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及开发利用研究——以定安县龙湖镇高林村保护规划为例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24 点击:

文/黄海兰 定安县城乡规划编制审查中心 海南定安 571200

陈佳璐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海南海口 570100

高林地处定安县龙湖镇,处在定安县东部地区,高林村人的祖先来自于福建省莆田市,在宋朝嘉定年间被派任到海南省琼山来当官,自此之后便在定居于此,繁衍后代。且高林村原本不是叫这个村名,张岳崧高中探花之后,村里人为了纪念他及告诉子孙后代,于是把村名改成了高林村,寓意只有高大林木才能用来当栋梁,并以此来激励后人,要以张岳崧为标杆,努力读书学习,将来成为国家栋梁,为国家昌盛而奋斗。高林村是琼北文化村落典型代表,独具魅力的乡土建筑博物馆,高林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至今保存着众多的历史文化遗存,主要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 处)传统风貌的民居建筑、古官道、历史街巷、古井、古树名木等。现状文保单位包括张氏宗祠、张岳崧故居(上衙)张岳崧故居(下衙)整体保存完好。传统风貌的民居建筑包括一批体现本地特色的传统民居。多以砖混结构为主,个别建筑保存不佳,结构受损严重,缺乏维修。高林村现存传统文化主要可划分为文化内涵类、民俗类、饮食类、武术类、手工艺类五大类。比如,文化内涵类包括传家文化、国学文化、宗族文化、耕读文化、革命文化、廉政文化;
民俗类包括宗教节庆、春节团拜;
饮食类包括探花粽、探花大盘、探花煲鸡汤、糯米糕、椰子饭;
武术类包括民间武术;
手工艺类包括民间编制(竹编、荆篓编)、木工石工。

高林村的价值及特色集中体现在:(1)高林村具有良好聚落完整性及历史环境特色,可谓是传统山水文化及风水研究的典型样本;
(2)高林村在村落空间格局、功能及社会经济价值方面充分体现了传统可持续人居的延续及发展;
(3)高林村的建筑价值、环境要素特色及人为内涵充分体现了琼北村落文化。

2.1 山水格局完整,传统村落选址营建的典范

高林村的选址得天独厚,可谓是山环水绕,独居其中,盆地内生态农田自东向西穿过村前,形成了自然过渡,并向南侧构成“眠弓”形态。村庄背靠黑岭与刚好呈向南弯曲状的水田融合,将高林村环抱其中,宛如一弯明月,整体山水格局形态十分优美。这样不仅在空间上构成了独特的山水格局,而且这种“山—水—田—居”景观也将琼北传统村落宏观环境的特色充分彰显出来。

2.2 村落布局科学严谨,是传统可持续人居发展模式的体现

高林村整体格局保存的完整性及生活延续性,具有突出社会与经济价值,同时,也反映了传统可持续人居演变的过程。高林村内的格局肌理既规整又清晰,这一方面凸显了我国传统礼制文化中尊崇规制及讲究严谨的内涵,另一方面之所以村落能有如此规模和完整的布局以及精美宏大的祠堂和民居建筑,也多因为从政、经商回乡之后的捐赠和营建,这也反映了高林村不同于一般农业型村落的规制特征。

2.3 琼北文化村落的典型代表

高林村是琼北文化村落典型代表,独具魅力的乡土建筑博物馆。高林村自开基建村以来长期处于琼北地区辖区之内,深受琼北文化的浸淫,在文化理念、村庄布局、宗族特征、建筑风貌以及传统习俗等方面均集中体现了琼北文化的特征,是琼北文化村落的典型代表。

对于高林村的保护区划来说,其主要涉及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三个层次。

3.1 核心保护范围

高林村保护范围,分为东部、西部两部分。东部保护范围四至为西至张氏宗祠西侧,东至张昌斌宅院东侧,北至张泰刚宅院北侧,南部环村南路;
西部保护范围为吴坤定、吴坤扬、吴坤广、吴坤书宅院,保护范围占地面积 2.23公顷。具体保护控制与管控要求如下:(1)保护范围内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之外,禁止开展其他新建及扩建项目。且在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时,要获得县文物主管部门及县国土空间部门的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2)在拆除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物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时候,必须要获得县文物主管部门及县国土空间部门的批准后才能进行拆除。(3)上述建设活动审批前,审批单位及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并公示所要审批的事项,告示时间不得少于 30日。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且听证要求需在公示期间提出。而审批机关需在公示期满后及时组织开展听证会。(4)保护范围内对传统格局肌理进行严格保护,同时,也要根据专项保护要求对区内的格局风貌、水系、建构筑物及古树名木等做好专项保护。(5)保护范围内保护整治应坚持“小规模、微循环”的原则。

3.2 建设控制地带

规划高林村建设区除保护范围以外的建设区域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是未来需要重点建设控制的区域,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 7.34 公顷。具体保护控制与管控要求如下:(1)在开展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需根据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进行建设,以确包建筑的协调性,新建设项目不得破坏原有格局与景观风貌。(2)建设控制地带内所有的建设性活动都需要获得规划、文物、建设等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3)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要根据保护范围内专项保护要求对村落的格局风貌、水系、建构筑物及古树名木等做好保护。(4)保护耕地过程中,要根据用地规划要求严格执行,严禁出现占用耕地或肆意改变耕地用地性质的行为。(5)建设控制地带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

3.3 环境协调区

环境协调区主要根据古村周边山体第一条山脊线而划定,包含与古村发展息息相关的耕地农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环境协调区占地面积 16.95 公顷。具体保护控制与管控要求如下:(1)在此区内禁止审批任何建设项目,禁止任何建设开发行为。(2)对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及景观风貌做好重点保护,严禁随意开山破石及占用耕地等行为,确保高林村及周边自然环境及景观风貌的完整性。(3)根据用地规划要求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措施,严禁出现占用耕地或肆意改变耕地用地性质的行为。

4.1 村域整体山水格局保护

对圆势岭、挂榜山、香炉墩、大鼓坡、黑岭、狮子山和琴岭环绕的古村山体环境进行有效保护,确保山体跟村庄之间有着开阔的视线。

对高林村的水库及水田进行完整性保护,严禁对农田、水系及驳岸等进行随意填挖及破坏,确保高林村沿线堤岸走向的完整性。保护古村外围田园绕村的景观格局。

对高林村“山—水—田—村”格局加强保护,严禁无序拓展建设用地,禁止侵占农田进行开发建设,发挥水系在景观塑造及灌溉等方面的功能。

4.2 景观视廊的控制

重点保护从高林村的南侧的重要观景点往南侧看圆势岭、挂榜山、香炉墩、大鼓坡的视廊,保护从村内的重要开场空间观山的视廊。

重点应当控制从圆势岭、狮子岭向北眺望高林村,从琴岭、黑岭南侧眺望湖高林村的观景点视廊。

划定500 米和1500 米两个实现控制层次,500 米重点保护观山视廊,严格控制建筑高度、风貌等要素,1500 米控制范围中的远山应当注意整体自然环境保护与山体构筑物(如电力电信设施)的建设控制。第二十五条村域建设控制引导村域建设控制共分为禁止建设区、建设严格控制区、建设一般控制区和建设引导区四种类型。

禁止建设区;
包括村域内的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公益林和视线景观集中区。在本区应严格遵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条例,除获特殊情况批准外,不得进行任何非农建设活动,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及构筑物。

建设严格控制区:包括高林村范围和一些远景眺望的视线敏感区。本区内除经规划审批的必要性建筑外,不得新建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杜绝任何毁林、破坏地表植被的行为。

建设一般控制区:为土地利用规划允许建设区域和保护和景观视线影响较小的地区。本区内经规划审批可建设少量为农业生产和民俗旅游服务的临时性建筑,公厕、垃圾收集点等小型基础设施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小型构筑物。

建设引导区:为适宜开发建设的区域,主要包括了土地利用规划允许建设的用地和景观视线分析没有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内可以适当进行公共服务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建筑风貌。本区内所有土地用途需符合规划要求,不得任意更改土地使用性质。

4.3 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保护

4.3.1 传统空间格局保护

保护高林村主祠-支祠-家祠格局结构,并保护展现高林村格局特征的重要节点遗存,包括张氏宗祠前空间、村庄入口空间、文化室前空间等。

4.3.2 历史街巷保护

(1)保护历史街巷的三纵七横的空间格局和走向,禁止截弯取直、拓宽等行为,以防对原有线形走向造成破坏。(2)对历史街巷的宽度及两侧建筑等做好重点保护,延续其风貌特色。(3)在历史街巷保护中,既要重视对传统建筑、街巷的空间布局及历史格局做好保护,也要重视保护其文化内涵及历史风貌,确保古井、排水体系、古树、院落等各个要素的完整性。(4)历史街巷两侧禁止新建房屋。对于既有新房,应根据专家指导对其做合理的外观改造、拆除或搬迁,保证新房与古建筑、古巷协调统一。(5)历史街巷禁止机动车穿行。保护街巷的铺地形式,巷道地面应恢复传统的青石砖或者卵石地面。

4.4 建筑高度控制

文保单位与历史建筑高度控制: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控制,对文物保护单位核心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历史建筑紫线范围的高度控制应更为严格,按照文保单位与历史建筑原高度进行控制。

古村核心保护范围高度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既有建筑按原来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对于改造、改建后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其高度≤1 层,控制檐口高度≤4.5m,控制屋脊高度≤6.0m。

古村建设控制地带高度控制:控制范围内既有建筑物按原有高度控制,对于新建、改建或改造的建筑,控制其高度≤3 层,且檐口高度应≤9.5m,屋脊高度≤12m。

环境协调区高度控制:该区内应在不影响视线景观影响及整体风貌协调性的基础上控制建筑高度。环境协调区保留已建建筑,禁止新建,所以不需要进行高度控制。

4.5 古树名木保护

保护高林村内的12 处古榕树、荔枝树,对其制定保护档案,并将保存完好的古树名木进行申报。对各古树名木设置相应的铭牌,铭牌上应包括该树木的品种及保护等级等基本信息。

严禁对古树名木进行刻画、钉钉、攀缘折枝等破坏行为;
严禁在树下堆放杂物或用树干搭设棚架等行为;
树冠外缘5m 内严禁新建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及时消除废水、废气及废渣等,以防对古树名木造成危害。

在建设必要项目时,需严格落实好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若存在影响古树名木安全的隐患,需跟园林部门及文物部门报告说明,共同商定避让及保护古树名木的方案

4.6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高林村传统文化现存主要为传统手工技艺,总计10项。包括饮食、武术、节庆等传统文化。具体保护措施如下:(1)收集并记录好民间传统文化遗产及传承人信息,然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落实好申报、公布及档案建设等工作。(2)对非遗传承人及其技艺进行有效保护,确保其能永久传承下去。鼓励传承人不再兼营农业种植,而是结合未来高林村旅游业的发展,以其传统技艺的经营为生。如鼓励石工技艺的传承人开设店铺,将传统手工技艺市场化经营,同时开石工技艺传习班。(3)组建高林村歌舞表演队、高林村民间艺术等文艺团体,在日常或节庆日子里,可以给游客及村民表演地方民歌、传统祭祀和民间舞蹈。(4)开设特色餐厅,将探花粽、探花大盘鸡加工设备放置在餐厅内,展示加工过程并鼓励游客参与体验。

5.1 利用目标

合理利用高林村的历史文化资源,系统展示现有的文化遗存,使高林村的文化特色在未来农村发展建设中得以传承,提升村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对高林村历史文化特点的认同和归属感。

5.2 展示与利用对象

展示体现高林村历史文化底蕴的遗存,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存较好的传统风貌院落、历史街巷、传统格局、公共活动空间和优秀传统文化等。

5.3 文物古迹展示与利用

基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要求,通过实物展陈、图片和文字说明等方式展示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价值,另外可以充分利用高林村久远的文化资源,将物质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共同展示。

将张氏宗祠等文物建筑向游客开放;
保持张岳崧故居的原有功能,仍按照传统风俗组织开展各种宗教活动;
利用文化展示为开敞空间安排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表演等活动,展示传统技艺、民间武术等,如丰富旅游展示项目。

对张岳崧著作进行科学的溯源,收集文献资料并进行科学论证。

5.4 传统格局的展示利用

传统格局展示的内容包括村庄内保留的整体山水格局、历史街巷、牌楼、古井、古树、重要的水田。

在“山—水—田—村”格局基础上,突出展示高林村人与自然完美结合的特色人文价值。

不改变历史街巷的道路格局,与修复的排水沟渠相结合,延续村庄家家通水渠,户户水相连的原有形制。对规划区内建筑高度及历史街巷原有空间尺度进行严格把控。

将古官道、古井、古树为传统格局重要的展示点。对古官道、古井、古桥做明确的标识,准确引导游客旅游,进而使其成为游客光顾的重要景点。

古村古榕树、荔枝树密布,结合未来开放空间的改造和滨水环境的结合,作为展示、游憩的重要空间。

5.5 历史建筑的展示和利用

对于仍在使用的历史建筑,如传统民居等,保持立面的原有风貌,改善室内环境和设施,提高基础设施的水平。对于废置但有纪念意义的历史建筑,如张岳崧故居等,可以利用为纪念馆或展览馆。

5.6 公共文化活动空间

将多处小型公共开敞空间进行景观改造,作为村民的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和游客的休憩场所,可以承载一些传统文化活动的展示。

5.7 道路交通规划利用

5.7.1 对外交通

优化入村道路。规划建议拓宽一条南北向的通村道路红线至8.0 米,加强高林村与226 县道、152 县道连接,改善高林村对外联系便捷度。

增加支线公交。规划建议由政府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协助村庄开设早晚各两次的班车,方便村民外出,同时为部分游客服务。

5.7.2 村域道路

规划保留现状入村的车行道,对断面进行改造以适应未来交通和旅游需求。建议将通村道路扩宽至7.0 米,以加强高林村与G98 环岛高速公路,文临高速公路的联系。

利用现有的土路及村内道路改造,增设古村外围的环形车行道路,道路宽度6 米,促使古村机动交通向外疏解,避免穿越。

增设2 条旅游步行专用道路,连接圆势岭、黑岭等登高点,便于旅游展示。增设1 条田野旅游步行道,连接古村南侧农田,体验生态农田景观。

综上所述,通过对高林村历史文化及古建筑群等进行保护及开发利用,可对高林村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实现对高林村落的整体性保护,其中既要对村落及其周边的自然环境进行保护,也要对物质文化遗存及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以便有效延续高林村的价值特色,充分彰显其魅力。同时,也要确保村落人文特征及村庄精神的延续与传承。并在有效保护高林村价值的基础上,加大村落文化旅游的发展力度,为村落发展注入活力,为村民谋利益,提高其生活质量的同时,也能使高林村实现可持续、长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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