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来访接待网上录入案件基础业务办理情况整改报告(完整文档)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08-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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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来访接待网上录入案件基础业务办理情况整改报告(完整文档)

有关来访接待网上录入案件基础业务办理情况整改报告6篇

第1篇: 有关来访接待网上录入案件基础业务办理情况整改报告

来访接待服务标语

标语 ,来访接待服务标语

  1、“名”利双收,相约再会。
  2、客请留名,家园生辉。
  3、敞开心扉,尽善尽美。
  4、有朋而来,不亦说乎。
  5、互换名片,相约再见。
  6、贵宾登记,为您服务。
  7、签名登记,与时消息。
  8、礼仪之家,登记先行。
  9、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10、如有需求,请开尊口。
  11、留下尊名,相约再见。
  12、恭请登记,尽享服务。
  13、倾心解答,客户至上。
  14、欢迎观临,请问何事。
  15、人到名到,请君签名。
  16、恭请尊号,高朋入册。
  17、予人玫瑰,留有余香。
  18、你的需要,我必效劳。
  19、笔下留名,只为铭记。
  20、贵宾驾临,躬请登记。
  21、笑脸相迎,敬请咨询。
  22、登记有益,服务更细。
  23、迎接访客,排忧解疑。
  24、如有需要,愿意帮助。
  25、请留尊名,倒履相迎。
  26、您递名片,相约会面。
  27、先生女士,为您效劳。
  28、优先登记,优惠便宜。
  29、你我之间,君子之交。
  30、君来登记,荣幸至之。
  31、热烈欢迎,请您留名。
  32、赠予名片,沟通无限。
  33、君有需求,帮您分忧。
  34、客自远方,遗我端绮。
  35、真诚服务,信誉第一。
  36、留下腾讯,后会有期。
  37、你我方便,登记为先。
  38、配合登记,举手之劳。
  39、排疑解惑,竭诚服务。
  40、留下手札,方便联系。
  41、君有所求,尽请开口。
  42、请赐名片,相约再见。
  43、专业专注,用心服务。
  44、来者是客,敬请登记。
  45、为您服务,望您满意。
  46、您的需求,我的追求。
  47、会客需要,登记资料。
  48、名片在手,沟通不愁。
  49、您有需求,请开尊口。
  50、风过留影,人过留名。
  51、微笑迎人,服务周到。
  52、远方宾朋,在此留名。
  53、您的需求,我来解忧。
  54、登记尊贵,馨享便利。
  55、来访登记,便于联系。
  56、请留信息,传情达意。
  57、留下名片,方便联系。
  58、登记尊贵,联系温馨。

第2篇: 有关来访接待网上录入案件基础业务办理情况整改报告

接待来访工作流程

党委办公室接待来访的基本要求是: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并对来访人做好思想工作。主要流程为:
热情接待
(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要求,不论是否合理,能否解决,都要以满腔热情的态度进行交谈)
认真听记
(把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搞清楚,并记录在“来访登记表”上)
恰当处理
(就是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出符合党的政策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群众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继续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

将乐县医院来访接待工作流程

院办负责接受来自病人对医疗服务等各方面的问题反映及投诉,同时也统一受理病人以各种形式表示的感谢,积极有效的协调医患之间存在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一、问题反映路径:
1、向院办反映(地址:门诊楼四楼);

2、通过电话反映。电话号码:2322418;

3、病人也可向科室反映解决,由科室向院办或党办报告。
二、接待方式:
1、由接待同志认真听取病人反映(或阅读病人来信),并详细登记事由及联系方式。
2、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由接待人员负责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三、处理方式:
1、当场可以解决的问题,进行耐心解释、调解;

2、病人需要求助的事项,视情况给予提供帮助;

3、是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调查、核实。
4、将调查结果与病人反馈、沟通解释。属医务人员的服务问题,应予道歉,并按医院有关规定扣发具体当事人医德医风考核分。属工作环节或流程存在问题,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改进。

海门市人民来访接待工作流程(试行)

一、来访人进行来访登记。

二、由信访局接访科同志进行接谈。

三、确定办理方式。办理方式分为三种:

<一>、受理:

1.如果是重要来访,须将信息上报,经领导批示,然后根据领导批示进行交办,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登记。

2.求决类来访由接访科交办给相关部门或单位,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登记。

    3.其他一般来访,转送至乡镇或部门(单位)办理,由乡镇或部门(单位)将相关情况告知来访人。

    <二>、不予受理:

    1.应当向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来访不予受理,并告知来访人。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来访不予受理,并告知来访人。

    3.已经有权处理的部门受理或正在处理之中来访不予受理,并告知来访人。

    <三>、不再受理:

    1.来访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要求的情况不再受理,并告知来访人。

    2.对复核要求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情况不再受理,并告知来访人。

 

第3篇: 有关来访接待网上录入案件基础业务办理情况整改报告

文件名称

来访参观接待流程

版本号

A0

文件编码

起草人

日 期

适用范围

审核人

日 期

生效日期

批准人

日 期

来访参观接待流程

一、目的: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对外联系的工作流程化,加强公司在参观来访接待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流程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参观来访接待方面的工作管理。

三、部门权责:

1、行政部为公司接待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提供后勤保障。

2、公司各部门在接到参观来访预约后,须报行政部。

3、需公司领导出面或行政部协调的重要接待,应提前2天告知行政部。

4、行政部需要及时把来访参观者的信息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确定接待规格及标准及作陪领导。

5、对于重要宾客来访,行政部要协助对口部门拟定接待计划,根据集团接待相关规定,提前作好各项工作的事先安排。

6、原则上是不允许过多的外来宾客到生产车间参观。

7、宾客若有参观生产车间的需求,对接部门要向分管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进入车间参观。

8、集团行政部或其它集团二级企业有需到车间参观,需要通知青峰行政部,青峰行政部再进行相应的安排与准备

9、对于所需要去的参观车间,行政部要提前通知车间负责人,车间负责人根据宾客身份和人数做好相应的生产安排和准备。

四、参观路线

1、A(行政参观路线):大门迎接→会客室→厂区环境参观→食堂(宿舍)参观→荣誉室参观→质量检验室参观→重点项目(车间)参观→会议室洽谈→用餐安排或送客安排。

2、B(生产参观线路):大门迎接→会客室→车间参观(针剂、提取、原料药和口服固体车间针对性的选择)→用餐安排或送客安排。

3、C(技术实力参观路线):大门迎接→会客室→质量检验室参观→重点设备参观→重点产品工艺流程参观→样品室(实验室)参观→用餐或送客安排。

五、准备事项

1、提前一个小时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及时纠正需改善的地方,对接部门提前对参观路线进行相应的考察确认。

2、提前20分钟在前台做好LED显示屏的欢迎标语,有欢迎条幅或者参观指示牌的,要提前20分钟张挂和摆放好。

3、根据来访宾客情况,行政部提前协调预留车位,对于重要宾客,要提前安排好保安在大门外的公路两边指挥人车分流,以免造成堵塞和乱停乱放现象。

4、行政部提前20分钟通知门卫安排形象岗,提前通知各部门领料错开时间段,严禁宾客参观时间段,员工在厂区随意走动。

5、作陪领导或相关接待人员至少提前5分钟到大门等待迎接宾客的到来,需要拍照的提前准备好相机于专人拍摄。

6、若需使用会议室会谈,对接部门需提前布置好会议室,资料、水、投影仪或其它物件提前准备就绪,夏天空调要提前10分钟打开。

7、若需公司车辆接送的,行政部根据宾客情况,提前一天安排好所需车辆,要求司机提前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无故障。

六、参观流程

1、原则上宾客进入厂区和车间要佩戴外来人员出入证或者是来宾证。进入车间必须要穿工衣等防护用品,并要进行相应的消毒。

2、根据事先安排的路线,讲解人员向导带路,然后主客右边先行,主陪左边后行,其它人员随后。根据宾客来访参观目的,讲解人员针对性,并热情大方的讲解,要内外有别,严守本公司商业机密,拿捏有度。

3、参观时原则上是不允许宾客拍照,若有此需要,经请示分管领导方可允许宾客拍照,不宜拍照的场合需要向宾客说明。

4、宾客在车间及厂区内的各种活动,均要对接部门派人陪同,不可擅自活动,涉及参观重要岗位,咨询机密资料等事宜,均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5、宾客参观完后,若需要安排洽谈会议或者用餐和订酒店入住的根据集团标准统一执行,若需要安排车辆接送的,对接部门事先把情况通知到行政部。

6、来访参观接待完毕后,对接部门要针对此次接待组织总结会议,并把接待效果及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分管领导。

七、接待流程和接待通知单详见附件和表格

八、本制度由青峰药业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结合集团行政部所下发接待管理制度合理的完善公司来放参观接待管理,自二〇一四年*月*日起实施。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月*日

附件一 江西青峰药业来访接待流程图

注:1、 为接待部门执行, 为接待小组执行。

2、 为需要才执行的流程, 为必须执行的流程

附表一

江西青峰药业来访参观接待通知单

(一)来客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邮编

(二)、重要来宾个人信息:

1、背景:

2、在项目中的具体作用:

3、对公司技术、文化管理的认可度:

4、来访公司、会见领导历史记录:

5、个人爱好、忌讳等:

(三)、来访目的:□选型 □参观 □签合同 □合作

□顺访 □游玩 □其它

(四)接待级别

□A省级 □B地市级 □C普通级 □其他特殊客户

接口部门:

接待日期:

接待负责人:

手机及电话:

责任部门:

责任款项:

配合部门:

配合款项:

(五)来访时间及安排

到达日期

月 日

航班号(车、船次):

从 至

出发时刻 到达时刻

预计离开日期

月 日

返程票:□ 已订 月 日 时 分从 至

□ 待定 月 日 时 分从 至

(六)接待要求:

1、迎接

迎接地点:□机场 □火车站 □其它

接待人员:□司机 □指定人员

其它要求:□需持鲜花迎接 □需在迎接地点打欢迎 □车型有特殊要求

2、住宿

入住酒店:□一类:五星 □二类:四星 □三类:三星(快捷类) □其它

房间类型:□标准间 间 □豪华间 间 □套房 间

费用承担:□公司全部承担□客人完全自付□公司只承担房费,其它费用自理

其它要求:□提前办好入住手续 □开通国内长话费 □酒店包早餐 □摆放水果 □摆放鲜花 □摆放公司宣传资料 □摆放公司欢迎牌

3、就餐

费用承担:□公司全部承担 □公司承担接风、送行,其余客人自理

□客人完全自理 □ 其它

接风、送行宴建议陪同领导:□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指定人员

4、游览

5、礼品

礼品类别:□ 电器类 □ 文化类 □ 工艺品类 (续写申请单)

6、送行

是否安排车辆:□是 □否 送到地点:

(七)其它要求:
□录音 □录像 □拍照 □翻译 □做会议记录 □其它:

(八)接待费用预算:
元以内

申请人

部门经理审批

主管总经理审批

抄送告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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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有关来访接待网上录入案件基础业务办理情况整改报告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来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来访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来访事项的,应当动员到有关行政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投诉请求。

  第三条 应当及时将来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来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凭证,查询来访事项办理情况。

  第四条 应当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

  第五条 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境外人士向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转送、交办、督办来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向地方和部门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六条 对下列来访事项不予受理:

  (一)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二)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三)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第七条 对下列来访事项不再受理:

  (一)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复核结案的;

  (二)来访人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八条 来访接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

  (五)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来访登记

  (一)对所有来访,登记人员都应在信访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计算机”)中进行登记。登记要简化手续,高效便捷。登记事项为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和反映的主要问题,并确定处理意见。

  (二)对下列情况,安排候谈:

  1、集体访;

  2、属党政部门处理的个体初访;

  3、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未解决的个体重复访;

  4、其他需要安排接谈的。

  安排接谈的,登记人员应打印《来访接谈登记表》,送交接谈人员。对集体访,安排5人以下代表接谈。

  (三)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登记人员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告知单(见附件1至8),并对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以及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来访事项,告知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来访事项告知单只出具一次,由计算机自动分类编号输出。

  第十条 来访接谈

  (一)接谈人员要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阅看《来访接谈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询问有关情况,核实来访登记内容,并记录以下内容:来访人反映问题的主要情节及要求;
来访人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
越级访、重复访的原因;
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
与有关地方或部门沟通、研究来访问题的情况。

  如发现登记内容有误,应及时与窗口登记修正。

  (二)接谈后,需要省有关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见附件9),作归口处理。此单由计算机自动编号输出。

  需地方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见附件10),介绍来访人回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此单由计算机按市、州自动编号输出。

  需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向来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出具《来访事项告知单》,并劝导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或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对当天未谈完或需来访人补充材料的,可作约谈处理。

  (三)对来访事项涉及省有关部门的大规模集体访,可请相关部门前来联合接待处理。

  (四)外国籍、无国籍人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同胞以及华侨的来访情况,接谈人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对需直接答复的问题,要写出答复提纲并经领导审定。

  第十一条 事项办理

  对群众来访事项要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上报、通报、交办、转送、协调处理等。

  (一)上报

  上报采用《信访信息》等载体。

  1、有关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方面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对地方行政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反映;
带有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和问题;
重大的违法违纪问题;
顶拖不办的典型案件;
高级干部、知名人士来访反映的问题等需要省领导同志阅知或阅示的来访事项。

  2、大规模群众集体访、突发异常情况的处置等信息。

  3、反映政策性、地区性、苗头性问题,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来访事项。

  4、对来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专题调研的情况。

  省领导同志对上报材料有批示的,应将批示复印件函送有关地方和部门或其负责同志;
对地方和部门上报的重要来访情况,应逐级上报领导阅知。

  (二)通报

  对需向地方反馈的群众来省上访情况和我局处理来访事项的情况,以及群众来访反映的政策性、地区性、苗头性问题和地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编写《信访情况通报(访)》。

  《来访情况通报(访)》按内容可分为:情况性通报、问题性通报、预测性通报;
按时间分为:定期通报、不定期通报。

  (三)转送、交办

  1、转送。对需有关市、州或省直、中直部门一般掌握、了解和处理的来访事项作发函转送处理。对发函转送以及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的情况,要定期向有关市、州和省直、中直部门通报,并要求他们定期报告办理情况。

  2、交办。对省领导同志批示的,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关地方或部门处理意见明显不当等来访事项作发函交办处理。

  采用发函交办、转送办理方式的,可对多个来访事项,一并交办、转送,发综合交办、转送函。对情况紧急的来访事项,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处理,但需及时补发交办、转送函。

  (四)协调处理

  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或涉及多个地方、部门的来访事项,经领导同意,可邀请有关地方或部门来人协调处理。

  对需通过协调处理的来访事项,经办人应事先就协调人员、事项的初步处理意见等拟出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事后,经办人应及时督促落实。

  第十二条 督查督办

  严格按照《吉林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对交办的、未按规定时限报结又没有说明理由的或承办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明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来访事项,经办人应进行督查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督查督办可以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约请督办、实地督办和联合督办等方式。

  第十三条 文稿办理

  拟写文稿必须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精炼、标点准确,篇幅要简短,结构层次要清楚,内容要符合原意。

  文稿一般由经办人起草,并按审阅审批权限逐级送审。报省领导同志的文稿,由局领导签发。

  第十四条 汇报材料的处理

  对交办来访事项的汇报材料,经办人要认真审阅所报事项与交办事项、呈报单位与交办的承办单位是否一致,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正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并落实到位,有无来访人的签字意见等,并提出审阅意见,送原文稿签发人审核。

  对未交办来访事项的汇报材料,经办人将主要内容录入计算机后,存入来访档案备查。

  第十五条 终结来访事项的备案

  对终结来访事项的备案材料,应进行认真审阅,重点审阅处理、复查、复核意见,有无上访人的签字意见,有无责任单位领导的签字意见,有无单位公章等内容,并将处理、复查、复核意见的主要内容录入计算机。

  第十六条 来访人访后信的处理

  对来访人的访后信,接待工作人员要在计算机内登录来信时间和主要内容,并注明处理情况。需办理的,按照本规则办理来访事项的有关规定办理;
需留存的,并入来访档案;
内容不清、无实际意义的或重复来信,统一存放,集中销毁。来信中扬言滋事的,要及时通知有关地方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查询事项的回复

  对来访人再次来访或通过访后信等形式查询来访事项办理情况的,原则上接待工作人员应采用口头或复信的形式,将来访事项的处理方式、处理结果等相关情况告知来访人。其中,通过复信形式告知的,应在计算机中拟写复信稿,按审阅审批权限送审。

  第五章 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八条 异常情况处置

  来访人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处置:

  (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来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来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或者以上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来访人患病情况的处置

  (一)来访人在接待过程中患病需紧急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到场,必要时送医院急救。

  (二)来访人患有恶性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卫生部门处置。

  以上两项处置费用原则上由来访人或地方有关部门支付。

  第二十条 其他

  来访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特殊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照局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的立卷、整理、保存工作。

  第二十二条 来访档案应包括《来访接谈登记表》、来访材料、向来访人出具的单据、文稿签批单、领导批示、汇报材料、办结审批单、访后信等文字材料。

  第二十三条 来访档案原则上不向外单位或与办案无关的人员提供查阅。

  第七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四条 接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省信访局各项工作纪律。

  第二十五条 在接待过程中,不得擅自向来访人就来访事项的处理作实质性的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接待工作人员与来访人或者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干预接待工作或擅自办理来访事项。

  第二十七条 不得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规则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恰当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根据《信访条例》规定,结合办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来信,是指写信人采用书信及电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依据政策法规由有关党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办信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急事急办,注重时效。

  (二)规范办信程序及行为,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三)畅通渠道,为写信人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办信工作应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相关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的工作制度,运用咨询、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来信。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受信范围

  第五条 省信访局履行下列办信职责:

  (一)办理应由本局处理的群众来信和有关信访事项;

  (二)综合研究办信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群

  众来信反映的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为领导同志科学民主决策服务;

  (三)交办、转送群众来信,重点是初次来信和涉及群体利益的联名来信;

  (四)督促检查重要来信事项的处理,协调办理有关信访事项,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向地方和部门通报来信情况,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来信情况,促使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预防和化解矛盾;

  (六)群众来信中情况紧急、时限性强的来信,应“急事急办”,采用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或部门办理。

  第六条 省信访局办理下列信件:

  (一)省内外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省委、省政府,省委常委、副省长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信访局的来信;

  (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信访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转送、交办的信件,以及重要会议转送的信件;

  (三)领导同志本人或领导同志处对群众写给领导同志来信的办理另有要求的,按要求办理;

  (四)写给本局负责同志的来信,经本人拆阅后交给办信工作人员办理的,按办理群众来信的程序和原则办理。

  第七条 对下列来信事项不予受理:

  1、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

  3、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第八条 对下列来信事项不再受理:

  1、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复核结案的;

  2、来信人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第三章 工 作 程 序

  第九条 来信签收

  办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受信范围签收、启封群众来信。对电报和特快专递,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拆阅,有紧急事项的应及时妥善处理。启封信件时应注意保持邮票、邮编、地址及信封内材料的完整。启封后,按主件、附件、信封顺序装订整齐。装订位置应便于翻阅。在来信首页右上角空白处加盖当日收信专用戳记,戳记印迹要端正、清晰。

  第十条 原信登记

  办信工作人员对所有来信,都应在信访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登记事项为写信人的基本情况和反映的主要问题,并确定处理意见。登记应准确、扼要,详略得当。

  对拟上报领导同志或交办的,反映重要情况、提出重要建议意见的来信,内容摘要应相对详细,包括建议意见的主要内容,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主要单位和人员,来信人的要求及其理由等。

  不需要办理的重复信,《信访条例》规定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和内容不清的信件,可作简略登记。

  第十一条 办信工作人员登记原信后,要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区分情况,在15日内采用不同方式及时办理。

  第十二条 上报

  (一)上报是指报送领导同志。上报的来信信息,需要核实而又能够核实的,一般应先核实再上报。经过核实后上报的,应把核实的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一并报领导同志参阅。

  (二)办理方式分原件上送、摘要上报、综合上报:

  1、原件上送。原件上送是指将群众来信原信及附件等直接呈报领导同志。

  2、摘要上报。摘要上报是指将群众来信内容摘要后,以《来信摘要》形式并附原信一并呈报领导同志。来信摘要可以是单件群众来信的摘要,也可以是多件内容相似的群众来信的综合摘要。

  3、综合上报。综合上报是指将群众来信情况综合分析后,将综合分析材料以简报形式呈报领导同志。

  第十三条 交办

  (一)交办是指将群众来信提出的信访事项交有关地方、部门或其负责同志办理,并要求承办部门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期限或指定期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交办方式以“两函一书”为主。

  (二)交办信件坚持谁交办谁督办,谁办理谁反馈处理结果的原则。

  (三)属于省直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件,应直接交办省直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四)属于下级党委、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件,按属地管理原则向下级党委、政府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或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交办。

  (五)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的,应将交办情况抄送下一级信访工作机构;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向交办机关反馈处理结果时,应抄送同级信访工作机构。

  (六)对来信反映的一些突发、紧急情况,需要交有关地方或部门办理的,也可采用电话、传真的方式交办;情况特别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后,进行交办。

  第十四条 转送

  (一)转送是指将群众来信提出的信访事项转送有关地方、部门或其负责同志办理。办理方式主要有发函转送、附转送单转送。

  (二)发函转送。

  1、以发函的方式将应该由地方或部门办理的信件,转送市(州)、县(市、区)信访工作机构、省直有关部门或地方、部门负责同志办理;

  2、发函集中转送市(州)信访工作机构办理的,转送时附相对应的来信列表,并定期向相关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来信情况;

  3、相关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省局报告转送信件办理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转送的群众来信是否及时办理,报市(州)领导件数、转送部门和县(市、区)件数等,以及其他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4、相关信访工作机构报来办理情况后,办信处要汇总制作《转送信件办理情况统计表》,以备抽查和报告、通报情况。(发函集中转送函稿样张、来信列表样张、通报集中转送来信情况函稿样张、《转送信件办理情况统计表》样张分别参见附件1至4)

  (三)附转送单转送。

  1、对应该由省直有关部门或中省直企业、事业单位办理的信件附转送单转送;

  2、省信访局统一印制有“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来信专用章”的转送单。(转送单样张参见附件5)

  第十五条 检举、揭发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工作作风、违法违纪方面问题的信件,按干部管理权限转送相应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或其上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同志,不得将检举、揭发信件转给被检举、揭发人或单位。

  第十六条 通报来信情况

  (一)通报来信情况是指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报告、向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来信的有关情况。通报材料一般加送相关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市(州)信访工作机构,或抄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形式是《信访情况通报》(信)。

  (二)省信访局应就以下事项定期通报来信情况:

  1、办理信件的数据统计、来信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机关;

  2、信件转送情况、交办信件的督办情况以及各地各部门采纳改进建议情况;

  3、信件中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及其被采纳情况。

  第十七条 留存

  对已经复核不再受理的来信,不需要办理的重复来信,无参考价值、内容不清的以及其他不需要办理的来信,集中存放,定期销毁。

  第十八条 督查督办

  (一)督查督办工作坚持谁交办、谁督办的原则,做到督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来信受理处负责本处交办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三)来信受理处督查督办工作,按《吉林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规则》(试行)规定进行;

  (四)办信工作人员要做好反馈材料登记、审核和送审工作。报送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建议退回重报;
处理明显不当的,提出建议交由承办部门或单位继续办理。

  第十九条 信件回复

  (一)回复范围。

  1、《信访条例》规定的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依法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
(相关回复函稿样张分别参见附件6至附件12)

  2、反映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提出重要意见或建议,我局已报送领导同志参阅、阅批的群众来信,具备回复条件的来信;

  3、需要做好来信人的疏导教育工作的来信;

  4、来信附件有证件、手稿、现金等,在钱物退回同时,一般应予回复;

  5、其他需要回复的来信。

  (二)回复方式。给来信群众回复,可视来信内容和来信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书面回复、电话回复等方式。

  第二十条 文稿办理

  (一)办信文稿种类有《来信摘要》、简报、函、通报、专题调查报告、来信情况分析报告等。

  (二)办信文稿编写的基本要求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精练,篇幅简短;
遣词用字规范;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简称要规范;
结构层次序数用法符合规定。

  (三)文稿一般由经办人起草,并按审阅、审批权限逐级送审。

  第二十一条 档案管理

  (一)办信处应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永久性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做好办信长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定期移交局办公室保存。

  (二)列入长期保存的办信档案范围是:在原件上送、发函交办转送、编写《信访情况通报》(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
在摘要上报、编写综合材料过程中形成的部分文字材料;
立案信件办结材料;
其他比较重要需要归档存查的原信及信件办理资料。

  第四章 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三条 办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省信访局各项工作纪律,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来信,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款、有价证券、书籍、字画等。办信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来信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四条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保密工作相关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不准擅自将信件带出机关;
领导同志有关信访工作和信访材料的批示,以及来信统计数据等,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传播。

第5篇: 有关来访接待网上录入案件基础业务办理情况整改报告

客户来访接待流程

目标:为了让客人有宾至如归,亲切,舒服的感觉,提高公司来访客户下单(当场下单以及访后下单)率,发展来访客户为公司忠诚客户,特制定本流程:

检查步骤

注意事项

接待前步骤

___ 业务员申请

___ 接待工作安排

业务员需提前一天到总经理处申请接待,并了解客户到访的时间、人数、需求、行程安排

申请成功后:

1、业务员需要负责和各个部门沟通,传达客户即将来访信息,希望各部门配合接待

2业务员需提前告知仓库、产品部客户需求、感兴趣的产品

3、产品部需准备样品

4、行政人事需提前打扫展厅卫生,确保产品、物品摆放整齐

5、行政人事处需要根据业务员的申请,提前准备茶水,咖啡,水果等

6、总经理根据业务员申请的客户级别,安排陪同人员。其中包含一名报价人员。最少的人员配备标准为:1名业务员+1名报价员

接待步骤

___ 客户迎接

___ 安排住宿

___ 公司参观

___ 展厅参观

___ 参观完毕

___ 后续跟进

1、接车人员根据客户行程路线,确定飞机航班或者动车车次到达时间 ,提前15分钟到点等候

2、在客人到来之前打电话跟进,业务员需要主动询问客人到了哪里,主动和司机沟通。提前到公司楼下等待

1、根据客户要求,将客户先行送到下榻酒店

2、如果没有休息要求,可直接进行下一项安排

1、由业务员负责介绍公司各个部门代表,各个代表、业务员要跟客人问好,握手 ,要热情。如果是大客户需要有总经理出来迎接

1、由业务员介绍展厅产品,报价员陪同,有需要时再报价

2、当客户有样品要求时,需填写样品申请单到主管处申请

1、业务员先问客人自己打的还是要求我们叫车来,由行政来出租车到楼下,不要让客人自己到处打车

2、大客户由公司接送

3、纪念品由业务员送给客人,送客人到楼下,拥抱互相道别

4、业务员返回展厅填写,并交予部门主管签字、备档

5、行政人事工作人员需返回展厅填写

送走客户一个小时之后,业务员需拨打电话询问客户有没有到酒店,当天晚上要发邮件给客人,发报价单,过几天问客人有没有回去,行程是否愉快。关于订单的情况业务员要及时跟进

流程特性

___ 提前

___ 沟通

___ 条理

准备工作需早早提前准备

和部门间的沟通,才能得到其他部门的配合

不要慌乱,业务员需面带微笑,轻松自在地跟客户问候

第6篇: 有关来访接待网上录入案件基础业务办理情况整改报告


接待来访的礼仪
接待或拜访是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公务人员在接待中和拜访中的礼仪表现,不仅关系到他本人的形象,而且还涉及到他所代表的组织形象。因此,接待礼仪和拜访礼仪历来受到重视。
1.接待人员对来访者,一般应起身握手相迎,对上级、长者、客户来访,应起身上前迎候。对于同事、员工、除第一次见面外,可不起身。
2.不能让来访者坐冷板凳。如果自己有事暂不能接待来访者,应安排秘书或其他人员接待客人。不能冷落了来访者。3.要认真倾听来访者的叙述。公务往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来访者都是为了谈某些事情而来,因此应尽量让来访者把话说完,并认真倾听。
4.对来访者的意见和观点不要轻率表态,应思考后再作答复。对一时不能作答的,要约定一个时间再联系。5.对能够马上答复的或立即可办理的事,应当场答复,迅速办理,不要让来访者无谓地等待,或再次来访。6.正在接待来访者时,有电话打来或有新的来访者,应尽量让秘书或他人接待,以避免中断正在进行的接待。7.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错误意见,应有礼貌地拒绝,不要刺激来访者,使其尴尬。
8.如果要结束接待,可以婉言提出借口,如“对不起,我要参加一个会,今天先谈到这儿,好吗?”等,也可用起身的体态语言告诉对方就此结束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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