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试题)2.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辩证运动,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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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试题)2.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辩证运动,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5篇

【篇一】(国家开放大学试题)2.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辩证运动,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txt心若无尘,一花一世界,一鸟一天堂。我曾经喜欢过你,现在我依然爱你希望月亮照得到的地方都可以留下你的笑容那些飘满雪的冬天,那个不带伞的少年,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
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是按照一定规律进行的,这种合规律的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们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思想模式,如逻辑格式等等。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明这个问题:“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嘹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
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

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再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认识可以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
认识可以使主体在实践活动之前,确定既符合自身需要、又符合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作出预测和规划;
认识可以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节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
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
认识还可以使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最后,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是当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首先,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头,指导实践活动的进程;
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
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

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
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
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毛泽东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是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内容。

【篇二】(国家开放大学试题)2.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辩证运动,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txt心若无尘,一花一世界,一鸟一天堂。我曾经喜欢过你,现在我依然爱你希望月亮照得到的地方都可以留下你的笑容那些飘满雪的冬天,那个不带伞的少年,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
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是按照一定规律进行的,这种合规律的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们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思想模式,如逻辑格式等等。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明这个问题:“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嘹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
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

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再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认识可以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
认识可以使主体在实践活动之前,确定既符合自身需要、又符合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作出预测和规划;
认识可以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节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
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
认识还可以使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最后,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是当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首先,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头,指导实践活动的进程;
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
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

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
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
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毛泽东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是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内容。

【篇三】(国家开放大学试题)2.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辩证运动,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期中论文

题目:论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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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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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论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摘要】实践与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个重要范畴。实践和认识的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的方法论原则。文章从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实践对认识的指导作用和认识和实践的统一三个方面论述了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这条原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关键词】实践;
认识;
发展;
统一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实践的辩证发展过程决定的,同时又取决于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相统一的辩证本性。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是实践发展的思想指导。认识运动是一个有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往复不断发展,实现认识与实践、主观与客观的具体历史的统一。实践与认识具有辩证的统一的关系,以下主要从四个方面探讨了这一关系:

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认识依赖于实践,产生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动力,认识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实践发展的无止境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无止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生产与实践的需要。人的认识活动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为了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们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取决于人们社会实践的需要和水平,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围绕着各个时代人们社会实践的需要进行的。其次,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人只有在变革事物的实践中,人同客观对象反复相互作用,变革客观事物,人们才能透过现象深入本质,认识其本质和规律。当然,我们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因为一个人的精力总归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都亲自实践,获得直接经验。就人类知识的总体来说,归根到底还是来源于实践。

其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一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近代的物理学、化学、数学等学科的发展,都是由于实践的需要而推动的。其次,实践在给人们提出新课题的同时,也不断提供大量有关的经验材料以及新的认识工具,使人们能不断解决这些新的认识课题,推动认识不断向前发展。例如,人的生理器官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但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出望远镜、显微镜、雷达、电脑以及网络等,大大延伸了人的器官。第三,实践还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例如,人类和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不断给医学提出新的认识课题,同时不断提供大量的临床经验供人们研究,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从而推动医学不断发展。总之,实践长才干,实践水平越高,人的认识能力也就越强。

再次,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一种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真理性,这在主观领域是不能解决的,只有社会实践才是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真理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主观认识,检验真理就是要判明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实际相一致。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是唯一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因此,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最后,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人们认识实践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有效的改造世界。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最终归宿。在实践中生产、发展的认识,又要为实践服务。总之,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它强调认识的产生、发展、检验和归宿都离不开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

二、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对实践指导的两种情况,在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的同时,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又强调认识对实践有巨大的反作用。实践需要认识的指导。离开认识的指导,实践就变成盲目的实践。认识对实践的作用有两种不同的情况:正确的认识对实践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实践中获得积极的成果;
错误的认识对实践有阻碍作用,在实践中会产生坏的结果。

要正确的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在实践活动之前,认识可以帮助主体确立既符合自身需要又符合客观实际状况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做出预测。其次,认识可以帮助主体了解和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认识可以帮助主体按照意愿及时调节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超越局部经验的局限。第五,人是可以帮助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地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等。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
就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知与行、实践与认识的统一;
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

三、认识与实践的辩证过程

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不断反复、无限发展的过程。

首先要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感官获得的对事物的现象或外部联系的认识,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形式,是人们通过思维获得的对于事物的本质或内部联系的认识,其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作为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在认识论中坚持唯物主义;
其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在认识论中坚持辩证法;
再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不可分割的,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会导致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

其次,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过程并没有完成。要完成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已经获得的理性认识还必须回到实践中去,实现认识过程中的第二个阶段,因为理性认识只有再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实现指导实践、改造世界的目的,才能得到检验、修正、充实和发展。

四、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性

实践和认识的统一性是认识运动的根本规律。经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两个阶段,一般地说,一个具体的认识过程已经完成。但是,人类认识是一个曲折、复杂、无止境的过程。即使是对一个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由于受主体、客体以及实践水平的限制,往往也不是那么简单能够实现的,而是经由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人类的认识运动经过多次反复,不是没有前进的循环往复,而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认识的客观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及其过程是无限的,每一具体事物又具有无限多样的因素,因而发展也是无限的,这就决定了人类认识必须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同时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总是不断发展的,实践的发展对认识提出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又推动着认识不断向前发展。主体认识能力的提高也是无限的。主体的认识能力在实践中产生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因此,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对课题的认识必然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

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性表现为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发展表明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运动中贯穿着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不断地解决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达到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首先,它们之间的统一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这是因为主观认识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具体实践中同客观实际相符合。因此,人们运用认识指导实践必须从具体的实际情况出发,使认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其次,它们之间的统一是历史的即变化发展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是因为实践总要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发展,主观认识必须与不断变化发展的实践相适应,使认识与已经变化发展了的实践相统一。

总之,就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和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毛泽东指出:“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参考文献:

[1]邓晓辉、孙继军、王双梅、蒋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

[2]肖兴燕,《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选》解读,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

[3]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

[4]庄福龄、杨瑞森、余品华,《毛泽东哲学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篇四】(国家开放大学试题)2.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辩证运动,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txt心若无尘,一花一世界,一鸟一天堂。我曾经喜欢过你,现在我依然爱你希望月亮照得到的地方都可以留下你的笑容那些飘满雪的冬天,那个不带伞的少年,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
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是按照一定规律进行的,这种合规律的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们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思想模式,如逻辑格式等等。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明这个问题:“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嘹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
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

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再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认识可以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
认识可以使主体在实践活动之前,确定既符合自身需要、又符合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作出预测和规划;
认识可以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节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
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
认识还可以使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最后,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是当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首先,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头,指导实践活动的进程;
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
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

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
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
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毛泽东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是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内容。

【篇五】(国家开放大学试题)2.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辩证运动,是一个由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1、认识的辩证运动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第一,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

人的认识过程是在实践基础上从感性认识能动的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的特点,感性认识只是对事物表面现象的反映。是认识发展的低级阶段。

在实践基础上,人类认识从感性认识进一步上升到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而得到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的特点。理性认识深入到事物内部的本质和规律,是认识发展的高级阶段。

第2,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它们是认识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在内容、形式和特点上都有质的区别,另一方面他们又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在实践基础上达到辩证统一的。表现在: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为理性认识。第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另一方面,理性认识里也渗透了感性因素。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其一,理性认识本身应该是正确的,这是实现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前提。

其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认识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这是实现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保障;

其三,理性认识必须为群众所掌握,化为群众自觉实践,这是实现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根本途径。

其四,要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这是实现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物质基础。

3、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第1,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

其一,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要受到客体本身发展过程和客体本质暴露程度的限制。

其二,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要受到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

其三,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还要受到主体本身诸多条件的限制。

所以,一种真理的认识,往往要经历实践、认识、在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达到。

第2,认识运动的无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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