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湖北华中科技大学国际贸易学考研真题及答案

来源:自考 发布时间:2020-11-09 点击:

 2002 年湖北华中科技大学国际贸易学考研真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24 分)

 1.水平型国际分工: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接近的国家(如发达国家以及一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之间在工业制成品生产上的国际分工。当代发达国家的相互贸易主要是建立在水平型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的。水平分工可分为产业内与产业间水平分工。前者又称为“差异产品分工”,是指同一产业内不同厂商生产的产品虽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程度,但其外观设计、内在质量、规格、品种、商标、牌号或价格有所差异,从而产生的国际分工和相互交换,它反映了寡占企业的竞争和消费者偏好的多样化。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工业部门内部专业化生产程度越来越高。部门内部的分工、产品零部件的分工、各种加工工艺间的分工越来越细。这种部门内水平分工不仅存在于国内,而且广泛地存在于国与国之间。后者则是指不同产业所生产的制成品之间的国际分工和贸易。由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发展有先有后,侧重的工业部门有所不同,各国技术水平和发展状况存在差别,因此,各类工业部门生产方面的国际分工日趋重要。各国以其重点工业部门的产品去换取非重点工业部门的产品。工业制成生产之间的分工不断向纵深发展,由此形成水平型国际分工。

 2.绝对利益论:主张以各国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异为基础来进行国际分工,并通过自由贸易来获取专业化分工的利益的理论,由亚当·斯密在其 1776 年发表的著作《国富论》最先提出,用以解释国际分工产生的原因及效果。亚当·斯密主张:既然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要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就应当向他们购买而不是自己生产,同时向他们出售那些我们自己有利的产业生产出来的产品。这一主张,指出各国应当参与国际分工并生产和输出自己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使各国都能够享受到自由贸易所带来的利益。亚当·斯密认为:国际间的分工能够使劳动者从事专门的工作,提高劳动熟练程度,并且有利于工具和机械的创新和改良,因而能够大大地提高各国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国民财富。整个国际贸易应当是一场双赢的“正和博弈”,参加贸易的各国都能够获取利益。

 3.普惠制的主要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所谓普遍的,是指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所谓非歧视的,是指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都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的待遇。所谓非互惠的,是指发达中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关税待遇,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反向优惠。

 4.掠夺性倾销:商品倾销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以低于国内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在某一国外市场上倾销商品,在打垮了或摧毁了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垄断了这个市场之后,再提高价格。

 这种倾销的目的是占领、垄断和掠夺国外市场,获取垄断高额利润。具体来说,有的是为了打垮竞争对手,以扩大和垄断其产品的销路;有的是为了阻碍当地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和发展,以继续再当地市场维持垄断地位;有的是为了在国外建立和垄断新产品的销售市场等等。这种倾销严重地损害了进口国家的利益,因而许多国家都采取反倾销税等措施进行抵制。

  5.海关估价制:指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进口的商品价格进行审核,以确定或估定其完税价格的制度。进口产品相对于国内产品的竞争力取决于进口价格和关税,而关税又取决于税率和构成征税基础的海关完税价格,因此,海关估价就显得十分重要。因为某种商品由进口国降低关税而得到的好处,可能因为被海关高估完税价格而丧失。因此,世贸组织的《海关估价协议》,对如何确定完税价格制定了详细的规则。

 《海关估价协议》确定了六种估价的办法,按照先后次序实施:(1)货物本身的成交价格;(2)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3)同类货物的成交价格;(4)扣除法价格,即进口方国内销售价格扣除有关的国内费用后的价格;(5)计算法价格,即产品的成本、有关费用、合理利润等加总后得出的价格;(6)符合规定的其他办法。《海关估价协议》规定,若成交价格不能成为计算完税价格的基础,可以依次用后面五种替代方法来确定完税价格。

 6.TRIMs:即《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是目前为止在国际范围内第一个正式实施的有关国际投资方面的多边协议,它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纳入多边贸易体系中,并对其进行有力的约束和限制,所以东道国对国际投资的管制将放松,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将增强,投资环境将大为改善,因此 TRIMs 必将推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自由化发展。

 根据该协议的规定,其适用范围较窄,仅限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即指投资东道国政府采取的能够影响国际贸易的流向和流量的措施,与贸易无关的措施不在该《协议》规范之列。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贸易”是狭义的贸易,仅指货物贸易,不包括服务贸易。与此同时,《投资措施协议》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制约对国际贸易产生限制或扭曲作用的投资措施,因而主要涉及的是各种限制措施的禁止使用。

 《投资措施协议》由序言和 9 个条款以及附录组成,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国民待遇与禁止数量限制、例外、发展中国家成员方、过渡安排、透明度、投资措施委员会、争端解决等。

 二、简答题(先回答要点,再简要说明。本题共 58 分)

 1.什么是产品生命周期学说?它能够解释里昂惕夫之谜吗?为什么?(12 分)

 答:(1)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定义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从技术进步角度来讨论贸易。它认为,一种产品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是用不同的生产要素生产的。由于不同国家的要素禀赋不一样,需求偏好也不一样,因此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产品就会在不同国家生产,从而导致贸易的产生。

 产品创新往往在最发达的国家进行,这是因为创新需要研究与开发等技术和资本(包括人力资本)要素。还需要有利于研究与开发的环境以及需求结构。因此,产品开发出来往往先在国内销售。然后会向其他发达国家出口,因为这些国家的需求相似。当产品及其生产工艺逐步标准化以后,研究与开发方面的要素就降低了,生产就会转移到其他发达国家,因为这些国家容易装备生产这一产品的设备,并有较好的技术工人。这时,其他发达国家就从进口逐步转为(向较不发达国家)出口,而创新国的出口就会逐步减少。最后,当生产技

 术完全标准化,只需要简单劳动用装配线来生产时,生产就会转向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就会从进口国逐步转变为出口国,而创新国甚至其他发达国家会逐步转变为进口国。

 (2)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不能解释里昂惕夫之谜

 ①里昂惕夫之谜

 里昂惕夫之谜即资本资源充裕的美国出口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多于进口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的资本密集型产品又大于出口的资本密集型产品。这个理论严重违背了要素禀赋理论,因此被称为何谓里昂惕夫之谜。

 在里昂惕夫发表其验证结论后,使西方经济学界大为震惊,因而将这个不解之谜称为里昂惕夫之谜,并掀起了一个验证和探讨里昂惕夫之谜的热潮。一些经济学家仿效里昂惕夫的做法对一些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状况进行验证发现,一些国家也存在着这个“谜”。

 (2)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不能解释里昂惕夫之谜的原因

 ①动态性与静态性的非融合特点决定了不能解释。

 里昂惕夫之谜反映的是资本充裕的国家反而出口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而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反而出口资本型产品。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却是诠释的是国际贸易的结构在整个世界的变化过程。所以前者往往是从静态角度来看的问题,而后者是从动态角度来看的,双方不具备解释的可能性。

 ②理论成立前提的冲突。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从始至终都强调,发达国家首先出口自身密集度较高的产品,往往是资本密集型的产品,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产品越来越依靠于劳动,通过低廉的劳动力可以保持这种产品的竞争力,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产品的生产也就转移到了不发达国家,而这种产品也变成了劳动密集型的产品。所以,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存在的前提条件就是比较优势理论的存在。在产品的不同生命周期也都没有发生相反的变动。

 2.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概念及结构特征是什么?并简要说明其理论基础。(10 分)

 答:(1)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概念及其特征

 ①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概念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的产品、原材料、技术与服务的贸易活动。通过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可以为公司带来如下利益:降低外部市场造成的经营不确定风险;降低交易成本;适应高技术产品生产的需要;增强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和竞争能力,实现全球利益最大化;有利于运用内部贸易价格,给跨国公司带来利益。

 ②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特征

 跨国公司为克服国际市场的不完全性,在内部两个相对独立的实体之间进行的跨国界商品和劳务交换,其本质上仍属于国际贸易,但实际上又不过是跨国经营的一种方式,与一般意义的国际贸易又有很大区别,显示出自身的特点。

 a.贸易规模。从现有资料可以得出,公司内贸易规模较大,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明显。据联合国有关组织报告估计,公司内部贸易约为 20000 亿美元,大约占国际贸易的 1/3。

 b.贸易内容。产品是否通过内部渠道交换与产品所在产业、产品性质和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有关。由于知识型产品特性,高技术产业中产品内部交易比例较高。此外,产品的内部化率随产品加工程度的提高而上升,制成品内部化率一般远高于初级产品的内部化率。

 c.贸易方式。作为公司进行跨国经营的一种方式,公司内部贸易直接涉及到劳动力和资本的跨国流动,与国际劳务合作和国际投资相融合,呈现出一些新的形式,如许可证技术转让、补偿贸易、生产合作、加工装配和国际分包合同等。

 d.股权结构。跨国公司拥有控股子公司的财产和经营控制权,能将其并入公司的生产经营网络,进行公司内贸易时不必担心泄漏技术秘密和顾忌合资对方的反对。因而,与控股子公司的贸易在公司内贸易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e.地区分布。当今世界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日益增强,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在内部实行更大程度的贸易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因此,三大区域经济组织内公司内部贸易比例较大。此外,出于绕过区域经济组织的贸易壁垒的目的,三大经济组织之间相互投资增多,跨国公司在这些经济组织之间的内部贸易也较多。

 f.贸易伙伴国收入水平。公司内交易与贸易伙伴国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即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所在国收入水平越高,它们之间的贸易额越多。这是因为精密、复杂的制成品在高收入国家间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较大,这些产品价值较高且常通过内部转让,而低收入国家出口贸易主要是原材料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常采取市场交易方式进行。

 (2)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理论基础――内部贸易理论(内部化理论)

 公司内部贸易理论又被称为内部化理论。是指由于市场不完全,造成了中间产品(如原材料、技术、知识、经验)交易的低效率,为了提高这种交易效率,克服外部市场的失灵,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把本来应在外部市场交易的业务转变为在公司所属企业之间进行,以此将外部市场内部化,提出和解释因为这个方面的原因而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被称为公司内部贸易理论。

 公司内贸易理论的基本内容有如下几点:

 ①公司内贸易市场更多地表现为中间产品市场。市场的不完全性或市场失灵不仅表现在最终产品市场,而且更多地表现在中间产品市场。所谓中间产品不仅仅包括半加工的原

 料和零部件这些半成品,更重要的是大量的知识产权类的中间产品的存在,如各种技术、专利、管理技能及市场信息等。

 ②对于知识产权类的中间产品,企业所投入的成本是非常昂贵的。当企业在交易中,如果发现其在内部进行交易的交易成本低于通过外部市场进行交易的交易成本,就会进行市场的内部化行动。所谓交易成本是指企业为了克服外部市场的交易障碍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交易成本可分为:使市场均衡的成本、签约成本、与所有权及转让有关的成本和应付政府干预的成本。

 ③对于知识产权类的中间产品在外部市场由于种种原因往往很难定价,使市场交易发生困难,难以达成协议,即市场是不完全的。

 ④知识产权类的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垄断性和技术的保密性,公司内贸易市场可以有效防止垄断技术优势的迅速扩散或失密,使企业能拥有持续的技术竞争优势。

 3.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及起因是什么?

 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对贸易自由化而言。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日美贸易摩擦,美国货物贸易逆差急剧上升,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发源地。

 (1)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起因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与加强有着深厚的经济和政治根源。

 ①80 年代以来,主要工业国家经济处于低速发展状态,失业率一直较高

 整个工业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除个别年份,一直处于低速增长,低于 1968-1977 年的 3.5%;而失业率却大大高于 1968-1977 年的 3.7%。

 ②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美国贸易逆差急剧上升,美国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发源地

 70 年代中期以后,美国对外贸易逆差不断加重。同期,美国对日本、原联邦德国的对外贸易逆差加重。为了减少贸易逆差,美国一方面迫使对它有巨额贸易顺差的日本等国开放市场,另一方面加强限制和报复的进口措施。

 ③国际货币关系的失调

 汇率长期失调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贸易保护压力。首先,浮动汇率迫使贸易商购买期货和“海琴”(Hedge)来保值,增加了交易成本,又引起价格、投资效益和竞争地位的变化。其次,汇率的过高与过低均易产生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

 ④政治上的需要

  高失业率、工会力量的强大、党派的斗争和维护政府形象,大大加强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如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压力来自纺织工业部门。

 ⑤贸易政策的相互影响

 随着世界经济相互依靠的加强,贸易政策的连锁反应也更敏感。美国采取了许多贸易保护措施,它反过来又遭到其他国家明的与暗的报复措施,使得新贸易保护主义蔓延与扩张。

 随着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的结束,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最后文件的生效与执行,新贸易保护主义受到抑制。

 (2)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①被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从传统产品、农产品转向高级工业品和服务业部门,且保护程度不断提高。

 ②贸易保护措施多样化。a.按照有效保护税率设置阶梯关税;b.加强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贴补税,从 1980 年到 1985 年发达国家的“反倾销”案多达 283 起,涉及 44 个国家;c.非关税壁垒不断增多,非关税壁垒措施已从 20 世纪 70 年代末的 800 多种增加到 80 年代中期的 1000 多种;d.强调管理贸易,违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在有秩序的销售安排的口实下,绕过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搞“灰色区域措施”。

 ③从贸易保护制度转向更系统化的管理贸易制度:a.发达国家实行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随着政府管理贸易而不断充实和调整,成为对外贸易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B.把外贸政策法律化,给贸易保护主义披上法律的外衣。

 ④各国“奖出限人”措施的重点从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各国加强了从财政、组织和精神上促进出口的措施。

 4.结合图形分析,说明征收进口关税对进出口国商品价格,生产和销售的影响。(11分)

 答:按照征收关税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为小国征收关税情况,一种是大国征收关税情况,现分别叙述如下:

 (1)小国征收关税情况

 设某国为小国,其对某商品 X 的供给、需求、贸易状况如下图所示。图中,横轴表示商品 X 的数量,纵轴表示商品 X 的价格,和分别代表商品 X 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两线之交点正为隔离均衡点,为隔离均衡价格。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当不计运费时,国内价格等于国际价格,为在此价格下,该国对商品 X 的需求量为 AB,本国自行生产的数量为 AC,需进口的数量为 CB。为该国进口所面对的出口供给曲线,平行于横轴,弹性无穷大。若该国对商品 X 的进口征收额度为 T 的关税(税率为 T/),则其进口面对的是包括关税在内的新的出口供给曲线+T。

 (2)大国征收关税的情况

 下图中,表示某大国商品 X 的国内供给曲线,表示商品 X 的总供给曲线(由国内供给曲线和国外供给曲线合计而得),表示商品 X 的国内需求曲线。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该国的国内需求曲线与总供给曲线相交于 B 点,价格为,该国对 X 商品的需求量为 AB,其中,AC数量由国内生产者提供,CB 数量靠进口弥补。若该国对商品 X 征收额度为 T 的关税(税率为T/)。

  从上图可以看出,通过征收关税,该大国的进口量下降,出口国在该国的销量下降。与此同时,该国国内的价格上升,该商品的国际市场的价格也因此而大幅度上升,出口国的出口价格上升。由于该种商品在国内的价格上升,导致该商品的国内生产上升。

 5.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含义及其适用的限制和例外有哪些?(8 分)

 答:(1)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基本含义与种类

 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基本要求,是使缔约一方在缔约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享有的待遇,并要求与任何第三国在该国享有同等地位,享有同样的待遇,不给予歧视待遇。

 最惠国待遇条款有两种:

 ①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优惠待遇,应立即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地适用于对方;

 ②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指如果一方给予第三国的优惠是有条件的,则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这种优惠待遇。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首先是英国采用的,所以又叫“欧洲式”最惠国待遇条款;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最先是美国采用的,所以又叫做“美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现在的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一般采用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2)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有关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及其他各种捐税;

 ②有关商品进口、出口、过境、存仓和换船方面的海关规则、手续和费用;

 ③进、出口许可证发给的行政手续;

 ④船舶驶入、驶出和停泊时的各种税收、费用和手续;

 ⑤关于移民、投资、商标、专利及铁路运输方面的待遇。

 (3)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限制和例外

 ①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限制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限制是指将适用范围限定于若干具体的经济和贸易方面。可分为两种:

  a.直接限制。即在贸易条约或协定中明确规定最惠国待遇适用范围的限制,通常从商品范围上、地区上和商品来源上等加以限制;

 b.间接限制。即未在条约或协定中明确规定,而采用其他办法(如将税则精细分类等)以达到限制缔约国的某些商品适用最惠国待遇的范围。

 ②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例外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例外指某些具体的经济和贸易事项不适用于最惠国待遇。最常见的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有以下几中:

 a.边境贸易。一些国家往往把边界两边 15 公里以内的小额贸易在关税、海关通关手续上给予减免等优待,不适用于任何缔结有最惠国待遇条款国家的正式贸易关系。

 b.关税同盟。已经结成关税同盟的成员国之间,在关税上的免税待遇,应作为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c.国内法令和规章中的某些规定。即一国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国家安全、人民健康,防止动植物病害、衰退、死亡等而制定的法令和规章。在执行的过程中缔约国双方有权对这类商品的输入或输出加以限制或禁止,这种行为不应作为对最惠国待遇的违背。

 d.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在航行问题上,对于缔约国一方在沿海贸易和河内航行方面给予他国的优惠视为例外。

 e.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缔约国一方参加其他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而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如果触及了最惠国待遇利益,则应视为例外。

 f.区域性特惠条款。即若干特定的国家之间通过条约或协定相互给予的优惠待遇,应作为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g.其他例外。如沿海捕鱼、武器进口、金银外币的输出入和文物、贵重艺术品的出口限制和禁止等,也常作为例外。

 6.什么是自动出口配额制?它是否与 WTO 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为什么?

 答:(1)自动出口配额制的定义

 “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简称“自限”制。所谓“自限”制,是出口国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 3 年)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配额,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

 “自动”出口配额制在限制商品进口的实际作用上类同于进口的绝对配额制,只是在形式上略有不同,前者表现为出口国方面的控制,后者则表现为进口国方面的控制。另一

 方面,“自限”制只是在形式上表现为自愿性,但实质上却具有强制的性质。进口国往往以商品大量进口使其工业受到严重损害,造成“市场混乱”为理由,要求有关国家的出口实行“有秩序地增长”,“自动”限制商品出口。因此,“自限”制往往是出口国在面临进口国采取报复性措施的威胁时做出的一种选择。“自动”出口配额可分为单方面“自动”出口配额和协定“自动”出口配额。

 (2)自动出口配额制与 WTO 的基本原则相违背

 自动出口配额是与 WTO 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其原因如下:

 ①直接违背了 WTO 的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WTO 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取消数量限制原则,这项原则要求成员国取消各种旨在阻碍货物从一成员国流向其他成员国的政策措施。而自动出口配额就是一种重要的数量限制原则,对出口国出口商品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②违背了 WTO 的非歧视性原则

 无歧视待遇原则又叫无差别待遇原则,是 WIO 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规定缔约方一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待遇。无歧视待遇的原则要求每个缔约方在任何贸易活动中,都要给予其他缔约方以平等待遇,使所有缔约方能在同样的条件下进行贸易。但是一国往往借口该商品的出口国出口大量的商品严重的威胁到了进口国的市场,造成了混乱,此时就有别于其他国家的产品,而迫其实施自动出口配额制度,严重的违反了非歧视性的原则。

 ③违背 WTO 所倡导的自由贸易精神

 自动出口配额制往往是出口国在面临进口国采取报复性措施的威胁时做出的一种选择。因此,它是一种贸易报复措施,而非一种保护正当贸易的措施,所以违背了 WTO 推行自由贸易的初衷。

 三、论述题(18 分)

 在分析关税同盟静、动态效果的基础上,说明其对成员国福利的影响以及你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评介?

 答:(1)关税同盟的福利影响

 ①关税同盟及其相应效应

 关税同盟是指参加关税同盟的各国完全取消参加国间的关税,对来自非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设置统一的关税,通过相互之间的协商在成员国之间分配关税收入。因此关税同盟自身始终存在两种矛盾的功能: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化,对外则是差别待遇。其产生的两种效果是贸易创造效果和贸易转移效果。

  a.静态效应

 贸易创造效果是由生产利得和消费利得构成。关税同盟成立后,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化分工。这样,关税同盟某成员国的一些国内生产品便被其他生产成本更低的产品的进口所替代,从而使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扩大了社会需求,结果使贸易量增加。贸易创造的效果是关税同盟的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

 贸易转移效果是指如果在缔结关税同盟前同盟国不生产某种商品而采取自由贸易的立场,无税(或关税很低)地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地国家进口产品;关税同盟建立后,同盟成员国该产品转由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进口。如果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不是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则进口成本较同盟成立前增加,消费支出扩大,使同盟国的社会福利水平下降,这就是贸易转移效果。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具有如下的效应:

 再次,贸易扩大

 贸易扩大效果是从需求方面形成的概念,而贸易创造效果和贸易转移效果是从生产方面形成的概念。整体而言关税同盟无论是贸易创造效果还是在贸易转移效果下,都能产生贸易扩大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区关税同盟可以促进贸易的扩大,增加经济福利。

 最后,其他效果

 一、减少行政开支

 关税同盟建立以后,彼此之间取消关税壁垒,故可以减少征收关税等方面的行政支出。

 二、抑制走私

 关税同盟建立后,商品可以在关税同盟国间自由流动,消除了产品走私的部分根源。它不仅可以减少查禁走私费用支出,还有助于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准。

 三、提高谈判能力

 关税同盟建立以后,经济力量增强,统一对外进行关税减让谈判,可以加强集体谈判力量,这有利于关税同盟贸易地位的提高和贸易条件的改善。

 b.动态效应

 首先,提高资源使用率

 关税同盟使成员国之间的竞争加强,专业化程度加深,成员国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资源使用效率提高。

 其次,市场扩大效应

 区域内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得区域内贸易增加,从而扩大了国内市场。

 再次,获取规模经济

 关税同盟成立以后,成员国成为一体,自由市场可以扩大,因而可以获取专业化与规模经济的利益。

 还有,刺激投资

 建立关税同盟后,随着市场的扩大,风险与不稳定性降低,会吸引成员国新的厂商增加投资。经济一体化的成员减少了从其他国家的进口,迫使非成员国为了避免贸易转移的消极影响,到成员国内进行直接投资设厂,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以绕开关税壁垒。

 进一步又促进技术进步

 关税同盟组成后,市场扩大、竞争加剧、投资增加、生产规模扩大等因素,均促使生产厂商愿意投资于研究和发展计划,导致技术不断革新。同时,各成员国更易相互交流或导入先进经营方法和技术,促进了技术扩散。

 并且提高要素的流动性

 关税同盟成立后,市场趋于统一,生产要素可在各成员国间自由移动,因此提高了要素的流动性,促进要素的合理配置,降低了要素闲置的可能性。

 最后,加速经济成长

 以上六个方面的有利之点均能成立,则关税同盟建立后,成员国的经济必可加速成长。

 ②关税同盟的福利影响

 一般来说,贸易创造效应是关税同盟的主要经济效应,它的积极作用明显超过贸易转移效应的消极影响。但就其所带来的福利效应而言,不同国家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并不是相同的,这导致了关税同盟的建立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将是不同的。

 关税同盟的建立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具有如下不同特征:

 a.对于不同的出口国而言,组成关税同盟后,高成本出口国出口增加,产量上升,贸易创造效应明显大于贸易转移效应,福利效应增加;而低成本出口国则会减少出口和产出,其福利也必然因贸易规模缩小而下降。

 c.对进口国来说,则会出现消费者福利改善,而生产者福利增加的现象,但其净福利是否增加,还取决于如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首先,进口国供需弹性的大小。进口国的供给价格弹性和需求价格弹性越大,其贸易创造减去贸易转移所带来的净福利效应就越大。

 其次,进口国原有的关税水平的高低。组成关税同盟前,进口国的关税税率越高,则组成关税同盟后,其贸易创造减去贸易转移所带来的净福利效应就越大。

 再次,高、低成本出口国出口价格的差别。两类出口国的价格越接近,则其贸易创造减去贸易转移所带来的净福利效应就越小。

 如下图所示,进口国 A 国消费者剩余增加(a+e+c+d),生产者剩余减少 c。另外,原来从 C 国进口的关税收入(a+b)现在因为改从同盟国进口而丧失。综合起来,关税同盟对 A国的净福利效应=(a+e+c+d)-c-(a+b)=(e+d)-b。

 因此,(e+d)为贸易创造的福利效应。其中 d 表示因同盟内成本低(B 国)的生产者替代了成本高(A 国)的生产而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e 表示同盟内废除关税后进口价格下降、国内消费扩大而导致的消费者福利的净增加。b 表示贸易转移的福利效应。因贸易转移意味着同盟内成本高的生产替代了原来来自同盟外成本低的生产,故 b 表示这种替代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扭曲,即贸易转移减少了 A 国的福利。这样,关税同盟对 A 国福利的净影响科表示成贸易创造的福利效应减少贸易转移的福利效应。加入关税同盟对 A 国是否有效,取决于贸易创造的福利效用能否抵消贸易转移的福利效应。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评介

 根据上面对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的阐述,可以从总体上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行相应的评价,具体如下: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和区外非成员国都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正负两个方面。

 ①一体化的内部影胸――正面评介

 a.促进了集团内部贸易的增长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立后,通过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形成区域性的统一市场,加强了区域内商品、劳务、技术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加深了成员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程度,同时集团内的国际分工使销售渠道稳定,这就推动了成员国内部贸易的发展,集团内部贸易在成员国对外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显著提高。以欧共体为例,随着欧共体内部市场容量的不断扩大,成员国之间贸易迅速增长,其速度大大超过与区外贸易的增长。1965 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内部贸易所占比重还小于对世界其他地区的贸易,内部进口与出口分别占共同体国家全部进口与出口贸易的 41.1%和 46.3%,到 1984 年,前者已超过了后者。从 1985—1989 年,内部贸易从 3370 亿美元增加到 6780 亿美元,增长一倍以上,同期对世界其他地区的贸易增长了 46%。

 在全球自由贸易难以实行的情况下,区域经济一体化无疑为小范围内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提供可能。由于成员国之间生产要素能更大程度地自由流动,这就为区域一体化内部厂商实现规模经济提供了条件。厂商规模经济的取得和提高,使得国民收入水平提高,从而直接增加了市场容量。这一结果带动区域一体化成员国贸易规模的扩大。据有关专家统计、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因取消彼此间贸易障碍而使相关的成本降低 20%~30%。

 b.改变了国际贸易的地区分布

 区域经济一体化改变厂国际贸易的地区分布,使贸易更多地趋向于区域内部。在一体化内部贸易迅速增加的同时,成员国减少与区外非成员国的贸易。如欧共体对美国的贸易占其贸易总额的比重 1985 年为 11.4%,1987 年下降至 8.6%;欧共体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占其贸易总额的比重则由 1985 年的 30.3%下降到 1987 年的 20.4%。

 c.有利于经济一体化国家整体贸易地位的提高

 区域经济一体化使得原来一些单个经济力量比较薄弱的国家以整个集团出现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其经济地位显然提高。由于其地位上升和竞争能力的加强,加重了这些国家在国际贸易谈判桌上的份量,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本身的贸易利益。以欧洲经济共同体来说,1958 年创建时,其经济实力同当时美国这个经济大国相比,存在着极大的差距,6 个成员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之和仅相当于美国的 40%,出口贸易和美国相近,黄金外汇储备只有美国的 55%。但到了欧共体发挥作用之后,大部分成员国经济增长率超过美国,而且欧共体的阵营不断扩大,到 1979 年,欧共体 9 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达 23800 亿美元,超过美国的23480 亿美元,出口贸易额超过美国两倍以上,黄金外汇储备则比美国大五倍多。欧共体内部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也从 1975 年的 18.5%上升到 1990 年的 24.2%。同时,在共同农业政策下,共同体农产品自给率已大大提高,粮食贸易上已变成净出口,某些农畜产品还存在过剩现象。在世界粮食、农畜产品市场上,共同体己成为美国的强大竞争对手。随着欧共体在世界经贸中地位的上升,其辐射能力也明显加强。目前,欧洲自由联盟、东欧、甚至中东的不少国家受欧共体的吸引,先后提出了参加欧共体的申请

 d.成员国经贸政策的自主权相应受到约束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之前,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基本具有自主性,完全由自己决定和实施。但在经济一体化集团内,区域性国际协调必然渗透到各成员国经贸政策的制定过程之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了自己的经济主权。例如,成员国的进出口管理体制、外汇体制、产业政策及有关的经济体制和政策的制定,都要遵守区域性安排中的法则和规范,承担相应的义务,并不断协调彼此间的实施步伐和利益分配。随着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深化,成员国的经济自主将愈趋缩减。

 ②一体化的外部影响――负面评介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区外非成员国的经贸活动也有着一定的积极影响。这表现为:区域性集团实现内部经济一体化后,其成员国自身会增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加速发展,扩大对外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世界贸易总量的增长。这就为各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即产生“收人溢出效应”。此外,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在技术开发领域创造的新

 成果也会向外扩散,使得区外国家也可受益。欧共体优惠的科技合作政策,汇集了区内各国的科技精英,推动新技术产品的联合开发,这些成果也会随出口的增长转移到其他国家,提高了世界的科技开发水平。

 然而,区域性经济集团化内外有别的各项政策对非成员国更多的是不利影响。

 a.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加强对区外国家的保护为特征之一

 扩大内部贸易是以牺牲与集团外国家的部分贸易额为代价的,使得区外国家本可以进入区内的商品和劳务受到严厉的保护主义的打击,这反映了其固有的排他性和歧视性。随着一体化的深化和扩大,世界范围的贸易保护主义将随之加强。这样恶化了国际贸易的环境,尤其是使区外发展中国家的贸易环境雪上加霜。特别是对出口商品结构还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向西欧和北美出口较以前更为困难。

 b.区域经济集团化还改变了国际直接投资的地区流向

 由于贸易转移影响,原来以出口方式进入市场的外国跨国公司,因受到歧视而改为以直接投资取代出口,在一体化区域内部直接生产。这样可以绕过进口国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以保护从前通过出口所占领的市场。这是因为,虽然区域一体化并没有提高非成员国商品的关税率,但由于成员国内部之间取消关税,就会使外国的跨国公司与一体化成员国的跨国公司相比处于竞争劣势。只有投资于区域集团内部以享有国民待遇,才能使外国跨国公司的劣势得以消除,进而保护其传统市场。显然,流人的外国直接投资是从世界其他地区潜在的投资转移来的,所以,一体化区域内外国直接投资的增加,意味着一体化区外的投资相应下降。例如,美国对欧共体直接投资的增加,恰恰与其减少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同步进行。美国在欧共体投资存量占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由 1957 年的 6.7%增加到1991 年的 41.9%,而同期,其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份额则从 40.6%下降到 24.7%。

 c.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利于多边贸易体系的改进和完善,从而影响全球贸易环境

 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趋势,将使若干个实力相当或相近的区域性经济集团出现在世界经济大舞台上。可以预计,在它们之间合作与竞争并行不悖。这样,现在的国与国之间的协调,将转化为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国际经济协调。相比之下,由于经济集团具有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而任何一种国际协调都不可能完全符合各国的经济利益,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反对国,国际协调将受到重重阻力,不能完全或顺利地贯彻。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双重性质,它以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为基本特征。对内,由于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了内部贸易的自由化,使区域内各国间的生产专业化和国际分式更为密切和精细,从而使内部贸易迅速增长。从这一意义上说,它是走向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阶梯,使世界各国的经济变得更加难以分割。对外,由于贸易保护的加强,区域内部同外部国家间的贸易相对,从而使本来很紧密的世界经济分成若干相对立的区域,又不利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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