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20-11-01 点击: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漳政办〔2020〕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 6 月 9日 漳州市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水平,推动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根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6 号)和《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建设的非涉密信息化项目。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公共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网络安全项目,重点行业信息应用系统,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信息化项目,信息化推进和关键技术应用的软课题研究等。办公自动化软硬件设备、楼宇智能化、部门汇聚交换子系统等项目,不属于申报信息化项目范畴。

  第三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统一使用云平台资源,凡是能集中安全运行和共享的,原则上不再分散运行和应用;能依托云平台建设的,原则上不再建设单独承载环境;能从云平台获取的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原则上不再重复配置。

  (二)统一使用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漳州通 APP平台),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 APP,已建政务服务 APP逐步有序地整合到漳州通 APP,今后如有新增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依托漳州通 APP 平台开发个性化的政务服务功能。

  (三)统一使用市级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建设跨部门的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原则上跨部门数据共享通过市级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组织或参与项目的设计、建设、验收和运行维护,开展业务应用。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资金审核和拨付并监督预算的执行,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绩效评价。

  市公安局负责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审核工作。

  市密码管理局负责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审核工作,对项目建设中的密码应用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

  数字漳州专家组负责对数字漳州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与市公安局、密码管理局联合参与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漳州市数字漳州“十三五”专项规划》《漳州市数字漳州“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实际工作需求,编制本单位的信息化顶层设计或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招标技术需求等编制工作,实施项目申报、资金申请、项目执行、项目验收、项目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等。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评审管理

  第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向市发改委、财政局申报项目。涉及保密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另行按照相关保密规定执行。信息化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项目库分为项目备选库、项目储备库、项目建设库,采取适时入库,定期评审,滚动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市直各单位可随时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建议书,市发改委及时接收并将项目纳入项目备选库。项目建议书参照《漳州市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详见附件 1)。

  第八条 市发改委定期组织数字漳州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建议书的可行性、技术合理性及概算等进行预评审。通过预评审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并通知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可研暨初设方案”,详见附件 2)。

  属于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文件中明确部署建设的项目、或列入经市政府同意的数字漳州年度工作计划的项目,视同通过预评审。

  第九条 市发改委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暨初设方案进行正式评审,通过正式评审的项目纳入项目建设库,可研暨初设方案经过两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市发改委将不再受理。

  第十条 市财政局对项目建设库中的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按程序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审议后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开展立项批复,市财政局安排预算资金。

  第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预算资金在 1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项目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研暨初设方案。咨询机构应客观中立、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可研暨初设方案,不得超目录、超框架编制可研报告。信息化项目预算资金在 100万元以下提供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研暨初设方案。

 第三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统筹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应当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 对不符合统筹建设和不支持共享的项目,不予审批建设;对未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的政务信息系统,不予验收及不安排运行维护经费。

  在系统设计上要统筹市县建设应用需求,充分利用市数据汇聚共享平台资源,促进市县信息化建设一体化协调发展。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并切实发挥监理作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十六条 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测试单位进行系统性能测试,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组织安全测评,并按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估。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严重逾期、重大投资损失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市发改委、财政局报告,市发改委按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或暂停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压减或收回预算资金。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初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详见附件 3),市发改委同意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各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报告等材料报市发改委

 备案。对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可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相关部门依法对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采购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协助稽查、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

  第二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实行绩效管理,市发改委、财政局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可参照本办法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漳州市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2.漳州市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写提纲

  3.竣工验收申请表

  附件 1

 漳州市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三)项目概况

  二、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二)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现有信息化状况、业务改进准备程度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三)项目目标架构概要分析(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

  (四)项目业务架构概要分析(提出项目所支撑的业务事项及支撑的深度)

  (五)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四、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用架构、数据架构、统一支撑平台调用、关键设备配置、系统物理部署四个方面内容)

  五、项目工期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估算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请明确资金拼盘比例)

  (三)运行维护经费及来源

  七、效益与风险分析

  附件 2

 漳州市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三)项目可研暨初设编制依据

  (四)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期限

  1.建设目标

  2.建设内容

  3.建设期限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六)效益与风险

  (七)主要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一)建设单位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在编人数

  (二)信息化工作机构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机构与职责

  三、现状分析与建设必要性

  (一)基础设施现状

  1.网络现状(广域网、局域网)

  2.系统设备现状

  3.系统软件现状

  4.安全系统现状

  5.机房配置情况

  (二)应用系统现状

  (三)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四)密码应用现状与需求

  1.密码应用现状分析

  2.合规性需求

  3.密码应用需求

  (五)系统运维情况

  (六)项目建设必要性

  四、项目目标分析与设计

 (一)政府职能目标

  (二)公众服务期望目标

  (三)信息化愿景目标

  (四)系统建设目标

  五、项目业务分析与设计

  (一)部门业务域、业务线、业务事项设计(依据部门业务架构进行分析)

  (二)业务对象设计(对象、子对象)

  (三)关键业务活动分析

  (四)业务协同关系分析(说明与总体业务架构对应关系,与其它部门业务的协同关系)

  (五)业务量分析(用户数、业务实时性、业务处理材料类型)

  六、项目数据架构设计

  (一)数据结构设计

  1.数据库设计(概念设计、数据库、子数据库、业务信息表、信息指标)

  2.基础数据库或共享主题数据库设计

  (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规范

  1.数据采集(采集目录、共享需求目录、采集更新机制)

  2.信息编目(从信息发现和管理的角度,对数据背景进行标准化描述,实现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对接)

  3.信息共享(从信息共享的角度,对数据访问、数据交换服务及规范进行标准化描述,实现与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技术对接)

  (三)数据量需求分析(包括数据访问频度、数据存储空间需求等分析)

  七、应用架构设计

  (一)应用系统总体结构

  (二)应用系统层设计

  1.应用模块设计

  2.应用模块逻辑关系设计

  (三)应用支撑层设计

 1.服务接口设计

  2.服务构件设计

  (四)应用系统性能需求分析(包括响应时间和并发用户数等相关性能指标需求)

  八、技术架构设计

  (一)设计原则

  (二)系统总体结构(逻辑结构)

  (三)网络拓扑结构(物理结构)

  (四)标准规范

  1.引用标准目录

  2.新建标准成果

  (五)数字福建公共平台调用设计(按照《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执行)

  1.应用支撑层调用设计

  2.基础设施层调用设计

  3.安全基础平台调用设计

  (六)服务渠道层设计

  1.接入终端设计(系统支持的客户端,接入技术方式)

  2.发布渠道设计(呼叫中心、网站,发布在哪个网络)

  (七)应用系统层技术路线设计(描述软件开发语言,设计方法等)

  (八)应用支撑层技术路线设计

  1.服务接口技术路线

  2.服务构件技术路线

  (九)数据层技术路线设计

  1.数据存储和交换格式类型(结构化数据、文件型数据、XML数据等)

  2.数据库开发技术(如数据查询、数据同步、数据挖掘等)

  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系统对接技术方案

  (十)基础设施层设计

 1.网络系统设计

  2.主机和存储系统设计

  3.机房及配套设计

  (十一)其他系统设计

  (十二)系统物理部署方案

  (十三)防雷、消防设计

  (十四)节能措施

  (十五)环境评价说明

  九、安全系统设计(根据该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级别,按照《总体安全技术框架及建设指南》《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进行设计,不同安全域之间的信息交换方案在此描述)

  (十六)各应用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

  (十七)网络安全域设计

  (十八)安全防护设计(针对不同等级系统和不同安全域,进行应用、数据、网络、物理安全系统设计)

  (十九)跨安全域信息交换设计

  (二十)密码技术方案设计

  1.密码应用保障框架

  2.详细设计:①密码子系统;②密码产品和密码服务;③密码协议;④密码应用工作流程;⑤密钥管理实现;⑥算法配用;⑦密码管理措施

  3.设备配置

  (二十一)管理运维体系

  十、云平台使用方案

  (二十二)业务容量测算

  (二十三)云资源需求测算

  (二十四)业务部署方案

  十一、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五)项目组织实施机构

 (二十六)项目招标方案

  (二十七)项目实施进度(建设期、进度计划)、质量、资金管理方案

  (二十八)运行维护机构与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十二、人员配置与培训

  (二十九)人员配置计划

  (三十)人员培训计划

  十三、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三十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

  (三十二)概算编制说明

  (三十三)投资概算书(概算总表,系统硬件和软件、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机房改造、云资源需求等概算分表)

  (三十四)资金使用计划

  十四、项目运行维护经费测算

  (三十五)测算依据

  (三十六)运行维护经费及来源

  十五、风险和效益分析

  (三十七)风险分析及对策

  (三十八)效益分析

  十六、其他附件

  (三十九)图纸

  (四十)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有关政策、技术、经济资料

  附件 3

  竣工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起止时间

 联系人

 电话

 提供验收的 文件清单

 是否完成 数据资源共享

 是否符合密码应用和网络安全 要求

 申请验收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发改委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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