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化进程中农民工的职业培训路径优化探讨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2-09 点击:

□崔 媛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4)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离开乡村进入城市,成为城镇化进程中不可忽视的建设大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工队伍。随着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和深化,农民进城务工的主要目的也逐渐由增加收入转变为融入城市成为市民。

1.1 农民工市民化

加快乡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我国“十四五”期间的重要目标。长期以来,城市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教育环境、生态文明均优于乡村,从而吸引了大量农民进城务工[1]。农民在城市工作的流动性大、职业替代性高、自身技能不足等,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制约了农民工市民化发展。农民工市民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进程,应让农民工在收入、医疗、保险、教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保持一致。

1.2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是根据不同职业需求对劳动者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实践技能的培训活动,可以提高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生产方式的发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越来越高,通过职业培训将劳动者培养成为一名技能型人才是一条重要途径。

1.3 农民工市民化与职业培训的关系

“十四五”期间,我国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增强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必须先让农民工能“留得住”,在就业能力、技能水平上有所提升。首先,参加职业培训能提升农民工劳动技能。职业技能水平越高则收入越高,越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对实现市民化的预期也就越强烈。其次,参加职业培训能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越低,其在城市中的认同感觉越低,与城市同质化程度也越低,与城市居民的距离感越强。通过职业晋升获得收入较高的工作,实现职业阶层的向上流动,是农民工提高社会地位的重要方式。

2.1 政府层面

2.1.1 政府部门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投入不足

名目较多的培训项目和相对高昂的培训费用是各级政府对农民工职业培训资金投入不足的重要原因。政府部门针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项目较多,每一个项目所需的职业培训费用从上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农民工不愿意花费更多的费用提升技能,培训机构也不会承担费用,这些费用主要由各级政府部门承担[2]。

2.1.2 培训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主要由人力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住建局、科技局、教育局等部门分行业、分项目管理,其培训主体包涵就业农民工、在岗农民工、农业职业经理人、青年农民工等。

从培训管理角度来看,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管理,但不同培训项目的主管部门各不相同。培训管理上,各部门看起来责任到位,但交流和沟通很容易脱节,造成沟通不畅、信息滞后等情况,不但影响培训效果,还易造成资源、资金浪费等情况。

2.1.3 培训过程性监管体系不完善

对于农民工培训过程性管理,存在“重规划、重签约、轻管理、轻规范”的现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均能严格按照培训条目设立培训发展规划,并对签约授权的培训机构和学校能做到资质审查,从源头上保证培训机构能依法、诚信、规范办学。但是签约成功后,各个部门对农民工培训日常监管和质量监管不到位,没有建立全面的培训效果管理体制,缺少对培训师资、培训场所、经费使用情况等培训具体实施情况的日常督导,更缺乏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评估,造成了培训过程性监管流于形式。

2.2 培训机构层面

2.2.1 培训机构不能满足培训需求

部分农民工认为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较为粗放,未能与工作岗位实现需求相契合。首先,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不符。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安保、环保、物流等劳动力密集行业。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时,培训内容以理论教学为主,使用的培训资料以教材为主,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训内容较少,不能满足现代化的用工需求。其次,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设置缺乏敏锐的市场眼光,培训内容设置较为固定,特别是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及更深程度推进的重要发展机遇面前,培训机构对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方面的职业培训项目未切实满足农民工需求,降低了农民工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

2.2.2 培训形式单一

制约农民工参与职业培训的一大因素是培训形式。培训机构出于人员管理、成本管理的角度出发,大多选择大班制统一授课,但由于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地点和学习时间不一致,容易造成大面积缺课或长期不来上课的情况,势必造成培训质量不高的现象。此外,培训机构采用课堂教学,很少采用现场教学,培训形式的灵活性更低,农民工参与动手实践的机会较少,导致培训效果大打折扣。

2.2.3 培训机构办学不规范

培训机构办学不规范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师资力量不强。在对农民工培训大力扶持的基础上,教师的需求增大,势必会造成师资质量不高的现象。其次,从培训师资队伍来看,参加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教师的流动性较大,培训机构通常根据开设培训项目临时聘请教师,临聘教师完成培训工作后不再参与后续教学,短期教学不能保证培训质量。

2.3 农民工自身层面

2.3.1 职业技能提升意识薄弱

农民工就业具有总量大、稳定性差、保障弱等特点。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凭借劳动力赚钱,其认为没必要花时间为提升技能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首先,农民工受到传统认知的影响,没有意识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长远发展的必要性,特别是从事易上岗、工作简单、无技能要求的农民工,普遍不愿意主动参加技能培训。其次,由于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在继续教育中呈现出一种不自信且自卑的心理,再加上农民工忙于解决生计问题和提高收入,更加不会积极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2.3.2 职业培训成本受限

农民工对提升职业技能的成本有较大顾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需要交费用,农民工不愿意花钱参加培训。由于农民工自身的职业技能水平受限,他们靠力气干活,无须过多技能则能有收入。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势必会耽误工作直接影响收入,还需要承担培训所产生餐食、交通、住宿等方面带来的间接费用,既花了培训费又影响了工作,因此部分农民工选择放弃培训机会。

2.3.3 职业规划能力不足

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主要从事服务业、建筑业、物流业、制造业等,身处的环境较为复杂,工作流动性大,更换工作频率高,工作持续时间短。不难看出农民工缺乏对职业能力提升的规划能力,没有思考职业方向的选择,只看重眼前的收入,未对职业技能发展的长远目标作打算,不关注职业技能培训的项目[3]。

3.1 政府层面

3.1.1 增加农民工培训的专项资金投入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需要稳定、持续和必要的资金,以及社会多方面的支持与帮助。以政府为主导的资金扶持投入是建立长期且高质量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最有效的抓手。

(1)中国科研界可根据中国科技发展需求,在目前中欧科研创新旗舰合作计划基础上,规划探索在“地平线欧洲”下中欧科技合作的新机制。主动设计在“地平线欧洲”下中欧科技合作的新执行机制,协商明确新计划下欧盟对华科技合作的专项经费,推动中欧科技合作朝着更加互惠双赢的方向发展。

一方面,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农民工技能提升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将农民工职业培训的资金保障落地。另一方面,可以适当吸纳社会力量加入农民工职业培训。比如采取农民工负担一部分、企业负担一部分、由各级政府负担主要部分的方式。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引入民间资本,提供稳定的培训资金链,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3.1.2 落实行政部门责任

鉴于农民工职业培训主要有人力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住建局、科技局、教育局等部门分行业、分项目、分级别管理模式难于管理的困境,各管理部门应分责任加强培训管理,全面掌握农民工职业培训情况。各级劳动就业保障部门牵头,采用信息化、层级化建立农民工培训管理库,做到信息互通、信息互查、责任互担,丰富行政管理手段,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将责任管理分项、分时落实到位。

3.1.3 加强培训质量监管

农民工职业培训过程中存在“重签约、轻管理”的现象,需要发挥多方力量,共建职业培训监管网络。政府需规范培训机构日常管理,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指定各个部门的权责范围,监管责任贯穿培训全过程,从农民工用工需求、培训项目设置、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到培训日常规范,如培训机构是否擅自缩减课程、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实际需求、培训到课率、培训合格率,再到培训内容在真实工作场景中的应用程度、培训有效性、培训后续随访等,开展全方面、多主体、全流程监管[4]。

3.2 培训机构层面

3.2.1 科学设置培训项目

国务院印发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 年)》提出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市场缺口较大的职业、围绕促进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之前,要充分调研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岗位需求,紧紧跟随市场发展方向,及时调整培训项目和内容,动态地科学设置培训项目,以满足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需求。特别是就业市场缺口较大的制造业、居民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物流业等行业的培训项目,能真正解农民工所需,才能吸引农民工自愿参加培训。

由于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较为特殊,职业培训模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职业培训的效果。因此,灵活设置培训方式、创新培训模式能进一步提升培训成效。培训机构在设立培训班前,应根据参与不同培训项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培训方式[5]。针对市场需求多、技能含金量高、实际耗材量大的部分工种,培训机构要积极与用人企业推行创新型农民工职业培训模式,试推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班,打造与知名企业共建学徒明星班等。

3.2.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是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既能保证农民工职业培训质量,还能为培训机构赢得好口碑。培训机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建设师资队伍。

首先,分三级管理培训教师,即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志愿服务教师。培训机构根据培训项目培养一批稳定的专职教师承担教学和学习组织工作,建立专职教师档案。建立兼职教师库,储备足够量的兼职教师。需要过程辅导时可请志愿者帮助,既能在培训中学习又能为培训机构节约经费,还能保证培训质量。其次,建立教师动态管理机制。培训机构内全部教师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由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评价教师教学能力,不再聘任实践能力低、专业知识不高的教师。

3.3 农民工自身层面

3.3.1 树立技能提升意识

农民工文化水平受限,思想观念落后,受所从事工作环境的影响,不了解国家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特别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业的影响加剧,农民工要想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必须转变学习观念,树立职业技能提升的意识,更要将学习的意念坚持到底,把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当作终身理想,坚持参加培训,制订技能目标,避免惰性思想,为能胜任更高技能、更高收益的工作努力。

3.3.2 人才补贴刺激培训意愿

由于培训费用原因,农民工不愿参加职业培训的现象较为普遍。用人企业需给予农民工一定培训补贴,鼓励农民工参加从业资格培训、高等级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主动参与技能培训。对于农民工给予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补贴措施,激励农民工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能力证书及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对于上课积极、学习认真、学有成效的农民工可以给予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对获得证书或奖项、技能过硬的农民工给予高层次人才补贴措施,以减轻农民工负担。

3.3.3 学习规划职业生涯

农民工学会职业生涯的自我规划,坚定奋斗目标,才能融入城市,在城市发展进程中立住脚跟。首先,农民工必须建立职业发展意识,通过培训成为技能型、创新型、发展型人才,提升技能水平,把自己培养成技能工人。其次,主动参加职业院校、技师学院的农民工学历提升项目。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相继出台面向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农技人员等群体单独招生政策,各高等职业院校、技工学校采取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实行弹性学制、学期、学时等措施吸引有提升职业需求的农民工入读,探索农民工学历教育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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