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公共意见的复空间性传播:特质、限制与规制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15 点击:

李晓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 100124)

“元宇宙”是近年来的热词,也是对未来社会的可能性勾勒。因此在开篇之初必须明确,本文预设了元宇宙将要到来的基本前提,而在技术方面元宇宙能否实际降临和转化为生活状态的第二空间、何时能够成为与现实生活相似的“公共空间”,以及它是否必然具有伦理上的“善或恶”等问题上,将保持悬置态度。元宇宙在一定程度上与当下的互联网空间类似,都具有虚拟空间的属性。因此,通过经验可以认为,只要这一虚拟空间仍然是现实的人在现实生活之外开辟的生活空间,那么它就必然容纳现实人的“意见”,并具有公共空间中意见凝聚、意见冲突、意见修订等公共秩序的轮廓。因此,元宇宙不应是一个缺乏法治、缺乏道德、缺乏伦理的“去规范化”空间,而应附属于现实世界并且依照现实世界的实际情况展开其仿象活动。

从实质角度来看,元宇宙中“公共意见”的对话式传播的确形成了与现实世界高度一致的拟态境况。例如,元宇宙作为与“实在”相对的“虚在”领域,其中的公共讨论更加具有独立性。也就是说,现实世界中的身份与虚拟世界中的身份是可以分离的,同时元宇宙对匿名性的强调将必然导致一些意见传播具有与现实世界区隔的情况。元宇宙正是因为这种高度的虚拟和仿象特征而成为一个可能的生活场域,元宇宙中的虚拟人因为栖居于其中,势必建立起相应的交往关系,并由交往理性主导形成公共的舆论秩序,或者基于公共理性确定现实世界中的法律规范在虚在空间中的有效性。因此,元宇宙也必然是一个政治场域。也就是说,由于元宇宙中人身份的匿名性和独立性,以及私人性质与公共生活主张的社群倾向之间的张力,元宇宙既不会出现与现实世界秩序高度一致的集体性,也不会出现全然的无政府状态,而更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元宇宙中的公共意见传播具有相应的秩序成分。其中多元观点的博弈乃至于政治意识形态的博弈,至少在元宇宙成立初期应该更为剧烈。不过,元宇宙无论被怎样定义,至少在其发展初期是对现实世界有所依赖的。也就是说,极有可能存在对元宇宙内公共秩序和公共意见对话具有极强干扰性的现实因素。例如,现实世界中人的身份与价值观,对元宇宙的商业化运作、资本的逐利倾向,以及在元宇宙尚且不至于成为一个制度事件的情况下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对其干预的困难,都可能成为外在于元宇宙但对其中公共意见传播产生方向性影响的社会因素。因此,就元宇宙中的公共意见对话式传播新形态以及现实社会中影响和引导元宇宙秩序的外在因素而言,开展对元宇宙的思想治理并设定其可能的方略具有未雨绸缪的重要意义。

在虚拟的元宇宙空间中,受到其自身属性的影响,公共意见的传播虽然仍是以对话的方式完成,但在意见交流、磋商、论辩等方面有着与现实世界并不完全一致的特殊属性。首先,元宇宙是相对于“实在界”的虚在领域。这意味着虽然人的确于元宇宙之中“在场”,但他们是以虚拟人的身份存在的。这种在意见对话方面的高度匿名性,给话语主体的溯源活动造成了相当的阻碍。而由于元宇宙与现实世界的呼应关系,其中的诸多意见表达也将对现实世界产生影响。其次,只要元宇宙中存在对话等意见的表达形式,那么就意味着其可能存在复杂的价值观和思想立场。这些意见之间存在对立、冲突、竞合关系,暴露出元宇宙最终的公共领域本质,即现实世界之中的公共舆论和话语关系也将被复制到元宇宙之中。人与人的对话和交流也将向一致性和一般化的公共秩序推进,以化约差异并达成共识的方式形成属于元宇宙自身的共同生活秩序。最后,由于带有共同生活和虚拟私人的双重属性,元宇宙也就不能成为一个绝对的无政府空间。至少在其产生初期,各类观点因仍然处于对话的过程之中而充满更多的博弈余地。因此,元宇宙中人的虚拟性质制约了现实世界中规范性因素的实效状态,但元宇宙恰恰也复制了现实社会中人的交往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对话不仅成为可能,也成为彼此之间的最低伦理约束条件,这也说明元宇宙能够成为一个政治空间并且获得秩序生发的必然性。但是,由于公共秩序经由对话形成自身的过程较为缓慢,在元宇宙出现的初期乃至长期都会有更多的意见和“异见”存在。

(一)虚在场所的高匿名性意见传播

如果以“身体在场”为标准,那么我们现实所存在的场域即为“实在界”或现实世界,而以虚拟身份存在的世界则是“虚在界”或虚拟世界。当然,元宇宙究竟将导致人以何种方式“虚在”尚且需要观望。如元宇宙可能通过人在现实人格之外形成一个虚拟人格进而在社会学意义上形成两个存在领域,也可能通过脑机接口等方式实现意识上传而在物理学或形而上学角度形成两个存在界域。也就是说,元宇宙中虚拟人和现实中人的职业分工、社会背景、家庭条件乃至于表现出的价值观和审美体验都可能有所差异乃至相反。这实际上也要归功于元宇宙在信息传播之中的高度匿名性,即在元宇宙内的对话式意见交流和传递中,受话者可以悬置其现实身份并且不受到现实世界中交往伦理和既定规则的约束。不过,我们也大致能够通过将元宇宙和互联网进行对比,指出在元宇宙中公共意见的对话式传播具有哪些生存论上的意义。

在存在性方面,虚在并非不存在,而是存在的方式不同。无论是在艺术作品还是商业话术中,元宇宙是比互联网更为系统的世界结构。由于它代表了对现代最新技术的整合,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都将在元宇宙中有所展现,因此它更容易形成一个能够调动人的听觉、嗅觉、视觉、味觉、触觉的高度拟真的世界存在场域。这种基于技术形成的高度沉浸感也会使得“虚拟人”在元宇宙的意见传播过程中可能不再受到现实身份制约,而以“第二人生”的方式更为自由地选择自身的立场和表达方式。正如有论者指出:“网络的结构是分布式结构,没有中心,它通过若干节点朝各个方向延伸,呈现出无限扩展的态势”,“实质上,交互性是方式上的开放,虚拟性是环境上的开放,即时性是时空上的开放,丰富性和共享性是信息上的开放”[1]。如果将这一观点向更高的层面予以抽象,那么在元宇宙中,网络结构的分布式和去中心化将更加明显,多节点、交互性和开放性也将极大增强。如在元宇宙的公共意见话语传播中,由于其引入的感官模态增多,人与人的交往将不再限于键对键的沟通,而更具有和现实世界相似的交往关系。

在影响性方面,元宇宙中的公共意见保持着对实在界的影响。如同互联网一样,在元宇宙中形成的公共意见及其传播、碰撞乃至冲突与共识,仍对实在界保持影响,甚至由于元宇宙相对于实在界的独立性和匿名性,虚拟人在这个较为自由的领域中暴露出的本己也将对现实世界的伦理规定和法律制度产生更多的影响。有论者认为:传统公共话语表达要接受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的主流意识形态指导,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成为决定大众表达内容、形式与价值的决定因素;
在全媒体网络空间时代,人们的公共话语表达表现出明显的 “去中心化”特征,解构着“传统的中心权威”,人们从逻辑上否定既存秩序的确定性和同一性,追求多元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的话语表达[2]。实际上,由于元宇宙自身在“虚在”程度上更凸显,因此它相较于“实在”的差异性也更大,主要表现为在元宇宙这个新世界,人将获得相较于现实世界而言更少乃至阙如的先定规范。在这个世界中,因为缺乏“中心位置”的意识形态、缺乏传统风俗和伦理道德的权威属性,人与人之间差异化的立场张扬和世俗化、大众化的意见形态也将有更多的增殖空间。

(二)生活场所的高公共性意见传播

虽然元宇宙的参与方式是虚无的和匿名的,但也存在着公共性的客观制约。在元宇宙的高度匿名性和虚拟性保护下,公共意见的对话可能遭遇拒绝、武断终止、多数人非理性决策等情况,进而形成一种无序且无法追责的无政府状态。这是因为元宇宙在“多模态”感官和感性的复制之外,还复制了人之共在的基本结构,从而会给出人共同存在的“商谈”结构。也就是说,虽然元宇宙中存在诸多可能因非理性而产生的无政府主义因素,但相应的公共性制约也客观存在。即元宇宙只要想扩大其规模就必须容许更多人在其中公共地“生活”而非仅仅容纳个体的生存,所以元宇宙中的意见在彼此对话之中所导向的仍然是共识或秩序。

元宇宙作为人的另一个栖身之所,并非某一个人的独家场所,而是一个至少附带公共空间和群体交往的世界结构,其中属于个人的意见在对话之中传播、磋商、冲突和同化则是形成交往秩序的前提。当然,元宇宙中公共秩序的形成也存在和现实社会有所差别的情况,这一点仍然可以通过将互联网作为参照来展开讨论。如有论者指出:“网络的交互性,决定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关系是基于网络的交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思想互动关系。这种交互性的主客体互动关系,不是强制的、被动的、固定的关系,而是自主的、自由的、自愿的关系,这种自主自由自愿的关系又是建立在相互吸引的基础之上的。”[3]申言之,在元宇宙这个虚拟程度更高、沉浸程度更高的世界中,由于权威、中心的阙如,那些最能够吸引虚拟世界“居民”关注、最能与其生活存在共鸣、最能以教化方式影响其行为实践的信息和意见可能就成了共识的原始模板,围绕这些具有高度吸引力的信息或意见产生的互动关系也更具自由程度和自愿因素。这样,一旦在共识模板方面维系某一类意见合法性的是兴趣、爱好、情感等非理性因素,那么经由对话完成的共识建立过程也就是相对漫长的理性化过程。

虽然共识依照其发展规律可能会走向不可控的状况,但强调元宇宙的公共性仍是十分必要的。在“虚在界”不存在规范但尚且能够由实在界的规范和伦理影响的当下,如何促进共识倾向于理性、促进共识对话过程的高效性以及引导舆论与意见向理性的一致迈进也是关乎“实在”与“虚在”的公共难题。依照这样的逻辑,元宇宙也就成了一个需要实在界规范介入的领域,并在前者的帮助下促进自身内部出现理性的规范系统,即最终在意识形态方面形成实在界和虚在界的基本共识。如有论者认为:新兴互联网技术背景下,技术将意识形态的幽深之处提要出来,使其在舆论传播中得以映现;
关注舆情舆论与意识形态的叠合之处,讨论主流思想与公众表达的交接地带,目标是通过挖掘技术张力凝聚社会动能[4]。元宇宙技术将更进一步地挖掘意识形态的“幽深之处”,因此元宇宙中公共共识的形成必然也就和哪一种意识形态能够吸引、吸收、吸纳更多的虚拟人个体有关,这样“虚在”世界之中的公共性也就导向了其政治性。

(三)政治场所的高政治性意见传播

元宇宙空间的政治性意味着要对以下两个因素保持重视。一是在与现实身份相对独立的虚拟身份和元宇宙的匿名化加持下,意见形态将呈现出与现实规范约束下的实在界公共意见的巨大差别,因此元宇宙更倾向于经典政治哲学之中的自然状态。二是由于元宇宙的公共性,共在着的人也必然有相互之间的限制和规范。即不同的意见在越发自由的表达和对话空间中反而会出现碰撞,进而产生相互限制。因此即便元宇宙是一个自然状态的虚在世界,但其中也仍然存在秩序型构的必然性。且由于元宇宙后生于现实世界,其中的意见表达大多仍然可以在现实世界的各类思潮中寻找到原本。也就是说,元宇宙之中的对话、交流、磋商和共识本质上是现实世界中的各类思潮争相成为主流并获得最终秩序话语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从政治的高度对元宇宙这个虚在世界进行更为深入的研判。

即使元宇宙承诺了对各类意见的平等包容,也无法真正地处于无政府状态中。究其原因,它无法重演人类历史中从自然状态到公共状态再到政治状态的过程。更直白地说,“思想文化阵地,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的思想不去占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非无产阶级的思想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就会去占领”[5](p.97)。上述观点意味着在元宇宙这个看似白板且尚无秩序可言的自然状态中,虚拟人并非处于人类初民的无知状态,虚拟人在共同生活和私人的虚拟生活中是带有价值观前提的社会人。元宇宙仅仅可能取消现实世界中约束个体意见的共识或规范的虚拟效力,但并未取消在既有价值观之间人与人“政治博弈”的可能性。因此,现实世界中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等意识形态的博弈也就必然存在于元宇宙之中,它对于现实世界中的政治力量来说是一个亟须“抢夺”的话语空间。因此,在中国“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动摇”的历史背景下,元宇宙中的各类意见也必然有正确或错误之分。同时也应当意识到,从政治角度看,被标示为“错误意识形态”的各类思潮既有能够建构社会秩序的成分,也有能够解构社会秩序的成分。如有论者指出,经由各类新兴技术媒体,错误思潮加强了在日常生活领域的传播力度,通过改变主题、手段、机制和内容,强化与大众日常生活的结合,聚焦于日常生活行为及其价值观念层面,表面上更趋于远离道路、主义、制度和政权等大是大非问题,因而更为隐蔽、更具渗透性,防范难度随之增大[6]。这样,元宇宙作为一个政治性空间,就必须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建构。

总结来说,元宇宙是兼具自由和秩序双重可能性的未来之地。其中,自由意味着元宇宙中的虚拟人的个性将更为张扬,其言论可能相较于现实世界而言更为多样,实现个人利益的意图也更为明显。这源于元宇宙以其技术上的匿名化保障了虚拟人和现实世界中法律和道德的分离。不过,元宇宙同样复制了现实世界中人类共在的秩序,这导致元宇宙不可能成为私人的独享空间而必然成为公共领域,进而约束了元宇宙中的意见表达。其结果可能导向一种元宇宙的自然秩序,而政治力量和其他社会力量也将参与到这一秩序的形塑过程之中并且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

公共意见对话的存在反映了元宇宙的现实性,现实世界中的诸多社会因素也在影响着元宇宙中“对话—意见”的自然茁生态势,进而可能以武断的态势切断其中合理的论辩和商谈进程。众所周知,近年来,推动“元宇宙”这个概念大热的是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在这些技术发展的同时资本的增殖和扩张意愿。另外,具有个体主义思想、自由主义价值观的人在遭遇现实世界中的规范和秩序约束时,也在寻求元宇宙这个制度空白来实现自身的欲望。在相反的方面,恰恰因为元宇宙这个概念本身带有乌托邦式的幻想成分、商业资本的炒作成分,现实世界中的社会秩序如法律、道德、伦理尚不能形成有其“实际指称”的向虚拟空间的演绎方法,这就导致互联网、网络游戏等具有现实依附性质的“(结构)类元空间”,存在主张“道德豁免”的可能性。这也就在元宇宙中展示出一种极端的存在论样态:虚拟人具有的超脱现实约束的非理性可能进一步阻碍交往理性的顺畅延续。商业与技术可能成为元宇宙内部公共秩序和正常对话的控制者,进而对元宇宙中公共意见经由对话传播的常态进程进行阻碍。同时,作为一个“秩序阙如”的空间,元宇宙也无法通过直接适用现实中的法律秩序来进行自我管理。

(一)匿名性限制:传播者身份高度虚拟化导致传播监督困难

元宇宙技术上的进入门槛隔绝了现实世界中的公共意见监督。如前述,即便元宇宙呈现出一种自然状态的形而上学形式,其中的虚拟人仍然具有自身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来自于他们在现实世界中的学习、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活动。因此至少在元宇宙的“初民”那里,现实世界中的各类思想潮流仍然是主导其在元宇宙中行为和话语模式的因素。不过,由于较高的技术准入门槛和相关技术机构对用户信息的高度保护,元宇宙很难被现实世界中的舆论监督以及被公共管理机构所完全把握,这种自然状态的形而上学图式也意味着已经成型了的各类思潮在悬置了现实世界中的那些主流意识形态、主流文化和主流价值观的约束后将面临更为激烈的论辩和争议。

一方面,技术上的不平等在限制进入元宇宙的同时也限制了元宇宙中虚拟存在的意见表达空间。从原理上看,现实中的人进入元宇宙仅仅需要技术的许可,但技术方面的不平等约束了现实的人进入元宇宙的可能性,也约束了一些元宇宙中虚拟人的表达空间。正如有论者指出,当前网络中的信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些分辨能力较弱的网民无法辨别信息的真伪,容易引发信息误传和误导[7]。而相对于互联网,元宇宙将具有更大规模的信息承载数量和更为深刻的信息“沉浸感”。在实践中,如果仅仅以技术作为元宇宙的准入门槛,那么谁掌握了较高的元宇宙技术,谁就更有在元宇宙之中发表观点、传播观点的机会。然而技术表面上的“中性”并不能阻止错误思想或落后思想向元宇宙的侵入,甚至也有可能使得某些因技术能力不足而无法实现舆论监管的社会机构与国家机关在技术门槛面前难以“入局”。这也就在形式上使得个人的非理性表达、极端思想、错误价值观可能因这些具体个体更强的技术能力而更早进入元宇宙之中并且抢占话语阵地,导致正确的思想和价值观在元宇宙技术面前的“退场”。

另一方面,元宇宙中蕴含着人类技术水平的进步,却无法保证其能推动思想和精神层面上的进步。正如有论者指出,身体的不在场性一方面使得个体能够克服阻碍极端话语和极端情感发生的冲突性紧张,另一方面还使得个体对其恶劣言行后果产生心理盲视,道德自抑机制因此失效[8]。这一观点对于元宇宙中的意见表达同样适用:“身体的不在场”意味着元宇宙无法像现实世界那样对身体进行有效的规训和惩罚,也无法对人们进行有效的道德约束和法律制约。这样,即便现实社会中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也有可能在元宇宙这个道德外部抑制机制和法律约束机制阙如的虚拟空间中暴露出人性的幽暗面。因此,元宇宙与外部舆论监管就产生了较大的隔阂。一是由于监管机构不一定在技术上具有必然优势,因而监管活动难以顺畅地启动自身的归责程序,无法针对虚拟人在虚拟世界中的言论和意见做出现实反馈。二是由于元宇宙也在形塑和改变现实社会中人的价值观形态,因此在元宇宙中呈现出相对于现实世界真真假假的价值观话语并不稀奇,不过这也导致外部的舆论监管机构无法根据自身的监督经验做出有针对性的质疑与侦查活动。

(二)公共性背反:商业式逻辑全景遍布化湮没真实公共意见

在元宇宙这个自然状态中,除了虚拟人之间以个体人格及其集合态展开意见的对话和交换之外,也存在诸多可能影响常态化意见表达和共识形塑的外在因素。这些外在因素对于元宇宙的存在方式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典型的就是商业资本和垄断性技术。正如人们所熟知,元宇宙最初是一个文学艺术的构想,围绕元宇宙的乌托邦、反乌托邦的艺术作品层出不穷,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文社会科学乃至人类社会运作的思想演历。在这一时期,元宇宙作为一个对立于现实世界但映射现实世界的艺术构造带有更多的批判性色彩。但在当下,元宇宙之火热更多地来自于商业资本的助推和技术垄断力量的维护。近年来元宇宙地产、元宇宙货币方面的火热以及爆冷大多是商业化逻辑运作下的资本产物,这实际上就把元宇宙自身作为艺术作品的批判性转化为资本与技术建构的热点话题。从这一角度来看,如果单纯地从形而上学或者文学艺术的角度把元宇宙视为一个莽森的自然状态显然不具有可行性。因为在因果逻辑上,文学艺术与形而上学并非当下被视为虚拟世界的元宇宙形成的直接原因,至多是一个文化条件。真正主导元宇宙形成和发展的乃是资本和技术,尤其是在二者产生合流倾向后,资本得以通过技术获得对元宇宙之存废的决定权。在资本通过技术活动获得自我扩张和行业垄断的现实地位之后,技术与资本可以被视为元宇宙中的“创世力量”,从而成为元宇宙中各种思想交锋和观点对话的“物质基础”,以致资本和技术可以武断地消灭一切对其不利的公共性共识。

一方面,在元宇宙中所通行的意见受到越多的资本青睐,这类意见越能够从资本那里获得更多的生存条件。有论者指出,当前的网络环境中充斥着大量为吸引眼球赚取流量的低俗化、娱乐化的短视频产品,这些质量堪忧的短视频严重影响了网民的政治参与[9]。在元宇宙中由于所涉及的感官模态更加多样,强调多模态体验的娱乐化信息和相关的社会意见也将成为资本所青睐的元宇宙现象。同时,在资本逐利本性的允诺下,元宇宙中形成了不可被忽视的“娱乐至死”或“消费主义”思潮。这些思潮因满足了人性中最底层的欲望而最容易传播且能够迎合大多数人的最起码体验,而在这一过程中,公共意见的理性轨迹也就被资本所允诺的思想潮流所干预。

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可能凭借其商业资本和对技术的垄断实现对元宇宙的意识形态渗透。有论者认为,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之间呈现出的是竞争关系,通常表现为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对立[10]。这也就指出,社会面上可能出现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干扰,尤其是在元宇宙尚且缺乏秩序和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资本主义乃至封建主义式的等级制度极有可能在元宇宙中重新回归。在这里,“真实”的标准由资本和技术决定,理性虚拟人的观点未必能够如实阐释。很显然,这对于主张消灭阶级压迫、消灭资本异化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来说是相当有害的。

(三)政治性外溢:秩序性阙如影响泛在化加剧意识形态博弈

从政治视角看,应让主流意识形态占据元宇宙的舆论领域。这是因为,无论是由于现实秩序的悬置状态导致人的价值观出现诸多的变异形式,还是由于资本和技术可能在元宇宙中形成主宰地位,元宇宙必然是一个最初并不完美的世界。虽然人们当前对于元宇宙的数量、形态等技术问题并不了解,但作为一个相对于现实世界存在的空间领域,元宇宙是“人”的元宇宙,因此也必然要为各类多元意见提供充分的对话空间,形成一套更为完善的共识形塑程序。但是,以制度化的手段介入元宇宙中的舆论管理相对困难,这不仅在于元宇宙中虚拟人的意见可能与现实世界的不一致,也在于资本和技术有其阻碍政治制度进入元宇宙的诸多策略,更在于元宇宙尚不足以成为一个一般性的社会事件,很多制度与策略并不能实际地指向元宇宙并界定元宇宙中的诸多现象。

一方面,来自现实世界的制度允诺有可能在元宇宙环境中扩散为舆论事件。如有论者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部分网民通过发表过激言论的形式吸引人们的关注,以此发泄不满情绪,最终形成极端化的观点,导致网络舆情群体极化[11]。而依照法理看,对于社会事件的意见表达和对话争论是“网民”这一群体的法定权利。只要不滋生违法事由,那么这些对话和争论更多地处于互联网环境的“公共交往”中,反而是互联网公共性的体现。如在互联网诞生初期,世界各国都一度为黑客、病毒、数据后门、隐私泄露等技术问题所困扰,同时也对互联网中出现的极端言论、诱骗性言论有所忌惮。可以说,互联网在当下被称为“公共空间”是离不开相应的治理成就的。对于元宇宙来说,它对现实世界的挑战可能比互联网诞生之初的风险更大,带来的治理成本更高,且治理的难度更大。

另一方面,元宇宙凭借其技术性对现实世界有着无法估量的影响能力,元宇宙中意识形态阵地的失守极有可能引发现实世界中的意识形态风险。如有论者指出,西方过激民众大多对我国客观国情缺乏公正理性的了解,加之西方媒体的恶意丑化和抹黑,导致西方民众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产生排斥[12]。在互联网时代,由于信息隔阂、语言不通等客观因素,各民族和地区之间的有序交流存在困难。这个“空窗期”也就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用以展开意识形态博弈的机遇,而在元宇宙这个强调更深体验和沉浸感的虚拟世界之中,我国公民与域外公民的交流交往将更为深入。如果让错误意识形态抢先形塑了刻板印象,就可能导致我国的国际形象受损,甚至在元宇宙法律秩序尚未形成、交往共识尚未确立且在意见对话中存在一些非理性因素的肇始期出现意识形态方面的安全风险。但也应意识到,制度化的治理或管理模式必须在有所指称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就像对于互联网初期的治理一样,元宇宙中必然存在诸多需要被解释才能成为法律概念的现象,也必然存在现实的行政、司法乃至立法运作不及时导致的“空窗期”。因此,以制度化为后盾、以思想治理这种相对柔性的治理思路去形塑元宇宙中的价值观、交往秩序、对话规则等构成要素就有一定的必要性。

当下元宇宙仍是未被秩序化的空间,对其的制度治理一时恐难以实现。由于它目前尚未到来或尚未完全到来的属性,对其进行制度治理可能需要更多的间接程序才能进行。例如,目前针对元宇宙的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仍然需要以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归责方式展开。也就是说,法律是通过制约现实社会中的实在法律人格进而约束人在虚拟世界中的身份活动的间接管理方式。目前的问题在于,元宇宙虽然允诺了“对话式”的公共意见表达,但不一定产生符合现实世界中意识形态的秩序规则,人性本身带有的自由主义倾向、商业和技术的强力运作、意识形态的博弈都有可能导致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的秩序产生最终的冲突。在硬性管理无法落实的情况下,只能通过相应的思想治理对参与元宇宙的成员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通过促进意识形态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进入元宇宙空间并引导合理的公共对话,通过在元宇宙中抢占先进文化和优秀文化的阵地,主流意识形态才能在后续可能的意识形态冲突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自我监督:强调公民责任意识,提升道德自律能力

思想治理需要在元宇宙之外展开对公民的道德自律意识教育,强调责任伦理观念。这一类思想政治工作在互联网思想治理过程中业已收获了不少经验,它作为在虚拟世界之外并且针对虚拟世界的思想教育工作既有制度和法律的直接授权,也有现实世界中的公共伦理作为背书,因此在推广方面并不存在过多阻碍。

其一,针对元宇宙的思想治理,首先要拓展自身的思想宣传与教育渠道,实现各个传播维度的全覆盖,以应对元宇宙中层出不穷的新观念和新思想。习近平指出:“全媒体不断发展,出现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宣传思想工作要把握大势,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13](p.317)坚定不移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可以通过在各类媒体中普及元宇宙知识、解释元宇宙的科学原理和技术操作原理促进公众对元宇宙的“祛魅”,进而使公众以日常的公共对话思维进入元宇宙,从而避免外部因素对公众集体理性的错误引导。同时,也可以在现实世界中借助既有的媒介交往活动规范与模拟受众在元宇宙中的交往形式,通过对互联网中人际交往的引导和规制、对新媒体和自媒体中作品的质量进行修正和完善,为更为虚拟的元宇宙中的公民进行公共话语表达给出预先的模拟等,充分利用现有的媒介资源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运用娴熟的媒介平台对元宇宙话题进行讨论。

其二,针对元宇宙的思想治理还要围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永恒论题展开。即在全社会层面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教育和价值观教育等主题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永恒论题展开常态的思想治理,“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14](p.163)。也就是说,如果保障人不被“现实/虚拟”割裂为“道德/非道德”或“理性/非理性”的双重人格,那么即便是在虚拟的、空前自由的元宇宙环境中,人们仍然能够恪守社会主义价值观,把道德与政治视为驱动行为的内在动力,进而保障自身表里如一和言行一致。

(二)规制真实:完善虚拟空间立法,培育公共生活态度

开展思想治理,要在公民道德的常态化教育之外,建立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进入虚拟空间的渠道,即以思想治理作为承载政治指令和道德伦理规范的先行者去支持和引导合理的元宇宙公共对话秩序,形成以义制利的基本伦理价值观并且为相应的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其一,思想治理先于制度、法律等硬性治理手段在元宇宙中发挥作用,利用其自身的“短平快”特征为制度化治理打好提前量。习近平指出:“我国数字经济在片面追求快速发展中还出现了一些不健康、不规范的苗头和趋势,这些问题不仅影响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而且对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构成威胁。”[15](p.205)这表明,虚拟空间必然要被立法规制,而在立法规制之前,则需要保障虚拟空间在监督下“做大做强”。因此在元宇宙形成初期,思想治理可能是既能保持主流意识形态和相关国家机关对元宇宙的观察和思考,又能暂时允诺元宇宙依照自身的“自然涌现规律”来发展其公共性的必要举措。如通过在元宇宙中设立初步的思想宣传机构和组织来保证现实世界中的主流价值观和主流文化能够流入虚拟世界,并保证虚拟世界中的新情况和新现象能够被政治系统所捕捉,从而形成一套兼具思想宣传和思想监督职能的治理结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治理活动对元宇宙中的公共对话保持引导和规范,促进形成平等、包容、和谐的交往环境。

其二,思想治理进入元宇宙时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虚拟世界进行自我宣示。相比于制度治理的令行禁止,思想治理有更多的酌定空间。它能够包容资本和技术对元宇宙空间的合理开发,以保障资本和技术自身的活力,同时也代表了国家和政党的在场进而对资本恣意增殖、技术盲目扩张给予警醒。这源于思想治理是围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化的思想宣传与监督工作,源于思想治理是从现实世界获得合法性并且以此进入元宇宙的准政治化举措。

(三)文化疗愈:弘扬优秀先进文化,提振批判斗争精神

思想治理要深入元宇宙中凝聚其主流话语力量,打造对话关系中的优势地位。虽然前文已经多次指出,元宇宙是一个尚未到来的概念,但也应当未雨绸缪地将其视为一个思想舆论阵地进行严肃对待。况且在现实世界中,现今社会各方围绕元宇宙这个概念已经形成了由政治制度、经济资本、科学技术、哲学宗教、艺术文化等各方面治理力量组成的公共话语场。元宇宙无论是作为一个可能来临的“事件”,还是作为一个组联社会各方的现实“论题”,都展示出其意识形态的属性,要求能够参与到思想治理中的现实力量及时对相应的舆情衍动做出判断和处置。

其一,要保障思想治理活动在元宇宙中的批判和斗争属性。习近平认为:“资本都是要追逐利润的……既不让‘资本大鳄’恣意妄为,又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功能。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大政治和经济问题。”[15](p.211)这就表明,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共产主义理想为指导的思想治理活动首先要与元宇宙中的资本主义思想、封建主义思想进行斗争,通过凝聚元宇宙中各方舆论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向心力去确保元宇宙格局的意识形态属性,保护人民群众在参与元宇宙虚拟生活过程中的安全和尊严,保持虚实两个世界之间的步调一致。

其二,思想治理人才在元宇宙中要依照对话式的公共意见表达弘扬先进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生自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文化,即便在元宇宙中,优秀文化的号召力也仍然存在。同时,强调红色文化扎根于元宇宙中有助于思想治理活动对错误思想的批判,形成一套兼具凝聚力、吸引力和批判性、斗争性的思想治理系统。

之所以尊重和讨论元宇宙中的公共对话,并且对其中的意见传播进行思想治理的根本目的,在于要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由于在任何虚拟空间的展开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与主权国家的制度、伦理、道德相互碰撞。虽然互联网、元宇宙等虚拟空间都在主张自身的去身份化、去中心化等效应,但仍然应当意识到这些效应是虚拟空间在信息传播介质意义上的自我阐发,而一旦将之视为一个能够包容不同意见和允许公共讨论的“公共空间”,那么它必然是政治性的。同时,目前利用虚拟空间、虚拟身份去尝试在制度、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以“免责身份”进行的实践已经层出不穷,在互联网之中看似独立、自由、解放、反叛的价值观无一不是和现实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主流价值观、主流文化采取对抗的实践活动。相比互联网,元宇宙是结合了更高的技术成分、强调更为深入的沉浸式体验、允诺人在虚拟世界中拟真生存的更高级别的“赛博空间”。不过,恰恰由于它复制了现实世界中的“商谈伦理”,复制了理性人经由对话来传播和表达意见进而形成秩序的交往理性过程,元宇宙中的自由和秩序两种成分也就能够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

然而,一旦让恣意的伦理价值观获得在元宇宙中的话语优势,让商业资本和技术垄断力量掌握了意见对话与传播的过程,那么在制度和法律尚未全部进驻的情况下,元宇宙可能形成一个带有高度等级制、高度阶级矛盾和对立的资本主义式社会结构。这根本在于,元宇宙是有可能脱离“实在”的“虚在”世界,进而也就有理由和有可能否定自身对实在界社会的道德模仿成果,以及在形成“自足的道德”后宣布独立于现实世界。因此,对元宇宙进行思想治理的根本目的是要与错误政治意识形态、资本和技术垄断力量、缺乏社会责任的价值观争夺舆论阵地,捍卫虚拟世界中的国家主权地位进而在元宇宙尚未成熟的当下确立一种“元宇宙伦理”。当然,本文也需要承认,由于作者本人无法知悉与理解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领域对元宇宙的技术构思,“元宇宙的思想治理”可能具有一定的臆想成分。但是,“元宇宙”这一概念本身并不经常作为一个技术对象展开自身,商业的、艺术的、政治的元宇宙修辞同样属于那个尚未成熟的元宇宙的自我表达,而这就意味着即便在事实上元宇宙不是一个成熟的空间,但在规范上仍然具有讨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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