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机构融合发展实践与探索*——以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为例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10 点击:

柯 静

(佛山市图书馆,广东 佛山 528000)

公共文化服务,是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部门向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事关人民福祉。公共文化机构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载体,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均属公共文化机构,从各自专业、职能出发为群众提供不同的文化体验。但长期以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界线分明,其他机构又分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以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资源分散、有效供给不足,存在着资源重复建设、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无法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更高期待。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颁布,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分别做了详细规定,其中第六条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为不同类型和跨系统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建设发展和共建共享提供了有效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标志着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已成必需。

如何让《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真正落地,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共建共享?在这方面,广东省佛山市进行了创新性探索。2017年8月,佛山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科学馆、市工人文化宫、市青少年文化宫、市儿童活动中心、佛山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市体育场馆中心9个单位共同成立“公共文化设施联盟”,通过跨界融合联动、资源共建共享的合作发展模式改变了以往服务主体、服务产品单一的局面,驱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然而,如何找准公共文化机构合作的关键点,整合公共文化资源,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需要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的研究。目前,国内公共文化相关政策文件鼓励“融合”,而对于该创新模式的实践总结性研究一直以来却相对欠缺,这也使得公共文化机构的融合实践具有随机性和偶发性,没有实现普遍性的“融合”。为此,本文以佛山实践为样板架构,探讨公共文化机构融合发展创新模式,尝试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机制,为全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供参考借鉴。

2.1 理论研究

据文献调查显示,目前国内外对于公共文化机构的合作研究较为熟知的是LAM,即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三馆的合作。国外最早开始研究LAM资源整合是在1998年,Rayward提出如何将媒体由物理形态转变为数字形态,对不同的机构产生的影响以及LAM资源整合等问题。国内最早关注LAM合作研究的是刘家真,于2003年在《中国图书馆学报》上发表了《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资源整合初探》[1]。近年来,关于LAM合作的论文陆续发表,研究者主要来自档案馆、图书馆从业人员。何蕾在《中外LAM合作项目对比研究》中将国内外LAM合作的研究成果分为理论与基础、资源整合、合作模式、合作发展四大主要内容[2];
麦旭辉在《图文博美——四馆协同服务之研究》中阐述了如何实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之间的协同服务[3];
张慧在《打破馆际壁垒促进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联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提出打破馆际壁垒,促进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联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4]。

在公共文化共建共享方面,也有不少论文陆续发表,只莹莹在《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推进策略探析》中从科学管理体系、区块链推动共建共享、5G技术带来新契机、服务效能评估方法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5个方面阐述了如何科学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5];
任贵州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及路径——以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例》中从多主体参与的角度分析了苏州市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强调的是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6];
陈静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问题研究——以江苏省宿迁市为例》中分析了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健全文化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公共文化资源统筹整合,包括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总分馆制建设[7];
郭昱在《关于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的研究》中提出了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的对策建议,侧重区域共建共享研究[8];
王喜明在《中小城市文化联盟创建研究——以张家口市为例》中基于张家口市的情况,提出统筹区域内国家机关、部队、院校、文化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文化资源,构建“城市文化联盟”的发展建议[9]。而图书馆联盟的研究成果更加丰富,从高校图书馆联盟、公共图书馆联盟、大学城图书馆联盟3个主要方面探讨,从制定联盟原则、加强标准化建设、选择最佳运作模式等几个方面进行对策研究。从文献调查分析结果发现,对公共文化机构融合发展的研究大部分停留在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机制与路径的对策建议,缺乏实践性的经验提炼和对发展的探索。

2.2 实践研究

在国外,LAM理论的研究催生了较为知名的合作项目。而在国内,虽然不乏公共文化共建共享的理论研究,但相关融合实践可谓寥寥可数,如“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10];
广东江门市“五邑城乡四级公共文化建设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整合项目”,该项目将江门地区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粤剧表演团体纳入联合建设范围,实现形象品牌、服务平台、业务平台、数据平台、资源平台以及考核平台的“六大统一”[3]21-23;
福建省南平市在“全遗产观”视野下把建盏文物(博物馆)、文献影像记录(图书馆)与当代建盏传承人(文化馆)有机结合,三馆共同策划了《见盏——寻味千年造盏工艺》文物静态展览等都是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合作的典型案例[4]207。从调查研究结果来看,对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的实践仍未广泛开展,主要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之间的合作为主,具有随机性和偶发性,没有实现普遍性的“融合”。佛山市于2021年成立“公共文化设施联盟”,开启了公共文化机构融合发展的系统性、创新性新探索。本文试着对“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建设运营、经验成效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剖析,以期为后续的发展实践提供更多参考。

3.1 基础和条件

3.1.1 明确的文化导向理念

一直以来,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发展,文化发展定位清晰精准,坚持“大文化”发展思维。2015年2月,佛山赢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开始建设“创新创造活跃、岭南风韵突出、城乡服务均等、城市形象鲜明”的文化导向型城市,从“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向“文化导向型城市”发展,以文化的力量塑造城市形象、推动城市发展,全面提升更具岭南文化特质的城市品位作为奋斗目标,鼓励文化部门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来推动文化发展的跨界融合,促使文化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社会力量对接合作,提升资源整合能力,以适应佛山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全新定位,强化佛山经济与文化共生共荣的“双面风尚”,立志走一条改革创新、跨界共融、全国领先的文化发展道路,并制定了行动计划和制度保障,有效确保了市、区两级在文化发展上的统筹力度,实现佛山市文化工作思路转型与工作方法的创新,为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建设提供思想基础与方向定位。

3.1.2 扎实的文化发展基础

佛山市在文化发展过程中,树立全体市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理念,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注重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城市发展;
优化城市人文环境,推动文化发展,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逐渐增多,先行先试,开展开创性的创新实践项目。2015年8月,佛山正式取得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在示范区创建的大格局下,佛山始终把强化地方实践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作为开展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切实开展了“文化中枢”“智能文化家”“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法定机构改革”等创新探索活动,通过组织形式的创新,将市级公共文化机构打造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广泛带动吸纳同类型优质公办及民间机构、社会组织,激活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服务供给机制的多元化,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在高质量达到创建标准要求、重点突破打造特色亮点、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设计成果等方面,做出了佛山探索,走出了佛山道路,形成了佛山经验,并在文化部中期督查中得到了专家组的一致肯定。可以说,“创新实践”已经成为佛山示范区创建的标签,也开阔了佛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思路。

除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外,佛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众团体也立足“建设更具品质的文化导向型城市”目标,面向构建“大文化”发展格局的治理要求,积极履行在文化建设方面的职责,特别是在公共文化服务上,各群众团体依托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活动中心等阵地为特定人群提供了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为佛山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3.1.3 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多个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文件都提出要强化公共文化机构之间的融合。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全面总结我国过去十几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任务[11];
2015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功能融合,提高综合效益”[12];
2017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13];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共同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完善大湾区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培育文化人才,打造文化精品,繁荣文化市场,丰富居民文化生活”等纲领[14],为湾区文化协同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2021年,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了“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功能融合,提高综合效益”[15];
2021年6月发布的《“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更是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其中公共文化机构合作被列为创新融合的重要内容,提出“落实开放共享理念,统筹各领域资源,找准关键节点,推动融合创新……结合实际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联合开展文化活动、展览品牌建设等措施,形成发展合力”[16]。这些法规和文件的颁布实行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现有体制机制的壁垒,为公共文化机构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也从另一侧面可见公共文化机构融合发展已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新需求的重要举措。

3.2 建设与运营

2017年6 月,在“示范区”创建中期督查结束后,结合专家组意见,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及其直属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组建了佛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立足党委赋予文化的使命和职责,探索挖掘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活力的新路径,提出以“党建引领文群共建”为大方向,以公共文化设施联盟为组织形式,以“文化圆桌”为议事决策规则,整合分散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畅顺各部门间互联互通渠道,形成一体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格局,与“文化中枢”一起形成纵横交错的公共文化服务大网络,建设具有佛山特色、全国领先、更具品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017年8 月,佛山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科学馆、市工人文化宫、市青少年文化宫、市儿童活动中心、佛山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岭南明珠体育馆)、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世纪莲体育中心)9个单位共同成立“公共文化设施联盟”,佛山市图书馆担任首届联盟主席单位,佛山市图书馆馆长担任首届联盟主席,致力于从机制、阵地、信息、品牌、人才等方面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跨界融合联动。

3.2.1 机制共建,创新运营管理

自成立以来,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积极探索建立由文化和各群团组织直属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共同参与的“文化圆桌”联席会议机制,每两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以开放对等、公平对话、互学互鉴作为沟通原则,增进互信,深化合作,追求共赢。先后制定并签署了《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章程》《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宣言》《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圆桌会议制度》《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挂名申请流程》《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活动宣传规则》等规章制度。并在联盟主席单位佛山市图书馆设置秘书处作为联盟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联席会议季度工作计划及会议组织、联络、调研、咨询、信息服务及日常工作,确保成员单位间的互联互通。

3.2.2 场馆共享,整合空间资源

联盟成员间开放合作,秉承共建共享的原则,有效调度活动安排和场馆使用,力变资源分散为集中,去部门壁垒谋联通,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服务效能。秘书处建立场馆使用信息动态录和使用需求信息记录,充分掌握各成员单位可利用的场馆资源和使用需求,开发各类场馆的空余档期,整合各部门优势资源,通过场地互借、共用、交叉覆盖等形式,推动文化部门各类图书、非遗、演出、展览等文化资源延伸覆盖,并整合多种类场馆打造特色文化空间,共同承接活动策划、演出、培训等业务,共同完成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任务。

3.2.3 信息共通,统一信息平台

设施联盟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开展立体宣传,打破信息“壁垒”。除定期制作发行宣传导航期刊外,联合各成员单位自有宣传平台(官网、官微等),微信微博互转互推等举措,促进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资源共享、集约服务,实现“两微一网”互联互通,以信息化推动均等化、便利化。同时积极推进“佛山文化云——设施联盟板块”建设,汇集各成员单位的服务、活动、场馆预订等信息,增设联盟成员活动信息页面,增加网站链接跳转功能,接受市民报名预订和留言评价,打造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

3.2.4 品牌共创,打造服务亮点

实行服务分类品牌战略,通过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务实的品牌创建机制,把以往分散的、同质化的内容整合起来,联盟联动,重拳出击,形成较为集中、较具规模的活动项目,力争实现新突破,丰富公共文化产品,推出一批响亮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3.2.5 人才共育,夯实人才基础

设施联盟多渠道、多形式培养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乐于奉献、扎根基层的文化文艺工作者。一方面,探索建设一批文化交流基地、创作实践基地、培训实习基地,作为文艺文化工作者挂职锻炼、采风创作、成果展示的重要阵地;
另一方面,建立佛山市“文群共建”优秀文艺文化骨干人才库,为入库人才“量身定做”成长培养计划。结合各成员单位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育,并团结凝聚文化人士、文艺社团、文化志愿者队伍,扶持培育民间文化组织,发展壮大社会文化力量。重点选出一批思想觉悟高、专业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文化文艺人才,集中力量促其成器成名,成为专业领域领军人物。

3.3 经验与成效

经过近5年的建设磨合,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积极探索建立由文化和各群团组织直属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共同参与的“文化圆桌”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发挥佛山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机构的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学习中心、交流中心和活动策源地的职能,以开放对等、公平对话、互学互鉴作为沟通原则,增进互信,深化合作,追求共赢,各单位之间互联互通、密切交流,通过搭建机制共建、阵地共享、信息互通、品牌共创、人才共育的互动双赢工作平台,使佛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覆盖范围、活动规模、品牌效应、队伍力量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成为佛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11]16。

3.3.1 搭建宣传矩阵,推出信息刊物

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以佛山文化e网通为主要平台,汇集各成员单位的服务、活动、场馆预订等信息,统一对市民发布,统一宣传推广,接受市民报名预订和留言评价。自2018年起,设施联盟联合佛山全市文化、共青团、妇联、体育市直单位、各区文体局等近20家单位,将文化体育活动信息进行全息式收集与覆盖,面向市民定期推出《佛山韵律——文化生活导航》(双月刊)共20期,以微信长图和纸质画册两种方式双管齐下,进行跨系统宣传联动,搭建联盟宣传矩阵架构,以信息快递方式进行精准投送,实现了公共文化设施信息传播在全市范围内的全覆盖以及供需信息的有效对接,成为全市文化品牌活动的重要宣传平台。

3.3.2 开放合作空间,整合优势资源

2017年底,由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统筹举办的“非遗系列公益讲座”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2018年,共同推进“智能文化家+”建设,旨在惠及广大产业工人群体,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近年来,由佛山市文化馆牵头,佛山市多家文化、工会、教育等单位联合举办“佛山韵律·舞动全城”——佛山市广场舞展演和“佛山韵律·和声飞扬”——佛山市群众合唱展演两大品牌活动依托设施联盟资源平台,在全市各级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小区活动场所等阵地全面开展。

3.3.3 创新服务品牌,丰富文化产品

在整合各成员单位场馆资源的基础上,根据资源情况和社会需求态势,创建新的服务品牌,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产品。2018年5月,由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联合主办,佛山市文化馆、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联合承办了“青春·匠心·脊梁”—佛山市庆祝五四青年节主题朗诵晚会;
由佛山市文化馆与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联合主办了“童心如画”2018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学员美术作品展,参观人数达6 000人次。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佛山市图书馆联合市博物馆、市文化馆与一汽—大众佛山分公司合作建成首个“佛山智造·企业文化家”,将三家公共文化机构的优质资源融会贯通植入企业内部,以文化赋能企业发展;
2021年,佛山市图书馆与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以“面向未来 赋能成长”为总体目标,以“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互搭互嵌”为总体思路,形成了“馆中有宫,宫中有馆”N*N的馆宫双体系合作服务矩阵,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一定影响。

3.3.4 举办系列培训,补足人才短板

从2017年底以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面向社会优中选优,以用为本,补足佛山文化人才短板,在佛山市文广新局的指导下,由设施联盟统筹主办,多家成员单位牵头承办了舞蹈、合唱、音乐剧、戏剧曲艺、文化社团管理、图书馆管理、文化活动管理等主题的“马克思主义文化工作者培养工程”共9期,培训学员逾2 000人。其中,2018年5月,由佛山市图书馆、佛山市图书馆学会承办的“图书馆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首次走出佛山,与百年高等学府武汉大学合作办班,为培养造就一批有潜力、有造诣、有影响力的新时代文化工作者做出实际行动。

3.4 问题与困难

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自成立至今已近5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近两年来共建共享机制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一是由于联盟主席的退休离任,主席单位与主席一位一直空缺,导致设施联盟整体运营缺乏核心凝聚力与常态沟通,运营面临停滞状态;
二是由于设施联盟为非实体组织,不具备正规法人资格,因此在组织机制、章程制度、资金使用等方面都存在诸多掣肘与不便,面临发展梗阻;
三是缺少系统规划与深度探索,仍未形成稳固鲜明的创建机制,这与设施联盟最初的建设理念和战略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在此,笔者结合其建设目标及即将成立的佛山市公共文化促进会的有关规划,对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的未来发展进行探索。

4.1 深入探索“文群共建”,丰富联盟内涵

联盟即联合、同盟,其组织的构建首先需要各成员单位从大局出发,思考推进共建共享的思路和举措。应着力变资源分散为集中、去部门壁垒谋联通,共同搭建起横向到边的公共文化服务阵线,共同构建设施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同时,还需利用公共文化促进会的成立契机,吸收更多的公共文化机构参与加入联盟建设,壮大组织力量,共同致力于探索“文群共建”,丰富联盟内涵,通过充分沟通,碰撞火花,不断推陈出新,出经验、出亮点,实现更大范围的共建共享。

4.2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

推选任命新一届联盟主席及主席单位,在联盟主席的统筹下,积极完善圆桌会议制度,尽快出台更加完善的行动纲领和组织制度,为设施联盟建设发展提供政策指引和支持。各成员单位应从政策、资金、宣传、理论研究、专业指导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保障,加强对共建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骨干力量全程跟,通过理顺各方面关系,明晰各方职责,健全项目制度,探索挖掘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活力的新路径,进而形成覆盖面更广、活动规模更大、品牌效应更突出、队伍力量更强的佛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4.3 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强化督导检查

联盟成员单位应坚持横向联通,落实“文群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动,定期召开“圆桌会议”议事,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机制开展公平对话、互学互鉴、互联互通,研究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及时解决“文群共建”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定期开展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文化圆桌”联席会议制度下各成员单位间开展活动交流的情况,实现信息对等、方向一致,工作同心、同步、同力,形成平等对话、开放协作的工作格局。公共文化设施联盟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督导检查机制,持续关注“文群共建”工作进展,定期分析研究工作情况,跟进督查重点项目进度,定期向各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并以联盟名义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

4.4 规范财务管理,保障利益平衡

联盟自成立以来,在联合开展资源建设和文化服务的过程中,难免出现经费分摊、经费来源不足、经费使用不便等各类财务问题,成为联盟可持续性发展的掣肘。因此,公共文化设施联盟未来应建立互利互惠的利益平衡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解决好管理成本和运作成本的分摊问题,保证协同服务工作顺利进行。计划于2022年成立的佛山市公共文化促进会将有利于公共文化联盟的合法化运作,可依托促进会进行社会资助资金接纳和财务规范管理调配,解决服务平台开发、大型活动支出经费等问题,各单位只需负担日常性的业务支出,从而降低参与单位的经费压力,平衡各方利益。此外,政府和主管部门还可以设立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各参与单位投入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及绩效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解决成本投入和回报补偿不均的问题,妥善处理参与单位的利益诉求,激发参与单位的积极性[17]。

4.5 全市跨界联合,实现活动品牌化

梳理各成员单位所属文化阵地原有活动和服务品牌,实行服务分类品牌战略,通过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务实的品牌创建机制,在扩大原有品牌的影响力基础上,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建立组团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一批新的服务和活动品牌,办出特色、办出亮点、办出地方经验。如:可逐步推动体育馆(场)、科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及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面向公众开放,并免费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继续加快推进“智能文化家”项目建设,采取灵活方式,打造体验式、交互式的全功能文化生态空间,集中呈现阅读、艺术、运动、展览、传承文化等活动内容,满足广大市民对高品质文化空间的期待。同时,还可把以往分散的、同质化的内容整合起来,形成较为集中、较具规模的活动项目,实现活动品牌化。如可整合各部门常态性活动方案,升级打造“佛山韵律·和风鸣畅”系列文化活动,通过策划包装,形成集“产业工人文化节”“寻找佛山最美家庭”“邻里图书馆”“易本书”“宣传思想文化进企业”“科普进校园”“情暖佛山·青春暖流”等活动于一体的规模化、品牌化大型文化惠民工程。

4.6 融入湾区建设,推动区域公共文化协同发展

自2019年国家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来,佛山市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合作力度,通过与香港共同打造“香港+佛山”项目,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并推动合作从经济层面向文化层面深化,使湾区从经济合作走向公共治理、全面繁荣。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应抓住这一时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发展路径,通过“大湾区”这一有效“载体”发挥职能,融入湾区建设,通过沟通和对话等方式发掘不同城市的文化优势和需求,整合湾区文化资源,探索湾区公共文化创新中长期规划、文化政策、宣言、共识等,积极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探索一体化发展模式,形成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互补机制、叠加机制,形成基于创新能力区块整合的协同冲击力,为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发展稳定的文化共同体,推动区域公共文化协同发展,创造美好社会形态发挥重要作用。

4.7 强化宣传推广,打造一体化宣传信息网络

及时总结提炼联盟新事物、新举措、新亮点,重点关注新机制下产生的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多方位、多渠道开展立体宣传,运用各种媒体渠道塑造标杆,在全社会形成引领示范作用,把设施联盟的工作理念、方式和内容及时、全面地传递给各级部门和广大市民,带动更多的单位共同参与,吸引越来越多的群众关注并参与支持,营造有利于联盟发展的舆论氛围;
运用“互联网+”手段,整合服务市民的各种线上资源,充分依托“佛山文化云(e网通)”“职工之家”“智慧团建”等平台和各单位“两微一网”以及各大主流媒体资源展开宣传推广;
打造统一的网上交流空间,推进信息管理平台对接、后台数据库对接,实现文化活动信息互推互转、链接跳转、微信微博互转互推等举措,实现“两微一网”互联互通,促进联盟信息的共建共享、集约服务,推进公共文化设施信息传播的便捷化,以信息化推动均等化、便利化。

4.8 优化人才培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可结合各成员单位发展需要,采取人员双向交流、委托培养等多渠道多形式共同加强人才培育,并团结凝聚文化人士、文艺社团、文化志愿者队伍,扶持培育民间文化组织,发展壮大社会文化力量。在人才共育成果基础上继续推动文艺人才工程建设,重点选树一批思想觉悟高、专业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文化文艺人才,集中力量促其成器、成名,成为专业领域领军人物。如继续举办“六个一百”人才培育工程,集中塑造一批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讲担当的马克思主义文化工作者,造就一批德艺双馨名家大师,培育一大批高水平文化人才;
不断完善佛山全市文艺文化人才数据库,形成“文群共建”优秀文艺文化骨干人才库,为入库人才“量身定做”成长培养计划,积极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专家队伍;
深入推进“结对子,种文化”文明共建、文化共享行动,选派文艺骨干到基层交流锻炼,探索建立“文艺家直联制”;
建设一批文化交流基地、创作实践基地、培训实习基地,作为文艺文化工作者挂职锻炼、采风创作、成果展示的阵地等。

4.9 完善监督评价,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协同服务的过程必然涉及多主体、多元素的协作协调,如果只注重投入规模而忽视服务效益,必然导致资源的大量浪费。协同服务并不仅仅是对服务内容或服务模式进行简单复制或者替代,而是在突出各参与单位的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进行资源的整合和服务的融合。公共文化设施联盟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应建立综合绩效评估机制,细化责任,强化效果。可根据各自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运营成本、群众满意度等要素构建以服务效能为主导的绩效评估体系和方程模型,通过读者调查、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估、专家考评等方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优化联盟合作,并以此作为资源分配和资金补偿的依据,保证联盟协同服务工作稳定而高效地开展,推动各成员单位形成良性的竞合关系。

成立近5年的公共文化设施联盟是佛山公共文化机构融合发展实践创新的生动写照,体现了佛山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凸显了佛山以“大文化”格局推进更具品质的文化导向型城市建设的战略思维,其建设的初心绝不仅仅在“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后而功成身退。进入“十四五”的第一个年头,作为即将成立的佛山市公共文化促进会的分支组织和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关“共建共享”精神的重要抓手,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也将在佛山市公共文化促进会的支撑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创造新的文化业绩,为落实国家“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战略中关于公共文化机构融合联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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