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输送会坐牢吗? 大爆炸炸断官煤勾结利益链

来源:高一 发布时间:2019-09-28 点击:

  2009年4月17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青山壁煤矿发生重大火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纪检监察部门严查充当“保护伞”的官员。   一起矿难背后有怎样的利益格局?官商隐秘交易背后呈现何种贪腐生态?日前,湖南省郴州市通报了51名官员违规人股、官煤勾结的违法犯罪案件,诸多个案让人回味。
  这些个案中,尤以2009年4月17日发生的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青山壁煤矿“四・一七”重大火药爆炸事故最为典型。郴州市纪委经过数月的调查发现,事故矿从表面上看似乎手续齐全,实则是因官煤勾结、权钱交易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矿上还专门设有巨额干股,用于打点“关键人物”。
  调查发现,此事故涉案面惊人,几乎囊括了全部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涉案人员包括事故矿及县乡两级政府、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民爆物品供应及监管部门人员共5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涉案人员之多,范围之广,在湖南省查处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绝无仅有。
  在涉案的50余人中,有5名处级干部,分别是郴州市煤炭局局长曾宪明、总工程师唐东红、原总工程师何报生、永兴县分管安全生产和危爆物品管理的副县长李华军和公安局局长李明。曾宪明是此次挖出的“大鱼”,这个郴州市煤炭行业的“掌门人”曾是煤矿最大的“保护伞”,被查出涉嫌贪腐金额900余万元。在他身上。赌博型、干股分红型、利用特定关系人等受贿方式均有体现。
  “四・一七”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将畸形的官煤勾结生态展现得淋漓尽致,盘根错节的贪腐格局和权钱互保的攻守同盟,直接导致多重监管部门失职和渎职,细究当前矿难频发形势下的每起个案,可以发现这正是这些个案所面临的共同的社会和制度环境。
  
  私藏炸药引发大爆炸
  
  2009年4月17日,村民李友权在经过一个翠竹依依的小山丘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仿佛晴空里响起了炸雷,大地都在颤抖。
  这个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大岭村的村民一哆嗦,急忙跳进了路边的竹林,他的第一反应是“政府来炸矿了”,但等他清醒过来走出竹林时,离他几百米远的地方弥漫着滚滚烟尘。随着烟尘散落,他才猛然惊觉,刚刚经过的一栋三层楼房已经凭空消失!
  这就是震惊一时的“四・一七”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当日14时35分,大岭村青山壁煤矿综合楼因非法储存的炸药发生爆炸,造成20人死亡、6人受伤。一栋长24米、宽7.6米的三层综合办公楼被夷为平地。
  李友权看到,现场到处是断壁残垣。爆炸的巨大威力,不但让整栋楼瞬间消失,还造成了种种触目惊心的景象:离事发地几十米远的数辆卡车、摩托车,变得像麻花一样奇形怪状:一辆铲车,四轮瘪瘪地趴在地上,整个驾驶室被冲击波掀走。
  离爆炸点百余米的一栋房子,玻璃全被震碎,墙壁也被飞石击得坑坑洼洼。爆炸现场,到处散落着破损的矿帽、桌椅、鞋子、衣物和小孩玩具。
  异常惨烈的爆炸,让赶来救援的人员在刚开始根本无法确定死亡人数,只能先确认长期居住于此的18人身亡,后又通过DNA鉴定,确定死亡人数为20人,有附近村民带着小孩来矿上玩,也被当场炸死。
  事故原因后被定性为炸药自燃。矿主违法将1.2吨炸药和2000余枚雷管藏匿于综合楼内。而17日温度高达26摄氏度,在这栋三层办公楼一楼东边第二间靠南面的隐秘房间里,先是土制硝铵炸药自燃发生自爆,几秒钟后就引燃了整个火药库,整栋房子因此灰飞烟灭。
  调查组发现,这次巨大的爆炸,炸出了一条完全由利益催生的黑色链条。
  
  黑矿是怎么“漂白”的
  
  在国家加紧治矿的大背景下,青山壁煤矿这个非法小矿要生存下去,不得不使用金钱去跟权力合谍。
  调查组查明,这个黑矿披上合法外衣的过程,充满了赤裸裸的权钱媾和。
  郴州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张志祥说,按照正常程序,办技改应该是矿主本人提出申请,乡里提供意见,县里进行审查,县政府经研究后签字,这才可以送到市级主管部门批复。
  然而,矿主邓冠雄等人却直接到永兴县煤炭局找人帮忙,伪造了青山壁煤矿技改报告,跳过了县级审查,直接上交市煤炭局,并买通市煤炭局工作人员,让他们明知文件造假仍予以批复,同意技改。
  原来,早在2005年5月,青山壁煤矿矿主邓冠雄就通过关系认识了时任郴州市煤炭局总工程师的何报生,由何报生介绍,委托资兴矿务局设计院进行了初步设计。为此,邓冠雄送给何1万元作为回报。
  2005年9月,为促使何报生尽快对大岭煤矿技改立项,邓冠雄又在郴州一足浴城送给何15万元。
  2005年10月,邓冠雄与当时在永兴县煤炭局的工作人员刘云生一起,将资料送到郴州市煤炭局审批,但其初步设计没有经过永兴县煤炭局初审。为此,邓冠雄送给时任郴州市煤炭局煤管科副科长喻建文5万元,请他“开绿灯”。后来,喻建文为感谢“掮客”刘云生,将其中的1.5万元送给他。
  2005年11月,郴州市煤炭局同意大岭煤矿进行扩能技术改造,并通知设计单位按新的方案修改设计。
  由于其设计没有永兴县煤炭局的初审意见,喻建文就指使刘云生想办法弄一份假的初审意见。刘云生将情况告诉邓冠雄后,邓冠雄提供了一份《永兴县樟树乡荣亨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的原件。
  在永兴县煤炭局的复印室,刘云生直接将邓提供的文件标题改为《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初步设计初审意,见》,从而伪造了文号为“永煤行字[2005]58号”的初审意见文件,由此完成“偷天换日”,实现了非法矿“漂白”的关键一步。
  2005年11月,为尽快取得技改批复,邓冠雄又送给喻建文现金3万元。
  当年12月,郴州市煤炭局召开局务会议,由局长曾宪明主持,总工程师何报生、煤管科科长唐东红、副科长喻建文等人参会。会上。他们根据伪造的58号文件,批准了大岭煤矿矿井改建初步设计――青山壁煤矿正式获得“漂白”。
  
  监管系统层层缺位
  
  “四・一七”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发生后,调查组经梳理,发现处处都是监管系统的缺位。
  由于青山壁矿井的主要负责人陈小平多次向樟树乡原党委书记李林荣、分管安全生产及企业的副乡长戴兴荣和乡纪委书记王书群等人行贿,樟树乡政府自然包庇该矿长期非法生产。
  永兴县公安局负责民爆物品的审批、监管和稽查工作。在2006年即违反规定给青山壁矿井建立了火药库,后虽进行了纠正,却没有收回其下发的民爆物品管理牌和火药库管理牌。永兴县公安局樟树派出所5名民警在2009年4月9日曾到该矿巡查,但在明知该矿井进行非法生产的情况下,仍然走过场,未发现秘密炸药库。
  郴州市煤炭局有关领导在收受贿赂后,自然也放弃了监管。2007年9月,市煤炭执法大队发现该矿进行非法生产,却在大队长胡道胜收受邓冠雄2万元现金后,也放弃对该矿的行政处罚。
  “四・一七”事故追究责任人员31人,其中有19人因经济问题受到查处,占61.3%。调查组挖出了郴州市煤炭局以原局长曾宪明为首的相关人员、永兴县樟树乡以原党委书记李林荣为首的相关人员、永兴县公安局以原党委委员朱文君为首的相关人员、永兴县民爆公司以原总经理张义清为首的数十人的窝案串案。
  纪检机关查明,在短短几年内,曾宪明收受贿赂905万元。其中,在任市煤炭局局长3年多里,受贿就高达600万元。全市共有8个县市区的106个煤矿曾向他“进贡”,其中宜章县大冲煤矿老板王某为谋求煤矿不被关闭,一次就送给他1 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曾宪明的前任局长曾佑珍,就是因为治矿不力、黑矿横行被免职的。
  “说实话,我非常珍惜我的政治前途,我今年才42岁,还想有所发展、有所作为……我的前任因为工作没有做到位丢了位子,说明我们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上的问责力度越来越大。我现在当这个局长真是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啊!”2005年,曾宪明刚上位时的铮铮誓言犹在耳边,但他最终也没能冲破官煤勾结的茫茫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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