烷基化装置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

来源:医生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14 点击:

 烷基化装置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 第一节 安全知识 1.HSE 相关概念 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体系是一种事前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其自身活动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后果,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以减少可能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有效方法。HSE 管理体系是国际石油界普遍采取的现代化管理方法,也是当前进入国际市场竞争的通行证。

 安全(Safety)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到损失、人们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环境(Environment)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类活动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 健康(Health)是指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精神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

 2.安全术语 2.1 三懂四会 三懂:懂得本单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

 四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2.2 三违行为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3 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4 四不用火 用火票未经签发不用火;用火票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用火;用火部位、时间与用火票不符不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

 2.5 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2.6 四全原则 在生产过程中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2.7 三查四定 三查指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四定指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负责部门(人),定完成日期,定资金来源。

 2.8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严格执行操作法;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9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2.10 三级安全教育 是指分公司级安全教育、运行部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2.11

 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指: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

 3.防爆安全知识 3.1 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之下都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而是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就是爆炸极限。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 3.2 预防爆炸的基本措施

 预防措施分为两大类:

 消除导致爆炸灾害的物质条件

  消除导致爆炸灾害的能量条件

 要消除导致火灾爆炸灾害的物质条件就是要防止带压容器、设备或管道的泄漏,而负压设备则应防止空气渗入。这是消除火灾爆炸灾害的根本。

 在正常生产中,除了要加强对生产的监控及对设备的监护,防止泄漏情况出现外,还要根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随时对可燃物的泄漏进行监控。

 要消除导致爆炸灾害的能量条件关键是消除或控制点火源,这是因为厂区里面的工艺流程复杂、设备管线众多,这些都是存在可燃物质泄漏的可能;而地下纵横交错污水道则存留着大量的可燃物质。具体方法有:

 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防止高温表面成为火源;防止电气火灾爆炸;消除静电火花;防雷电火花;防止明火。

 4.防雷安全知识 雷电是自然界中的静电放电现象。雷电所产生的火花也是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的祸根。防雷装置是利用其高出被保护物的突出地位,把雷引向自身,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泄入大地,以保护人身或建筑物免受雷击。

 在雷电高发区,厂内的所有设备、建(构)筑物都必须要设置防雷设施。如各塔、容器、装有阻火器的甲 B 乙类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 4mm 时,可不设避雷针,但要防雷接地;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浮顶油罐的浮顶与罐体应用两根截面不小于 25mm2 软铜线作电气连接;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等等。

 本装置防雷设施:按第二类工业建筑物进行设计,在金属屋面上设避雷网。烟囱上设置避雷针。

 5. 防静电安全知识 静电指的是相对静止的电荷,是一种常见的带电现象。在一定条件下两种不同物质(其中至少有一种是电介质)相互接触、摩擦,就可能产生静电并积聚起来,产生高电压。若静电能量以火花形式放出,则可能成为火源,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油品在管线设备内搅拌、沉降、流动、冲击、喷射等都能产生静电,这种静电对易燃、可燃液体可能造成火灾和爆炸是一种潜在的危险。接地是消除静电灾害最简单、最常用的办法,目前,厂内各种设备、管线都装有搭接式接地,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这些接地的监控。

 MTBE 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防静电接地共用一个接地网,接地网电阻不大于 4 欧姆。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安装支架,电缆桥架工艺设备,工艺管线,钢结构如平台、梯子、框架、管架钢柱等均可靠接地,系统管线进装置处需接地,所有容器如罐、冷换设备等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接地干线与地下金属管线和塔、构架基础内钢筋做等电位连接。

  6.防毒安全知识 毒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浸入人体;并损伤人体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和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皮肤、眼睛、甚至致癌。

 硫化氢的主要防护措施有:

 1)

 在易泄露和聚集硫化氢的地方,设置硫化氢气体检测仪; 2)

 在装置停工后需进入容器内检修时,要严格按照规范吹扫、检测,达到进入的条件方可进入; 3)

 操作工人进入有可能泄露硫化氢的地方,携带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泄露区进行救护及紧急操作; 4)

 在可能泄露毒物部位设置警示牌。

 硫化氢中毒的抢救:

 1)

 迅速拨打本公司急救电话 3681120,同时组织人员对中毒者进行现场急救。

 2)

 救护人员在救护之前应做好自身呼吸系统皮肤的防护;对参与硫化氢中毒的现场抢救者应穿隔离衣、戴防毒面罩,以免自身中毒。

 对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有条件者应及时行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3)

 切断毒性危险化学品来源; 4)

 救护人员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地方;

  5)

 迅速脱去被毒性危险化学品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等 , 并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清洗被毒性危险化学品污染的皮肤。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两个国家标准,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划分为 8 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其具有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的危险特性。

 7.1

 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理 7.1.1 泄漏处理注意事项 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如果所泄漏的化学品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并使用防爆型工器具;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7.1.2 泄漏控制 如果有可能的话,可通过控制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来消除化学品的进一步扩散。这可以通过以下方法:

  1)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或生产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方法。

 2)容器发生泄漏后,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对整个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取决于几个因素: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在的压力、泄漏物质的特性。

 7.1.3 对泄漏物的处理 泄漏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泄漏物处置主要有四种方法:围堤堵截、稀释与覆盖、收集、废弃处理。

 7.2 危险化学品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

 扑救燃料气等气体类火灾时 , 切忌盲目扑灭火焰。

 2)

 扑救石脑油等爆炸物品火灾时 , 切忌用沙土盖压。

 3)

 扑救柴油等易燃液体火灾时 ,可用泡沫扑救灭火。

 8.本装置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 8.1 空气呼吸器的构造、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8.1.1 构造:

 空气呼吸器由全面罩、供给阀、气瓶、背托、减压器、气瓶阀、压力警报显示器组成。

  8.1.2 适用范围:

 1)浓烟缺氧及任何有受毒气、烟气、蒸汽污染的大气环境中。

 2)-30~+60℃;相对湿度 0~100%、大气压力 70Kpa~125Kpa 的大气环境中。

 8.1.3 使用方法:

 1)正压式、正常气压 30Mpa 可用 30 分钟、报警气压 4--6 Mpa、可用 4-6 分钟。

 2)打开气瓶阀,检查气瓶气压(压力应大 24MPa),然后关闭阀门,放尽余气。

 3)气瓶阀门和背托朝上,利用过肩式或交叉穿衣式背上呼吸器,适当调整肩带的上下位置和松紧,直到感觉舒适为止。

 4)插入腰带插头,然后将腰带一侧的伸缩带向后拉紧扣牢。

 5)撑开面罩头网,由上向下将面罩戴在头上,调整面罩位置。用手按住面罩进气口,通过吸气检查面罩密封是否良好,否则再收紧面罩紧固带,或重新戴面罩。

 6)打开气瓶开关及供给阀。

 7)将供气阀接口与面罩接口吻合,然后握住面罩吸气根部,左手把供气阀向里按,当听到"咔嚓"声即安装完毕。

 8)应呼吸若干次检查供气阀性能。吸气和呼气都应舒畅,无不适感觉。

 8.1.4 注意事项:

 1)空气呼吸器及其零部件应避免阳光直射,以免橡胶老化。

  2)空气呼吸器严禁接触油脂。

 3)空气瓶不能充装氧气,以免发生爆炸。

 4)压力表应每年进行一次校正。

 5)空气呼吸器的压缩空气应清洁,符合以下要求:一氧化碳不超过5.5mg/m3,二氧化碳不超过900mg/m3,有不超过0.5 mg/m3,水不超过 50 mg/m3. 6)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报警器发出的报警信号,听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撤离现场。

 7)正确佩戴面具,检查合格即可使用,面罩必须保证密封,面罩与皮肤之间无头发或胡须等,确保面罩密封。

 8)供气阀要与面罩按口粘合牢固。

 8.2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构造、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8.2.1 构造 过滤式防毒面具是由橡胶面罩,导气软管,装有吸附剂的药盒(俗称滤毒罐)以及背包四部分组成。

 8.2.2 使用范围 由于防护对象和作用的不同,滤毒罐可分为防粉尘滤罐、防机械颗粒物滤罐、防化学毒性物质滤罐、复合型防尘防毒滤罐、防特殊过滤物的滤罐等。

 8.2.3 使用方法 1)首先选择合适的的面罩。

 2)连接面罩、导气软管、滤毒罐(也可把面罩与滤毒罐直接

  连接)。

 3)打开罐底堵头,把罐装入包内套中,将背包挎好并扎好紧固带。

 4)戴上面罩,其方法是:由头顶套起,拉向下颚,使眼睛对准面罩上的镜片。

 5)用手堵住罐底孔口,做深呼吸数次,如吸不动气,表示气密性好,即可使用。

 8.2.4 滤毒罐防毒性能 注:型号有“L”者,兼防烟雾。

 型号 标色 防毒类型 防护对象举例 试验毒剂 1L 绿+白道 综合防毒 氢氰酸、氯化氰、砷化氢、光气、双光气、氯化苦、苯、溴甲烷、二氯甲烷、路易氏气、芥子气等 氢氰酸 (HCN)

 1 绿 2L 桔红+白道 综合防毒 (防CO)

 一氧化碳、各种有机蒸气、氢氰酸及其衍生物等 氢氰酸 一氧化碳 3L 褐+白道 防有机气体 有机气体与蒸气如:苯、氯气、丙酮、醇类、苯胺类、二硫化碳、苯(C 6 H 6

  3 褐 四氯化碳、氯仿、溴甲烷、氯甲烷、硝基烷、氯化苦、毒烟、毒雾等 )

 氯(Cl 2 )

 4L 灰+白道 防氨、硫化氢 氨、硫化氢等 氨(NH 3 )

 4 灰 硫化氢(H 2 S)

 5 白 防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 6 黑 防汞蒸气 汞蒸气 汞(Hg)

 7L 黄+白道 防酸性气体 酸性气体和蒸气如:二氧化硫、氯气、硫化氢、氮的氧化物、光气、磷和含氯有机农药等 二氧化硫 7 黄 8.2.5 注意事项 1)专防专用,专罐专用(每一滤毒罐只能对特定的有毒气体起防护作用)。

 2)过滤式防毒面具只能适用于氧含量大于 18%,有毒物质浓度小于 2%的场所使用。

 3)使用的时间长短与毒气浓度、空气湿度有关。浓度越高、湿度越大,使用时间越短。一般滤毒罐使用时间在 40~60 分钟。

  4)使用时如闻到不正常的气味,应立即退出毒区。

 5)滤毒罐超过标重 50g 时不再使用。

 6)罐体上有孔、洞,内部装药有松动现象时,不再使用。

 7)使用前一定要拔去堵头,以免发生意外。用完及时塞上堵头。

 8)严禁在毒区内,摘下面罩讲话、擦汗,有事应按事先约定的信号或用手势联系。

 9)过滤式防毒面具不能用来防护各种窒息性气体,如 CO2、N2 等。

 10)心脏病、高血压、高度近视、传染病及脑外伤者不能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8.3 长管式防毒面具的构造、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8.3.1 构造 由面罩、蛇形橡胶导管组成。蛇形橡胶导管有φ10mm、φ20mm两种。

 8.3.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缺氧、有毒气体种类不明或浓度过高,以及有窒息性、刺激性气体的场所。常用于进入密闭容器、设备以及储罐内从事检查或检修作业时使用。

 8.3.3 使用方法 连接面罩和蛇形橡胶导管,把空气入口一端放置在毒区外,佩戴好面罩(其方法是:由头顶套起,拉向下颚,使眼睛对准面

  罩上的镜片)。做几次深呼吸,无异常即可进入毒区作业。

 8.3.4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检查面罩与蛇形橡胶导管连接是否紧密不漏,面罩的呼、吸气阀是否完好,有无粘接,破损。

 2)蛇形导管的进气端应放置在远离毒区的上风口处,距地面垂直距离不小于 10cm,以保证吸入新鲜空气和无灰尘。

 3)使用时不要猛拉硬拽,防止长管被扭结、踩压;长管严禁靠近高温和火源。

 4)使用时要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和作业人之间要有约定的联系信号。

 5)严禁在毒区内,摘下面罩讲话、擦汗,有事应按事先约定的信号或用手势联系。

 9.现场急救知识 现场如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拨打公司紧急急救电话3681120 到事故现场。同时在现场实施必要的急救措施。

 烷基化装置因高温部位较多,易发生烫伤或烧伤,最常见的是火焰烧伤、热水、高压蒸汽、热油烫伤。同时有可能出现摔伤或骨折事故。

 9.1 烫伤或烧伤后的现场急救 烧伤和烫伤首先损伤皮肤,轻者皮肤肿胀,起水泡,疼痛;重者皮肤烧焦,甚至血管、神经、肌腱等同时受损。呼吸道也可烧伤。烧伤引起的剧烈疼痛和皮肤渗出等因素能导致休克,晚期

  出现感染、败血症、危及生命。

 现场急救:

 1)立即脱离险境,但不能带火奔跑,这样不利于灭火,并加重呼吸道烧伤。

 2)带火者迅速卧倒,就地打滚灭火,或用水灭火,也可用棉被、大衣等覆盖火。

 3)冷却受伤部位,用冷自来水冲洗伤肢冷却烧伤处。

 4)脱掉伤处的手表、戒指、衣物。

 5)消毒敷料(或清洗毛巾、床单等)覆盖伤处。

 6)勿刺破水泡,伤处勿涂药膏,勿粘贴受伤皮肤。

 7)口渴严重时可饮盐水,以减少皮肤渗出,有利于预防休克。

 8)迅速转送医院。

 9.2 骨折后的现场急救 9.2.1 一般处理:闭合性骨折有穿破皮肤,损伤血管、神经的危险时,应注意保持伤员的特定体位,然后用夹板固定。

 9.2.2 创口包扎:若骨折端已戳出创口,并已污染,但未压迫血管神经时,不应立即复位,以免将污物带进创口深处。若在包扎创口时骨折端已自行滑回创口内,须向接诊医师说明,使其注意。

 9.2.3 妥善固定:急救固定的目的有三:(1)避免骨折端在搬运时移动而更多地损伤软组织、血管、神经或内脏;(2)骨折固定后减轻疼痛,有利于防止休克。

  9.3 如何进行人工呼吸 最为常用而有效的人工呼吸方法是对口吹气法,具体做法是:

 1)先将伤病员口、鼻内的痰、鼻涕清除干净,取出假牙,解开衣领、乳罩、腰带等,以保持呼吸道通畅,胸廓运动无阻力,然后使伤病员仰卧,头部尽量向后仰,将下颚抬起。

 2)救护者深吸一口气,对准伤病员的口吹入。为防漏气,可用一手捏住伤病员的鼻孔。吹气停止后,救护者的嘴应离开并立即放松捏鼻的手,如此反复进行、吹气数应与平时呼吸频率一样,每分钟 15 次~20 次。

 3)吹气后要注意观察伤病员的反应。吹气后,伤病员胸廓略有隆起为成功。如果无反应,则要检查呼吸道是否不能畅或吹气方法不当、力量不足。

 9.4 如何用心脏挤压法进行急救处理 最为常用而简单的效的心脏挤压法是胸外心脏按压法,即胸外心脏按压。

 其具体操作方法是:病人仰卧于硬板床或地上,救护者在其左侧,以手掌根部放在胸骨处,有节凑且带冲击性地按压胸骨,使其下陷 3cm~4cm 然后放松,如此反复以每分钟 60 次~80 次的速度进行。要注意观察和触摸伤病员颈动脉,颈动脉如有博动,证明有效。

 一般情况下,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同时进行,常常是吹两口气挤压心脏 15 次,如此反复进行。

  10

 设备安全知识 10.1 压力容器按设计压力分类 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分为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

 具体划分如下:

 1)低压(代号 L)0.1MPa≤p<1.6MPa 2)中压(代号 M)1.6MPa≤p<10MPa 3)高压(代号 H)10MPa≤p<100MPa 4)超高压(代号 U)p≥100MPa 10.2 充装常用气体气瓶的颜色标志 序号 充装气体名称 化学式 瓶色 字样 字色 色环 1 乙炔 CHCH 白 乙炔不可近火 大红

 2 氢 H 2

 淡绿 氢 大红 P=20,淡黄色单环 P=30,淡黄色双环 3 氧 O 2

 淡(酞)蓝 氧 黑 P=20,白色单环 P=30,白色 4 氮 N 2

 黑 氮 淡黄

  5 空气

 黑 空气 白 双环 6 二氧化碳 CO 2

 铝白 液化二氧化碳 黑 P=20,黑色单环 7 氨 NH 3

 淡黄 液氨 黑

 8 氯 Cl 2

 深绿 液氯 白 9 氟 F 2

 白 氟 黑 10 一氧化氮 NO 白 一氧化氮 黑 11 二氧化氮 NO 2

 白 二氧化氮 黑 11.电气安全知识 11.1 电气母线的相序排列及涂漆颜色式规定 11.1.1 母线的相序排列(观察者从设备正面所见)原则如下:

 11.1.2 从左向右排列时,左侧为 A 相,中间为 B 相,右侧为 C 相。

 11.1.3 从上到下排列时,上侧为 A 相,中间为 B 相,下侧为 C 相。

 11.1.4 从远至近排列时,远为 A 相,中间为 B 相,近为 C 相。

 涂色:A-黄色,B-绿色,C-红色,中性线不接地紫色,正极-赭色,负极-蓝色,接地线-黑色。

 11.2 脱离低压电源的主要方法 1)切断电源;2)割断电源线;3)挑拉电源线;4)拉开触电者;5)采取相应救护措施。

 采取以上措施时注意必须使用符合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

 11.3 安全电压 我国规定工频有效额定安全电压有 42V、36V、24V、12V 和 6V

  等五个等级

 第二节 安全规定 1. 五想五不干 一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二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三想安全工具,未配备不干;四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五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

 2.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2.1 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2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2.3 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2.4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2.5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2.6 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2.7 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2.8 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2.9 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2.10 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3.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3.1 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3.2 严禁末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3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3.4 严禁穿带钉的高跟鞋、拖鞋进厂区。

 3.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3.6 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3.7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3.8 严禁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设备和管线,严禁生产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

 3.9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那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设施。

 3.10 严禁损坏、乱动厂内生产、安全设施。

 4. 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4.1 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

 4.2 严禁无证、非岗位司机驾驶车辆,严禁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4.3 严禁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4.4 严禁空挡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4.5 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4.6 严禁违反规定装卸运输化学危险品。

 4.7 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4.8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

 4.9 严禁吊车、叉车、铲车、翻斗车等工程车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4.10 严禁运送化学危险品车辆随意行驶及停放。

 5. 防止储罐跑油(料)十条规定 5.1 按时检尺

 定时检查

 认真记录 5.2 油品脱水

 不得离人

 避免跑油 5.3 油品收付

 核定流程

 防止冒串 5.4 切换油罐

 先开后关

 防止憋压 5.5 清罐以后

 认真检查

 才能使用 5.6 现场交接

 严格认真

 避免差错 5.7 呼吸阀门

 定期检查

 防止抽瘪 5.8 贮罐加温

 不得超标

 防止突沸 5.9 管线停用

 及时处理

 防止凝冻 5.10 新罐投用

 验收签证

 才进油料 6. 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6.1 在有毒及窒息危险的环境下作业,必须指派监护人。

 6.2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

  育。

 6.3 在有中毒和窒息环境作业时,必须佩带可靠的劳动防护用品。

 6.4 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开。

 6.5 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进行风险评价并制订应急计划和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6 要定期对有毒有害场所进行检测,采取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6.7 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6.8 检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校验,保持完好。

 6.9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及时、方法正确。

 6.10 健全有毒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 防止硫化氢中毒十 条规定 7.1 生产操作、检维修及有关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硫化氢中毒及救护知识的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7.2

 各单位要摸清硫化氢的分布情况,作出硫化氢平面分布图,并在危险作业点设置警示牌。

 7.3

 根据生产岗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特点,配备完善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 切实加强管理。

 7.4

 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实现密闭化生产,使装置区或生产作业环境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7.5

 对生产过程中的介质和作业环境中的硫化氢含量,要定期组织测定和评价。因物料改变、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致使硫化氢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时,主管部门要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运行部、班组、岗位,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7.6

 有可能泄漏硫化氢构成中毒危险的装置或区域,要安装检测报警器。

 7.7

 需要进入设备、容器检修,一般要经过吹扫、置换、加盲板、采样分析合格后、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才能作业。但特殊情况,必须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7.8

 对粗汽油罐、轻质污油罐及含酸性气等介质的设备从事采样、检尺、脱水、堵漏、检修等作业时,要佩戴适用的防毒器具,应有两人同时到现场,站在上风口,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7.9

 在硫化氢污染区佩戴特种防护用品作业时,在未脱离危险区域前严禁摘下防护用具,以防中毒。

 7.10 从事硫化氢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岗位人员,要按要求转换工作岗位。

 8. 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 8.1 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用压缩空气调合、搅拌。

 8.2 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8.3 对易燃易爆流体贮罐进油,不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8.4 不准从罐上部输油,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

 8.5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8.6 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温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

 8.7 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电性要符合规定。

 8.8

 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输送和包装,必须采取消除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装置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8.9

 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

 8.10 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9. 安全用火管理要求 9.1 作业区内,凡生产建设等工作需要使用明火(包括电焊、火焊、喷灯、各种炉灶等),生产装置和罐区使用临时电源,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和罐区,均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办理用火申请手续,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随意用火。

  9.2 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制度,做到“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用火,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用火。

 9.3 看火人应选派责任心强、熟悉生产流程和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看火人必须时刻掌握用火现场及周围情况,检查防火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用火。必要时,看火人有权要求停止用火。

 9.4 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部位用火。

 9.5 用火必须有妥善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炼油和盛装油气的设备、容器、管线用火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9.5.1 正常动火时,塔类、油罐总蒸洗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八小时。此外,还必须安排充足时间用水冲洗。蒸塔、冲洗可交叉进行,确保吹扫干净。

 9.5.2 容器类用蒸汽吹扫二十四小时,并用水冲洗干净。7)热交换设备及炉管用蒸汽吹扫时间不得少于十二小时。

 1.5.3 管线吹扫时,在用蒸汽扫通后,轻油管线必须继续吹扫四小时以上,重油管线必须继续吹扫八小时以上。瓦斯、液态烃管线用蒸汽吹通后继续吹扫八小时以上,以便将管线内的凝缩油彻底蒸吹干净。

 9.5.4 炼油和盛装油气的设备、容器要清扫干净,并用盲板隔绝。设备内清除的硫化亚铁必须妥善处理,不得在装置内任意堆放。进行气体分析并合格,经检查后才准用火:

  1)爆炸下限>10%(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汽),其浓度<1%(体积比)为合格; 2)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汽),其浓度<0.5%(体积比)为合格; 3)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汽),其浓度<0.2%(体积比)为合格; 4)两种以上可燃气体混合物的爆炸下限,应以爆炸下限低者为准; 5)氧气含量 19.5%~23.5%(体积比)为合格。

 9.5.5 进入容器作业,要办理进罐、入塔作业票。对盛装含有 H2S介质的容器,要做 H2S 气体分析,H2S 含量要求≯10mg/m3 。

 9.5.6 炼油生产装置检修要有盲板图(表),所装盲板要按盲板图上的标号逐一挂牌作好标记。设备吹扫时,设备及管线的盲板拆装应有原始记录备查。

 9.5.7 电焊机电源应接于指定地点开关上,电源线、把线、地线均应绝缘良好。地线必须固定于用火烧焊部位,电源线禁止从下水井口上方跨过。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5 米,乙炔气瓶、氧气瓶距动火点不得小于 10 米。氧气瓶应防止曝晒,瓶嘴严禁沾油污,乙炔胶管严禁用氧气吹扫。

 9.5.8

 应清除用火现场周围易燃物。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物后要可靠封闭,并用蒸汽掩护,并备有消

  防器材(如蒸汽胶管、灭火器等)。

 9.5.9

 高空用火,要用石棉布等挡好火星,防止向外飞溅。遇有5 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用火。

 9.5.10 高温、带压、可燃及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但生产上确实必须用火时,在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后,可作为特殊用火处理。

 9.5.11 用火过程中,遇有跑油、窜油和可燃气体泄漏等威胁用火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火。

 9.5.12 每次动火之前,应认真检查,注意周围条件是否有变化。下班时不得留有余火,电源开关应拉断。气焊作业完毕,必须将焊枪拿出设备、容器。

 9.5.13 禁止向地面、地沟、下水道和空气中排放油品、瓦斯、液态烃、酸性污水等可燃物。

 9.5.14 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行灯必须有防护罩,电线绝缘良好。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2V。装置内一切电气作业由电工负责。严禁湿手操作电器开关。

 10. 装置内安全规定 10.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法、工艺技术规程、工艺卡片及安全用火等各项规章制度。

 10.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到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喝酒,做到在岗三勤(勤检查、勤分析、勤联系)和三不(不

  打瞌睡、不看与生产无关的书报、不随便大声叫喊)。

 10.3 与联合装置生产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联合装置。一切机动车辆(消防、气防及急救护车辆除外),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装置。

 10.4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本岗位操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本岗位操作和插手操作。岗位人员暂离岗位时,应找人代理和报告班长。

 10.5 对外来实习人员和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未熟悉联合装置设备操作性能和未经师傅允许时,不得动用所属设备。新工人未取得上岗证,不得顶岗操作。

 10.6 高温设备和管线上严禁放衣服、抹布及其它易燃物。

 10.7 当班人员应负责做好所属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工作,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10.8 要确保在岗操作人员的数量,实习生和未定级人员须在岗位师傅带领下才可作业。装置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听从班长统一指挥,不得惊慌失措。

 10.9 做好声光报警、瓦斯浓度报警仪、重要阀门的开关试验或定期校验。

 10.10 轻油、气体及含硫污水采样要注意防止 H2S 中毒。采样点应挂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牌,采样前要认真检查采样器具是否完好,并佩戴适宜的防毒器具。采样过程中,手阀应慢慢打开,切忌一下开得太大,如阀难以打开,不能用扳手敲打阀门。

  10.11 对回炼油、原料油、油浆等高温油品的采样,应在装有冷却器的专门采样器处采样。严禁在泵出口排凝阀或其它地方采样。采样后,及时吹扫干净,防止采样管线堵。

 10.12 准备打开设备人孔时,应在确认内部压力完全放空,温度下降接近常温后,才可由上到下顺序打开设备人孔。设备检修施工完毕,应将其内部杂物清扫干净,并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人孔,封人孔必须从下而上顺序进行。

 10.13 仪表维护人员处理自保系统的重要仪表时,须经区域班长同意方可进行。

 11. 装置检修后开车的安全规程 11.1 装置检修后,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有毒有害的废金属、设备、管线要有专人负责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后患。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部必须清扫干净,经过仔细检查后方可封闭,封闭要有检查记录和检修人员签字。

 11.2 按开工方案由生产负责人指挥全面检查系统开车的准备工作。

 11.3 开车前对通风、通讯、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11.4 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及储罐等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传动设备单体试车安全装置调试复位。未经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等不能投入生产。

 11.5 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

  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按抽堵盲板流程图所规定的项目逐项抽堵盲板不能遗漏。生产负责人必须进行复查确认。

 11.6 接受物料时,应缓慢进行,注意排凝,防止冲击或水溅现象,接受蒸汽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11.7 系统开车前,必须有明确的检修与生产交接程序和手续。由工程主管部门提请生产指挥中心组织相关单、部门进行生产开工前的安全确认。

 11.8 开工时,车间生产负责人按开工方案组织,由生产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各工序保持密切联系。

 12. 装置停车的安全规程 停车方案一经确定,应严格按停车方案确定的停车时间、停车程序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有秩序地进行。

 12.1

 停车操作中安全处理:

 12.1.1 系统卸压要缓慢由高压降至低压,但压力不得降至零,更不能造成负压,一般要求系统内保持微正压。在未作好卸压前,不得拆动设备。

 12.1.2 降温应按规定的降温速率进行降温,需保证达到规定要求。高温设备不能急骤降温,避免造成设备损伤。

 12.1.3 排净生产系统(设备、管道)内储存的气、液、固体物料。如物料确实不能完全排净,应进一步采取安全措施,不得随意放空或排入下水道,以免污染环境或发生事故。

 12.1.4 停车过程中,装置周围应杜绝一切点火源,对发生的异常

  情况和处理方法,要随时作好记录。

 12.2

 停车后的安全处理 12.2.1 做好隔绝工作,由于隔绝不可靠,致使有毒、易燃、易爆、腐蚀、窒息或高温介质进入检修设备而造成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检修设备必须进行可靠隔绝。视具体情况最安全可靠的隔绝办法是拆除部分管线或插入盲板。

 12.2.2 做好置换工作。为保证检修动火和进设备内作业安全,在检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应进行置换。在置换过程中注意如下事项:

 1) 被置换的设备、管道等必须与系统进行可靠隔绝。

 2) 置换前应制定合理的方案,防止出现死角,保证置换彻底。

 3) 置换要求用水作为置换介质时,一定要保证设备内注满水,且在设备顶部最高处溢流口有水溢出,并持续一段时间,严禁注水未满。

 4)用惰性气体作置换介质时,必须保证惰性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 3 倍以上)。但是,置换是否彻底,置换作业是否已符合安全要求,应根据取样分析是否合格为准。

 5) 按置换流程图规定的取样点取样分析达到合格。

 12.2.3 做好吹扫工作,对设备和管道内没有排净的易燃、有毒液体,一般采用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吹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1) 吹扫作业应该根据停车方案中规定的吹扫流程图逐一进行,

  并填写登记表。在登记表上注明设备位号、吹扫压力、进气点、排气点、负责人等。

 2) 吹扫结束时应先关闭物料阀再停气,以防管路系统介质倒流。

 3) 吹扫结束应取样分析,合格后及时与运行系统隔绝。

 12.2.4 做好清洗和铲除工作。对置换和吹扫都无法清除的黏结在设备内壁的易燃、有毒物质的沉积物及结垢,采用清洗和铲除的办法进行处理。清洗一般有蒸煮和化学清洗。注意采用化学清洗后的废液应予以处理后方可排放,对铲刮下来的沉积物妥善处理。

 13. 检修阶段的安全要求 检修阶段,常常涉及电工作业、拆除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作业、吊装作业、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各种作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检修顺利进行。以下重点介绍动火作业和进入设备内作业 13.1 动火作业的安全 13.1.1 动火作业必须经动火分析并合格后方可进行。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 3Omin,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还需分析测定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

 13.1.2 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严格履行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

 13.1.3 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员应将动火证交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

  安全措施己落实无误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进行动火作业。

 13.1.4 动火地点或作业内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审证手续,否则不得动火。

 13.1.5 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和设备内动火作业时,除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外,还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和“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13.2 设备内作业安全 13.2.1 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3.2.2 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并清洗、置换干净。

 13.2.3 入设备前 3Omin 必须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 2h 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13.2.4 适当的通风措施,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13.2.5 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 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 12V,所用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3.2.6 有腐蚀、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

  13.2.7 设备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13.2.8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13.2.9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 , 必须立即撤出;若需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13.2.10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14. 装置开停工安全环保操作要求 14.1 装置开工安全环保操作要求 14.1.1 开工收油时,关闭各点排污阀,防止跑、冒、滴、漏。

 14.1.2 各塔、容器收油后静止脱水时,应有专人监看护,防止跑油。

 14.1.3 控制好含硫污水含油污水的有序排放,不准直接排放。

 14.1.4 开工喷油前开启气压机,分步将富气及干气并入瓦斯管网,减少火炬排放量。

 14.1.5 开工中严格按照工艺卡片指标,防止超温、超压。

 14.1.6 加强机泵巡检,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14.1.7 各安全阀进行检查,发现漏后及时处理、重新定压。

 14.1.8 控制好污水预处理池的低液位,防止下水井溢油,若有油

  溢出,要及时联系环保用槽车吸油。

 14.2 装置停工安全环保操作要求 14.2.1 树立清洁生产观念,认真落实清洁生产措施,减轻停工吹扫过程的环境污染。

 14.2.2 停工吹扫过程中注意设备及个人防护,防止出现硫化氢中毒。

 14.2.3 严格控制周边动火点,停工吹扫期间,周边区域禁止一切用火作业及车辆通行。

 14.2.4 做好化学清洗剂使用,减轻停工过程中大气污染。

 14.2.5 加强吹扫过程中环境保护,避免“三废”的无组织排放。

 14.2.6 停工后落实好防硫化铁自燃措施。

 14.2.7 停工期间装置现场配备的各类消防、气防器材确保完好,定位摆放。

 第三节 烷基化装置防风防台措施 1.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台风季节时 104 单元-烷基化装置现场 2.目的

  本措施描述了在台风来临之前、之中及之后的预防、应急和恢复活动。提供了一个如何正确有效地通知和应急程序的指南。当按照这些程序动作时,能减少人员的伤害,减少人员在潜在危险环境中的暴露,并减少财产的损失。

 3.潜在威胁/风险分析 台风的危害来自强风、强降雨造成的洪水、巨浪和巨浪对岸边区域的冲击。强风可对房屋和其它建筑物造成结构性的破坏,巨大的风力可刮走松动的物品和人员,毁坏树木和庄稼,刮倒电线杆和吹断电力线。长时间的断电导致生产装置的停工。

 在强台风中被风夹带的雨会形成水冲击波的效果,使水灌入窗户、门缝和房屋建筑其它的开口。台风之前和过程的强降雨会使低洼的地段发生洪涝,并冲毁道路系统。

 4.台风前的准备 接到惠炼公司或有关职能部门通知,或者通过网络、广播和电视,我们事先知道台风可能登陆的时间和地点,并做好积极准备。在台风来临前的 96 小时(4 天)应做好如下工作:

 4.1 组织领导 4.1.1 运行一部的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将有关的气象信息、台风警报传达到运行部所有的员工,以便做好充分准备。应及时向施工经理通报台风警报,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

 4.1.2 在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了二级台风警报后,运行一部应急领导小组要使每个人都清楚的了解台风的行进路线和风力大小,并

  对台风可能达到的时间密切关注。台风应急预案启动时所有的工作应停止,应急程序应该落实到位。

 4.1.3 当政府部门宣布三级台风警报时,运行一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应对台风的现场准备措施。

 4.1.4 在政府部门发布四级台风警报后,运行一部应急领导小组要发布命令,停止现场的一切工作,所有的人员撤离现场,并且要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进行检查。

 4.1.5 当五级台风警报发布后,要启动突发事件通讯系统。运行一部应急小组要立即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准备应付一切突发事件。

 4.1.6 当政府权威机构发布“警报解除”的消息后,青年突击队应对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以确保:

 1) 在重新开始工作之前要消除任何残留的安全隐患。

 2) 详细说明恢复现场工作的要求。

 3) 估计损失情况并保留记录。

  信息联络

 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台风预防安全教育。

 HSE 工程师负责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主动与市气象台联系,密切注视台风情况,随时掌握台风的发展情况。

 项目各岗位负责人员应满足 24 小时随时用手机联系的要求,保证防台指令的下达和落实。

 4.3 现场准备

  4.3.1 准备必要应急设备,包括:备用电源、交通及运输车辆及其它应急工具等。

 4.3.2 贮存铁丝、编织袋、沙石、铁锹、绳索、应急灯、手电筒等应急物资。

 品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绑扎用铁丝 8# 200 Kg 铁锹

 20 把 绑扎尼龙绳

 200 M 手电筒

 50 把 应急灯

 20 台 编织袋

 200 只 大客车 50 座 2 辆 饮用水 纯净水 3000 Kg 4.3.3 通讯联络设备:电话、手机、传真等。

 4.3.4 医疗支持设备:担架、夹板、氧气、急救箱等。

 4.3.5 对各种临设建筑进行必要加固。联系施工单位(装置维保人员)对临设的屋面用48钢管固定成网状,地面设置地锚点,用四股4mm的8#钢丝和锚固点连接牢固,屋面增设填满黄沙的沙袋;门窗用铁钉封锁牢固。

 4.3.6 归拢所有松散的物品,如:可能在大风时刮走的垃圾箱盖、空罐、工具等。工地的材料应妥善存放,防止被动台风吹

  散刮走。

 4.3.7 现场所有的小设备和工具应移入库房。工地上的设备、工具放入仓库,大型设备应进行防风处理。

 4.3.8 危险化学物质应放置在能抗台风破坏的储藏点,并做存放清单。

 4.3.9 台风来临时提前8小时拆除现场施工临时脚手架上的不牢固构件;走道木板绑扎牢固,移除脚手架上堆放的周转材料。

 4.3.10 装置内周围的排水沟随时保证畅通。

 4.3.11 检查一次电气设备、确保漏电保护装置处于工作状态。台风来临前8小时关闭所有电源。

 4.3.12 所有车辆加足油料,以防风后加油站关闭。

 4.3.13 准备好对照表,并组织有关方面的合适人选来管理对照表的使用。

 5.台风来临时的应急 5.1 做好紧急停工的准备,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故。

 5.2 继续监听台风的预报和警报。

 5.3 台风侵袭期间按班组为单位管理,所有人员不得暴露在外,班长根据装置的实际情况及时下达紧急停车指令并汇报生产指挥中心。

 5.4 任何人不得外出或在道路上行车,以防被台风刮走的物品击中。

  5.5 打开卧室的门以防在室内发生真空效应损坏窗户。

 5.6 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手机必须 24 小时开通,保持联系。

 5.7 台风侵袭期间各班组班长 24 小时轮流巡检,发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予案。

 5.8 当风眼来临时将会应得很平静,但很快情况会降至最坏。因此,不要以为台风结束了而外出。

 5.9 监听台风预报讯息直到发出台风结束信号。

 5.10 通知维保单位启动防台应急预案。

 6.台风之后的恢复 6.1 一直待在室内,直到发布“台风结束”命令,或正式接到当地授权组织的“安全”通报后,方可外出。

 6.2 继续收听当地政府通过广播和电视发布的指令和建议。

 6.3 各班组清点本班组员工有无失踪、受伤害等异常情况,如有立即向上级领导和 HSE 有关部门汇报 报告供水管线的损坏情况。

 6.4 由于此时的消防水压可能不足,因此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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