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科技与合规科技,监管效率和合规成本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0-09-09 点击:

 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底层技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现有的技术手段还在不断探索开发并运用于这一领域。要推动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发展,需要坚持风险为本、坚持消费者隐私保护、坚持以人为本进行风险处置、坚持强化交流与合作等原则。

 摘要:近年来,为提高监管效率、降低合规成本,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快速发展。本文分析了两者的内在属性、差异及其相互关系。本文认为,监管科技可定义为监管主体运用新技术提高监管效率和能力;合规科技则可定义为金融机构采用技术手段满足合规要求,降低合规成本。监管科技的主要运用领域为数据收集、整合与报送,风险监测、分析与报告,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具有监管部门特色的监管科技实践探索;合规科技的运用领域主要有身份识别与管理、风险管理、合规分析与报告、反洗钱等金融交易监测等。从发展趋势看,两者的应用将逐步扩展至金融监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部流程,并在某些领域的产品开发和应用上呈现出相互融合态势,但两者发展态势并不同步。总体看,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底层技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现有的技术手段还在不断探索开发并运用于这一领域。要推动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发展,需要坚持风险为本、坚持消费者隐私保护、坚持以人为本进行风险处置、坚持强化交流与合作等原则。

 关键词:监管科技;合规科技;监管效率;合规成本

 一、引言

 近年来,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等技术不断应用于金融领域。在新技术的支持下,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不断得到拓展。但随着技术与金融的深度结合,金融风险也日趋复杂,单纯依靠传统手段已无法满足合规以及监管工作的需要。2008 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金融领域合规管理以及金融监管体制的缺陷及不足。危机后,各国的金融监管规则日益严格,金融机构合规管理人员和资金投入也不断增加,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降低合规成本和促进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已成为重要的国际发展趋势。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2015)认为,技术运用能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满足合规要求和降低合规成本,并据此提出了合规科技(Regtech)的概念。技术创新也可被监管主体用于提高监管效率和驱动监管创新,即监管科技(Suptech)。上述概念提出后,引起了监管人员、金融从业人员以及学者的广泛关注,纷纷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研究。从已有的研究文献看,主要是围绕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概念的定义,部分国家、技术和场景的具体运用,以及两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及挑战等方面展开研究。

 在概念的界定方面,部分学者将 Regtech 称为监管科技,认为其概念包括监管机构和被监管机构对技术的应用。杜宁、沈筱彦和王一鹤(2017)将监管科技定义为,辅助被监管机构提升合规效率和降低合规成本,同时辅助监管机构提升风险监测识别效率和降低监管工作量的技术应用解决方案的统称。杨东(2018)认为,狭义的 Regtech 仅指通过使用科技的辅助手段使金融机构内部的合规程序变得更加有效和高效;广义的Regtech 包括为了与金融行业的电子化发展同步,监管机构对技术创新加以利用以提高监管效率。何海锋等(2018)和 Dan Murphy 等(2018)认为,Regtech 有两大分支:在监管实施端表现为 Suptech,可称为

 监管科技;在金融机构合规端表现为 Comptech(Compliance-technology 的缩写),可称为合规科技。也有学者按照适用主体的不同,对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进行区分。蒋则沈、万轩宁(2018)将 Regtech 称为合规科技,主要适用对象为金融机构;将 Suptech 称为监管科技,主要适用对象为监管主体。2018 年,英国央行 Clair Mill 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合规科技(Regtech)的适用主体为被监管机构(Regulated Institutions),监管科技(Suptech)的适用主体为监管当局。

 在具体运用上,一是从国别层面来看,陈明端(2017)梳理了新加坡、英国和美国监管机构的监管科技应用;程军(2017)从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两个层面,总结监管科技在我国的应用;何海锋、银丹妮和刘元兴(2018)介绍了美国和英国主要监管机构对监管科技的综合运用。二是从技术角度看,Patrick Armstrong(2018)以及金融稳定委员会(FSB,2018)等,关注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ML)在合规科技和监管科技方面的应用。三是从应用场景角度看,傅强(2018)利用管理、情景模拟和预测,以及金融交易实时监测等具体场景的监管数据,分析监管科技的应用;欧洲银行管理局(EBA,2018)则梳理了合规科技在风险管理、合规报告以及交易监测等方面的具体应用。也有部分学者关注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发展面临的风险及挑战。傅强(2018)以及 Colaert(2017)等关注技术风险、隐私保护、数据安全以及标准化问题等因素,对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产生的影响。

 从现有文献看,主要研究对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基本内涵的理解和认识还存在一定差异, 对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概念以及两者之间关系的分析还十分有限。此外,由于概念定义不统一,且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均为外来词汇翻译引入的概念,对于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具体应用的分析也存在较大差别。虽然对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发展以及实践应用的研究十分丰富, 但缺乏对两者内涵界定和实践运用的对比梳理分析。因此,研究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发展、提升监管效率、降低合规成本和推动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对金融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对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基本内涵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分别梳理、总结了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发展实践,并对两者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研判;最后,提出了结论,并总结了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发展需遵循的原则。

 二、内涵界定与比较分析

 关于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基本内涵,目前尚无统一界定。本文结合近年来国际组织、监管机构以及专家学者的文献,对相关内涵进行了界定,并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比较,旨在厘清基本概念。

 (一)内涵界定 1.合规科技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2015)认为,国际金融危机以后,金融机构需要满足更高的监管要求,而技术运用能助其更好地满足合规要求、降低合规成本。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将合规科技(Regtech)定义为“采用新技术,满足多样化的监管要求”。2016 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将合规科技的定义进一步阐述为“金融科技的子集,即利用新技术,帮助金融机构更加有效且高效地满足监管要求”。国际金融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2015)将合规科技定义为金融机构在合规成本上升的背景下,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合规的技术解决方案。巴塞尔委员会(2018)认为,合规科技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使提交的报告符合监管要求、流程所运用的各种金融科技手段。总的来看,以上定义均将合规科技的运用主体定位为金融机构。因此, 本文将合规科技界定为金融机构采用技术手段来满足合规要求、降低合规成本。上述界定的主要考虑是,从合规科技的词源来看,2015 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提出合规科技的概念时,是指金融机构使用新技术以满足合规要求;而后期一些国际组织的概念界定,则是在基本遵循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思路的基础上进行的拓展及延伸。

 2.监管科技

 2017 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长 Ravi Menton 在其演讲中指出,技术并不是仅能被监管对象使用,监管者也可使用新的技术提高监管和监测的有效性,并将“supervisory”和“technology”合成为监管科技“Suptech”一词。巴塞尔委员会(2018)认为,监管科技主要是指监管主体运用技术手段驱动的监管创新。国际清算银行(2018)认为,监管科技是指监管 机构使用创新技术支持监管。综上,本文将监管科技界定为监管主体运用技术手段驱动监管创 新,提高监管效率和能力。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部分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推出的“监管沙盒”“创新中心”以及“创新加速器”等举措,可被视为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的创新机制和安排,但由于其技术运用主体无法明确指向监管机构,且其技术运用目的也不完全是为了满足监管要 求,因此,不宜将“监管沙盒”等措施纳入监管科技范围。

 (二)比较分析 1.联系

 一是合规科技和监管科技同属金融科技的范畴。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2016)对于金融科技的定义,金融科技是指通过技术手段推动金融创新,形成对金融市场、机构以及金融服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模式、技术应用以及流程和产品。从这一定义来看,无论是监管科技还是合规科技,都是技术应用所带来的金融创新,两者同属于金融科技的范畴。二是两者所应用的底层技术基本相同。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机器学习等金融科技的底层技术不仅可被金融机构用于发展合规科技,也可被监管机构用于发展监管科技。三是一些技术解决方案的应用存在交叉。如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进行交易监测、信用风险预测等,既可服务金融机构用于满足合规要求,也可服务监管机构用于满足监管要求。四是两者对于风险的处理流程基本类似。无论是监管科技还是合规科技的运用,对于风险的处理流程一般为风险的监测、分析、识别、预警和处置。

 2. 区别

 首先,两者的应用主体和技术运用的目的不同,这一点在前文的概念中已有详细阐述,不再赘述。其次,两者概念出现的先后顺序不同。从目前研究文献反映的情况看,合规科技的概念出现要早于监管科技的概念。再次,两者的资金投入情况不同。从全球范围看,对于合规科技的资金投入要高于监管科技的资金投入。最后,两者的驱动因素不同(见表 1)。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相比传统人工操作,数据和技术驱动的合规操作带来的效率和成本优势更加明显。此外,一些国家(或地区)通过法律形式,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应用新的技术手段,推动金融创新。这些因素都推动了合规科技的发展。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在金融科技深度应用的背景下, 金融监管方式出现了较大转变,监管机构本身也必须加强技术应用,改变过去依靠监管人员主观经验以及现场评估和检查等传统监管方式,强化事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三、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发展实践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全球范围内的监管规则更加严格,复杂程度更高,变化也更加频繁。随着经济和商业活动的发展,金融机构需处理的交易和数据量不断攀升。传统的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已难以满足交易数据处理的需要,难以把控潜在风险。对于需遵守较多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而言,发展合规科技、提高合规效率、降低合规成本,成为必然的现实选择;对于监管机构而言,监管效率提升的压力不断加大,监管的职责边界也在不断扩展,消费者保护、宏观审慎管理等与金融稳定紧密相关的职能也越来越受到监管重视。与此同时,随着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商业化进度的不断加速,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逐步细化,实践运用的场景也不断丰富和拓展。德勤(2018)报告指出,全球范围内共有超过 240 家监管科技和合规科 技公司,主要分布在美国、英国以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从现有趋势看,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实践运用进程在不断加速。

  (一)监管科技的运用领域 监管科技的发展方向是数据电子化和监管流程自动化,提升监管的效率和有效性,最大化配置监管资源。国际清算银行(BIS,2018)将监管科技的应用大致划分为数据收集(Data Collection)和数据分析(Data Analytics)。监管实践中,监管机构对监管科技的应用主要围绕实现监管目标、提高监管效率及做好风险防控等。具体来看,主要包括:数据收集、整合与报送,风险监测、分析与报告等风险管理,通过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来提高监管效率,满足特定的监管目标等。

  1.数据收集、整合与报送

  数据是监管机构作出监管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的重要基础。各国监管机构普遍重视数据的收集整合与报送,提升数据的质量和报送效率。监管科技的应用,有助于完善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帮助监管机构将更多资源应

 用于数据的分析和调查;大数据等技术的使用, 可整合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拓宽监管数据的来源,有效地支持监管分析,为监管决策提供更加有效的信息。

  2012 年,原银监会开发并开始应用检查分析系统(Examination & Analysis System Technology,EAST)。该系统可帮助现场检查人员灵活筛选、提取银行数据,建模并挖掘分析数据,大幅提升了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的能力。爱尔兰金融科技公司 Vizor 已与全球 27 个国家的监管机构合作,提供监管科技解决方案,包括与英格兰央行下设的审慎监管局就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标准Ⅱ的数据收集要求进行的合作。奥地利中央银行(OeNB)搭建了自动化报告平台,参与主体有被监管银行、监管机构以及由 7 家大型银行集团所共同建立的中间平台公司(Buffer Company)。银行将基础数据导入中间平台公司,经标准化的数据转换形成统一的数据格式,并形成简洁而完备的报告,最后报送至奥地利中央银行报告平台。此外,卢旺达中央银行通过“电子数据仓库”,定期从被监管机构的信息系统中直接抓取数据,再以流水线方式报送数据,并生成报告,供监管决策参考。

  2.风险监测、分析与报告

  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在监管科技兴起和发展背景下,风险监测分析和报告的实现方式和技术手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利用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等技术,监管部门将数据或报告等信息转化为可用于监管和监测的模式,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如运用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大数据等技术,分析可疑交易报告,监控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行为。此外,机器学习算法还有助于识别交易中潜在的欺诈行为,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和报告。

  监管科技在证券行业最主要的应用是甄别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可疑交易行为。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实时监测澳大利亚的资本市场,如调查或监测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就会启动预警信号。预警信号发出后,系统将通过大数据进行历史分析和交易环境分析,并提交完整的市场分析报告。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积极推动“高级监测系统”(ADS)以及“证券检查、新闻分析和市场监管系统”(SONAR)的应用,充分利用科技力量辅助监管。其中,“高级监测系统”可编制详细的交易和报价数据、内部报价和订单信息,提高风险监测的自动化水平。“证券检查、新闻分析和市场监管系统”每天可处理上万条信息,并及时生成预警信号,用于监测潜在的内幕交易和误导交易者的行为。

  3. 加强消费者保护和监管规则的可读性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包括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以及消费者投资者保护制度等组成的金融安全网。高效的法律制度基础设施,要求法律法规等各类监管规则始终得到严格执行。因此,十分有必要对监管规则做好解释和沟通。此外,日常工作中,监管机构面临大量的消费者投诉,如何快速解决消费者投诉、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近年来,监管科技在这些领域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应用场景也不断丰富。

  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强消费者保护方面,菲律宾中央银行开发了聊天机器人系统,以回应消费者的投诉。该系统能够对所收到的问题进行分类,回答简单的问题,并适当指导那些需要优先向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探索开发了可与被监督机构进行交流的聊天机器人,回答简单的日常问题,并帮助被监督机构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还在探索使用机器可读的监管规则(Machine-readable Regulation),以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的合规性建设。

  4.其他具有监管部门特色的监管科技实践探索

  部分监管机构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探索监管科技的实践,如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等。一是在微观审慎监管方面,意大利中央银行使用机器学习算法,通过汇集中央信用登 记数据、非金融企业资产负债信息以及其他信息,预测贷款违约概率,提高信用风险评估工作 效率。荷兰中央银行着手研究一种自动编码器,监测支付系统中的数据异常,识别银行的流动 性问题,以更好地应对银行挤兑。二是在宏观审慎监管方面,意大利中央银行运用机器学习等 多样化技术手段,通过监测房产广告数量来预测房价,通过及时推送信息等预测通货膨胀,识 别宏观金融风险。美联储及欧央行等对被监管机构的日常数据和其他数据进行自动分析,形成“热图”(Heat

 Maps)等数据可视化信息,突出潜在的金融稳定性问题。程军(2017)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自 2016 年起实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按季 采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诸多数据指标和风险报告,探索应用监管科技理念,针对需要采集的监管数据生成一个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并向金融机构开放以供调用,自动完成数据 统计报送和报告生成等事项。

  (二)合规科技的运用领域 合规科技的发展主要围绕着两个目标:一是在监管规则变化频繁的情况下满足合规要求;二是降低成本,满足盈利目标。合规科技致力于为金融机构提供解决方案,更加有效地满足监管规定,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降低运营成本。目前,合规科技呈快速发展态势,主要的实践应用有以下方面。

  1.身份识别与管理

 客户匿名的金融体系潜藏较大的风险隐患。一般而言,金融机构应能清晰识别客户身份, 做到“了解你的客户”(Know-your-customer,KYC)。目前,身份识别和管理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大数据、机器学习、生物识别等新兴技术均在该领域有着广泛应用。人脸识别、声纹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也应用于手机、柜台、自动取款机、可视柜台等场景,进行交易风险管理;同时,在交易过程中还可引入大数据分析,根据大数据计算结果,提示人工或调用各类身份核查手段,实时管控风险。如,英国 Onf i do 公司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帮助数字银行 Revolut 满足身份验证的监管要求。

 2.风险管理

  随着金融科技应用的不断深入,其应用范围也从前端业务层面逐步拓展到风险管理层面。金融机构通过核心系统升级、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加快金融设施建设等手段,实现数据化和智能化的风险管理,提高了风险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了合规要求。以防控信用风险为例。传统的信用风险防控,主要是建立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等合规要求的基础上的;但随着数字经济以及社交网络的发展,银行线上贷款逐步兴起,依靠传统的手段已难以满足金融机构防控信用风险的合规要求。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金融机构能更加精准地识别和计量信用风险,提高信用风险防控的智能化水平,推动机构稳健合规经营。此外,随着金融机构产权形式和集团规模的扩大,关联交易风险日益突出。对此,监管部门一般均会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控制关联授信和交易风险。而如何对关联方进行准确识别,就成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的关键。运用大数据技术,可实现关联方的系统自动匹配和识别,有效防范关联交易的风险,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3.合规分析与报告

  全球范围内在监管要求日趋严格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和条线均有大量报告报送等审慎规定,如压力测试、资本管理、关联交易、流动性管理、恢复和处置计划以及重大事项等,且报告的频率和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如何满足监管要求和提高合规效率,成为金融机构亟需解决的问题。在合规分析与报告方面,合规科技应用之一就是动态跟踪监管规则的变化, 并结合机构自身的情况进行分析,将合规要求嵌入 IT 系统,再结合金融机构自身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实现合规分析与报告的自动化。

  4.反洗钱等金融交易监测

  技术进步促进了金融服务效率和速度的大幅提升,高效便捷的交易为普通客户提供了更优质的消费体验;但与此同时,也为洗钱和恐怖融资等金融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严密监测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可疑交易,是防控金融领域犯罪的重要途径。然而,交易监测的痛点和难点之一,就是面对海量的数据和资金流动信息,如何降低预警误判率,及时准确地识别真实的犯罪交易。目前,交易监测的一个具体应用是在反洗钱、反恐融资以及反欺诈等金融交易方面,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有助于识别可疑交易行为,自动屏蔽低风险预警信号,从而将更多资源投向处理高风险的交易行为,提高交易监测的效率,降低合规成本。

  四、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发展趋势研判

 近年来,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且随着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不断应用到监管和合规领域,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发展也呈现出新的特点。本文对两者的发展趋势进行研判,以更好地把握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是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应用将逐步扩展至金融监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部流程。目前,监管和合规科技有逐步向事前阶段发展的趋势,即将监管规则数据化、电子化、标准化,并内嵌至监管以及合规应用平台或者系统。许多国家监管机构以及第三方机构,致力于推动监管政策的数字化以及可读性。英格兰银行加快推进机器可读(Machine-readable)的报告或规则手册,并与欧洲银行管理局和美联储进行密切沟通和联系,试图共同探讨标准化的方法,从而让金融机构更容易满足合规的要求,节约监管资源。

 二是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在某些领域的产品开发和应用呈现相互融合态势。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融合态势主要体现在:一是市场机构方面,一些市场机构不仅为金融机构,也同时为监管机构提供解决方案;二是在产品应用方面,如反洗钱、机器可读监管报告等金融科技应用,其成果可被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同时使用;三是在产品开发层面,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也越来越频繁,一些产品开发需要双方的深度融合,否则可能难以落地。

 三是不同主体对技术的利用程度存在差异,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发展存在不同步发展态势。相较于合规科技,监管科技出现的时间较晚,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同时,受监管规则本身复杂多变、工作方法较为审慎、财政预算约束较强、政府采购程序复杂、技术人员薪酬无法市场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监管科技的发展速度可能滞后于合规科技的发展速度。虽然部分国家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安排,监管科技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从世界范围看,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不同步发展态势明显。如果监管科技长期滞后于合规科技的发展应用,将不利于及时把控金融市场的风险状况和技术进展情况,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挑战。

 四是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底层技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现有技术手段正在被不断探索开发运用到这一领域。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发展不一定需要新技术实现较大突破后,才能在这一领域得到实践运用。从目前的发展态势看,只要现有技术手段实践探索达到一定的成熟度,并可满足特定的监管和合规要求,也会被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发运用,快速推广。如 2015 年年底,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欧洲支付服务修订法案》(Payment Services DirectiveⅡ),要求银行在用户授权情况下可以将用户数据开放给第三方机构,而用户数据开放的技术手段之一就是 API。API 本来是计算机软件应用领域的一项技术,用于管理一个软件应用程序如何与另一个软件应用程序进行信息交流,且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已达到一定的成熟度。在银行数据开放的背景下,部分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探索 API 技术的实践应用。2016 年 11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联合新加坡银行协会发布 API 指导手册,为 API 的设计和使用提供指导;2018 年 1 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香港银行业开放 API 框架咨询文件》,推动银行 API 的应用。

 五、结论及发展原则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强化金融监管、促进金融机构合规经营,成为国际社会的主要趋势。主要国家不断探索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深度应用,密切关注和跟踪其发展动态。根据应用主体的不同,本文对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进行了清晰界定。监管部门利用新技术的目的主要是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最大化配置监管资源;金融机构技术手段运用的主要动力,是满足合规要求、降低合规成本。从目前情况看,两者的实践发展在不断加速,运用领域不断拓展。从发展趋势来看,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呈现出向金融监管的事前阶段发展,融合态势明显,以及新技术手段被不断应用等特点。作为金融科技概念的一个子集,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应用和普及加速了新型服务模式的诞生,但也存在潜在的风险及挑战。如何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同时,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命题。本文认为,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发展应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一是坚持风险为本的原则。防范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发展有利于提升风控和监管效率,丰富风险管理手段,但不会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特征和监管的本质要求。只有遵循“技术中立”原则,坚持按照金融业务的本质实施监管,才能更好地促进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的持续健康发展。从监管角度看,有必要密切关注金融机构引入合规科技过程中,现有风险管理流程和模式等制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防止由于风险管理制度滞后或存在重大缺陷,不能有效识别和控制技术自身存在的漏洞和迟滞,引发重大风险事件。

 二是坚持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原则。金融科技日益渗透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在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消费者个人信息或金融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因此,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发展的关键,是要解决数据信息的归属与安全问题,在数据信息使用和传输过程中严格做好消费者隐私保护,严格界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在数据运用方面的职责边界和法律责任。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进行风险处置的原则。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运用一般包括风险的监测、分析、识别和预警以及处置。其中,风险处置手段包括自动化的交易中断以及采取其他干预措施等。由于技术本身的局限性以及自动化的风险处置措施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因此,在金融实践中,从业人员的经验判断无法取代,尤其是在风险处置阶段,人的干预更是必不可少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四是坚持强化交流与合作的原则。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发展不能搞单打独斗、固步自封, 必须加强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第一,加强金融机构、科技企业和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流,通过定期召开研讨会、专家交流会、学术论坛等方式,及时把握和了解新技术的运用以及市场动向;第二,金融管理部门之间要加强业务沟通与合作,共同探索科技开发运用以及应对新业务、新技术应用可能产生的跨市场风险;第三,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主动了解他国的监管动态,促进监管经验的相互学习和借鉴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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