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活“解放”到空间“再生产”:搬迁移民社会融入研究——以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为例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10 点击:

谢治菊,许文朔

(1.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2.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杭州31001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经过接续奋斗,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这些贡献中,1 200万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模式与经验值得借鉴。易地扶贫搬迁意在帮助改善生态恶劣地区人民的贫困状态,帮助群众断贫穷根、铺致富路。但在实施过程中,多种问题不断浮现,比较突出的是群众搬迁后原有关系网络基本断裂、熟人社会慢慢瓦解、生产生活方式逐渐变革、角色身份转换有难度。若不及时解决,将引发搬迁农户与所处环境之间的区隔,使搬迁农户的行为在新环境中受到约束,进而影响其环境适应性与社会接纳性,加深隔阂程度。故而,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关系网络重建、生产生活转型、身份认同重塑,是保证搬迁农户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稳得住”的前提。根据克罗福德(Cameron Crawford)的观点,能够在社区中得到一定的文化关怀,在社会中获得可持续经济回馈,在社区治理中得到政治尊重,在所居住的环境中构建彼此信任、相互尊重的交际网络,是社会融入的重要前提[1]138。以此为据,搬迁农户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稳定生活安居乐业的基础,是要消除搬迁农户与新环境之间的隔阂,通过二者的磨合,实现其社会融入。

我国的移民搬迁较早可追溯到198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出台“以川济山,山川互济”扶贫开发政策,这被认为是我国易地搬迁的雏形[2]。1986年,姚炳华提出因生态问题而整体搬迁的水库移民的注意事项与解决措施[3],这被视为国内生态移民问题提出的起点,后续的以解决生态问题与贫困问题为目标的宁夏地区的移民搬迁也是一种生态移民[4]。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是新时代易地扶贫搬迁的战略规划与行动纲领,当时计划搬迁的1 0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20年12月全部完成搬迁。2020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印发的《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6方面25条举措来解决搬迁农户的后续发展问题。2021年3月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再次强调,要“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至此,易地搬迁工作已形成了一套经过历史检验的比较成熟的政策体系,且实施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12月,全国已经完成1 200万人的搬迁,建成集中安置区3.5万个,让73.7%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使搬迁贫困家庭中有劳动力的就业比例达到94.1%[5]。

上千万人的搬迁,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复杂浩大工程,关乎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深度变革。“移民外迁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口迁移过程,而是原有生产体系、社会秩序、社会网络被破坏之后的艰难适应过程”[6]69。

因此,贫困户“搬得出”,只是做好了搬迁的前半篇文章;
只有贫困户搬迁后能“稳得住、可致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才算有成效。尤其是,如果移民没有从心理、经济、文化上融入搬迁后的生活,这就不算经历了现代化的转变,失败的结局似乎不可避免[7]135。国内外学者归纳影响移民社会融入的主要因素大致为心理融入、经济融入和文化融入。

一是关于搬迁移民心理融入的研究。心理融入是搬迁移民面临的主要问题。斯摩尔(Small)等人指出,移民即意味着与原有的生活环境相分离,失去了原有的生活关系,同时也失去了原生活环境下建立的社会网络以及原社会环境的支持。在新环境下,由于有新威胁和各种潜在的可能性,移民可能遭受着各种各样的精神、心理以及其他因素的压力,这些压力有可能会使新环境下的移民患上心理疾病以及精神疾病。这种由于社会环境的转变而产生的无所适从的心理问题对移民的社会融入有较大影响[8]。赫塔多(Hurtado)认为,心理因素是对群里适应中产生最大影响的因素之一。在新环境与新社交群体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社会心理是较为困难的,移民原有社会环境的特征塑造了符合原环境的个人心理特征,将心理特征构建与社会适应联系起来,对研究移民社会融入有重要意义[9]。贝泽尔(Beiser)等人亦提出相似的观点,他们认为,由于可能较多受到一些负面情感阻碍,移民只有进行消除其心理隔阂的社会参与,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环境[10]。对于如何以心理为路径使移民更好地融入社会,王春光等人指出,心理融入过程应当以新社会关系网络的建设为基础,积极去面对接下来的生活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环境[11]。这说明,解决移民社会融入的心理问题是一个复杂且持久的问题,应当被持续关注。

二是关于搬迁移民经济融入的研究。搬迁移民在新环境下得以持续生活的基础是生产劳动力与新环境的适应,所以经济因素对于搬迁移民的社会融入起决定性作用。尽管有实证研究显示搬迁后农户的贫困脆弱性得以降低[12],但受搬迁后续发展政策体系缺乏、就业推荐与其意愿有偏差、就业培训针对性不强、社会服务供给不足的影响[13],以及移民原有的经济空间流失、社会空间断裂、制度空间改变的制约[14],移民的生计水平整体需要提升,其典型表现是“生计资源减少、生计能力下降、生计融入困难”[11]。根据已有研究,如果易地搬迁移民的生产劳动力不能与新环境相适应,或生产生活方式与迁入地不相符,将会出现移民返迁和移民陷入贫困的情况,容易产生资源陌生化、经济不稳定,收入农村化、消费城市化等多种经济问题[15]。可见,移民经济生产的发展或重构,是移民安置的重要保障,也是移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基础。

三是关于搬迁移民文化融入的研究。文化因素是移民社会适应中影响最大的因素,也是探索移民社会融入路径的最好着力点。陆芳萍指出,国际移民理论认为,由于移民的迁移,生活环境与文化环境差别较大,会出现群体分割的现象[16]。方静文认为,移民的“移”,不仅仅是空间上的移动,更重要的是承载着文化意义的环境迁移。所发生的文化碰撞带来的问题不及时解决会影响移民生活[17]。关于移民社会融入的文化融入路径,学者赫尔(Hurh)提出了文化融入的黏着性,并以文化黏着为视角研究美国的韩国移民文化融入问题。舒米茨(Schmitz)认为,移民中有更多人将适应社会与文化整合作为文化融入策略,移民进入新环境后,将故乡文化与新文化相融合作为新生活的开篇,在多元社会中进行两种文化的融合更有利于移民的社会融入。这意味着,只有搬迁移民在文化上认同了自己身份的变化,才是真正在新环境中实现了社会融入[18]。

从现有研究可知,社会融入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移民群体,包括跨文化移民、工程移民、生态移民、三峡移民、搬迁移民等,由此构成的理论体系在国内外都已比较成熟,也有较多的经验可以借鉴。同时,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大规模探讨,受搬迁本身的影响,研究的时间不长,但已经比较成熟的工程移民、生态移民社会融入研究,能够为其提供宝贵的经验与科学的参考,因此,现有研究对本研究有重要的价值和启发,也呈现出以下的特点与不足:一是研究对象主要聚焦工程移民、生态移民的社会融入,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社会融入的研究较少;
二是研究内容主要侧重于搬迁移民的可持续生计和社会适应,深入探讨其社会融入的成果不足;
三是研究理论主要是社会融入理论,结合生活政治理论进行研究的成果缺乏,这为本文提供了较大的研究空间。

为深入了解搬迁农户的社会融入问题,2018年1月至2022年2月,课题组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运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集体座谈和参与式观察等方法,对西部地区G省、Y省、Q省30多个搬迁社区进行了实证调查,调查共获取有效问卷275份(1)由于本文没有使用调查问卷的数据,故问卷结构和具体内容在此不予展示。、深度访谈记录90多个,由此积累的一手研究素材是本文论据的重要来源。

社会融入可以被理解为更为积极的生活状态,代表着个体与环境之间的契合程度加深。社会融入也为个体参与新环境新生活提供了更多机会,消解了个体在新环境中被动、陌生、排斥、困惑的状态,驱动其拥有积极、主动、关怀、团结的生活方式。对于搬迁移民而言,社会融入意义更为显著,具体表现在:一是搬迁移民身份具有双重性,兼具“农民”与“市民”的特征,他们是需要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
二是搬迁过程具有多元性。易地扶贫搬迁是一场整体性、群体性、系统性搬迁,搬迁农户面临的是由内而外截然不同的新环境。搬迁农户若在新环境下融入困难,会导致其“稳不住”,引发部分搬迁农户回迁,进而导致这一群体返贫。再加上,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身份特征不同于一般社区居民,其需求较为复杂,诉求较为广泛,但搬迁农户性质相似,少数回迁行为会产生辐射示范效应,波及大多数搬迁农户。身份的双重性与搬迁方式的多元性使得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社会融入问题更突出、过程更复杂、内容更广泛,因此,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社会融入问题更为迫切。

易地扶贫搬迁阻断了人类与生态环境之间的恶性循环,对生态脆弱或生态恶劣区域居民生活方式进行了重构,从而为提升人口素质、改善居民福利、改变居民落后生产方式提供了物质条件和制度条件。作为解决区域性、整体性贫困的一大举措,易地扶贫搬迁的脱贫逻辑在于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空间,搬离生态脆弱地区,进而实现脱贫致富,即脱离空间贫困陷阱。当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关涉的“空间”不仅仅是地理空间,还应包括社会空间、人文空间、生计空间、服务空间等。因此,要搞清楚为何搬迁移民需要有新的社会融入,要融入到什么样的新环境中,就要分析其搬迁前后的空间情况(参见图1)。

图1 搬迁农户社会融入环境的变革

1.生计方式转变:美好生活的递进

作为生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与不可替代因素,生计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十分重要。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兼具“相对贫困群体与搬迁群众”双重身份,环境的巨大变化给这类特殊群体带来了较大的冲击,但同时也带来了较大机遇,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生计方式的转变。

一是生产方式转换:从小农经济到商品经济的变化。扶贫搬迁工作之所以易地,是因为搬迁农户原居住地的自然环境恶劣,难以开发,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抑制了经济的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改变了这些农户的生活环境,原有土地退耕还林,解放了搬迁农户的务农时间。城镇化的环境背景给予了搬迁农户更多的工作岗位,空余的时间给予他们更多的选择机会,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可以根据个人情况从事适合自己的工作,相对于搬迁前的务农,这种外出务工的收入方式,工作环境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且天气状况对收入的影响较小,降低了收入的不确定性,提升了生活稳定性。根据查姆勃斯(Chambers)等人所提出的生计能力的定义,生计能力是指能够对抗外界的压力与冲击的能力,并且能够寻求机会改善生活的能力。就此而言,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生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19]219。

二是生活方式变革,民生基本需求得到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给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具体表现在:相比之前住房条件得到了大幅度改善;
生活设施方面的优化,搬迁社区医疗、教育与文化设施配套齐全,搬迁农户可以较好地在社区享受公共服务资源;
交通方面的优化,使他们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开展物质或精神活动,给搬迁农户生活方式带来极大的优化。

三是生活状态革新,生活水平有质的飞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这是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讲话所指出的。对于搬迁农户而言,脱贫攻坚带来的不仅是好日子,更是新生活的开始。这里的“新”,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理解:首先,生活条件新。经过脱贫攻坚,全国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了公路,每个村都建立了卫生室,10.8万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其次,人际关系新。脱贫攻坚政策的实施,缩小了搬迁社区内部的贫富差距,缓和了村庄因贫困所产生的隔阂,使得大部分贫困户获得了良好的人际关系;
同时,大批基层干部深入农村开展扶贫、走近群众,也拉近了干群关系,化解了干群矛盾,进而使农村的人际关系呈现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良好局面。再次,产业发展新。通过电商扶贫、金融扶贫、旅游扶贫、健康扶贫等,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经济活力不断激发,已从初期的“输血式”扶贫转变为现在的“造血式”扶贫,有的地区还具备了“献血式”扶贫的能力。目前,全国贫困地区已累计建成各类扶贫产业基地10万个以上,这让一个个贫困家庭的生活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是贫困户稳定就业、持续脱贫的源泉。当然,脱贫攻坚带来的新生活,远远不止这些,还包括新理念、新方式、新手段、新社区,这些共同构成了新奋斗的起点。

2.交往方式延伸:“他者”的更迭

吉登斯把“自我”放在生活政治的制高点上,他指出,身体是解放的场所,是实现生活政治的重要主体[20]103。但身体不仅仅是自我的表达,也是一种文化的彰显。这种文化的彰显体现在与“他者”的日常交往之中[20]108。吉登斯指出,自我是对于他我相对而言的,只有在“他者”的关系社会中才能确立自我[20]135-137。换言之,在与其他人的关系交流中才能认识自我。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而言,他们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交群体随之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他者”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与“他者”的交流过程中,也必然会对搬迁农户社会融入与否产生影响。

一是社会网络多向度扩展。社会网络为社会中的个体提供了交往框架,框架内交错的社交关系构建了社交网络,而社会资本是藏匿于社会网络中的一种潜在能力,这种能力是潜在性的,对外体现为一种社会关系[21]67。社会网络对弱势群体起着关键的作用,特别是劳动力就业方面,基层政府在搬迁农户就业过程中发挥着提供就业信息、承担信誉保障、开展技能培训等作用。关系网络则是搬迁农户快速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他们依赖族人和同辈,建立起自己的社会网络。族亲、朋友和乡邻成为他们社会网络的重要来源,为他们流动和迁移、就业和融资等情感沟通提供了支持。事实上,安置社区有较高的同质性,再加上传统农业劳动的普适性技能使社区存有互助的集体意识,有助于搬迁农户从中获得相应的社会支持。这说明,搬迁农户从个体社会支持网络中获得的资源,能够有效支撑其搬迁后的基本生活,它们与社会保障制度一起,构筑成社会安全网,在满足搬迁农户需求、改变搬迁农户思维认知、增强搬迁农户内生动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一点,G省PB社区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该社区积极拓展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社会网络关系,组织民众开展日常文化活动,使原有的弱关系逐渐转为较强关系。再如,云南省WLB社区根据其地理条件、搬迁人口的规模和结构,采取楼房与合院相结合的布局方式,既高效利用了“平地”这一怒江地区稀缺资源,又将搬迁农户合理分配在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合院里,保持了其原有居住环境下的邻里关系与社会网络。

二是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相较以前的乡村治理主体,搬迁安置点涉及党员、社会力量、民众等多元主体,可以实现由传统权威向现代民主的转变,从而使搬迁点的治理更加系统、科学与民主,形成了“社区党组织—社会力量—搬迁农户”多元主体治理模式,其中,搬迁点的社区服务中心人员主要是党员,他们主要负责社区的政策实施、信息宣传以及搬迁农户相关权益的大局把控;
培训中心、公益组织、企业工厂等社会力量,为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提供就业能力培训与岗位,以保障搬迁农户的基本生活;
搬迁农户是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的主体力量,社区会通过一定程序选出最受大家欢迎且做事干练的搬迁农户来做楼栋长,他们主要负责落实政策到每一栋楼的具体工作,负责平时政策宣传、动员等活动,从而保证政策能够被搬迁农户接受与执行。

3.管理方式变化:生活价值的提升

一是管理手段规范化进阶。搬迁前,大量青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以及残疾人留在农村,儿童教育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老人健康问题也难以有效呵护。搬迁后,社区管理更加规范,基本构建了“党员引领、楼栋长与网格员参与”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让搬迁农户知道有困难找社区党组织、找党员,从而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恰如G省TZ县BL社区主任所说:“我们社区的管理体制,总体来讲,都还是以党建统领为主,现在有39名党员,比较优秀的党员选举为楼栋长。”(2)G省TZ县某社区主任,访谈于2019年5月27日。

二是管理模式系统化建立。搬迁前,村民在居住地基本上是单打独斗。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地方信息闭塞、对国家政策了解不够,一些村民对自己的权益不甚了解,例如个别生重病的村民不知道可以报销,或者不清楚报销流程,生病后不及时到医院治疗,影响生命安全。搬迁后,社区为搬迁农户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公共服务,使搬迁农户各方面的权益得到保障,提升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例如,G省建立了六大体系来保障搬迁农户的后续工作与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就业培训与创业体系、社区治理体系、文化服务体系、基层党建体系、心理服务体系。

三是管理主体专业化配备。搬迁后,社区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帮扶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楼栋长。帮扶干部一般负责统计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各类信息及需求,如搬迁农户的家庭人口数、子女上学情况、身体健康情况、人员流动情况等,通过整理汇总后将信息上传系统,为后续的管理奠定基础;
公益性岗位主要为搬迁农户的就业与社会保障提供服务,社区工作人员主要进行社区管理与对外联络。此外,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每一栋楼都设有楼栋长,主要协助社区干部开展楼栋基础工作。有时候,为了提高搬迁农户的适应能力,社区还请专业的人来培训引导。例如,在访谈时有人指出:“我们专门请了法律专家来培训搬迁农户比较担心的欠薪问题,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益与保障,知道如果被拖欠工资应该找哪些部门要。”(3)G省TZ县扶贫办副主任,访谈于2019年5月29日。这说明,社区专业的管理主体对提高社区管理效率、增强社区管理成效、维护社区居民权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这种保障是社区良性运行、有序发展、治理有效的基石。

在吉登斯看来,后传统社会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自我的重要性,这也是他所主张的生活政治里最关切的问题。当然,吉登斯也强调,自我认同是一种极度复杂的反应,它是个体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导致的认知变化,自我认同的漂浮,是原有的认知领域遭受到现阶段新认知的挤压、攻克,是一种新认知与原有认知的对抗,这容易导致自我身份认同困难[22]178。离土离乡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在向城镇迁移过程中,会面临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等多方面的改变,即搬迁农户个体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服务资源等会随搬迁后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在这变化的过程中,搬迁户会面临经济认同、心理认同、管理认同等方面的困境,产生身份认同的不确定性。

1.经济发展困难:可持续生计保障难

调研发现,搬迁农户致富能力有待强化,急需拓宽增收渠道。受文化、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主要收入为务工收入。但由于资源有限,没有足够发达的产业和经济支撑,无法实现可持续造血,离实现群众“能致富”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以搬迁农户务工目的地来区分,可以分为县域内就业、省内就业、省外就业三种。一般县域内实现就业的主要为服务行业,包括餐饮、文化、销售等行业,这类群体以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年纪较轻的为主,其中女性占大多数,月收入一般在1 800~3 500元之间,在消费水平较高的城市,能基本实现自给自足,但无法很好地贴补家用。在省内实现就业的,绝大多数成为工地农民工,这类群体要么掌握一定的建筑、水电工程等实用技术,要么吃苦耐劳,从事苦力劳动,相对而言收入较高,一般月收入在5 000~8 000元不等,但可能会面临长期停产、无法准时获得劳动报酬等情况。除此之外,这类群体一般都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部分是家庭中仅有的劳动力,劳动所得基本只能持家。省外就业者一般是常年在外的务工者,主要是在沿海地区工厂务工,月收入普遍在4 000~6 000元之间,收入比较稳定,每月除自身生活开支外,能补贴1 000~2 000元家用,但这毕竟是少数。除了上述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家庭中老人、病人、残疾人、留守妇女等就业困难重重,无业者占绝大多数。综合来看,搬迁农户家庭可持续致富难度较大,急需拓宽增收渠道。例如,JKB社区建档立卡户790户3 568人,截至2019年底已全部脱贫(4)据贵州省WA县对口协作办公室2021年1月20日提供的数据材料。。社区最主要的致贫原因是因病、因残,搬迁来的群众大多是大病家庭、残疾人家庭、就学困难家庭、无劳力家庭等。有劳力有技术的人通过外出务工或就近务工可以使生活得到保障,但有一类人,他们因病、因残或年老而无劳力,如果家中又无其他劳动力的情况下,生活存在极大困难。

2.心理归宿感不强:社会关系网络重塑难

易地扶贫搬迁使群众由农村搬到城市,由分散居住变为集中居住,由村民变为了居民,城里的生活习惯与农村相比有较大的差异,而这些村民大多文化水平较低,在农村养成的比较随意的生活习惯一下子不能转变,随之而来的就是社区环境卫生问题。再加上,在农村生活,乡邻之间交往了几代人,彼此了解和信任。搬迁后,由于搬迁农户来自各个不同的乡村,彼此之间不太熟悉,人与人之间存在一定的隔阂。此外,留守老人或家庭妇女可能处于无事可做的状态,生活比较枯燥,感觉有些无所适从。最后,搬迁农户子女从教学水平、条件较差的乡镇中小学转入教学质量、环境较好的学校就读,学习进度难以跟上,家庭教育和课外辅导缺失。这些足以说明,搬迁农户社会适应程度有待提升,心理归宿感有待增强,具体表现在:

一是环境变化会引发心理落差。易地扶贫搬迁是将贫困户从生态恶劣地区搬迁至城镇,搬迁农户经历了没有过渡的直接性空间转换,需要迅速适应原有共同体的分解与重塑,适应远离赖以生存的土地、接受搬迁社区相对高额生活成本的状态,他们所面对的,是人生中前所未有过的、从生产到生活的全方位变化,这就极易引发他们的不适应,难以融入当地社会,因而心理需求明显[17]。心理需求是社会需求的一种,与生计需求一起构成社会需求。相对于生理需求,社会需求对人的发展影响更大、更加直接[23]。尤其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的易地扶贫搬迁是一种典型的运动式搬迁,这种运动式搬迁给搬迁农户带来的生活转变是断裂的和颠覆式的,短时间内难以有效衔接[24]。一些搬迁农户,尤其是长期在家务农的妇女,自出生以来,社会关系相对固化,所生长生活的文化体系相对单一。因此,当他们来到新的社区后,社会关系网络暂时被打破,社会交际圈受到挤压,这对他们的心理是有较大冲击的。

二是社群变化会产生情绪低落。按照费孝通的观点,中国传统乡村是差序格局的熟人社会[25]10-25。在具有乡土特色的社会里,每个人都熟悉周遭的环境、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圈中的每个人,这种熟悉让人心安。易地扶贫搬迁突然改变了村民传统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模式,使部分搬迁农户产生了一定的社会不适应。毕竟,搬迁后他们的人际关系是否融洽,这都对搬迁农户心理健康形成了考验,特别是对农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而言,由于自身人力资本薄弱,受年龄、行动能力的制约,其心理健康受到的影响会比较大。

三是两头居住会降低社区认同程度。由于人们的故土情结,个别群众不愿搬迁,以老年人表现尤为明显。个别群众总是想方设法保留部分老家的旧房,例如有的群众以其房屋有部分属于出嫁女儿的份额为由,拒绝全部拆除,给拆除工作造成困难,这样就可能出现有的人城里既得了新房,农村旧房又没有被全部拆除的情况,进而导致群众产生不平衡心理,从而对行政部门产生误解和矛盾,调研发现各地不同程度有这样的情况。当然,旧房若未被全部拆除,就可能导致“两头住”现象。比如有的家庭,年轻的搬来了城里,老年人仍然居住农村旧房,这就背离了政府易地扶贫搬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初衷。此外,有的即使旧房被全部拆除,仍然有个别群众居住在农村亲戚闲置的房屋中或者因某些原因仍在原乡镇租房居住,这不便于社区为他们提供较好的管理和服务,急需增强他们的社区认同来化解。

四是空巢社区会隔离社区温度。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目前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起步阶段,生活、商业、公共服务、产业等均不太完善,部分社区除了有一间或几间扶贫车间外,仅有几家手工作坊,就近就业机会较小,且由于这些企业、作坊生产效益低下,务工人员收入在几百至千余元之间,无法满足就业需求。为了养活一个家庭,家庭成员中的主要劳动力不得不外出寻找薪资水平更高的就业机会,社区只留下老人、孩子以及少数必须留守照顾孩子的家庭妇女。部分农村还有住所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为了节省生活成本,往往会在孩子假期内,举家回农村生活。多个原因叠加,导致了社区有空巢现象,急需增加社区温度来破解。

3.管理匹配失衡:常规化治理资源不足

一是社区治理有难度。易地扶贫搬迁的人数多、规模大、时间短、任务紧、涉面广,是典型的“运动式搬迁”,但搬迁后采取的却是管理模式常规化、管理机构常规化、管理经费常规化、管理内容常规化的“常规化治理”,这使得社区的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有冲突,职能设置与人员配备不相符、生存资金与运转资金遇瓶颈、心理需求与融入需要被忽视,进而引发移民生计空间不足、服务资源缺失、心理空间断裂等治理困境[24]。

二是社区物业管理有困难。为了方便社区管理以及促进社区环境卫生整洁,有些搬迁社区专门引进了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确实让社区环境卫生得到极大的改善,但存在的问题是物业费收取困难。虽然物业管理公司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但许多居民仍然不理解、不愿缴纳,认为自己居住在农村时根本不用缴纳什么物业费,表现出极强的抵触情绪。

三是社区教育供给难以有效满足搬迁农户需求。作为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与关键性作用的教育,在助推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稳得住”方面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常规化的教育供给,存在办学经费比较紧缺、教师编制比较紧张、学校基础设施保障不到位、学位供需矛盾凸显等问题,难以有效满足搬迁农户需求。

事实上,在搬迁农户社会融入的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如搬迁群众文化水平较低、思想观念陈旧,使接受能力较差,发展动力较弱,“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再如,社区属于城市小区,产业结构单一,又无流转土地,缺少长效增收、脱贫致富的特色效益产业,巩固脱贫成效有待加强,等等。

搬迁移民易地而居之目的,是寻求新的生活机遇,并以此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吉登斯所提出的生活政治的思想根源,便是要通过改变日常生活的固有模式与生活方式,通过这些微观层面的努力来达到个体解放[20]34。对于曾经交通不便的贫困山区而言,更是如此。贫困人口在恶劣的生态环境中维持温饱,勉力生存,却不能很好地生活。得益于国家脱贫攻坚政策,近千万的贫困人口可以离开不适合生存的艰苦之地,易地搬迁至宜居之地,促进空间再生产,开始新生活,实现新的奋斗目标。事实上,易地搬迁移民在新环境中实现生活可发展与生计可持续的重要影响因素,就是社会融入问题。毕竟,社会融入是易地生活的新起点,是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活方式的革新,也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因此,本文的启发与借鉴意义有以下几点。

一是易地搬迁为农户身份转变提供了良好机会。易地搬迁,改变了搬迁移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了其身份。搬迁后,农户的收入更加稳定,抗灾能力更强,居民收入受自然因素影响更小,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搬迁移民生产生活的稳定性,使他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生活品质有质的飞跃。换言之,易地搬迁让搬迁移民有了一次改变人生的机会。之后,搬迁移民的社群关系发生变化,从原有的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更迭,这种更迭让社交网络内的人员组成从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对搬迁移民的思想进步与观念转变起着积极作用。再加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易地搬迁社区的管理模式将朝着现代化、数字化、协同化、多元化、精细化方向迈进。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认为,易地扶贫搬迁为农户身份转变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二是社会融入对搬迁移民具有重要的意义。搬迁移民在新环境下得以持续生活的基础是生产劳动力与新环境的适应。经济因素对于搬迁移民适应社会起决定性作用。根据现有研究,如果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的生产劳动力不能与新环境相适应,或生产生活方式与迁入地不相符,将会出现移民返迁和移民陷入贫困的情况。因而,移民经济生产的发展或重构,是移民安置的重要保障,也是移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基础。移民只有在新环境下经济适应,才能逐渐恢复生产能力,提高生活水平,融入新的社会生活与社会结构。

三是搬迁移民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是多元的。迁入地的就业机会、教育、医疗、社会融入与迁出地的耕地、住房、生活 习惯、社会网络等方面共同决定了流动人口是否有返迁意愿与行为决策。这表明了在现实当中,搬迁移民对搬迁社区的融入程度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四是搬迁移民的社会融入需要较长时间。社会融入在个体层面的体现是其个人的身份认同与归属感,但真正的社会融入还体现在迁入地原住居民对于外来人员的认同与接纳,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搬迁后,是否能够有效融入当地社会,还需要时间的检验。毕竟,在国家层面,2016年“十三五”规划出台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文件,2017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实现安置,安置后距今不足五年时间,他们是否能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融入社会,还需要进一步检验。

所以,搬迁移民社会融入的核心,是要解决政策、资源、机会问题,以及搬迁移民的行动意愿、行动预期、行动能力、行动机制问题。由于扶志主要是扶思想、扶信心,扶智主要是扶思路、扶技能,前者关涉个体心理即可持续发展意愿,后者关涉个体能力即可持续发展行动,二者共同解决的是搬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意愿、可持续发展预期和脱贫能力”问题,且这些问题除与个体因素有关之外,还与家庭状况、社区资源、社会支持有关。因此,可从影响搬迁移民心理与行为的微观、中观与宏观因素出发,将“志智双扶”作为促进搬迁移民社会融入的手段之一,这就需要通过“个体培育、家庭导引、社区协同和社会支持”四种手段,全方位激发搬迁移民的内生动力。

此外,还可从以下举措来提升搬迁移民社会融入的水平:一是夯实经济基础,实现搬迁移民生计空间再生产。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可持续生计而言,应重视外部环境的可持续支持与内部环境的可持续供给两大方面,进一步强化可持续生计的技术支持、政策支持和社会支持。二是强化社区认同,实现搬迁移民心理空间再生产。为此,应将心理服务纳入顶层设计, 健全心理服务机制;
积极发挥社工人员作用,建设心理服务人才队伍;
建设心理服务平台,加大心理服务投入;
强化社区心理融合,开展心理文化建设。三是重塑社区文化,实现搬迁移民服务空间再生产。由于易地扶贫搬迁是行政主导型的空间迁移,是区别于农村社区与搬迁社区的“过渡型”社区,是以带领搬迁移民脱贫致富为主的“第三社区”,因此在搬迁的初期,生计转型、关系重构与服务重建是重中之重,这就需要政府强力推动、社会多元支持来进行社区营造,进一步完善服务资源供给机制、健全社区教育供给体系、扩大社区服务供给容量[26],完善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7]12。四是加速社区融合,实现搬迁移民资源空间再生产。建议做好超常规的顶层设计,创新后续管理制度模式,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后续管理的体制机制与保障体系。

本文的研究有一些局限,毕竟易地扶贫搬迁的时间不长,大部分2020年12月才全部搬完,全国70%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建立还不到五年,相应的社区治理模式仅仅展开了初步的探索,是否能够持续发展还有待观察。同时,易地扶贫搬迁是阶段性的,但是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生活是长久的,其所产生的意义是深远的,搬迁社区的建立对于搬迁城市的影响也是长远的,因此,现有的结论是否能够支撑长远的发展,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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