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进基层”实施方案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0-08-28 点击:
“法律服务进基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郑州市综治办、郑州市依法治市办、郑州市法学会将 2017年确定为郑州市“法律服务进基层” 活动年,登封市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为落实此项活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坚持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各方联动,广泛参与,切实提高各单位法律服务的主动性,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学法用法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质监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我局“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崔东飞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尹延尚
党组副书记 王俊卿
副局长 吴战义
副局长 张军帅
副局长 王海青
副局长 范青林
纪检组长 成
员:各工商质监所(分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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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由景秋莉任办公室主任。各工商质监所(分局)要建立法律服务联络站,指定专门联络人负责此项活动,并将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于 2 月 7 日前报法规科。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服务窗口作用。各工商质监所(分局)要在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并发挥好作用。
(二)发送法律服务卡。结合便民服务活动,向群众发送 12315、12365 法律服务卡,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化解消费纠纷。
(三)用好普法阵地。利用公共文化场所,运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开展工商质监法律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举办法治讲座。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市场经营者、基层群众、在校学生等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五)开展以案说法活动。选择有普遍教育意义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传销、商标、广告、特种设备、计量违法等案件,通过具体案例宣传法律、引导群众、净化市场。
(六)围绕精准扶贫开展法律服务。对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防范和降低贫困群众法律风险。
五、工作安排 此次活动一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为期一年。具体区分为:
(一)筹备阶段。各工商质监所(分局)根据此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明确专人负责,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于 2 月 7 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法规科。
(二)实施阶段。各工商质监所(分局)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每月上报一次活动信息(本单位特色、典型做法)。2 月 27 日前,各单位要按时上报工作进度总结,含图片、信息等材料,法规科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向全局通报。
(三)验收阶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活动总结报法规科。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活动是全面推进法治登封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创
新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积极实践,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协调配合,夯实责任,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多方参与,全面覆盖。要组织基层执法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活动,实现所有乡镇(阶段)、村(社区)全覆盖。
(三)搞好结合,灵活多样。要将“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与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群众关注的共性问题相结合,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准确把握基层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基层执法人员的专长,多措并举,确保活动灵活多样、富有特色,基层群众易于接受。
(四)严格督导,务求实效。这次活动由法规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参与。各工商质监所(分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推动任务落实。通过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活动,实现乡镇(区、街道)、村(社区)100%全覆盖。各单位要按照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将联络员名单、信息、总结等材料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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