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及村委会规章制度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19 点击:

村党支部及村委会规章制度 村委会的职责及任务 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1、负责本村农业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2、办理本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它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增进村民之间、村际之间和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和利益。

6、教育和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积极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7、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并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8、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移风移俗,树立新的道德风尚。

9、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提倡红白简办,禁止大操大办,村里对白事丧主进行安慰,并帮助处理后事。

10、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1、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半年、年终向村民代表会或村民报帐。

村委会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村委会组织法》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2.村委会干部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村民委员会工作。

3.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4.热爱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5.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6.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书记、主任全面负责,副书记、副主任、武装干事协助搞好本职工作。

7.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班两碰头,对于布置的工作按时完成,不得当面接受背后抵制。

8.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9.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党员学习制度 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学习要本着有利于增强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内容。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三、党员学习时间每周一般不少于2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1小时,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四、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

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网上学习。党支部可依托学校网站提出学习要求,提供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

六、党员学习应做到:
1.有学习记录。学习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评的重要依据。

2.有学习体会。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

3.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小结可与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结合进行。

七、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置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3.进行学习考评。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
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可邀请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

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4、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5、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促进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是密切党群关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行动的良好途径。

1、每位党员要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或普通群众,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学年两次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

2、主动配合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3、党员要谦虚、谨慎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融洽与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4、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爱国家、爱集体、爱学校。

5、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6、党支部每学期要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扬先进。

7、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思想、作风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一、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二、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三、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2、坚持把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并规范化、制度化。

3、民主评议前,要进行组织动员、布置,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确保民主评议的实效性。

4、开展评议中的学习教育。贯彻教育为主的方针,组织党员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引导党员积极评议、善于评议。

5、党员总结自评。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要求,认真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找出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总结自评工作。

6、党支部召开党外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征询和听取对党员的意见,并将意见向支部通报。

7、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8、党支部每学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评议情况及时总结,并向党员反馈评议结果,同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党员汇报制度 一、为了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监督,特制订党员汇报制度。

二、思想汇报的对象 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三、思想汇报的内容 (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

(三)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

(四)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五)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等。

四、思想汇报的形式 (一)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三)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党员教育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每位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保持先进性,特制定党员教育制度。

一、党员教育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教育内容 1.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师生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保持党员的一身正气;
做到“三个珍惜”,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党员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强团队意识教育,促进和谐,不断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教育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
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
树立身边典型,起教育作用;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教育成果。

村干部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每天准时到村委会值班,做好村委会日常管理工作,处理村里事务;

二、村干部值班表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三、当班人员应处理好日常村级事务,遇有重大情况须及时向村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通报乡政府。

村“两委”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每周的星期六下午。

二、例会内容:干部应汇报上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与本周工作安排,根据各自分工需提交会议研究事项,财务审批事宜等。

三、例会规定:村全体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特殊情况需向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未经批准,应视为缺席。

四、例会要求: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如有违反者,将给予批评教育,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令其辞职。

村委会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本村的规章制度。

2.组织协调好村委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的积极性,增强村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协调处理好与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的关系;
协调处理好本村村民小组之间及邻村相连的生产、生活、水利、道路、山林等关系。

4.组织村委会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实施村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村民公约,积极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5.积极推广科技致富,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6.认真听取和收集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乡政府反映,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任不在岗期间代理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2.认真做好分管工作,并协助主任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帮助和指导各委员及村民小组的工作。

3.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决议。

4.维护班子团结。

5.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两委”成员职责 1.协助村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

2.按照村委分工负责做好扶贫工作。

3.自觉参加村民委员会召集的各种会议。

4.执行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决定。

5.维护班子团结。

6.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低保五保、党和政府的捐赠、慰问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2、上级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3、安全饮水收取的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

4、农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兑付情况。

5、村组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

6、办公费、招待费等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人民调解、治保工作职责 1.进行法制和安全宣传。

2.依法调解民间纠纷。

3.建立群防群治制度。

4.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维护公共财物安全。

6.协助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7.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村“两委”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各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在每月25日;

(二)学习人员:村支部、村委会的全体干部,村级各组织的全体成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三)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关法律、法规,上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下阶段工作的部署。

(四)电化教育。有电教的行政村做到有设备配套、制度完善,有专业人员播放,坚持与学习相结合,每月不少于一次播放党员专题片。

(五)坚持点到制度。把学习与考勤考核挂钩,有事必须事前向村主要领导请假,对请假、迟到、早退者作好实事求是的登记,与年终考核以及民主评议相挂钩。

村党支部职责 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村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4、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农村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乡镇党委的要求,做好本村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为群众搞好服务。

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农户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章 组 织 领 导 第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设主席1名、副主席 2名,下设民主理财和村务监督两个小组,每个小组设成员3-5名。

第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主席由村党(总)支部书记兼任,副主席及两个小组成员由主席提名、经本届村民代表会议 在代表中选举产生。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兼任民主理财和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两个小组的成员之间不交叉,组长分别由村民代表会议副主席兼任。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联络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上级党委有权撤销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副主席在村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负责主持和处理村民代表会议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代表的产生与罢免 第六条 除主席、副主席以外,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每个村民小组定1名(代表会议主席所在的小组增加1名),村民代表会议代表由全组选民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应当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选举,直到有一人当选为止。选举出来的村民代表会议代表,由乡镇人大主席团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第七条 村民代表中要有适当比例党员和妇女代表,除党(总)支部书记外,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两套班子其他成员不参选村民代表。

第八条 村民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公道正派,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历年完成了税费任务,本人家庭及其直系亲属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无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第九条 经乡镇人大主席团,各村民小组选出的村民代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重新选举。已经确认的村民代表,在履行职务期间,违反第八条规定的,应召开村民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罢免。

第三章 权 利 与 义 务 第十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力的主要组织形式,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主要履行决策、监督、服务三个方面的职能.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履行决策职能的主要途径是:
1、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级财务预决算方案及村级组织成员误工补贴的具体标准。

2、讨论村民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村务方面的其他重要问题,并作出有关决议、决定。

3、纠正和撤销村民委员会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主要途径是:
1、督促和监督村民委员会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2、广泛搜集村民意见,评议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3、对村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核村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对村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和监督,具体清理和监督办法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履行服务职能的途径是:
1、服从和服务于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

2、支持村民委员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营、治保和人民调解委等各种组织开展工作。

3、负责协调处理主要群体矛盾、村组纠纷。

4、保证村民代表及时完成税费,履行各种应尽义务。

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主要履行以下义务:
1、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维护村党组织的领导,协助和支持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3、协助处理本地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与无政府主义、宗族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等不良行为作斗争。

4、认真听取村民意见,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十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村民代表开展工作的报酬实行误工补贴。

第四章 自 身 建 设 第十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副主席及民主理财小组与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要积极参加村党 (总)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 第十八条 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组织村民代表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上级文件,努力提高自身的政策、 法律和业务水平。

第十九条 村民代表必须切实增强政治组织现念、群众观念、政策法制观念、勤政廉政观念,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自己的决策、监督和服务职能。

第二十条 经常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走访左邻右舍,及时掌握村情民意,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第五章 时 间 与 程 序 第二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村党(总)支部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每届的第一次会议由村党(总)支部召集。

第二十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主席主持,议事内容由村党(总)支部研究确定,并提前通知村民代表。

第二十三条 村民代表接到会议通知后,要根据会议议题,认真征集村民及有关当事人意见,客观、准确地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履行职责。

第二十四条 会议每项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超过半数的与会代表通过方可形成决议。

村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依据中办发[1998]9号、湘办发 [1997]3l号和益办发[199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赫山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务公开的范围:村务决策过程、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村务公开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第三条 村务公开的内容:
1、村级财务:①财务计划。②各项收入。③各项支出。④各项财产。⑤债权债务。⑥收益分配。

2、计划生育:①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②年度人口计划;
③生育证审批、发放;
④已婚育龄夫妇生育状况、健康检查、避孕节育情况;
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
⑥对计划生育户的奖励、帮扶情况;
⑦村级计划生育报表。

3、土地征用和宅基地审批。

4、农民负担。

5、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发放。

6、招商引资及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情况。

7、村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和完成情况。

8、其他公共事务。

第四条 村务公开必须按照程序进行。财务公开前,村会计整理好各项收支明细帐,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审查签字、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报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开。对月报等常规性项目,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审查,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即可公开。公开后,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予以解决。

第五条 村务公开同时采用以下形式:
1、公布栏公开。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开。

3、农民负担卡公开。

4、广播公开。

5、图表公开。

第六条 村务公开的时间要求是: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到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第七条 建好村务档案。村里要建立档案室。

第八条 以上所有条文由村民代表会议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负责执行。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财农字[1999]50号文件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会人员 第二条 村配备会计、出纳,二者不互相兼职,由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非出纳不管现金。

第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新的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水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第四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督促财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支持财会人员行使其合法权力。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五条 使用区经管局印制的会计帐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

第六条 村的所有收入、支出都要列入帐内核算,严禁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

第七条 财务帐目要坚持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实、帐款、帐帐、帐表五相符。

第八条 每年村上要编制收支预算方案。对经批准收取的“一事一议”、共同生产费用、集资款和义务工、积累工等,均要统一提取,分户立帐,分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九条 每年年底,村上要全面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按要求办理年底收支决算。

第四章 现金及有价证券 第十条 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现金存款内部控管制度。严禁用白条抵库、坐支挪用、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第十一条 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统一使用农业税税票和《赫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由出纳员在现金收入凭证上签字,连同收入原始凭证及时入帐。

第十二条 现金付出必须统一使用区经管局统一印制的现金付出凭证。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合理的开支或借支一次性付现金100元以内的,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签字后列支或借支;
100元以上(不含100元)的付现支出必须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方可列支或借支。借支要规定偿还日期,数额大时要实行合法担保。

第十三条 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积极催收应收款,结清应付款。

第十四条 各类有价证券实行帐内核算,建立有价证券登记簿。有价证券视同现金由出纳保管,到期兑换的有价证券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持原有物资形态的资产均列为固定资产。

第十六条 村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每年年终对盘盈、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报批、审核,并进行正确的帐务处理。

第十七条 村的固定资产,根据使用年限,按每年8%的综合折旧率提折旧费,计入“累计折旧”帐户核算。

第十八条 村的其他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等,要建立相应的使用保管制度,切实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等资产的管理。

第十九条 严格发票的保管、领用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每个会计年度对存货定期盘点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或盘亏的存货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六章 经营权益分配 第二十条 村的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其它收入等。村的收入主要用于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第二十一条 有关管理费用按下列办法和标准执行:
1、村干部报酬按村民代表会讨论意见,报党委、政府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2、财会人员所需帐簿、凭证等业务办公用品,经财务主管领导同意后,按购货发票实报实销,其他村干部办公费可按工作量大小,每人每年50元包干使用。

3、因公出差(除参加上级机关会议外)人员的食宿费用标准为区内每人每餐生活费5元:区外每人每餐生活费10元,每人每天住宿费20元;
交通费凭乘坐的普通车船票按实报销。

4、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根据益赫发 [199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村订阅报纸、杂志要优先保证党报党刊订阅任务的完成,其他报纸、杂志的订阅,必须坚持适用、适量、从紧的原则。

6、因农田基本建设、公益事业等出现“两工”外的用工,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从紧安排,并严格补贴标准。一般每天补贴8—15元。

第七章 财务报表和档案 第二十二条 加强财务档案管理,村要制作会计档案专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编号有序,查询方便。

第二十三条 会计、出纳对记帐的原始凭证要进行严格审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写日期、单位名称、内容摘要、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单位的公章、收款人签名或盖章、本单位的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同时经办人必须注明用途,原则上禁止白条入帐。

第二十四条 财务资料要按规定期限归档保管。档案销毁必须有销毁登记,由乡、镇、街道经管站监督执行。

第八章 财务清理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村级财务每年清理一次,做到年清月结,张榜公布。

第二十六条 已经通过合法有效清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村民委员会可以拒绝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村的财务清理要求:
1、本村财务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财小组已经清理并向村民张榜公布,张榜公布的清查结果在15天之内半数以上村民代表无异议、并已作出相应结论的。

2、区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已经清理并作出相应结论且无确凿证据证明有失误的。

3、因为涉及有关经济问题或经济纠纷,区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已经清理并作出相应结论的。

4、个别因为打击报复或拒绝完成合理负担等原因而故意制造矛盾、挑起事端的。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村民代表会议议事有章可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内容 凡属村民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属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内容:
1、共同生产费用的分摊、收取、使用事项;

2、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的工资和奖金待遇标准;

3、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收取和使用;

4、村办学建校,修建道路、兴修水利电力、信息网络等村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筹集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公益事业建设承包方案和实施情况;

6、村民的联产承包方案;

7、村集体土地的征用、租赁和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和村镇建设规划;

8、村委会成员年度工作任务的任期目标完成情况;

9、村级财务情况,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以及其他财务事项。

10、村支部、村委会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原则 (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问题,行使各项职权,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会议表决事项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举手表决方式,也可采用代表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有效。

(二)、决定事项一经通过,任何人必须无条件的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消极对待。

三、议事方案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主席召集或委托副主席召集,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

(二)、村委重大事项,先由村委提出初步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三)、村民代表会议下设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两个小组每半年分别听取村委会一次行政和财务工作汇报;
民主理财小组对村财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村政务概况和财务清理审查情况要及时利用会议、专栏等形式公开。

(四)、村民代表会议代表要利用业余时间采取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群众对村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支部和村委会反馈。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可邀请部分离任村干部参加。

四、活动程序 (一)、每届村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该届村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产生后一个月内由村党支部召集。

(二)、村党支部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三)、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副主席在会议举行前的准备工作:1、决定会议召开的日期;
2、提出会议议程草案和讨论方案;
3、会议有关报告和其他事项。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副主席应当在会议举行前五日内,将开会日期和有关事项通知代表,并督促村委会准备好提请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草案。

(四)、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五)、正式会议前,要召开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议程,选举产生会议主席团,换届后的第一次会议,要在预备会议上报告筹备工作情况和代表选举情况。

(六)、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过半数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七)、村民代表会议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履行下列职责:1、向会议提出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2、组织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3、提出选举办法草案,主持会议的选举;
4、其他需要由主席团决定的事项。

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八)、会议举行时,由主席团安排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由会议记录人整理出会议纪要,经会议主席团成员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审签后,印发给代表,并由代表会议存档备案。

村 干 部 职 责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领导核心。为了规范每个组成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村党支部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代表党支部对本村的重大问题,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村委会工作。

3、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生产、学习等任务;
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检查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检查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坚决从严治党,抓好廉政建设,端正党纪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努力搞好全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村委主任职责:
1、负责村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根据村民会议讨论的决议,带领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积极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组织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宣传科技知识,经常组织村民开展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管理和协调村委会成员工作。

4、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没,依照法律规定,负责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6、对村里的重大问题,经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代表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提请讨论决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遵照执行。

7、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其他工作。

三、村会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搞好本职工作,认真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2、帐务做到日清月结,一月一报表,半年一清理,—年—审计,并将帐务清理和审计后情况如实出榜公布。

3、坚决杜绝挪用、贪污行为,坚决控制乱开支,对不合理开支、不符合手续的条据不予报销记帐,督促出纳按时交帐、定期对帐。

4、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中心工作和领导分配的任务。

四、治安主任、团支书、民兵营长职责:
1、负责本村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组织青年开展活动,搞好民兵整组、训练和征兵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钻研法律知识,在全村开展好普法教育,教育群众遵纪守法。

3、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为人民排忧解难,保一方平安。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上级汇报

4、在处理问题时,严格公正执法,为人正直,不徇私情,坚决依法办事,依法从政。

5、在坚决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和中心工作。

6、配合执法部门,与违反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五、妇女主任、计生专干职责:
1、负责全村的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2、认真学习《妇女儿童保护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做好妇代会工作,带领妇女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每三年召开一次妇代会。

4、做好计划生育和人口统计工作,不虚报、不漏报、不瞒报。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好中心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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