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魏晋士人的自然主义生命意识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3-27 点击:

陈静若 胡 静

“自然”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一般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指在人之外的、客观存在的自然界;
二是指自然而然、自己而然,包括天道自然无为以及人的自然之性。作为道家哲学核心思想之一的“自然”,主要是就后者而言。《老子》第五十一章曰“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要求人们顺应“道”的自然发展与自然变化,达到全性保真的人生境界。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的相关思想,不仅提出“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庄子·应帝王》)的观点,还尤其强调自然主义的生命意识:“死生,命也;
其有旦夜之常,天也。”

(《庄子·大宗师》)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自然,死亡也是回归自然。可以说,老、庄对自然之义的把握是大体一致的,且庄子之“自然”与其人生哲学联系得更为密切。

“自然”既是老庄人生哲学的核心概念,也是魏晋士人生命意识的中心话题。魏晋时期,政治腐败、战乱频仍,社会动荡、生灵涂炭。黑暗的政治现实往往更能激发士人群体的觉醒,当传统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悠渺理想不足以抚慰内心创伤,魏晋士人的个体意识在严酷的社会大环境中被唤醒,他们开始挣脱经学的思想束缚,皈依老、庄以寻求精神慰藉。先秦道家自然哲学对魏晋士人生命意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对生死观念、生存意识的探讨上,魏晋士人表现出浓烈的生命情绪,抛弃名利、超越礼教、高扬个体价值;
二是在对生命价值与人生境界的探讨上,魏晋士人以道家哲学为思想主流,其生命意识呈现鲜明的自然主义色彩,流露对自由境界的向往和追求。魏晋士人继承道家自然主义人生哲学,以庄解儒、洒脱贵无,从王弼的“名教本于自然”、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再到郭象的“名教即自然”,构成一条清晰的玄学“自然”之发展脉络。

“自然”是先秦道家哲学的重要观念,“自然”的本义是“自己而然”、没有外力强迫,即自生、自化、自成,自本自根。〔1〕《老子》第二十五章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讲的就是“道即自然”“道性自然”。老子强调,“道”作为万物的本根、本原,其本性即自然无为。人作为万物之一,身处天地之间,不仅要法地、法天、法道,还要法自然,即以自然为法。《老子》第二十八章曰“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婴儿代表生命最初的自然状态,婴儿真诚纯粹、专气制柔,生命力最为旺盛,也是老子思想中的人之理想状态。“自然”还可以通过先秦道家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无为”来关联理解,无为就是顺应自然。对个人而言,只有“无为”,才能回归人之自然本性。“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老子》第三十八章)“无为而无以为”就是“常德”。《老子》第二十八章曰“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此先天本有之德,即自然。对国家而言,只有“无为”,才能达到理想社会,“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第三章),从无为到无不为,从“为无为”到“无不治”,都是自然而然的过程。相反,如果干预个人本性、强力治理国家,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南辕北辙。

《庄子》中也有“常因自然”“顺物自然”“应之以自然”等说法。生于乱世,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多重冲突与危机之下,庄子所要讨论的,便是生而为独立的个体的人,面对着充满苦难的世间和遭受挫折的人生,如何自然自在而自由地生活,让生命在价值上、意义上得到安顿,从而提升人生的层次。故而,庄子关于“自然”的论述与其人生哲学紧密相连,思想倾向以人生论为主,贯穿人之生命的始终,涵盖存在状态、精神状态和情感状态等丰富内容。

首先,“自然”是原初的存在状态。人在生之初便是纯真质朴的自然状态,后来被“黥以仁义”“劓以是非”,再难回归原初之貌。《庄子·缮性》中具体论述了这一过程:“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淡漠焉。……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古之人深得“自然”之法,无所作为而与自然之道相合;
至燧人氏、伏羲氏为政天下,“顺而不一”,只能顺应民心却无法使其保持自然纯真的本性了;
神农、黄帝之时,则“安而不顺”,只能安定世道而开始违逆民心了;
到唐尧、虞舜之时,大兴教化、朴质离散,最终“文灭质,博溺心,然后民始惑乱”,彻底偏离了人之自然本性。与之相反,庄子理想的社会状态是原初的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在混沌迷茫之初,人类原始的自然状态,便是质朴无为、宽容自得的。“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庄子·在宥》)成玄英疏曰:“莫之为而自为,无为也;
不知所以然而然,自然也。故当是时也,人怀无为之德,物含自然之道焉。”〔2〕原初的“无为”状态正是“自然”之道的真谛所在。

其次,“自然”是理想的生活方式。“就薮泽、处闲旷、钓鱼闲处,无为而已矣。”(《庄子·刻意》)江海之士、避世之人闲暇自得,悠闲自在,而过分有为、追名逐利则会伤性害生,因此,庄子主张摆脱外物所役,挣脱名缰利锁,追求自然无为。值得注意的是,道家之“自然无为”在庄子处逐渐衍生为“逍遥”的自由境界追求,“逍遥,无为也”(《庄子·天运》)。“无为”并不是消极的无所作为,而是在通达自然之后的不强求,以淡然的心态面对一切。自然无为强调不是有意为之,不受内外力量的驱使,其过程、结果与状态都是自然而然的。只有不迁其自然恬淡之本性,个人才能通达完满纯一的境界,“至德之世”的理想图景才能照进现实。

最后,“自然”是生死的必然规律,这也是相较于老子,庄子自然主义人生哲学中最具特色的部分。生与死是永恒的人生话题和哲学命题,老庄生死观的重点就是“自然”。《老子》第五十章曰“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死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生死乃命定,而死则为必然。庄子对生死观的发挥更为深入,以“死生自然”为出发点展开对生死问题的探讨。庄子对人生的有限性有着清醒的认识,“吾生而有涯”(《庄子·养生主》),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生死都要遵循道的运行,“死生,命也;
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庄子·大宗师》),生死如同日夜交替,是正常的自然的现象,这样的态度在《庄子》中还有多处表述。如《知北游》篇谓“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人之生死,是气之聚散的结果,并且都具有必然性,既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因强力而改变。然而,世人往往悦生恶死,受此桎梏而忧惧交加,惶惶不可终日,在死亡降临时无法释怀,痛哭不已,这都是没有参透“死生自然”的原因。

《庄子·至乐》篇中有一个著名的故事:庄子在其妻死之时,“方箕踞鼓盆而歌”。妻子刚刚去世的时候,庄子本是十分悲痛的,但想到生死本就是一气所化,人起初是没有生命甚至没有形体和气的,只是“杂乎芒芴之间”生成了气,由气变化成形,人才具有了生命。故而,生死不过是气之聚散,犹如自然运行、四季变化,因死亡而忧惧痛哭,实则是尚未通达天命,因此,面对死亡不必过度悲伤,才是真正因循自然、顺从大道。类似思想在《养生主》篇也有所流露:“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秦失认为那些为死者痛哭的人,其实是“忘其所受”,因为“适来,夫子时也;
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倒悬”就是因为对生死的执着分别,过度眷恋生命、畏惧死亡,而遭受逃避自然所带来的惩罚。既然生死都是人所无法抗拒、不能左右的,有限之生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这个过程是一种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人只有对生死保持坦然、超然的态度,以广博的心胸、达观的情怀来看待生死,才能保持最佳的生存状态。《庄子》一书中数次谈论到生死的问题,其所流露的强烈的自然色彩,也对魏晋士人的生死观产生深刻影响。

两汉以来,政权更迭频繁,战争持续不断,名教纲常桎梏人性,谶纬之说大肆盛行。社会动乱下,魏晋士人深刻体验到世事无常与人生短暂,意识到了名教的空泛与虚伪。正如李泽厚所言:“以前所宣传和相信的那套伦理道德、鬼神迷信、谶纬宿命、烦琐经术等等规范、标准、价值都是虚假的或值得怀疑的,它们并不可信或并无价值。只有人必然要死才是真的,只有短促的人生中总充满那么多的生离死别哀伤不幸才是真的。”〔3〕受此影响,魏晋玄学继承发展先秦道家自然主义人生哲学,转向老庄思想以寻求精神慰藉。

许抗生指出:“玄学哲学的普遍共性……应是讨论的宇宙万物的自然本性论问题,王弼‘明自然之性’,郭象讲‘自足之性’,阮籍谈‘明于天人之理,达于自然之分’,皆是围绕着探讨自然之本性而展开自己哲学的论说的。”〔4〕魏晋士人的生命意识表现为一种自然主义的态度,对“自然”概念的讨论贯穿玄学之始终,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以何晏、王弼为代表的正始玄学,正始时期始盛玄谈,祖述老庄,糅合儒家经义,王弼提出的“名教本于自然”这一命题,强调“自然”即顺应人之本性的无欲状态;
第二个时期是以嵇康、阮籍为代表的竹林玄学,玄学思潮从以老学为主体逐渐演变为以庄学为主体,嵇康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主张,把魏晋玄学推向新的阶段,在本性、养生、生死观三方面皆体现“自然”思想;
第三个时期是以郭象为代表的元康玄学,此时对儒学的态度由激烈批判转变为与之合一,郭象“名教即自然”的独化论主张把玄学理论推向最高峰,认为生命初始即“自然而生”,死亡亦“独化而足”。

1.王弼:“喜、惧、哀、乐,民之自然”

在王弼哲学体系中,“自然”在生命意识方面的体现并不明显,但作为魏晋玄学的奠基人之一,其自然思想影响深远。王弼的“自然”常被理解为“无”或“本体”,并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其一,自然是世界的存在状态。“自然,其端兆不可得而见,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5〕自然就是不露其端兆、意趣,而天地是自然的存在,没有人类般的心志与情意,所以说“天地不仁”;
万物也是自然而生、自然而成,并遵循天地之间的自然法则,人作为万物之一,其存在状态也是自然的。

其二,自然是万物之本性。“自然之质,各定其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6〕其中部分语句出自《庄子·骈拇》篇,凫与鹤的胫之短长,都是自然形成的,是它们天生之本性,如果强施人力,续长截短,必会产生不必要的苦痛。鸟兽如此,人也同样“以自然为性”;
〔7〕“自然已足,为则败也。智慧自备,为则伪也。”〔8〕万物因自然而生,并由此产生了各不相同的自然本性,人类因循本性便是成为自己、成就自己的唯一道路,如果逆其发用,只会“必失”“必败”。

其三,自然是个人的“无欲”状态,王弼的自然主义生命意识也主要在此层面上展现。“夫喜、惧、哀、乐,民之自然,应感而动,则发乎声歌。”〔9〕就人的生命层面看,“自然”指人自身所具有的“自然而然”的本真状态。王弼将“应感而动”之前的“喜、怒、哀、乐”之情称为“自然”,包括对死亡而产生的悲伤情感也是自然生发的,提出“夫耳、目、口、心,皆顺其性也。不以顺性命,反以伤自然,故曰盲、聋、爽、狂也”。〔10〕人在“自然”状态下只有正当的、有节度的、在合理范围内的需求,满足日常衣食温饱,是“以物养己”,是顺应自然之本性;
一旦过度索取、贪而无餍,便是“以物役己”,被物欲奴役而丧失了自然本性。

从本体之“无”的自然到“万物以自然为性”,再到“自然,然后乃能与天地合德”,〔11〕王弼之“自然”较老、庄有明显的继承与发展,甚至上升到本体论层面:“故其大归也,论太始之原以明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极以定惑罔之迷”。〔12〕正如钱穆评价:“其说以道为自然,以天地为自然,以至理为自然,以物性为自然。此皆老子本书所未有也。”〔13〕生于自然、成于自然是万物必须遵守的原则,如果名教与自然本末倒置,则导致人性丧真、民生凋敝,所以要以自然为基,以自然为本,使社会走向和谐一体。王弼将宇宙的自然本体转化至人性论层面,既有“道性自然”“天地自然”“物性自然”,则有“人性自然”,使人的本真生命回归“自然”,最终达到纯真自适的人生。

2.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

嵇康“长好老庄”,继承老子“自然无为”的哲学思想,吸收庄子隐逸高洁的人生态度,又受王弼“正始玄风”的影响,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而嵇康人生哲学中的“自然”思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人性本自然。嵇康把元气自然观上升到本体论高度,“元气陶烁,众生禀焉”,〔14〕万物皆归于自然,禀元气之自然而生,天地万物的存在状态都是自然而然的,因万事万物所禀受之元气的精粗厚薄有别,故万象不同、各有差异。“夫五色有好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15〕物各有性,而性成于自然,所以物之自然就是物之本性,万事万物之动静合辙皆应依循其“自然之理”。同理作用于人便体现为人之自然性情,“夫民之性,好安而恶危,好逸而恶劳,故不扰则其愿得,不逼则其志从”。〔16〕明主治理天下,往往深谙静民不扰之道,趋利避害是人之自然本性,统治阶级不应以名教为手段对其横加干涉,扭曲人之本性。“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
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物情顺通,故大道无违;
越名任心,故是非无措也。”〔17〕人生在世,不应骄矜自大,也不可过度欲求,只有“越名教而任自然”,才能由其本心、触情而行、率性自在,重寻生命的本质和自然,最后“任自然以托身,并天地而不朽”。〔18〕

其二,养生需自然。在个人时逢谬妄、命遇迍邅之际,人们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对个人生命的保全与珍视。嵇康在这方面继承了老庄保身养生的观点。老子推崇致虚守静、少私寡欲的长生久视之方,《庄子·养生主》中也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嵇康的《答难养生论》重在论养生、求长寿,“不虑而欲”是人的本性,自然而生,应顺而不逆;
“识而后感”是人的欲望,因智巧与贪图相联,伤损身体,应予以剔除。“世之所患,祸之所由,常在于智用,不在于性动。”〔19〕用智即生贪念,贪念是过度的欲望,与人之自然本性相违,世间祸患皆是由此而起。以仁义礼智为核心的名教即源于人们过度的欲求,违背了纯真本性。因此,养生也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违自然之性,追求自然之理,才能享受健康长寿的自然生命。这也引出了嵇康对理想人格的论断,在他看来,君子就是“自然人格”,他们“心无所矜,而情无所系,体清神正,而是非允当”,〔20〕不重名分,行为自然。需要注意的是,嵇康提出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并非要人们放浪形骸,摈弃礼法,而是要超越名教对人性的扭曲和异化,使人回归其自然本性。

其三,生死即自然。嵇康深受道家自然无为思想的影响,在人生哲学上选择以道家的哲学避世保命,主张死生自然,在对待生死的态度上不悦生、不恶死。其生死观是以“元气”论的宇宙观作为理论基础,将人的“生”与“死”都看作自然的过程,“生”即自然,“死”亦自然。因此,面对生死,人们要“任自然”,不以生为乐,不以死为哀。嵇康《琴歌》曰:“齐万物兮超自得。委性命兮任去留。”正是有了这样的感悟,才能在临刑时神色不改,在生命终点留下“广陵绝唱”。当对生死这件大事都能认清其现实、洞悉其本质,人也就不再为尘世琐事所束缚和限制,纯任本性、融于自然,就可以任情所动,率性而行。这种生命思想与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玄学理念一脉相通,实质上也是王弼“名教本于自然”思想的延续。

3.郭象:自然即物之自尔耳

郭象的《庄子注》中,“自然”一词出现上百次,郭象对“自然”的理解发挥与庄子本意有不同之处,但也是围绕“自然”概念展开自己的生命意识讨论:万物生成即“自然而生”,人之生死乃“独化而足”。

“独化论”是郭象的核心观点,他以“独化于玄冥之境”说明万物之生成及其变化关系,认为万物是独立且不分彼此的,如同处在昏昧不清的状态之中。“生物者无物,而物自生耳”,〔21〕“物皆自然,无物使然也。”〔22〕万物自生而没有造物主,万物生成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和条件的影响,在自然状态下完成生生化化。按照一般观点,人的后天学习是“非自然”的人为活动。但郭象认为,即使是修为智识、人事际遇,依旧不离“自然”之范畴,因为这些都是实现人性之中本有的自然潜质,即使是“落马首,穿牛鼻”,也是“天命之固当”。这一论断虽偏离庄子本意,但极大地扩充了“自然”的解释范围,拔高了“自然”的关涉层次。

郭象继承先秦道家的自然思想,并将独化论无限拔高:“道故不能使有,而有者常自然。”〔23〕“道”不能创生万物,万物的产生是顺应自然的结果。这也消解了庄子之“道”作为万物本根的含义,认为“道在自然,非可言致者也”,〔24〕“独化”是天地万物自本自根,依其本然之性自然而然地产生和变化,既不受外界影响,也无主观制约,是自然而然地得以生、得以化。万物自产生之初就开始永不停歇地变化,正所谓“夫天地万物,变化日新,与时俱往,何物萌之哉?自然而然耳”。〔25〕这一道理推衍到人生哲学的层面,则“自然”便成为个体的本然应有状态,也代表着人们所追求的自觉、自化、自由的生活。

在生死问题上,郭象认为万物独生独化,生死亦然。死生只是自然过程,如同昼夜交替、四时变换,“夫死生之变,犹春秋冬夏四时行耳。”〔26〕“以死生为昼夜,旁日月之喻也;
要万物为一体,挟宇宙之譬也。”〔27〕郭象与庄子都将生、死归为不可奈何之命,事物按照天生、本然的“性”,即“性分”,生死由“性分”决定,属于不可抗拒之自然,人只能认识并接受这个过程,要安于命、安于性分。“夫死者独化而死耳,非夫生者生此死也。生者亦独化而生耳。独化而足。死与生各自成体。”〔28〕“生”与“死”各自独化而足,持守无功利、无是非之心,内外相冥,玄同生死,自然无往而不得。

郭象通过消除对立、泯灭区别,通过转向反观内求,提出“上知造物无物,下知有物之自造”〔29〕的命题,造物者无物,而万物独立自足。郭象将“自然”中所蕴含的自生、自化、自为、自尔推向极致,只有“自然而然”的存在才能合乎自由之性,个体才能以自在自为的姿态顺应自然。

魏晋士人自然主义生命意识的影响是深刻而广泛的。魏晋士人清醒地认识到生命的有限性,把生命回归到原始的天地自然状态中,找寻自己的独立精神与内在深情,追求人格与精神的自由。这种生命意识中流露的对自然的“一往情深”,凸显了魏晋士人对生命返归本真的渴望和对自由人生的向往,对士人群体自身、魏晋社会、美学发展乃至后世哲学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就士人群体本身而言,魏晋士人个体生命意识的觉醒,直接带来魏晋时期“精神上的大解放,人格上思想上的大自由”,不仅导致了“魏晋多名士”现象的出现,也直接影响了当时“人物品藻”的风气变化。由汉末“清议”发展而来的人物品藻,在魏晋时期逐渐摆脱道德伦理的世俗标准,注重人自身的容貌气质与精神风度,并开始以自然之美来形容人物品格的美。“朗朗如日月之入怀”“濯濯如春月柳”“岩岩若孤松之独立”等,都表现出当时的理想状态与审美取向,以物喻人,将人自然化,将人物品藻的风气推至鼎盛。

放大到整个社会而言,魏晋士人对名教与自然的讨论,深化了对天人关系、社会规范的思考。魏晋士人自然主义生命意识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乐天安命思想,在社会之动荡、世事之无常的多重挤压下,人们既认为死生寿夭都遵循着天命法则,故而面对生死时也往往采取随顺自然的态度。以郭象的“独化论”为典型代表,其中蕴藏的各安其分的思想,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身心的内在和谐和社会的整体稳定。

从美学发展看,魏晋士人自然主义生命意识的觉醒,推动了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发展。魏晋士人从生命与自然的契合中领悟“道”,并从中获得自得之乐、逍遥之趣,使自然山水、花鸟鱼虫成为常用题材,山水诗、山水画应运而生。宗白华曾提出“初发芙蓉”与“错彩镂金”两种艺术风格,“初发芙蓉”的平淡之美就是深受魏晋“自然”的影响,王羲之的《兰亭序》、顾恺之的山水画、陶渊明的田园诗以及谢灵运的山水诗皆在此列。而中国艺术的总体审美倾向,是由“错彩镂金”向“初发芙蓉”转变,这一转向的关键时期正是在魏晋六朝。“魏晋时期的美学风尚,是面向自然,走向自然,回归自然成为普遍追求,因此,美学风格出现了巨大的变迁。”〔30〕受注重“自然”的玄学思想影响,魏晋艺术审美一洗汉代名教之沉疴,追求简淡、玄远的意味;
至唐代,“初发芙蓉”之美已成为中国美学和艺术的主导倾向,对自然平淡之美的推崇逐渐成为中国审美取向之主流。

从后世哲学发展看,与中国美学由“错彩镂金”转向“初发芙蓉”相对应,中国文化从汉代至宋代,以魏晋为分界,由外向型向内敛型转变。阮籍、嵇康、郭象等人继承庄子思想,为士族知识分子的人生抉择提供方案,以追求个人的精神逍遥自由为最高目的,形成了道家学派以精神逍遥为导向的人生哲学。从某种程度上说,魏晋士人对生命意识的探讨与关注,使中国哲学的关注点由政治社会开始转向人生问题,成为后世中国士人“外儒内道”文化性格的理论源头。另一方面,魏晋士人自然主义生命意识的觉醒,促进了中国哲学“三教会通”的进程。在名教与自然的争论中将人们引向世俗性与超越性的双重思考,对世界本体的探索逐渐指向“超自然”的维度,亦即宗教的领域,于是玄佛思潮开始融合。玄学贵无,般若谈空;
玄学讲无名、无为,般若讲无相、无生,可见玄学与佛学有着天然的亲和性。佛学一经传入,便在中国迅速发展,如支道林以僧人身份却成为清谈领袖,而魏晋士人对自然的关注,使佛教的大乘思想更容易被了解和接受,最终将名教与自然的讨论推至援道入儒的理论顶点。此后,“自然”又与“理气”问题衍生出关联讨论,进入宋代理学的范畴。魏晋士人的自然主义生命意识,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对宇宙、人生与社会生活的深刻思考,其对艺术、审美与精神文化的执着追求,至今仍具有重要启发意义,影响广泛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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