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需懂法(12)_知法懂法守法手抄报

来源:医学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9-09-02 点击:

  国家现在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律师同志:   医疗纠纷很多,国家现在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王某   王某同志:
  一般情况下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处理。但如果是进行诉讼,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他一些法律法规来审理。
  
  医院不承认是医疗事故我该怎么办
  
  律师同志:
  去年年底,我因肝功能异常住进医院接受治疗,在住院治疗检查中,医生告诉我患有“胆总管结石,需要做ERCP(内窥镜逆行胆总管胰腺造影术)手术”,如若不做将危及生命。我从未住过院,对医生救死扶伤的崇高医德深信不疑,同意做了ERCP手术,在手术后医生说没有结石。手术后腹部剧烈疼痛,在重症室观察治疗多日,后检查血、尿,结果胰腺不正常,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检查指标才恢复正常,随后出院。出院后发现,在给我的病历资料中,CT检查片不是我本人的,找到医院,他们承认是把CT片装错了,与医院论理,医院不承认是医疗事故。请问:我该怎么办?找谁说理去,到哪去说理?能要求赔偿吗?
  殷某
  殷某同志: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由医院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它没有给你做错手术。
  
  我能否起诉医院和医生
  
  律师同志:
  去年10月,我在一家整形美容医院做了个扩张器手术。第一次手术(放扩张器)拆线时(那天是星期五),我问医生这几天我是否需要来观察,医生告诉我说星期一过来打水吧。等我星期一过去时,医生说瘀血了,需要手术清除瘀血。进手术室我问医生,“只是清除瘀血而不是把扩张器取出来吧?”医生说,是清除瘀血。手术后换药时,我才知道扩张器被取出来了。事后我查过一些资料,我当时并没有生命危险,不应取出扩张器。现在,做手术的部位经常发炎。我问过几位专家,我这种情况必须动手术才可以解决。我现在很恼火。请问律师我能起诉医院吗?
  陈某
  陈某同志:
  建议你先和这家医院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做医疗鉴定或者去法院起诉。其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不要一开始就到法院起诉,很多渠道都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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