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10-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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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3篇

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篇1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体会

【篇一: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全市县区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安排,元月 日- 日,我参加了在为期5天

的全市县区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此次培训时间虽

短,可它对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我来说,犹如雪中送炭,更是一场及时雨。通过此次培训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全面和系统的认识,同时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丰富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修养,重新审视了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认。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在此次的培训中,通过认真聆听领导、专家的讲课,尤其是《纪检宣传》、《全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等课程,深刻阐释和解读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路径选择和努力方向,进一步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职能监察的重要机关,担负着监督本部门廉洁、务实、高效履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的重要职责;
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作为编制部门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深刻认识到机构编制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我国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涉及到上层建筑的架构,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政治保障,当前

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做好机构编制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刻不容缓,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二、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决定了我们的专业素质必须过硬。本次培训班上,市纪委领导和专家教授深入浅出、生动精彩的授课,让我耳目一新,受益匪浅。专家在《执法和行政效能业务知识暨实务》、《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课程中,剖析典型案例,结合当前实际,全面系统地讲解了执法工作、案件检查、信访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知识,具有很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提升我的专业理论素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同时,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也得到了增强,理清和掌握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业务工作的程序规定和一些常用的方法技巧,使我对业务知识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大力增强了自我约束性和当好表率的自觉性

做事先做人,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廉洁正派,做到公正、公道,要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生活上作风简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升个人品德修养,增强鉴别是非的能力。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排除各

种干扰、顶住各种压力,切实履行职责,做党的忠诚卫士,干部的表率,群众的贴心人。以“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为民情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对于如何做好机构编制部门纪检监工作,发挥纪检干部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今后的工作中将着重提高三种能力:

(一)提高服务中心能力,保障编制管理有序推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必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把纪检监察各项职能工作纳入到中心工作中去通盘考虑,强化监督检查,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二)提高治庸肃纪能力,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全市“转作风、惠民生”活动为契机,密切联系群众,以转变工作作风作为突破口,切实整治干部队伍中庸、懒、散等现象,着力解决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贪图享受等方面的问题。

(三)提高危机应对能力,加强舆情网络工作。正确对待和积极用好网络舆情,提高危机应对能力,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

【篇二:做好纪检工作的几点体会】

发挥纪检效能 提升质监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作为质监部门的纪检组长,如何履好职、尽好责、发挥好作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值,值得认真研究和探讨,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做好纪检组长需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 增强责任意识,勤政廉洁

(一)正确认识纪检组长的工作职责。纪检组长要紧贴本系统、本单位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这是纪检组长工作任何时候都要唱响的主旋律。部门纪检组长的工作性质从领导关系上看,它受上级纪检部门领导,又受同级党组书记和局长领导;
从工作职责上看监督是第一位职责,协助本单位、本系统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协调抓好查处惩治权限内的违法、违纪腐败案件;
参与协助党组抓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治教育工作。从具体工作环境上看,一方面是上级派驻纪检组长,形式上具有相对独立工作的含意,又属同级党组班子成员之一,很大程度上具有领导职位二重性;
在工作中,既有工作职责相对专业的一面,又有班子成员相互配合从属的一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他既要对上级组织负责,又要对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

要对下属单位的领导负责,又要对下属单位的职工负责。因此,如何当好纪检组长,首先必须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范围,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工作中要始终做到:履行职责不越位、督导落实不包办,既要当好协调人,又要当好牵头人;
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

(二)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古人云:“己身正,不令而行;
己身不正,虽令不从。”说的就是廉洁奉公与政令畅通的关系。因此,纪检组长必须以身作则,忠于职守,提高思想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自我。要坚持“廉洁方能带人,身正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无私方能感人,惩治方能制人”的原则,在各方面为干部职工做出表率。只有自身素质过硬,才有资格去规范、约束和监督别人。首先做事公道正派。纪检组长是党规党纪的具体实施者,是正义和公平的化身,要时刻站好岗位,在任何情况、任何场合下都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履行纪检检察工作职能,坚持党性原则,不仗势欺人,不搬弄是非,不诿过于人,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办事、刚正不阿,敢于说真话、报实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做到严肃执纪、公正待人;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从严管理、取信于人,面对成绩、面对群众不心高气傲,面对困难、面对挫折不怨天尤人,努力树立新时期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

形象。二是工作无私奉献。纪检工作本身就意味着牺牲、意味着奉献。作为纪检组长,要做到“会比”、“善守”。“会比”,就是在物质享受上要向低标准看齐,多与普通群众比、与农村贫困户比、与失业困难职工比。“善守”,就是要善于把握住自己、守住根本,不管地位、收入怎样变,淡泊名利的心态不变,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做一个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人,达到“淡泊名利、宁静致远”、“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境界。三是办事真抓实干。要带头执行上级的各项政策、命令,围绕本部门工作重点,创新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大力倡导“不为失败找理由、只为成功想办法”的干事氛围,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经常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坚持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把反腐倡廉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带头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追求纯洁高尚的人格品德,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倡导务实、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四是从政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组长,在廉洁自律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要清清白白做官,实实在在做事。要时刻记住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

害,常怀律己之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和考验,真正做到干事干净,干净干事。在日常生活中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膨胀贪欲;
管住自己的手,不胡乱办事,不吃拿卡要报;
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喝,不乱吃,不乱说;
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守得住

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抗得住压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坦坦荡荡做“官”,始终一身浩然正气。

二、 增强大局意识,注重团结

团结出战斗力、出凝结力、出生产力、出干部。一个部门工作的好坏,是否有战斗力,关键是领导班子是否团结。纪检组长是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的一分子,是一名副职。所以必须注意与领导班子搞好协调,促进团结,维护大局,与上下共同唱好“团结歌”。

(一) 要正确处理与领导和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上,要以人民利益和党的事业为重,坚持真理、服从真理,多维护、多服从、多沟通、多成事,善于争取领导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对下,要注意引导和服务,多关心、多理解、多信任、多宽容,充分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对内,要团结协作、同舟共济,多尊重、多默契、多商议、多支持,处理好与其他副职的关

系,促进领导班子的团结;
对外,要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多交往、多联系、多协作、多配合,力争成为良好的合作伙伴。

(二)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纪检组长要紧紧把握部门“中心工作”,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为部门“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一是要定期督促、指导和检查管辖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经常为领导班子出主意、提建议,注重多请示、多沟通、多汇报争取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从而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增强组织协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三是鼎力相助的诚心。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班子集体或正职、其他副职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差错是在所难免的。以诚相待,鼎力相助,这是最起码的风格和意识。副职,本身就是助手,对正职的支持是分内事,也是副职必须具备的素质。“相互补台、好戏连台。相互拆台、共同垮台。当正职出现失误时,切忌说三道四,评头品足,让正职难堪,以抬高自己,而应当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找对策解决问题,树立正职权威,而绝不能袖手旁观。当其他副职出现失误或遇到困难时,不能看人家笑话,更不能落井下石,而应主动帮其分忧,巧妙地帮其纠正。

三、 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政

【篇三:纪委干部严守纪律心得体会(最新)】

纪委干部严守纪律心得体会

4月15日,委局召开了严守纪律专题辅导会,会后,干教室召开室务会,庄胜昔主任传达了部分纪律规定、中纪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和领导要求。通过对各项纪律和典型案例的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遵守纪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要克服自身存在的自由主义,做严守纪律的排头兵。

一、切实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规范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行动的行为规则。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只有政治纪律严明,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如果政治纪律松弛,党就会一盘散沙。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

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二、切实遵守和维护党的组织纪律

党的组织纪律,是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原则与规范,它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组织纪律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在工作中要做到讲程序,遇事主动汇报、杜绝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坚决服从各级纪委相关纪律要求,服从工作服务大局,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依纪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切实遵守和维护党的经济纪律

党的经济纪律,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证党的政策的顺利执行而制定的财经政策和制度,以及经济法规。共产党员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经济纪律,是其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作为一

名党员,要遵守党的经济纪律,这对于我们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反对腐败现象,从严治党,端正党风,有着重要的意义。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常修为政之德、常思廉政之幸,常想贪欲之害,切不可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象。

四、切实遵守和维护党工作纪律

党的工作纪律是指导、约束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保持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规定,是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中,无论是想问题还是办事情,都要坚持党性、出于公心,既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又要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安全文明规范办案。要强化保密意识,

健全保密机制,提升保密能力。做到不该说的话绝对不说、不该吃的饭绝对不吃、不该去的地方绝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绝对不做,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切实遵守纪检干部生活纪律

生活纪律是针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纪律规范,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身形象,也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遵守生活纪律,做到不参与赌博,为人诚信,遵守承诺,在公共场合注意形象,遵守社会道德,处理好家庭关系,不接受公款吃请,不参与封建迷信和反科学的社会活动。同时对家人进行约束,做好表率带好头,坚决维护党的各项纪律。

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篇2

开展“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四洁’

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所作的《统一思想,加强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工作报告,以及当代道德模范楷模郭明义,纪检干部榜样崔佳林等先进事迹后,仔细对照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和不足,认识到加强自身建设是完成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结合工作实际,做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纪检监察干部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拒腐蚀永不沾,就有了钢铁屏障。大量的腐败案例时常警示我们腐化堕落起于一念之贪,滥用职权源于一念之私。因为理想信念动摇了,和他们的初衷背道而驰,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他们背弃了自己的理想信念,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损害了党的事业。通过学习要求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在政治上、行动上永远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立场,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住考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做诚信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目前,有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浮夸,官僚主义严重,不深入实际,脱离群众,对照自己通过学习也存在着或多或少差距。自己在今后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脚踏实地干工作,埋头苦干,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敬业奉献,坚决制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密切联系群众,群众无小事。无时无刻都要求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保持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把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做为基层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时时刻刻对照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严格自律,主动接受监督,防微杜渐,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上是我在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中的几点心得体会,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篇3

  体会意思是指体验领会。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选择。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按照要求通过自学的方式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能够深刻认识到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打牢了运用《规则》开展检举控告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个人学习情况,我谈一下自己的学习收获和体会

  聚焦主题,做好“宣传员”

  《规则》的出台,明确了很多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如哪些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通过哪些方式进行检举控告、检举控告人有哪些权利义务等。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做好“宣传员”,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及时推送《规则》原文和释义,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度;另一方面,在接待来访人员时,根据《规则》第四条中予以受理的信访内容,有针对性地先行告知当事人处理原则和程序,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且已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当面予以答复。

  以上率下,做好“战斗员”

  《规则》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做好“战斗员”,对检举控告做到及时办理、及时沟通、妥善处置。《规则》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对于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信访接待工作人员要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树立“马上就办”的理念,真心实意的为群众解决问题。同时,主动与承办单位联系,及时与来访人沟通,确保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办理的知情权,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

  守住初心,做好“勤务员”

  《规则》的制定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个群众身边。作为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提出的申诉、批评或建议,不论正确与否、能否解决,都应当细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把其反映的问题、重要情节和要求,如实地记录清楚。来访人中既有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也有思想认识问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接待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既要按政策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又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宣传政策、释疑解惑、教育疏导,使来访人自觉地遵照《规则》规范自己的信访活动。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20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本人通过认认真真学原文,逐条逐句学深悟透,联系实际工作,分享学习心得如下。

  一、深刻领会《规则》制定的深远意义

  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发布顺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即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则》共有十章五十八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地从检举控告内容、接收、受理、办理、处置流程,再到对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综合运用,诬告陷害行为等后续查处都明确了执行标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工作中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是贯彻执行《规则》的根本政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规则》第二条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所以,抓好《规则》落实是一项具体政治检验。

  三、工作中以务实作风抓好贯彻落实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即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又要有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规则》中第五条中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保障合法权利、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当面对检举控告时,我们要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检举控告,引导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同时,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担当者鼓劲,为干事者撑腰,真正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四、工作中以制度保障抓好贯彻落实

  (一)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多渠道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是当前基层最实用的监督手段之一。

  (二)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接待重要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负责任地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妥善处理问题,是纪检监察干部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

  (三)规范处理检举控告。严格执行《规程》中的受理、处理、处置环节,以及维护好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规程办事,按规章办事,不放过一个违法乱纪分子,也不让一个清白干部被冤枉,是纪检监察机关维护制度权威的关键。

  (四)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公正无私,严于律己,以事实为依据,对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将严肃查处,是纪检监察机关公正严明的体现。

  总之,通过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认真细细地学习,本人在今后工作中将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严肃规范地处理好每一起检举控告,决不滥用职权,决不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任性问责,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入手,从细节抓起,充分发挥好《规则》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制度保障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2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规则》的通知要求,通过参加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我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能够深刻认识到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打牢了运用《规则》开展检举控告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个人学习情况,我谈一下自己的学习收获和体会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颁布执行,对于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该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履行好岗位职责提供重要支撑。因为《规则》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流程以及检举控告当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齐抓共管,确保处理检举控告达到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好检举控告工作,需要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需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高度自觉,全力执行。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确保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对《规则》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重点,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分清主次,确保不因诬告陷害挫伤干事积极性。近年来的信访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一些人出于一己私利,诬告陷害他人,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也因为如此,中共中央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颁发了《规则》。为严惩诬告陷害行为,《规则》明确了完备的制度要求,既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又明确对诬告陷害的严肃处理,同时为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一是明确界定了诬告陷害行为。《规则》规定,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强调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批准。二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规则》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注意发现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对于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或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从重处理。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件,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利益,应当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三是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对失实检举控告,可以采取发函说明、当面说明、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比如,向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本人发函说明或者当面说明,向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情况。对因检举控告失实而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者向有权机关提出纠正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三、搞清界限,举起检举控告这把惩治贪腐的利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处理检举控告的第一层级,需充分掌握界限。只有区分清楚,才能正确界定并及时处理。《规则》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都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

  四、按规办事,确保检举控告办理结果历史检验合格。检举控告的主体是人。一旦处理不好或者胡乱处理,就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为结果关系到一个人的未来命运。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流程,站在政治高度、站在为当事人高度负责态度办理,使办理结果永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特别是要严防办成冤案、错案,最后给党和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切实做到熟知《规则》、弄懂《规则》,然后模范执行《规则》。《规则》对纪检监察干部办理检举控告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违规惩处措施。倘若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徇私枉法,甚至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应有的惩处。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记住自己肩上的责任和国家依法治理的担当,确保处理检举控告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使自己永远心怀坦荡、无怨无悔、问心无愧,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不生仇恨。只有这样,才能让纪检监察工作得到组织和人民的认可和点赞;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在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走得坚实稳健、铿锵有力、战无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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