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新民安置点配套市政道路勘察设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7022

来源:成考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 文件

  采购编号:

 QWZC- - TP201864 4

 项目 名称 :

 新民安置点配套市政道路勘察设计

 采 采 购 人 人 :

 犍为县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 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8 年 年 1 11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二、总则 ............................................................................................................................... 9

 三、谈判文件 ..................................................................................................................... 10

 四、响应文件 ..................................................................................................................... 11

 五、谈判评审程序 ............................................................................................................. 14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5

 七、谈判纪律要求 ............................................................................................................. 16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17

 九、其他 ............................................................................................................................. 17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8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 19

 一、谈判函(格式须符合)

 ............................................................................................. 20

 二、承诺函(格式须符合)

 ............................................................................................. 21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 22

 四、供应商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 22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23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24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 25

 八、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25

 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 25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 26

 一、项目实施方案 ............................................................................................................. 27

 二、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27

 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 27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 28

 一、报价函(格式须符合)

 ............................................................................................. 29

 二、报价表 ......................................................................................................................... 30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 31

 四、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32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32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3

 第五章

 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 34

 第六章

 采购需求 ................................................................................................................. 35

 第七章

 评审办法 ................................................................................................................. 36

 一、总则 ............................................................................................................................. 36

 二、评审方法 ..................................................................................................................... 37

 三、谈判及评审程序 ......................................................................................................... 37

 四、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 40

 五、确定成交人 ................................................................................................................. 41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41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41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43

 附件:项目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 44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国内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

 QWZC- - TP201864 4

 二、 项目名称: :

  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新民安置点配套市政道路勘察设计

 三、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资金

 四 、 采购项目简介( (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

 1、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设 1 1 个包。

 2、采购内容: 对 新民安置点配套市政道路勘察 进行 设计 。

 3、最高限价:2 25 5 万元。

 4、工

 期:

 确定成交人后 后 0 40 天内交付成果 。

 5、施工地点:

 犍为县 新民镇 。

 6、付款方式:的 提交所有服务内容并完成财评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5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50% 。

 五、供应商参与本次 谈判采购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项目特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特定条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入川承揽业务登记证或备案证复印件); 本项目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

 如出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

 七、报名事项: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八、本项目不开标,响应文件 递交 起止时间:2018 年 年 11 月 月 23 日 日 9:10:00- - 9:30 0 :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九、评审开始时间:2018 年 年 11 月 月 23 日 14:00:0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犍为县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 设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728803839

  采购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833- -4 4 266355

  电子邮件:3242056291@qq.com

  邮

 编:614400

 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9 19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25 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最高限价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 1 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小微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 是(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特别提醒:如果推荐的拟定成交人享受了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我中心将在结果公告中对此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因此请供应商诚信承诺、慎重承诺。因质疑、投诉被认定为非小微企业的,视同为 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采购文件中关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5 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现金人民币 伍 仟圆 (大写), 谈判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 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如果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谈判保证金未能到达指定账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任选其一):

 收款单位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犍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犍为方舟分理处 账 号 5105 0169 9001 0000 0009 0002 2237

 1601

 0400

 0043

 8 二、谈判保证金退付流程: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或递交响应文件后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单独提交谈判保证金退付申请表。①未成交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成交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和 1 份合同原件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移交中心财务室,财务室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付工作;②查询保证金需告知缴款日期、金额、公司(缴款人)名称、转存银行;③查询保证金电话:17765463409,联系人:杜女士。请认真填写保证金

 退付申请表,申请表填写有误造成不能按期退还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 10%。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内向县财政局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规定缴纳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方式:犍为县财政局监督股 电话:0833-4222947。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

 收款单位 犍为县财政局 开户 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犍为县支行 中国银行 犍为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犍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犍为县支行 账号 2237 1101 0400 0430 8 1252 5719 8731 5100 1699 0010 5250 0560 2306

 3881

 2900

 0009

 993

 6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供应商询问、质疑谈判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和答复。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文件下载咨询、文件内容咨询、评审咨询、 询问和质疑咨询:

 采购人电话:见谈判邀请公告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833-4266355 投诉咨询:犍为县财政局监督股电话:0833-422294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7 评审情况的公告和成交通知书领取 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名单等将在发布媒体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在 结果公告在发布媒体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在 3 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 成交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见谈判邀请公告 联系电话:0833-4266355。

 8 谈判文件包括的内容 一、谈判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 2 、有关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是 犍为县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统称。

 (3)“供应商”系指拟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工程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3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了谈判保证金。

 4 4 、费用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六、采购需求;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9 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 一、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二、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三、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10 响应文件数量 一、正本各壹份,副本各贰份(二次报价的除外)。

 11 谈判有效期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日历天 12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与备案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交同级财政部门、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EPC 项目除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谈判文件

 6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报价、谈判、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7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发布更正公告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请相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看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

 8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货币类型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供应商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采购,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协议由供应商自拟。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13 、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在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15 、响应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当执行本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谈判前,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缴纳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2)谈判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①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谈判活动期间,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退出谈判活动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⑤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17 、谈判有效期

 (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分为“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三部分。“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应当分别制作装订成册。每一部分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

 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印制并按规定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印制并按规定签字盖章,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印制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并编码。

 (6)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7)响应文件应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9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应分别独立密封在不同密封袋内。每一个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等字样。

 (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开标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在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组织各供应商及参加的有关人员签到,并接收供应商递交的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封装,中心有权拒收。

 (2)《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不密封单独递交。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其响应文件须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供应商的撤回申请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后的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修改后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谈判评审 程序

 22 、谈判评审前准备

 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相关情况依法抽取专家组成本项目评审委员会。

 23 、谈判评审程序

 (1)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五章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2)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根据第五章第 1、2、3、4、6 项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

 (3)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以上两项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4)谈判中采购需求有变更的,供应商应对变更后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变更补充材料作为递交的技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评审委员会再次对技术服务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6)

 评审委员会认为 谈判内容作了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后会 影响供应商成本投入的,应组织通过上述审查的供应商重新进行报价但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7)评审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服务性符合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4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评审委员应当按照通过审查和谈判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①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③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顺延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但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与成交供应商报价差额比例超过 15%(如第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为 X、第二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为 Y,报价差额比例=(Y-X)/X)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重新组织采购。

 25 、评审情况公告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 、 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按相关规定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成交供应商已领取或已收到成交通知书。领取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退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 、合同分包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 4 )供应商 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29 、合同转包

 (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

 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履约保证金 (1)成家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成交。

 31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合同原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33 、履行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等要求组织验收。

 35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谈判纪律要求

 36 、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1)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

 九、其他

 38 、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请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本章格式编制“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封面格式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 谈判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谈判函(格式须符合)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一、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后,我方愿按本项目需求、合同条款及本项目要求的条件承包本项目。我方保证项目质量达到合格等级,并承担任何缺陷责任。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三、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四、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政府采购中心的书面解释; 五、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谈判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评审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七、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工程),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

 八、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承诺函》,我方承诺《中小企业承诺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格式须符合)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项目特定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未参与本项目的前期工作,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谈判有效期

 天及付款方式,并按照本项目的工期要求完成本项目。

 八、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九、 我单位承诺: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 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四 、供应商资质证书 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 省外企业须提供 入川 承揽业务登记证或备案证复印件) ) 盖单位公章。

 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全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

 ”项目(采购编号:

  )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本项目,可不提供此授权书。

 七 、谈判 保证金缴纳凭证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缴纳的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八、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封面格式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 谈判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人员机构配置、进度计划、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

 二 、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封面格式

 犍为县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竞争性 谈判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 报价函 (格式须符合)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1、我方愿以大写

 (报价总价)元(小写¥

 元)的总价,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条件要求完成本项目;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3、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

 4、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低于成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 5、评审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低于成本,我方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6、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承诺函》,我方承诺《中小企业承诺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30 二、报价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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