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院护理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来源:入团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11-06 点击:

 社区卫生院护理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护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未经护士长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正确、及时进行。接班者因故未准时到岗,交班者不得下班,≥30 分钟(或本单位规定的时间)接班者仍未到岗,交班者按程序上报护士长 2.交接班内容与形式 (1)交接班内容 1)老年护理病房(含安宁疗护病房)交接:①病人总数;②重点病人:新人院、诊断不明、危重、特殊检查、病情变化和特殊身心问题者等;③抢救仪器、贵重药品、麻醉药品等;④本院规定的内容。

 2)门诊、服务站点交接:重点对象、居家病人评估情况、药物信息、陪护者能力、治疗环境及其他特殊工作。

 3)居家护理交接:重点对象(临终、需重点照护者)、居家病人评估情况、药物信息、伤口、造口、导管病人等。

 (2)交接班形式:书面、口头和病床边。

 3. 交接班要求 (1)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因各种原因未准时到岗,交班者不得下班。接班者一般提前 10~20 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前准备工作。交班者事先必须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书写交班记录,整理好交班的药品、物品及办公场所等,做好交班准备。

 (2)交接时应做好一巡、二看、三清、四查、五明白、六不交

 接。

 (3)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交接班时,遇有抢救病人,交班者应与接班者共同参与应急抢救。

 4.值班要求 (1)履行值班岗位职责。

 (2)非本机构执业护士不得单独值班。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在指定地点。

 (4)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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