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分包一)招标文件

来源:自考 发布时间:2020-08-11 点击:

  项目名称: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劳务单位 施工备选入围

 项目编号:【 2020 】第 3 003 号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招标公告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能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及内容

 服务期

 (年)

 入围

 投标人数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分包一 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建筑工程)

 2 20 5000 1 1 、投标人入围后,须加入招标人建立的“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围 包备选入围 Q QQ 群(分专业)”,并在群内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与劳务分包相关的一切活动;2 2 、服务期两年具体 按入围合同中的服务起止日计算。

 分包二 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市政工程)

 2 10 5000 二、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特定资格条件

 分包一: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且注册资金不少于 400 万元。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劳务资质或有效的拆除相关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2017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单项项目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拆房工程业绩 3 个及以上和其他建筑施工业绩不少于 1 个。(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或项目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4、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得由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 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5、财务要求:近两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两年合计总营业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无亏损。(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6、人员要求: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劳务人员不少于 25 人。

 主要管理人员提供社保证明(至少提供 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连续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劳务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证明,时间不得少于 12 个月,保额不低于 50 万元/每人。

 7、信誉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的 将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作 否 决 投 标 处 理 。

 各 投 标 人 应 当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8、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 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符合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招标人保留对资格评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评审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选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或有无故弃标等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分包二: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且注册资金不少于 400 万元。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劳务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2017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单项项目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3 个及以上。(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或项目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4、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得由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 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5、财务要求:近两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两年合计总营业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无亏损。(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6、人员要求: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劳务人员不少于 25 人。主要管理人员提供社保证明(至少提供 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连续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劳务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证明,时间不得少于 12 个月,保额不低于 50 万元/每人。

 7、信誉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的 将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作 否 决 投 标 处 理 。

 各 投 标 人 应 当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8、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 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符合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招标人保留对资格评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评审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选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或有无故弃标等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 2020 年 8 月 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

  (二)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时,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匿名提问,提问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10 日 17 时 00 分前。

 (四)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应于 2020 年 8 月12 日 17 时 30 分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发出,并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五)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六)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 号线渝兴广场 B9 栋、B10 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 10 时 00分。

 (八)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到账时间)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信息末尾“投标保证金信息(任选其一)”,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将投标保证金打入其中任一帐户中。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出具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显示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分包

  )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已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其基本账户以开标会现场展示的为准。如未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开标现场未显示企业基本账户,投标人须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验。

  7.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如实记录,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入围人,向入围人发出入围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入围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 5 日内退还。

  2.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入围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入围人和其他入围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 5 日内退还。

 3. 保证金的解释电话:023-63672115。

 六 、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招标活动。

 (二)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df.lkj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023-88951847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 21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6710060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 259 号 2020 年 8 月 4 日

  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

 1 1 、招标项目一览表

 分包号

 分包名称及内容

 服务期

 (年)

 入围

 投标人数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分包一 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建筑工程)

 2 20 5000 1 1 、投标人入围后,须加入招标人建立的“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围 包备选入围 Q QQ 群(分专业)”,并在群内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与劳务分包相关的一切活动;2 2 、服务期两年具体按入围合同中的服务起止日计算。

 分包二 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市政工程)

 2 10 5000

 注: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数量的,则有效投标人全部入围。

 2 2 、 公司概况

 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重庆聚城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江北区国有全资施工建设公司,具有市政总承包二级、建筑总承包三级资质、主要承建市政道路、排水设施、桥梁维修、小型垃圾站及公厕建设等 。

 3 3 、招标内容

 3.1 基本要求 施工备选入围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招标人牵头组建,通过网络公开发布公告的方式,将符合入围条件的施工单位组成本公司施工单位备选。

 3.2 服务单位 劳务单位入围施工备选后,需提供固定班组人员劳务信息,按照(渝建发﹝2017﹞13 号文)要求规范农民工支付管理。需参与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的单项金额 50 万元(包含 50万元)以下的备选入围 QQ 群内劳务分包活动。

 3.3 入围管理 入围的服务期原则上为二年。每二年组织一次入围,根据入围资格审查条件吸收有实力、有信誉、水平较高的单位加入入围名录,确保入围单位整体水平的提高。入围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上每两年调整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可将其剔除出入围。剔除入围的单位四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围。

 (1)、已不符合入围条件的。

 (2)、入围单位在入围期间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施工工作两次以上的。

 (3)、施工现场有弄虚作假、虚报工作量,行贿施工人员等不诚信行为的。

 (4)、施工工序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充好的。

 (5)、不听施工人员现场指挥,工作失误造成遭受重大损失(包含但不限于损坏施工现场自来水系统、国家电网设施、损坏电缆、光纤等通信设施等情况)。

 (6)、施工单位且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拖延工期,不能按项目规定工期完工者情况 2 次。

 (7)、发生安全事故 1 次及以上者。

 (8)、发生其他给本企业代来严重负面影响的情形。

 (9)、入围单位人员“服务期内派遣人员辞职、变更比率半年内超过 30%”的情况;

 4 4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费用采用按实结算方式,工作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及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最终结算资料作为结算依据,据实结算,费用次月支付。

 招标人每月 25 日组织对劳务分包单位现场完成数量进行收方,并按合同约定办理劳务验工计价,次月支付劳务进度款,支付比例为 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劳务结算。

 5 5 、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入围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 号执行(由入围单位按平均分配的方式共同承担)。

 二、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及质量要求

 1、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时间按合同中的服务起止日算。

 2、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3.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二)

 、 入围后 选择方式

 单项项目金额 10 万元以内(包含 10 万)的项目采用在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单位内随机抽选,单项金额 10 万元(不包含 10 万)以上 50 万元以下(包含 50 万元)的项目采用在劳务分包备选入围 QQ 群内以竞争性比选招标方式进行确定劳务分包单位。

 (三)

 、转让

 劳务单位在入围后,不得将入围资格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其他

 1、入围单位不得分包、转包、挂靠施工项目。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再另行约定。

  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入围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入围候选人顺序,满分为 100 分。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数量的,该项目的有效投标人全部入围。(详见评审标准)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宜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 应符合 的基 本资格 条件 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8、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 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 保障金的 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 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①)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招标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注②)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招 标网"(sdf.lkj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 投标保证金 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 其他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注:①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其他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

  复核后,代理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要素的得分。

 5、推荐入围单位名单。

 5.1 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分包一:得分前 20 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入围单位;分包二:得分前 10 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入围单位;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数量的,则有效投标人全部入围。

 5.2 在满足资格要求情况下综合评分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在抽签确定入围候选人顺序。

  二、评标标准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0 100 分)

 评分标准

 说明

 1 企业能力 27 分 分包一:近三年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单项项目业绩为拆房或外立面工程的单项项目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得3分,最多得27分。

 分包二:近三年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单项项目业绩为排水、道路、绿化等市政类工程的单项项目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得 3 分,最多得 27 分。

 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或项目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9 分 近两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财务合计总营业额不少于1000 万元且无亏损,营业额每增加 200 万元或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每增加 20 万元,得 1 分,最多得 9 分 。

 提供 2018 年、2019 年 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鲜章);

 5 分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获得由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的,A 级 得 2 分;AA 级 得 4分;AAA 级 得 5 分,最多得 5分。未提供信用等级证书的,不得分。

 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技术要求 12 分 企业自有设备证明资料,如发电机(不少于 2 台)、切割机(不少于 2 台)、砼振动泵(不少于 4 套)、运渣货车(不少于 1 台)、小型挖掘机(不少于 1 台)及其他筑路设备(不少于 1 台)等每提供以上一种设备且数量达标者,得 2 分,最多得分 12 分。

 设备自有发票及合同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12 分 分包一:拟派入围单位的管理人员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单项项目业绩为拆房或外立面工程的单项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得2分,最多得 12 分。

 分包二:拟派入围单位的管理人员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单项项目业绩为排水、道路、绿化等市政类工程的单项项目金额50万元以上的得 2 分,最多得 12 分。

 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或项目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安全能力 20 分 企业需为拟派驻项目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医疗保险,时间不得少于 12 个月,额度不得低于 50 万元/每人,且购买人数不得少于 25 人,额度满足的情况下每多一人或额度每多1 万元/人,得 1 分,最多得 20分,(保险人数附页需与拟派驻人员名单一致)

 请提供公司保险单原件及人数附页备查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单位需自行承诺在围期间,现场施工人员购买有效的意外伤害险和医疗保险。格式自拟。

  4 服务承诺 5 分 投标方明确承诺:“服务期内派遣人员辞职、变更比率半年内不超过 30%”的得 5 分。

 入围单位请明确承诺内容,未承诺的不得分。

 5 从事建筑、 市政年限 5 分 企业从事相关施工工作年限 5年的得 2 分,年限每增加 1 年加 0.5 分,最高得 5 分。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注册资本金 5 分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400 万的得 3 分,每超过 200 万加 1 分,最高得 5 分。低于 400 万不得分。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人的文件,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入围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入围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三、无效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的; (六)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七)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招标人与入围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项目技术服务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

  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入围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招标分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入围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招标分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入围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3 入围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4 入围人将入围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入围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5 入围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6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 U 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

  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招标代理机构可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及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入围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入围单位。

 (二)定标程序 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入围候选人顺序确定入围人。

 入围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资质优劣顺序排列;资质优劣顺序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取确定入围顺序。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入围单位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入围结果。入围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4.入围单位变更 入围单位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入围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入围单位,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 入围 通知书

 (一)招标人依法确定入围单位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入围通知书。

 (二)入围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入围结果,或者入围单位放弃入围,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 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3.1 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3.2 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1.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3.4 事实依据; 1.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1.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1.3.7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 3.其他 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3.2 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招标网下载。

 (三)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招标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监督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 招标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入围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 号执行(由入围单位按平均分配的方式共同承担)。

 十一、签订合同

 (一)招标人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入围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与入围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入围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入围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入围单位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招标文件、入围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招标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招标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招标人要求入围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入围人履约完毕后,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入围委托合同

 甲方: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入围资格招标结果,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劳务分包服务:

 1.服务项目: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施工 2.服务类别: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二、入围后选择方式:

 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建立后,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单项项目金额 50 万元及以下均需选择入围内符合项目类别要求的施工委托乙方开展劳务施工服务,按单项项目金额 10 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用随机抽选,单项项目金额 10 万元(不包含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包含 50 万元)以内的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从入围单位中产生。服务费用参照执行。

 三、服务要求 1.需提供固定班组人员劳务信息,按照(渝建发﹝2017﹞13 号文)要求规范农民工支付管理。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支付方式:

 费用采用按实结算方式,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及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最终结算资料作为结算依据,据实结算,费用次月支付。

 五、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业务。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乙方支付费用。

 七、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两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甲方可单方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合同履行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将剔除入围,剔除入围的单位四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围:

 1.已不符合入围条件的。

 2.入围单位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施工工作的,除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未根据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履行相关义务的,视为拒绝或放弃委托任务的。

 3.施工现场有弄虚作假、虚报工作量,行贿施工人员等不诚信行为的。

 4.施工工序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充好的。

  5.不听施工人员现场指挥,工作失误造成遭受重大损失(包含但不限于损坏施工现场自来水系统、国家电网设施、损坏电缆、光纤等通信设施等情况)。

 6.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拖延工期,不能按项目规定工期完工者情况 2 次的。

 7.发生安全事故 1 次及以上者。

 8.发生其他给本企业代来严重负面影响的情形。

 9.入围单位人员“服务期内派遣管理人员辞职、变更比率半年内超过 30%”的情况; 九、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明确具体的服务要求。

 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1.3 甲方有权对乙方出具的结论或报告进行审核。

 1.4 甲方负责服务过程中涉及项目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1. 5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服务后,按约定支付服务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依法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对所出具的报告或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2 乙方应独立完成委托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委托任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不得无故放弃委托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终止服务。

  2.3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服务项目的有关情况,或其他商业秘密。

 2.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5 乙方在完成服务后,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6 乙方应针对每一个特定服务项目组织固定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中途不得随意更换。

 2.7 乙方应遵守对特定项目受托人的确定方式和结果,一旦被确定为该项目受托人,不得无故拒绝或放弃。

 十、 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2 乙方擅自更换项目服务人员;逾期未完成工作任务;提交的相关报告及其他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相关约定,均视作违约。

 5.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一、 争议处理 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壹式伍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重庆祥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劳务单位施工备选入围(分包

 )

 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财务报表或统计报表 (七)项目人员 (八)项目业绩 (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 (十)响应承诺 (十一)相关承诺资料 (十二)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资料(含企业能力、技术要求、安全能力、服务承诺、从事本行业年限和注册资本金,格式自拟)

 (十四)其他要求

  -- 32 --

  (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 33 --

 (二)

 资质证书复印件

  -- 34 --

 (三)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5 -- (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分包

  )

 致:

  (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36 --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分包

 )

  致: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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