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学警自媒体法律规制意识培养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1-15 点击:

文 / 朱亦帆,秦飞 上海公安学院

我国网民的数量已经达到了8.29亿,其中手机网民的规模已经达到了8.17亿。手机的信息交流也让传播的速度效率有了提升。根据资料显示 ,微博的使用率目前已经高达50.9%。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出,社交软件的普及面广,影响力不容小觑。《2018年自媒体行业白皮书》中有过数据统计,自媒体的受众人群年龄普遍在18—27岁,而公安院校的学警恰好涵盖在该年龄段中,因此,社交软件的应用普及程度在学警中较高。

自媒体时代公安院校学警的自我表现意识更加强烈。公安院校学警在考上公安院校后,对于先前学习备考的状态环境有所变化,因此会增加自我表现的意识。尤其是从警目标实现,从警之路的梦想也刚刚启航,学警们往往会有更多憧憬。因此,公安院校的学警的表现意识会体现在社交软件等自媒体平台上更为活跃。

自媒体时代公安院校学警的育管工作变得更加开放。自媒体在网络空间为公安院校封闭式警务化管理打开了“一扇门”,封闭式警务化管理模式与开放式网络空间之间的形成鲜明对比。一般的公安院校多为警务化管理模式,但是在自媒体时代下,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使得人人都能够畅所欲言,学警也能够通过社交媒体来发布各种信息,开放性的网络不仅能够将各类信息输送到学警处,也能够让外界了解公安院校的警务信息。自媒体的开放性讨论也对公安院校的内部情况有了一个小口子,普罗大众也能够看得到院校的信息。

自媒体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传播途径,我国对自媒体法律规制尚处于不断完善阶段。对于自媒体信息传播的管理措施更多的是沿用和借鉴已有的网络信息管理条例而制定。

中国互联网媒体信息中心于 2017 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媒体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的数据表明互联网下的自媒体成为网民首要信息来源和表达工具,公众在自媒体上发表的言论,成为塑造社会舆论的关键因素。自媒体使用率逐年提升,自媒体言论问题也层出不穷,但就目前而言我国专门规制自媒体言论的法律几乎屈指可数。有关的规范条文也多是分散在各个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从2000年起,《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首次规定明确了在自媒体运行中,因触犯法律所担负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这个决定划分了禁止言论的界限,但是多为普适性的条文罗列,对实际的危险程度并没有进行阐述。

2012年,颁布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该决定对于自媒体运营商的责任与义务有了近一步的明确,保障了用户的信息安全问题,也正式给予自媒体用户信息传播的权力。

2013年,由最高院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徘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自媒体言论上危害到国家、社会以及个人的安全行为进行了界定,对于在自媒体角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该解释同时明确了关于利用自媒体等网络手段实施诽谤的公诉程序,对打击自媒体不当言论有着现实指导意义

2014年,《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使用自媒体工具的用户必须实名通过身份认证才可发布言论,而转载、发布与时政有关的新闻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原则下,才可以进行。并且公安部出台规定,利用微信、QQ 等即时通讯工具或发邮件的方式传播恐怖暴力信息的行为,适用煽动分裂国家罪等九项罪名。

自媒体时代不断发展,公安院校作为培育新一代人民警察的摇篮,更加要重视对学警自媒体法律规制意识的培养。

3.1 在教学课程中融入与使用自媒体相关的学习内容

除了目前传统的法律课程教学,公安院校可以专设关于自媒体的民警法律规制课程,例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网违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除此以外,在课程中融入更多的与自媒体有关的法律案例,在课堂讲授课程的同时,融入更多的现实案例。多讲解一些学警在就职后可能遇到的与自媒体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以当下社会热点问题为案例,充分调动学警们对于学习自媒体法律知识的兴趣。在案例教学法中,鉴于自媒体有别于传统的法律知识,可以开展更多的小组讨论环节。例如:《警民媒体良性互动》课程,传统的课程中大部分教授的是关于舆情。若与自媒体内容相结合,可以根据目前已有的涉警舆情案例,展开小组的环节讨论,让学警们表达自己的见解,形成良性互动。这样的教学模式有利于改变传统的单纯、枯燥的“灌输式”教育,从而充分发挥了学警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对于教学的内容的理解也更加的深刻。

同时,相关的思政课程也可以融入对自媒体使用的引导。让学警深刻意识到,执法过程应该更加规范,对自身要有更高的要求来约束。注重警务人员的特殊身份,从而营造良好的警营文化氛围。

3.2 搭建公安院校师生之间自媒体使用沟通交流机制

鉴于自媒体的应用范围广泛、影响力大的特点,学警更多的时间是在课堂之外接触到方方面面的自媒体,一旦遇到有不理解的问题,都需要及时的沟通与引导。因此搭建公安院校师生的自媒体交流平台,是保证学警日常能够与老师交流顺畅的重要规划路径。

沟通机制能够从师生之间的交流以及老师与家长的联系来完善。从公安学校的角度来看,首先,封闭式教育下,与学警日常相处最多的是辅导员,辅导员平时可以密切注意到学警的学习状态情况,以便及时做出正确引导。同时学警运用较多的自媒体是微信朋友圈,辅导员在学警平时发布的信息中了解到学警的思想状况,如果涉及到违法发布或者转载信息的情况,应当及时制止,在察觉到可能触及会的法律风险后,做出相应措施。辅导员还可以注重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和家长一起,实时把握学警的思维动向,定期召开座谈、印发一些关于自媒体法律意识的文书进行宣传。

其次,学警接触较多的是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可以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方便学警课下与老师做课后交流,老师能够为学警答疑解惑。任课老师多了解学警的自媒体法律困惑之处后,根据学警的疑难问题调整安排授课内容。

3.3 完善公安院校学警自媒体使用行为规范相应制度

目前公安民警关于自媒体的法律规制较少,针对学警正确使用的行为规范更加少,因此,公安院校可以做出相应的制度。在制定制度的同时,做好普及工作,让学警清楚地明白其重要性,开设相关的讲座进行宣传,在宣传的过程中,举例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民警自媒体使用不当的事件,以此来提醒学警时刻注意不要突破自媒体法律规制的警戒线。

完善院校自媒体使用的行为规范过程中,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是对标公安民警基本职业素养与道德规范。既能够全面发展学警的法制教学,也要让学警明白,虽未正式走上岗位,但是应当在校学习期间就以一名警察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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