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建设全县第一批智慧党建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758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20-10-13 点击: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RSGZC( 2018 8- -1 1 90) )

 项目名称:

 建设全县第一批智慧党建

 采

 购

 人: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共同编制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2018 8 年

 1 12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1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3 一、总

 则 ............................................................ 8 二、谈判文件 ......................................................... 10 三、响应文件 ......................................................... 10 四、成交 ............................................................. 13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4 六、终止 ............................................................. 15 七、谈判纪律要求 ..................................................... 15 八、合同支付 ......................................................... 15 九、 询问 ............................................................ 15 十、 质疑和投诉 ...................................................... 1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7 一、响 应 函 ......................................................... 20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1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22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 23 四、项目报价表 ....................................................... 24 五、技术要求响应表 ................................................... 25 六、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 26 七、承诺及声明函 ..................................................... 27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 28 九、其他资料 ......................................................... 29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30 第五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0 第六章

 评审办法 ..................................................... 38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 38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受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委托,拟对建设全县第一批智慧党建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编号:

 RSGZC( 2018 8- -1 1 90) )

  二、 项目名称:

 建设全县第一批智慧党建

 ,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 预算金额:

 1924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

 192400

 元

 ,项目资金来源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不接受分公司参加谈判。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及缴纳保证金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 9:00 至 2018 年 12 月 18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1)已注册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在报名时间内使用账号密码(或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msggzy.org.cn)报名后下载谈判文件;(2)未注册的供应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报名下载谈判文件(注册程序详见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下载栏目操作指南)。下载谈判文件后即表示报名成功; 3.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900 元,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网银(公司网银或供应商授权的个人网银均可)缴纳保证金,系统显示“已缴纳”即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028-38169007; 六、 响应 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仁寿县仁寿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 、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和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msggzy.org.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联 系 人:牟女士 联系电话:028-36201411 采购人地址:仁寿县文林镇文林路二段 18 号 采购代理机构: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地

 址:仁寿县仁寿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620500 联 系 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028-36296476

 传

 真:028-36293922

 2018 年 12 月 13 日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 和要求

 1 最高限价及 包数划分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92400 元,最高限价为:192400 元。分包情况为:/ 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之一,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1、小微企业(1、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

 A.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指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的优惠。

 B.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D.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磋商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有失信行为的,须在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列明具体情况;未如实列明的,按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理。

 3、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费;

 4、供应商的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 和要求

 2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盖鲜章);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近一 年度财务报告、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四选一) ;

 (3)谈判承诺及声明(承诺内容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 5 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 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服务时间(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服务时间(期限):

 服务期限为 1 年,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 10 天

 。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5 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

 □ 本项目组织答疑会:

 。

 6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 谈判有效期 谈判后 90 天。

 8 谈判保证金

 (1)金额:1900 元;

 (2)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网上提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网银(企业网银或供应商授权的个人网银)缴纳谈判保证金,系统显示“已缴纳”即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未按以上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3)响应人如遇系统问题不能缴纳谈判保证金时,请在工作时间与

 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8-38186569 38162233。

 9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原账户退还;

 (2)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通过系统将合同扫描件上传到眉山市电子服务平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公示期满 30 日后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

 (3)因投标人账户问题导致无法正常时间内退付的,采购人和采购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 和要求

 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

 10 履约保证金

 (1)合同总金额的 5%;

 (2)交款方式: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方式进行;

 (3)交款时间: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

  (4)退还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11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处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

 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但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谈判文件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5)谈判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

 字迹、印章模糊的、不能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12 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

 (3)所有要求被授权人签字的地方,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章无效)。

 13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印制,内页胶粘,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

 14 包装和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

 (2)密封袋按第三章中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密 封袋供应商名称处和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15 谈判时递交的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 和要求

 16 终止谈判和无效响应情形

 (1)谈判过程中的终止谈判情形

  a.电子谈判后,系统显示已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b.在主持人宣布谈判开始时,到场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谈判过程中的无效响应情形

 a.未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 c.密封不完好或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评标过程中的终止谈判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谈判小组判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17 备注

 本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如遇重复提供资料,可以只提供一次。

 1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比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低40%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盖鲜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 :指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按规定进行价格修正后的投标人报价,不计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价格加成。

 比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低 40% :投标人报价

 < < 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60% 。

 19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响应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响应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及声明函); 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 和要求

 不予认定。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列出清单后附截图。

 20 澄清公告的发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交易平台发布澄清公告。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不按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网址查看澄清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1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响应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同意进口产品参加谈判响应,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 是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是

 ☑否 23 招标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本项目免收招标代理费用。

 24 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文件的要求 招标项目废标后,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项目在招标过程中若出现提交有效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可以按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执行此规定的项目,不受本谈判文件其他条款不足 3 家、少于 3 家而废标、终止谈判规定的限制,但在评审、谈判、报价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

 25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根据谈判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文件中项目要求和合条款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6 其它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中组成目录以外的资料在其他材料中填写。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3 “谈判供应商”系指购买了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谈判供应商。

 3.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谈判邀请”第四条的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谈判。

 4. 谈判费用

  4.1 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一切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采购清单中列明的核心产品开展相同品牌产品评审。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其响应文件 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谈判文件

 6 6 .谈判文件的构成

 6.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竞争性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竞争性谈判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4)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5)竞争性谈判项目及要求; (6)评审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6.2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谈判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

 7 7 .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根据实际谈判情况,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3 个工作日之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澄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响应文件

 8 8 .响应文件的语言

 8.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 9 .计量单位

 9.1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 谈判货币

 10.1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谈判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谈判

 11.1 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12 .知识产权

 12.1 谈判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谈判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函 1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3.3 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13.4 函项目报价表 13.5 技术要求响应表 13.6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13.7 承诺及声明函

 13.8 中小企业声明函 13.9 其他材料

 1 14 4 .响应文件格式

 14.1 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谈判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谈判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若《 响应 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签字和加盖供应商

  公章( ( 鲜章) ) 的,视为无效 响应 。

 1 15 5 .谈判保证金

 15.1 谈判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谈判保证金:

 (1)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谈判有效期内,谈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4)被确定为成交人,非不可抗力或者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 16 6 .谈判有效期

 16.1 谈判有效期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谈判,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谈判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 17 7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鲜章。

 17.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17.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装订成册并编码。

 17.5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6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7.7 谈判文件的装订应体现节俭、环保原则,不提倡豪华装订。

  1 18 8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谈判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8.2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8.4 未密封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标注的将被拒绝接收。

 1 19 9 .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19.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成交

 20 . 成交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 21 1 . 成交程序

 21.1 评委会将谈判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1.2 招标采购单位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

 20.3 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1.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结果公告,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谈判资料。

 2 22 2 .成交通知书

 22.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谈判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 23 3 . 签订合同

 23.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3.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3.4 合同签订服务内容以实际数量为准。

 23.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一份至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23.6 谈判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如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与谈判文件中的谈判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有冲突的,以谈判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为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对此,请供应商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2 24 4 . 采购人增加合同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内容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谈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 25 5 . 履行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 26 6 . 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验收。

  六、终止

 2 27 7 . 终止的情形

 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谈判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因公开招标失败经主管部门批准只与符合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谈判纪律要求

 2 28 8 . 谈判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谈判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谈判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供应商,属于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八、合同支付

 2 29 9. . 支付方式

 29.1 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 询问

 30

 询问

 301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02 .2 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一式两份)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03 .3 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的询问。

 304 .4 对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其他内容向采购代理 机

  构提出。

 30.5 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十、 质疑和投诉

 3 31 1 .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 谈判 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定标结果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响应文件密封袋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封面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 ____________ 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盖鲜章);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四选一) ;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条(5)款要求提供资料。

 四、项目报价表 五、技术要求响应表 六、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七、承诺及声明函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其他材料

  一、响

 应

 函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谈判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谈判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字生效后

 )。

 3、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谈判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谈判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谈判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5、我方承诺,谈判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本授权声明:

  (谈判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活动、并参与项目的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而不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适用本证明书。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 一览 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附: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复印 件盖鲜章) ) ;

 (2) 财务状况报告( ( 复印件盖鲜章 )( 经审计 的

 近一 年 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四选一 ) ;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 ;

 (4 4 )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按第二章谈判须知前附表第 2 2 条( (5 5) ) 款要求提供资料。

  四、 项目 报价表

 序号

 服务 项目

 谈判报价

 完成期限)

 (服务期限)

 备注

 1

  2

  …

  合计:

 (大写:

  ) 注:

 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 总价,包含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所有费用。

 2. 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都应在此报价表的基础上做下浮报价。

 3. 最后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现场提供。

 4. 最后报价,相应分项报价按比率进行下浮,以便结算及审计。

 5. 成交供应商 的本表将在 成交 结果公示时一并公示。若有涉及商业秘密不适宜公开的内容,供应商须 提交单独的详细的申请书及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五 、 技术 要求响应表

 序号

 服务内容

 谈判文件要求内容

 响应文件的实际参数

 偏离情况

 (符合、正偏离或 负偏离)

  注:1. 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填写。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响应文件的实际参数。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

  六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根据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和服务措施。

  七 、 承诺及声明函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谈判活动,现我公司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情况承诺如下: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无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无失信行为记录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 5 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强制性要求。

  如违反以上承诺及声明,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1 1 、 供应商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 ( 处理) ) 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2 、供应商作出以上承诺即视为满足该条件,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八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1 1 、 货物制造商、工程承担人、服务实施人以及供应商自身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提供本声明,如不是则不提供本声明,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本声明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九 、 其 他 资料 附:供应商的信誉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功能模块 结构名称 功能简介 单位 数量

 镇级党建平台功能明细 人员职责分工 按各办公室分工情况进行分类展示工作人员信息详细情况; 套 4

 办事流程公示 按事项类型分类展示具体的办事流程、联系人、工作时间等信息; 办事进度查询 按事项类型分类展示办理事项的进度情况、办理时间、办理人等信息; 满意度评测 根据人员情况模块中的人员信息,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并可对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评价等信息; 意见建议受理 此模块,群众可通过触屏设备和手机,对相关办公室进行留言,办公室通过后台管理账号对留言信息进行回复处理; 干部监督举报 可根据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电话信息的公示; 农民夜校 每个村展示内容分类为师资力量、课程安排、课程动态、师资满意度、学员留言;此模块展示信息类型为图片、视频、表单及文字文本信息等内容; 惠民政策 按照低保政策、医保政策、社会救助政策、惠民政策及各村信息公示的栏目分类进行信息公示; 党员教育管理 按两学一做、干部平时考核、党员积分管理的分类进行党建信息公示; 基层社会治理 按民星评选、网格管理和村务监督的分类进行信息公示; 后端管理功能模块内容 数据管理系统 实现对平台信息数据的基本统计管理功能; 套 4

 文章管理系统 管理整站所有信息内容及图片; 留言互动系统 书记信箱版块做互动沟通用; 村级分点系统 本系统考虑村级分点的扩展使用、站点内容扩充; 通话 SDK 集成 实现点击人员电话并向该人员进行拨打的通话功能 SDK

  集成; 会员管理系统 对登录人员基本信息管理、权限分配; 移动手机端 平台含手机 WAP 端展现方式及安卓手机 APP 端展现方式; 系统集成部分内容 系统分部 服务内容 详细介绍 单位 数量 系统硬件部分 镇级触屏终端 镇级管理系统 50 寸挂壁式触屏机 套 4 平台服务器 政务平台专用服务器 台 1 系统集成开发及现场实施部分 系统间数据处理及集成服务 次 4 现场安装实施服务 次 4 党政微信公众号 提供基础版党政中心公众号开发服务 套 4 系统维保部分 系统软件维保费用,按项目总费用的 10%计算;(费用从签订合同后第二年开始计算;)

 年 1

  第五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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