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7篇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3-09 点击: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7篇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篇1

  为了健全和统一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项目和标准,改善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现场监督状况,进一步促进落实医疗机构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断规范有证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营造一个群众满意、放心、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一)、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卫生所(室)等。

  (二)、辖区内涉医机构,包括涉医科研机构、涉医生活美容机构、涉医按摩机构等。

  (三)、非医疗机构,包括假医、游医、黑诊所等。

  二、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方法

  (一)、按照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重新登记名录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医机构进行逐一排查。

  (三)、认真辨别机构执业的合法性。

  四、监督内容

  (一)、对有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1、传染病防治管理即: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培训、自查、奖惩制度;有门诊日志(填写7项:病名、姓名、性别、年龄、初/复诊、就诊时间、就诊医生)、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填写12项:病名、姓名<儿童患者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点、户口所在地、发病时间、初诊时间、就诊时间、报告时间、就诊医生);报告渠道(网络或非网络);传染病疫情报告符合法定程序、时间;有相关规章制度。

  2、消毒隔离及院内感染控制即:100张以上 床位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100张以下床位有指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执行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有消毒隔离制度,空气、物表、地面等环境消毒记录,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消毒灭菌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记录;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索证、验收、登记;进入人体组织或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消毒后有消毒标签和有效期。

  3、依法执业方面:

  (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即: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见附件一);是否按期校验;有无租借、转让、买卖;悬挂名称与核准名称是否一致;执业地点与核准地址是否一致;科室设置是否规范合理及有无出租、承包;有无超范围设置科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悬挂于明显处;核准诊疗科目与开展服务是否一致。

  (2)、医护人员执业情况。即:所有医护人员是否注册;有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和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护士及实习学生是否单独执业;医技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有无超范围或跨专业执业。对外聘人员要加强管理,要有外聘合同,执业地点变更情况,省内人员是否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省外人员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采供血及临床用血方面即:血源采集管理是否规范;血液的储存、发放、运输情况、临床用血单位的取血、运输、储存、使用是否规范;制定规章制度(血液入库制度、检验制度、一次用血或备用量超过2000ml审批制度);abo、rh(d)血型确证及交叉配血是否执行相互核对或复核;用血前病人监测hiv、hcv、梅毒、hbsag项目,有输血申请书和输血不良反应汇报单。病历中要有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病人输血反应登记;二级综合医院是否设置相对独立的输血科室。

  5、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即:有无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环保达标)及是否正常运转;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有专门监管人员和收集人员;有防护措施;有专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分类存放并标记明确;一次性医疗用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毁形、消毒、登记、处理及是否定向回收。有协议收集单位;有转移联单(双签名)。

  6、医疗广告情况。即: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广告内容是否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布内容与审批内容是否一致;有无其它违法行为。

  7、母婴保健情况。即: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医生、助产士、护士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按许可证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有无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8、医疗美容情况。是否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医疗美容诊疗二级科目是否超出许可范围(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各级美容医疗机构的标准(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科)。

  9、病历和处方管理情况。即:病历和处方的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按《处方管理办法》规范书写,保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取缔

  1、打击辖区内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主要表现为: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无《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活动;执业医师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执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将业务用房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2、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黑诊所和假医、游医等无证行医窝点;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中开展医疗咨询、“坐堂行医”、“义诊”、“医托”以及“号贩子”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生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工管理的意见》(卫医发【2009】259号)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09】522号)精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医疗机构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率100%;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2、继续加大对城市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院落等重点区域假医、游医和地下黑诊所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符合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给公安部门,并与辖区公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3、加强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移交的投诉举报案件的管理,做到举报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答复,投诉举报查处率100%;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篇2

  在作业和考试管理上,各中小学要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节假日(含双休日、寒暑假及国家其它法定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戒学生。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不得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各地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等现象。考试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严禁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重新分班和编排学生座位。不得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的信息。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不得将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入学的依据。

  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公布或向中小学校提供培训成绩,严禁对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进行宣传,严禁作出提高应试成绩或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对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天津:严禁培训机构超标提前教学

  天津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妇联九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天津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实施方案》,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严格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科学合理地确定学习目标,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得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浙江:严禁小学初中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12月11日,浙江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减负方案》”),并于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此外,还提出:要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相互“挖墙脚”。

  中小学生减负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在此基础上,浙江于2019年10月公布了33条减负征求方案。一月有余,浙江《减负方案》正式公布。

  《减负方案》共计40条,内容涵盖规范区域和学校组织的考试评价、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规范校外培训和进入中小学校的竞赛、活动管理及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等方面,重点解决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和执行各项规范出现偏差等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篇3

  一、工作目标

  与城市集镇建设同步增设市政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基础消防设施,使其满足防火灭火救援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分项实施方案及责任部门

  (一)“十三五”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各镇区要制订“十三五”消防专项规划(或专篇),提请专家进行评审并下发实施,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体系,有效提升全社会防灾、抗灾和救灾综合能力。各镇区“十三五”消防规划文本请于10月1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大队)备案。

  牵头单位:县消委会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规划城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二)消防供水

  1.市政消火栓

  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相关要求,本着“还清旧债、不欠新债”的原则,对城市和集镇道路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我县主城区应建消火栓327只,现有消火栓164只,其中完整好用的为90只。xx年xx月底前,要对县城163只缺建、74只损坏的市政消火栓进行补建和修复,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在97%以上。各镇区沿街道和园区主要道路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并承担建设及管理费用。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2.消防取水码头

  在10月底前,各镇区要结合河道整治工程,在集镇区适当位置(人口密集区、老旧建筑密集区、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等)各建成不少于1座消防取水码头,其中生态化工园区要建设不少于3座消防取水码头,并设立醒目标志。

  牵头单位:各镇区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三)应急救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镇区要按照标准配齐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所需的装备。生态化工园区年内要配备1台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1台高喷消防车,1台进口消防机器人。

  牵头单位:生态化工园区

  责任单位:生态化工园区、县应急办、县消防大队

  (四)消防通道

  1.在新城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必须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结合县消防大队现有32米云梯消防车实际,高层建筑环形消防通道必须距离建筑大于5米、小于8米设置,净宽度8米),消防通道的宽度、高度和转弯半径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县规划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规划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消防通道。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必须限期拆除,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消防大队将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交警大队视情清障拖离并依法处罚,同时实施累积记分管理。

  牵头单位:县规划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规划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

  (五)消防供电

  1.新架空的高压线与易燃易爆场所、建(构)筑物之间须按规范要求,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地下电力电缆与其安装管道之间须按规范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大型公共建筑物及重要场所的变、配电设施应尽量采用无油的开关、变压器等设备,以减少易燃点,确保安全。

  2.城市电网建设。城外高压线路应按规范留足高压走廊,根据建(构)筑物供电负荷等级规划好电压配电级数。

  3.生态化工园区所有企业根据要求设置双回路供电。

  4.所有新建项目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电源。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生态化工园区、各社会单位

  (六)消防宣传教育

  1.消防培训

  年内,继续开展对各部门、镇区和村居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完成不少于100人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系统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力争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全部达标,一般单位“四个能力”80%达标。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消防宣传教育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七进”活动。县消防大队要根据消防安全形势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人社局要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培训纳入就业培训之中;教育局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民政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电视台、新闻信息中心等宣传媒体要定期免费播放、刊登消防公益性广告;文广新局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卫计委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安监局要督促工矿商贸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宗教局要在寺院、基督教堂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宗教局、县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七)消防专项检查

  1.消防专项整治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商业服务网点和化工危险品企业场所进行梳理、整治,整治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2.开展消防行政许可非法单位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以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学校、医院、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检查,减少隐患存量,确保不增新量。凡按照《消防法》条款要求应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或场所未经消防审批合格的,各部门不得批准核发允许经营的相关执照、证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三、工作要求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3月底前,各镇区要将xx年度消防实施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xx,邮箱:xx)。

  以上工作,将列入xx年度县政府对各镇区及各职能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之中,县政府将对各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县通报。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常态化、长效机制,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推动城乡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扶贫移民工作实际,特制定“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脱贫攻坚、服务城乡统筹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要坚持便于整合城乡党建资源、便于党组织活动、便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办、人才联育、资源联用、产业联促、治理联抓,推动先进理念、优秀人才、优势资本、新型产业、现代科技、惠农服务等要互资源互联互通;要将“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活动的重要平台,引导广大城乡党员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在服务脱贫攻坚、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定位、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者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经过几年时间努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城乡党组织建设相融互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党组织为引领的城乡发展资源全域配置体系进一步优化,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凸显。

  三、工作方式

  “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组织机关党员与农村基层党组织互联互帮。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分别列出“需求清单”,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精准结对,广泛深入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共建活动。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联建。推辅料党组织晋位升级,结对双方党组织要相互了解设置是否合理、班子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阵地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按照巩固先进、提升一般、整顿软弱涣散的要求,帮助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整顿提升工作;规范党组织设置,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建立党组织;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采取村村联建方式优化整合党组织。

  (二)党员联管。根据实际,互相帮助制定党员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确定培训内容、落实培训对象、抓好组织实施。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充分利用春节、清明、国庆等重大节日外出党员集中返乡时机,摸清流动意向、存在困难等,建立流动党员动态信息库;定期对本部门的流动党员进行集中排查,及时更新流动党员信息,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参与本部门的党组织活动,确保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覆盖所有流动党员。

  (三)活动联办。深化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励党员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互相督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积极方式创新、内容丰富、开放互动的党组织活动,充分激发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增强党员意识作为着力重点与结对党支部每年至少共同组织2次主题党日活动,结对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结对党组织互上1次党课;每年围绕“承诺、践诺、评诺”,至少共同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鼓励党员依托结对党组织结对认亲活动,定期走访慰问、交心谈心,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人才联育。有计划、有梯度地选派优年轻干部、后备干部、新入职人员和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结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实践锻炼,深入了解“三农”工作,在融入基层、服务群众中锤炼党性、转变作风、砥砺品行;扎实“三培养”计划,积极协助结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把农村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年轻党员培养成到致富带头人、把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组干部,努力实现结对村有2名以上双带带能力强的后备干部。

  (五)资源联用。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为结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项目、育人才、教技术,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助农增收致富。主动参与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注重与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沟通衔接,了解各类扶贫项目进展,分析存在的困难,帮助解决突出问题,部门党支部书记结对帮扶贫至少1户贫困户,摸清贫困户家底、找准致贫原因、谋划脱贫措施,积极帮助贫困户解脱贫致富中遇到的具体困难。支持和帮助好“农民夜校”,局党支部书记每年到“农民夜校”至少讲1次课,把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等精神讲清楚讲透,引导农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引导农村党员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带动农民群众学文化、学政策、学技术、学法律;搭建城乡党组织党员互动交流平台,通过讲述农民故事、参加农事活动、感受农村变化等方式,引导城市党员始终不忘初心,继续保持和弘扬中国共产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六)产业联促。要注重产业发展在服务脱贫攻坚中的支柱性作用,切实找准城乡利益链结点,在资金、信息、人才等方面充分整合,发展壮大结对村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积极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要发挥自身优势,注重将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打通农产品进城的流通渠道。

  (七)治理联抓。要协助结对村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治理体系;协助村党组织引导村民共同参与讨论、修订和遵守村规民约、院坝公约,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村的良好格局;协助村党组织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等载体,探索通过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和民情沟通等方式进行民主协商;积极协助村党组织培育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便民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积极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等有益组织,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局党支部每年至少深入结对村1次,与村“两委”共同研究解决涉及民生、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为结对村办2件好事。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初对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任务,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调研督查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指导,统筹做好项目支持、资金投入等工作,确保结对共建工作顺利。

  (二)实现精准结对。根据“需求清单”,统筹组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精准结对,特别注意把结对共建与脱贫攻坚联系点、部门联系点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努力做到分类指导、精准结对。做到结对村每名党员至少有1名机关党员结对。

  (三)强化工作落实。要深入了解结对共建行动情况,采取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工作协调会等方式,研究具体措施、指导解决突出问题。要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结对共建行动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和实际成果,不断扩大行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避免形式主义,不得走过场,做表面文章,不充许干扰基层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尊重当地乡风民俗,以务实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影响群众、发动群众、取信于民,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在结对共建期间,产生的必要工作经费由我局党支部统筹解决,不得增加结对村和当地群众的负担。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篇5

  根据宁河县教育局下发的《20_年宁河县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实施方案》的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学生减负”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小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不提前到校,不延长在校时间。

  2、控制学生作业量。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日作业总量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日作业总量不超过一小时。我们加强了作业管理,提高训练质效,作业做到了“四精四必”,即“精选、精编、精批、精讲”和“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同时我校本学期实行作业监督员制度,有效的控制了各班家庭作业总量。

  3、控制考试次数。

  学校每学年组织考试1次(期末考试)。通过对学生多种能力的考察,结合期末考试,正确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4、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

  开齐开足开好各科课程,规范课程设置,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不定规定以外的一切教辅材料。不随意增减课程难度和课时,不增加周活动总量。

  5、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学校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先学后教),改进课堂教学,要求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来。做好备、讲、批、辅、研工作,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学法,处理好“减负”和提高教学质量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轻负担,搞质量。深入开展“高效课堂教学研究”,把提高质量的重点放在课堂上,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使效果好起来。真正做到了“高效轻负”。

  6、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

  不占用学生的课间、午间、休息时间、节假日。开放学校的图书阅览室、电脑室、美术室、音乐室等,让学生从大量、繁琐、重复的学习劳动中解放出来,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课外兴趣活动,给学生创设施展才华的时间和空间,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7、加强对教师的管理。

  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教师不得参与推荐学生参加各类培训班。经查,我校没有组织违规补课行为,教师无有偿家教现象。学校对教师进行培训,并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学生减负工作责任书。

  8、加大宣传,形成合力。

  学校就减负工作先后两次对学生家长和学生开展调查问卷,为进一步减负提供依据。同时,以致家长公开信的形式向家长宣传减负工作,力争取得家长的支持。学校网站设减负专栏。

  9、完善监督机制。

  强调校长作为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家庭作业监督员制度。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篇6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全面排查药品安全隐患,强化疫苗全过程追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未按规定要求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药品使用环节的安全有效。按照全年药品监管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全面落实2021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就当前影响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全覆盖监管、无死角排查、出重拳治违”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解决当前药品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存储条件,强化疫苗全过程追溯和质量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21年3月18日至10月30日。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一)广泛开展企业自查工作

  各市监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宣贯工作,指导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二)认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各市监所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重点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私立医院、社区卫生院、疫苗接种单位、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的购销存进行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基本药物平台购进以外的药品的购销途径重点进行核查,要求做到票账货相符。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核查疫苗的存储条件和配送过程的冷链监管。各市监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现场检查记录(详见附件)逐项开展监督检查。对冷藏药品、特殊管理药品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对其加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强化督查工作

  市局将对各市监所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重点核查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情况、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情况和医疗机构被责令整改后落实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3月18日-4月31日)

  各市监所要将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知到辖区医疗机构,组织医疗机构即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于四月底前将自查报告上报辖区所。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5月1日—9月30日)

  各市监所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参照检查工作要点(见附件《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现场检查记录》),对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市局将适时对各市监所开展检查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

  (三)总结汇总阶段(2021年9月1日-10月30日)

  各市监所及时对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查清问题源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检查过程中的创新监管方法,予以上报和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检查的重点环节,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二)创新监管方法,务求实效。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法,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取得成效。

  (三)加大查处力度。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黑窝点,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四)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市监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留存企业上报的自查报告和现场检查记录,并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局药品监管科。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篇7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育人方式变革,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坚决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培养模式、有利于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生态、有利于中小学发展素质教育的制度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措施

  (一)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

  1.加强中小学校育人目标管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优化目标落实路径,强化学科、课程、活动、实践、环境育人综合功能。加强全面育人目标监测评估,为全面落实减负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正确导向。

  2.加强中小学校教学管理。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禁擅自调整教育部和我市制定的课程计划,严禁挤占品德、艺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国家要求开设的专题教育等课程。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小学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初中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摒弃机械性、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90分钟以内。高中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习类APP.科学安排学生作息,严格控制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08:30、中学不早于08: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00(边远山区学校可酌情调整)。不得强制性要求走读生参加早、晚自习,严禁利用晚自习统一教学。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

  3.加强中小学校招生管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入学统一管理,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尖子班和实验班等。

  4.加强中小学校师资管理。强化中小学教师培训,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技术,深入推进课堂教学研究,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处理办法,严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严禁教师违规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报刊杂志。完善中小学教师考评制度,将落实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情况纳入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促进教育公平。

  5.加强中小学校活动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大力开展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劳动生活技能教育,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劳动意识。开展个体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禁止组织、动员学生参加未经市教委批准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6.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管理。各区县要完善政策、加强保障,发挥义务教育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要充分挖掘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采取多种恰当方式,有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为收费而学生参加。人力社保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适当考虑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二)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7.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依法依规实行属地化管理。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市场主体不得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艺体培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培训业务。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8.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聘用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学科知识培训工作,不得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应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外籍人员担任培训教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内容开设课程、组织教学,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校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社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对象、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方式介入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10.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培训效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相关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不得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或招生。

  (三)提升家校共育水平。

  11.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教师家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家长的指导,促进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注重言传身教,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12.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指导家长正确认识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做到因材施教。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培养孩子开朗乐观的性格。安排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孩子劳动观念。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根据孩子的兴趣培养孩子的体育和艺术爱好,鼓励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避免盲目参加培训班。

  13.推进家庭学校协同育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妇联以及民政、公安等部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按照职责密切配合,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要开拓共育资源,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各种家校共育渠道,用好用活校园网络、qq群、微信等各种共育媒介,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共育氛围,形成减负共识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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