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38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说明报告
来源:自考 发布时间:2020-07-29 点击:
赣州市南康区赞贤 小学
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说明报告
为加强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现将我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每学期开校后,春季 2 月底,秋季 9 月初,区教科体局来学校检查收费情况。学校除了每学期开学之前在学校大门口粘贴的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学校没有擅自设立任何(例如:转学费、赞助费、择校费、补课费等)收费项目,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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