市中心增值收益专户,统一由市中心财务信息科按照分配后的净收益,全额上交财政专户储存。 七、违规存储资金 21.账外核算,私设小金库 (4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内外部审计监督。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稽核)科对财务管理实行季度稽核,形成稽核通报;同时市审计局每年对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法规(稽核)科 分管负责人 八、财务管理违规 22.定期存单保管不善,被违规利用 (48)建立定期存单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账册和存单保管实行岗位分离。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财务核算科及管理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开户证实书》及密码。《开户证实书》与密码、预留印鉴分开保管;月末提供银行对账单对账,确保账实相符;对定期存款予以登记造册,设立备查簿。 财务(信息)科/管理部 分管负责人 23、定期存款到期不及时兑付收回 (49)建立定期存款对账核查制度,到期及时兑付收回本息。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管理部应将定期存款备查簿详细信息报市管理中心备案,稽核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定期存款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开户证实书》及印鉴的保管情况,定期存款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账实相符等,各管理部主任也应经常对存款进行核查。定期存款到期应及时提取,提取时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严禁从定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提取现金。 管理部/ 法规(稽核)科 分管负责人 24.虚列支出套取 资金 (50)制定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用款计划部门与会计核算部门职能分工,资金使用与审核审批岗位分离,资金调拨使用与会计核算岗位分离。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管理规定》明确网上银行业务实行分级授权制度,复核员、财务科长、主管、总会计师、市公积金中心主任各司其职。根据资金使用及调拨的业务流程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管负责人 (51)加强会计核算档案管理。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对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调阅及到期销毁方式、要求做了具体规定。确保会计档案保管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财务(信息)科营业部/管理部 档案室 分管负责人 25、滥用印鉴、支票、重要空白凭证 (52)完善印鉴、支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和使用制度,印鉴分离保管。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及操作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二条规定,财务印鉴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全套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并分别存放于指定的保险箱内。空白支票和空白公积金提取凭条要设登记簿登记、严禁将空白支票和空白凭条加盖财务印鉴。及时核实票据。 财务(信息)科营业部/管理部 分管负责人 26.篡改凭证、账单 (53)制定重要凭证保管制度,重要凭证指定专人保管,建立明细备查账簿,帐证分离,定期核对。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柜员及财务人员业务操作规程》已对会计档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九、违规采购、处置固定资产 27.大宗物品、项目采购违规 (54)固定资产购、建、租赁按经济实用原则、依据业务需要进行评估,经集体研究决定。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采购办法》已明确固定资产采购由各部门向办公室(电子信息设备归口信息科)提出申请,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需公开招标的,必须公开招标,签订采购合同。固定资产购置后,办公室要核对验收,并及时登记入库,做到账实相符。 办公室/财务信息科 分管负责人 (55)公开单位采购信息和程序,规定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等形式采购。 (56)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物资产采购验收,指定专人与采购人共同负责。 (57)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立项、开发、验收、运行与维护管理办法。 28.擅自报废、处置固定资产 (58)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要及时入账并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采购办法》已明确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市国资局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办公室 分管负责人 29.违规构建办公用房 (59)购建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要经管委会审议通过,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同意调剂部分收益建设好市公积金中心及各管理部的办公场地,已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同意。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主任 十、违规任用干部、录用人员 30、中心负责人自行决定任用干部或录用任用 (60)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及人员招录相关规定执行,干部任免和人员招录要集体研究决定,推行竞争上岗、公开招考、岗位交流制度。 1.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早在2005年就开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度,至今已成功组织三次大规模招聘。

 

 2.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科级/副科级干部交流和竞争上岗制度,所有科级/副科级干部均须通过公平竞争取得任职资格,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届满,须重新竞争上岗。

 

 3.市中心从2012年开始正式推行合同聘用制职工双向选择管理办法。在自主选择和服从分配相统一的基础上,两年开展一次岗位交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 31.中心领导选用亲属任职重要岗位 (61)明确岗位用人标准,重要岗位实行任职回避制度。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用人制度上严格遵守任职回避制度。《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交流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已明确了用人基本原则与标准。 十一、违规管理信息数据 32.篡改或泄漏数据 (62)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和密码(口令)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操作权限。 系统管理员账号由稽核科和财务信息科共同管理,对涉及资金流出的业务操作使用动态密码卡,系统权限严格按工作岗位分配。 财务(信息)科稽核科 分管负责人 (63)对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程序、系统维护等建立管理档案,设置管理日志,实施信息系统维护和留痕管理。 业务系统一般业务均有痕迹管理,业务系统电子档案存储、管理、稽核系统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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