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逻辑何以嵌入行动——返乡青年短视频研究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2-27 点击:

周孟杰 徐生权 吴 玮

(长沙学院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 泉州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视频应用的普及带来了视频化生存方式,它既是日常生活的媒介化,也是媒介化后的日常生活。[1]短视频蕴含着一种社会创造力与再塑造能力,也作为社会文化公共性生成的基础设施,建构着日常生活的“非常规数据库”。[2]短视频的乡村传播不断形塑着农村地区独特的土味文化与媒介景观,它在乡村媒介化过程中扮演着新的角色,短视频平台所形成的交互性虚拟社区在给予偏远地区的主体多元文化表达空间的同时,主体也经由反身性的方式不断重构自我身份认同。[3]与此同时,也有学者在对乡村用户研究的基础上,认为短视频平台形塑的景观社会拥有日常生活普遍化和美学化的情景式反抗局势,也面临着日常景观的商品化消费,在与主流资本消费体系相融的过程中,存在被资本收编的危机。[4]换言之,从乡村生活展演、农产品生产到乡村产业振兴,短视频不断浸入乡村的日常生活,返乡青年透过短视频媒介实践成为互联网的使用者与行动者,而在此过程中农村发展被置于一个动态的、互联的、共享的开放视角,其乡村景观传播扎根于乡村,赋能于短视频。[5]

数字媒介与日常交往、数字媒介与日常生活中的空间生产及数字媒介实践中的能动与结构,已成为考察日常生活中数字媒介实践的三大组成部分。[6]潘忠党认为,理解新媒介的社会文化意义,需要将着眼点放在作为实践主体的使用者及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上,需要解读他们如何通过使用新媒介技术展开意义或再现创造,并参与社会与文化建构。[7]在乡村媒介化的语境下,以抖音、快手、微视为主的新媒体不只是被理解为一种遵循算法逻辑的新媒介技术,也不是提供乡土影像内容为主的数字媒体机构,而是应被视为一种嵌入俗民日常生活之中,维系与重塑乡村主体赋能、社会身份认同及乡村公共性政治参与的共享信仰的表征。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媒介逻辑如何与其他社会建制互动来影响乡村社会变迁,行动者与媒介逻辑存在何种结构与能动的辩证关系,以及返乡青年如何运用中介的手段与机制开展他们的生活,考察人、技术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

本研究试图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第一,从返乡青年的媒介实践切入,阐释与深描行动者在日常生活的脉络中用媒介做了些什么,以及如何嵌入这一社会实践形成、发展与变化的历史过程中;
第二,以欧陆学者提出的媒介化理论为分析架构,从媒介化研究中的制度化路径与社会建构主义路径两项传统出发,将短视频作为影响乡村社会返乡青年日常生活的广泛效应;
第三,采取以媒介为关键的研究视角,即去媒介中心化的观念,将媒介研究放置在更广阔的社会与文化情境中加以考察。

媒介化是近十几年来欧陆传播研究领域积极探索的传播概念,该词在中介(mediation)、媒体化(medialization)等相似概念中脱颖而出。相较于英国文化研究学者对“中介”的理解,欧陆学者用“媒介化”来定位传统沟通行动与社会互动过程,试图重新锚定媒介与当代社会文化、政治、经济之间的关系。库尔德利(couldry)认为,媒介化更侧重社会制度或机构层次彰显媒介的影响性,除了介入社会过程之外,有时更在于导引其他社会场域里特定制度化实践内涵的重塑。[8]丹麦传播学者赫瓦尔德(Stig Hjarvard)主张,将媒介化理解为新的互动形式如何取代既有社会互动的方式,认为媒介化可以用来观察社会日常生活里诸多其他领域的长期变迁,并强调媒介化隐含社会与文化行动的核心成分(如工作、休闲或游戏等)逐渐披上媒介的形式。[9]也就是说,“媒介化”集中探讨媒介形式如何“介入”当代生活的不同层面,特别是建制化的社会实践,强调媒介与其他社会建制之间的互动过程。例如,当媒体与政治行动者都将其行为调整为面向受众的市场逻辑时,就会发生政治媒介化现象。[10]

2011年,欧洲传播研究与教育协会(ECREA)成立媒介化研究暂时工作小组(Temporary Working Group),组织有关“媒介化”的研讨会和座谈会,集中研究西方世界之外的媒介化和权力关系的媒介化。2013年8月,国际期刊《Communication Theory》以媒介化为主题发表7篇专论,并在首篇论文中提到,越来越多针对当今文化和社会的广泛传播影响的研究开始呈现制度化,从概念化影响力模型到对“媒介化”的更广泛理解,以捕捉媒介传播在日常生活中更广泛的影响力。[11]由此可见,媒介已浸入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将媒介化作为一个分析概念,用以描述媒介科技形式使用造成的社会文化影响,与更广阔的社会过程结合,强调前者对后者的介入与干预,并突出在媒介与传播、文化与社会历史变迁之间,溢散着不同技术的媒介与其他社会建制相互关系的长期过程。

针对媒介化的理论研究,学者赫普(Hepp)总结归纳出两项传统:制度论、社会建构论。其中前者关注“媒介逻辑”(media logic)概念,后者则更加致力于日常生活实践,这个路径不仅涵盖了技术与媒介的传播脉络,而且聚焦在历史变迁中的传播建构的文化与社会脉络。尽管两项传统研究路径不一致,看似充斥着矛盾与断裂,但近几年也逐渐向彼此靠近。因此,沿着社会建构论路径,“媒介化”过程中的媒介不仅仅是麦克卢汉所言的是我们感官的延伸,而且还指受众行动的延伸。一方面,需将媒介化视为锚定社会日常生活的一个基本特征,即沟通行动;
另一方面,把媒介化描述为一个由沟通行动所建构的“元过程”,其超越了微观与宏观、情境与结构的差异,成为分析当代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面向。不仅如此,媒介化还是一种形塑力(moulding forces),成为缝合制度论与社会建构论之间的分歧,而分歧在于两项传统对媒介的不同定位。

总之,由媒介化研究之制度论路径到社会建构论,主要存在两层重要意义:第一,不同的研究视角并不是二元对立的,媒介化研究呈现出更多元的取径与开放性思维。两项传统已呈现靠近趋势。第二,在建构社会文化的过程中,不能将媒介只是视为某种中介或工具,这会陷入一种媒介效果论和功能主义的窠臼,而是将其视为一种与其他社会建制之间的社会互动过程。第三,媒介逻辑也是动态、非线性且嵌入社会互动过程之中的,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彼此勾连,无法脱离社会与历史情境。

传统传播研究大多将媒介视作一种“中介”,而受众就是接触“中介物”之后产生接受行为的受众,受众长久以来被固化理解为被动接受讯息的大众,这无疑忽视了受众在日常生活实践中的异质性、移动性与能动性,以及并未考量整个社会文化脉络与情境。Alasuutari提出第三代接受分析,认为受众不再只是被动接触媒介,而是世界生活已经浸泡在整个媒介文化之中。[12]库尔德利在2004年发表的《媒介的实践化理论》中,主张一种媒介研究的去中心化、去二元论观点,即媒介实践范式,将研究聚焦从媒介内容或生产结构转向研究媒介文化的各式实践。[13]换言之,媒介实践主要关注人们从事何种与媒介有关的事情,以及与媒介有关的论述;
把以媒介为面向的一切松散的、开放的实践行为作为研究的起始点;
[14]突出受众的网络与社群、沟通与互动的社会学意义,彰显媒介文化的重要性,强调媒介与社会、文化、政治是互相交错的结构。

在研究方法层面上,传统的传播效果研究是将受众与日常生活的关联复杂性“括弧”起来置之不理,而媒介实践转向的受众研究则将其放置于社会的生活形式(forms of life)之中,并延伸至更广阔的生活脉络(living context)。顾洁考虑到主客一体的研究立场,提出反身式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的复合研究方法。[15]因此,本文主要以滚雪球与关键知情人引荐的方式深度访谈了14位返乡青年。在持续一年半的时间内,作者观察这些返乡青年在快手、抖音、微视中的短视频或直播带货情况,同时也对返乡青年的直播实践等活动进行线下实地调查,试图以更加整体性与全景化的视野去关照其传播实践。

(一)多元行动者的媒介逻辑机制再生产

1.政治性力量迁就与顺应媒介逻辑

传播学者埃琳娜(Elena)从文化主义的角度重新思考了“政治媒介化”的概念,讨论公民、政治行动者与媒介参与互动之间的关系。[16]“政治媒介化”捕捉到当今媒介所表征的权力和象征互动关系,主要强调媒介对于建构现实的象征力量,以及媒体塑造意识形态环境的霸权能力。换言之,政治人物或决策受到媒介逻辑的影响,而某种官方的话语、政策与行动也在积极影响着乡村媒介化的重构。

县长带货已成为短视频平台不可忽视的媒介事件,以县长群体为代表的当地政府官员,纷纷加入农副产品宣传。目前,全国已有近百位县长参与到某短视频平台的“市县长当主播,农户多卖货”的助农模式中。来自湖北省武汉市的返乡创业青年M07曾多次与政府官员参与短视频拍摄或直播:“有官员的背书,商品会更有品质保障,企业也更加愿意制定优惠政策,大家合作共赢,服务老百姓。”(M07)政府官员打破以往严肃的形象,以更贴近日常生活的形象与大众交流,在短视频中起到一种调节政府、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作用。

在论及政治的媒介化时,舒兹(Schulz)指出政治组织或机构如何自我调整,试图迁就与顺应媒介逻辑对于政治逻辑的影响。[17]政府官员并非被动地接受短视频,而是主动去理解短视频的运营模式,这是一种从助力脱贫攻坚到创新服务的转变,而这种转变也正切合媒介的逻辑特征。“县长带货助农不仅只是一种流量,更意味着一种政府新型服务的创新与发展思路。”(F08)作为政治行动者的县长利用自身的象征性权力去介入并重构乡村媒介化。正如克罗兹(Krotz)所说,媒介化不应该被理解为一个技术决定的过程,而应该被理解为一个人为的过程。以县长为代表的政治行动者并非一种浮光掠影的展演自我,其特殊的政治身份与角色也融入乡村短视频的媒介实践中,政治性力量与商业需求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乡村社会经济发展,都嵌入乡村媒介化的场域内。

2.乡村信息扶贫网络关系的建构

20世纪80年代,布鲁诺·拉图尔、卡龙和约翰·劳共同合作提出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 Network Theory,简称ANT),其中行动者并非功能主义强调的处于某个特定位置以完成预设功能的人,也不只是占位符(placeholder),或仅是承载特定的力量履行既定的功能。[18]拉图尔认为,要尝试打开这个黑箱(black box),因此行动者都是转义者,不是中介者,它不仅仅是人(actor),还包括观念、生物、技术等许多非人类行动者(object)。[19]有学者指出,振兴乡村与信息扶贫建设是一个以地方政府为关键行动者的异质行动者网络,强调基层政府与政治行动者的能动性。戴宇辰通过对威廉斯的电视文化研究及西尔弗斯通的传播驯服研究解读,考察ANT与媒介研究在之前的短暂邂逅,媒介化研究崛起后又与ANT理论的新重逢,并指出传播媒介就应当被视为一种“建立网络的行动者”。[20]

在新媒介赋权的语境下,乡村主体的自我意识被激发和释放,社会结构和关系被颠覆与重构,多元主体在动态博弈中共同参与到乡村振兴中,乡村逐渐呈现出重新部落化的特征。[21]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精准扶贫与乡村建设提供了绝佳机遇。在乡村媒介化过程中,基层政府、大众传媒、涉农企业、社会组织、乡绅精英、普通村民等多元主体,甚至是新媒体科技、技能培训、远程教育等多元行动者嵌入乡村信息扶贫网络体系中,而这些异质的网络行动者都不断形塑乡村媒介化的形态。

作为社会主义新农人的返乡青年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乡村有独特的自然环境,民风淳朴但信息落后,我们拍摄短视频不仅是把乡村推介给世界,更是让乡村内部发生改变。”(F09)赵月枝强调,农民自己才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但他们却处于被争议与被遮蔽中。[22]而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与关切家乡发展的返乡青年更是具有主体性与能动性。“村里懂技术和知识、敢于返乡创业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在父辈的关系上,可以把乡村建设得更美。”(M10)这不仅强调返乡青年的主动行为意义,更突出其所依附的乡村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性。农村社会的行为方式是关系取向,将传统社会关系及新型关系网络溶解而成的熟人关系作为重要行动者和关键节点,在扶贫信息流动中作用突出。[23]

此外,主流媒体、商业媒体与农村自媒体在短视频平台中彼此相互竞争合作,形成扶贫信息传播的多元行动主体。例如,人民网发布的《短视频支农兴农创新发展研究报告》强调短视频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新路径,湖南卫视《天天向上》节目在疫情平稳后举办跨屏公益扶贫助农活动,快手开展“幸福乡村战略”“打开快手·发现美丽中国”“点亮百县联盟”“福苗电商扶贫”等战略项目。多元主体在仪式召唤、地方再造与赋权赋能的行动机制下,通过资源共享、整合配置与价值链接,打造扶贫脱贫的价值共同体,形成公共领域的协商对话。[24]总之,发挥返乡青年的文化主体性,挖掘乡村内生力,将多元异质行动者放置于乡村社会的文化关系脉络中,有利于乡村文化传播新生态建构,也不断形塑乡村媒介化过程。

(二)媒介消费与智能算法的共生交融

1.新网红经济嵌入隐藏性逻辑结构

不仅斯特隆巴特(Stromback)强调商业逻辑对媒介逻辑的影响,而且马佐莱尼(Mazzoleni)也指出,媒介维系了社会经济、技术与文化等规范,以确保内容制作与分发更符合效率标准,商业纬度的考量是目前理解媒介逻辑的隐藏性与主导性原则。[25]研究者对F01、F02、M03、M04等多个短视频账号进行为期一年半的网络线上观察时发现,其账号运营大部分在创办初期就逐渐开始筹划乡村带货。“起初拍摄乡村短视频就是为了记录日常生活,后来被整个平台环境影响就开始思考如何变现的问题,这样才能长期坚持下去。”(F01)在网络田野中,笔者了解到不少返乡青年短视频博主加入更加专业的经纪公司团队。“加入经纪公司后,拍摄、文案和商品带货就有规划。”(M04)不仅如此,笔者加入了其粉丝微信群,群中两百多位粉丝均被农家带有浓郁本地特色的美食小吃所吸引,一旦视频更新后有新货上架,粉丝会纷纷购买。这种以产品销售为最终诉求的带货模式,演化形成以圈层为基础的“新网红经济”。[26]短视频平台也逐渐成为乡村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场域。

“商品橱窗”成为短视频主页中最显眼的符号标志,短视频平台与经纪公司、返乡青年与粉丝之间被市场化的商业逻辑和网红经济所联动起来。“刚开始非常抵触网红的称呼,觉得没有单纯记录日常生活那么纯粹、自然,但是后来发现带货可以改变乡村经济,让大家富裕起来。”(F02)苗寨美食九九所在的村落并不富裕,但偶然的一次机会让她发现自家养殖的土鸡和鸡蛋是粉丝急需的商品。从返乡青年、网红达人,再到新农人的身份转变,让这些返乡青年越来越致力于推广乡村农产品。电商渠道的介入推动了农产品售卖流程的规范化与品牌化,新媒介品牌促进了乡村媒介化的历史进程。[27]

短视频的商业逻辑逐渐影响乡村的社会经济,使之不再处于城市边缘,而商业逻辑与媒介逻辑相互共栖短视频之中,成为其隐藏性的逻辑结构。返乡青年开始以一种“新农人”的身份去积极参与到媒介消费之中,其个体的主体性、能动性在商业联动中被展演或表征,他们不再只是满足粉丝需求带货引流,从而暗合商业市场目的,而是通过短视频记录中国农村、农业、农民的变化,建构乡村集体记忆与乡村媒介图景。

2.数据算法作为一种新媒介权力

喻国明认为,算法即媒介,也即掌握技术传播生产力的人们与掌握制度传播生产力的人们之间的矛盾、对冲与博弈。[28]算法逻辑以数据化、智能化和个性化的特征改写传播领域现实的同时,也在重构一套全新的传播规范。网络中的个体都以算法逻辑来重新审视、体验和消费,乃至创造这种全新的传播世界。笔者在与受访者交谈时,他们全都重点谈到对“算法”的“爱恨两难”,这种经验的断裂之处,引起笔者注意。研究发现,行动者与算法的权力模式呈现出对抗、规训、合谋三种关系。

笔者三次前往湖北省枣阳市桃林农场实地考察,在为期将近两个月的深度观察中,短视频的核心创作成员M05主动与笔者谈论的话题频次最高的是关于平台算法的逻辑。从初期对算法的不认同与对抗,逐渐过渡到被算法控制后而产生自我规训,再到主动迎合算法与之达成合谋,算法逻辑已深植于主体的行动中。“不同时间发布视频,获得的点赞转发数明显不同。”(M05)乡村创业青年几乎每天都统计算法规律,想要寻找一个最适合的时间点发布视频。“如果我在一定时间内还不上新的商品,那么平台会取消我的带货资格,并不会给我流量宣传,现在必须要服从平台规则。”(M05)更为重要的是,当笔者与受访者熟络后,他们不再避讳而主动进入抖音后台为视频充值流量,选择延长视频作品的推送时长,因此获得较好流量,而每次充值花费高达500元以上。“如果不花钱购买流量,视频转发量和点赞量明显很低,创业初期不得不向算法低头。”(M05)短视频平台对算法逻辑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而作为新媒体使用者与算法逻辑之间的权力关系从对抗、规训到合谋,呈现出一种动态且对弈的媒介图景。相对于传统的社会政治、文化和经济组织的权力而言,算法逻辑深刻嵌入短视频的媒介逻辑中,更是一种全新的社会控制方式。

算法作为一种技术逻辑,开始演进为一种新的权力形态,由算法搭建的数据网络系统对用户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全景监狱”的控制。“从视频标题、背景音乐到做菜的食材选择,都是根据快手的热度或制度来决定。”(M06)短视频内容生产、制作与发布的各个环节遵循算法逻辑来制定。这也说明算法除了在控制信息生产、流通的过程中体现权力外,还通过制度行业规范来彰显统治力。[29]换言之,算法即权力,在一个媒介技术和数字代码无处不在的社会,媒介权力越来越存在于智能算法之中。

(三)媒介逻辑与日常生活的勾连互动

周翔指出,“媒介化”对于媒介在日常生活中的渗透现象是一个有生命力的解释性概念,但需要在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建构,以主体性人为基点,基于日常生活经验的实践逻辑,在“媒介—人—社会”的“三元辩证法”中建立一种共存共生的关系与整体性理论框架。[30]在乡村媒介化问题上,不能一味将媒介、社会与文化作为单独的系统孤立分析,而应将媒介纳入乡村日常生活的脉络中来审视媒介与乡村社会变迁的关系。

1.媒介逻辑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复活再现

以抖音、快手为主的短视频进入农村之后,展开了大量关于“三农”议题的微记录,展示了农村群体日常生活的真实场景,传递了鲜活、多元与个性的新时代新农人形象,农村空间由此逐渐进入公共传播。[31]大量早已消亡殆尽的民间曲艺、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本地方言借助于短视频得以复活、再现或重拾。

麦克卢汉与其子撰写的《媒介定律:新科学》一书中提出媒介演化法则的“四元论”,指出每种媒介都有四个功能:提升、过时、再现与逆转。再现(retrievals)是指媒介使什么过时的东西得以再现。当短视频浸入乡村田野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口语文化得以重拾。受访者M11在快手平台上拥有38万粉丝,每晚8点,她准时利用短视频直播传播豫剧文化。“白天上班很辛苦,但还是想晚上直播,希望自己担负起一份传播豫剧的使命,在快手上居然有那么多人喜欢看。”(M11)短视频的媒介逻辑让传统豫剧文化再次复兴。当彝族返乡青年M12接触到短视频后,她就在微视平台上讲解和制作彝族的服饰,最后也成功亮相北京景山公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服饰秀”。“之前从未想过能走出大山,还能去北京参加服饰文化活动。”(M12)透过短视频的媒介实践,人与科技、社会的互动意义被不断形塑,而媒介的使用与日常生活的肌理逐渐交融,且媒介渗透到越来越多的专业化领域。

当笔者在网络中进行长时间参与观察后发现,许多短视频并非排斥本土方言,而是呈现出大量的方言作品,且点赞量和转发量颇高。“刚开始我还以为自己普通话说得不够漂亮,但视频做久了之后发现,很多人喜欢听我讲东北话。”(M13)本地方言更容易拉近与粉丝的心理距离,而且也具有强烈的娱乐性与地方性。不过,这种方言的再现与媒介逻辑密不可分。“看到热门中方言作品点赞量高,我不得不使用方言拍摄每个作品,甚至我会尝试学习全国各地方言,扩大自己视频的播放量。”(F14)换言之,算法技术与媒介逻辑为返乡青年提供理解数字媒介平台的重要物质性基础。资本、技术、异化及乡村日常生活的凋敝是媒介化语境下青年短视频和日常生活展演的深层逻辑所在。[32]在具体的短视频拍摄中,返乡青年会依据热门排行的规则与逻辑,选择制作内容和素材。因此,媒介实践一方面使得本地方言文化得以再现或重拾,但另一方面也不得不受制于媒介逻辑的影响与约束。

2.媒介实践与行动重塑乡村社会结构

媒介化是一种历史情境,即媒介不仅是自力的社会媒体结构,而且还深入其他社会机构的运作中,媒介在制度化和技术化的过程中通过传播行动产生塑造力,进而成为媒介化过程的一部分。这也反映了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变迁。刘展认为,以手机为主的新媒介技术在农村社会日益普及,已经形成梅洛维茨所言的由电子媒介构成的媒介场景,在新媒介应用所促成的媒介场景下,传统农村社会的礼俗与文化也发生转变。[33]同时,农村短视频也隐喻着传统城市与乡村二元对立下农村青年的身份调适过程,返乡青年的主体性身份与认同也不断被建构。[34]乡村日常生活的可见性被激活,演绎出一幕幕怪异的视觉图景,青年的底层物语也没有带来向上流动的积极后果。[35]以上研究从身份认同、社会资本与乡村文化等方面进行乡村媒介化的考察,但当笔者深入田野实地调查之后发现,传统的农业种植与生产也开始受到短视频媒介逻辑的影响,其固有的种植经验出现些许的松动,同时这种变革也嵌入到农村社会的结构脉络中。

受访者M05原本在武汉从事水果饮品生意,受到疫情影响不得不返回湖北枣阳市乡村老家创业,与其父亲一起承包了700亩山林,专门种植水蜜桃。由于其父亲及家族长辈传统种植经验丰富,常年经营线下水果生意,于是M05决定利用抖音开始拍摄乡村日常生活与创业之路,拓展线上销售渠道。他注意到,由于传统渠道的影响,桃子不得不提前采摘,这导致水分与甜度不够,所以他决心在抖音上讲解如何选择真正的好桃子、何时吃桃子,以及如何避免落入不良商家的套路。“利用抖音,我可以晚几天采摘桃子,通过快递只需隔一两天,就能让顾客吃到真正的好桃子。如果不利用抖音,那么很多人根本吃不到真正成熟的桃子。”(M05)针对他的做法,其父辈的态度是坚决不支持的。“在父辈的眼中,他们就认定桃子必须要在还没有成熟时就摘下来,不然就会立马烂掉,但是普通村民不懂抖音和物流的好处。”(M05)因为抖音和物流,可以让桃子在最佳的时间送到顾客手中。作为一种传播媒介,通过短视频的拍摄制作,让返乡青年尝试与顾客平等沟通交流,使得专业知识被传播分享,进而逐渐开始改变桃子的传统种植与生产。也就是说,抖音不仅仅只是一个工具或方式,也是一种行动与意义共享。返乡青年发挥能动性,利用抖音平台的特性,尝试去改变传统的农业种植与生产。现代传媒技术已逐渐打破传统的社会结构,深深嵌入乡村的媒介行动之中。

新媒体的传播文化研究从“媒介研究”转向“媒介化研究”,这种重新认识媒介文化的转向开启了传播研究的范式变更,它暗含着“以技术为中心”转向“以实践为脉络”的研究路径转型,从而考察特定的媒介与传播实践将对社会组织产生何种影响。本文从返乡青年的短视频媒介实践出发,重点分析行动主体运用媒介做了什么,并讨论短视频浸入农村社区后,给乡村日常生活与社会文化带来的改变与影响。

其一,媒介化研究的制度论与社会建构论路径并非二元对立的,社会建构论路径逐渐打破传统线性媒介逻辑的框架,将媒介化研究推向一种更为开放性与动态性的非线性诠释之中,两个传统路径也逐渐彼此交流。在乡村媒介化过程中,媒介逻辑与受众行动者彼此相互嵌入与勾连,一方面,返乡青年不得不遵循短视频的视觉语法与结构、数据与算法逻辑、商品销售与热门排行之规定;
另一方面,行动者在日常生活中透过媒介实践来重塑新农人身份认同,再现传统民俗技艺,重拾口语文化。

其二,媒介不仅只是传播工具与方式,更是维系社会认同与各种力量所构成的竞争场域。媒介逻辑与乡村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相互交织,彼此嵌构。新媒介渗透到乡村社会后,对当地人的传统习俗、日常生活和传统农业耕种观念带来整体性影响与社会结构性转变。媒介逻辑是一种隐形的传播形塑力,媒介实践不仅在于媒介独有的可供性与物质性,更取决于乡村社会结构、文化差异等具体语境。媒介逻辑不是独立于其他系统而存在,乡村社会也并非只是遥远贫穷的异域,它更是与国家宏观政策、经济转型与媒介文化发展紧密相连。因此,在乡村媒介化过程中,应把乡村放置于更广阔的社会语境下,将其看作和其他建制不断发生互动与意义再生产的文化空间,既深耕乡村,又超越乡土。

其三,在实践取向的乡村媒介化研究中,不仅要关注行动主体的日常生活,而且还需要注意到行动主体的多元化、异质化等特征。一方面,国家政府、媒体企业、基层干部与村民构成多元且流动、冲突且竞争的网络,它们既是行动者,也是转义者;
另一方面,行动者指代人,也包括非人。在乡村媒介化过程中,主流媒体、商业媒体与农村自媒体相互协作,彼此竞争,共同作用于乡村社会,重塑乡村媒介化的动态过程与传播图景。不仅如此,从实践经验材料回溯到理论讨论中,我们可以发现媒介化研究与ANT理论对话的可能。人与非人的行动者都必须放置于更大的社会脉络中检视,两者理论之间如何对话、整合与借用,以更周全地描述并分析传播科技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还需进一步讨论。

总之,媒介化理论提供了一种特殊的媒介观与社会观,媒介化不是一种封闭的媒介理论,也不是一种特定的方法,而是一种研究社会文化的特定视角。本研究从返乡青年的短视频媒介实践切入,考察新媒介技术对乡村社会、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影响。虽然结合了线上与线下的田野调查,但媒介化研究更多侧重于与社会其他面向的相互关系或历时性的过程考察。因此,需要研究者不能脱离本土语境与历史脉络,并持续扎根中国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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